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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20年以来,我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执法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早谋划,强责任,确定全年工作要点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培训,增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三、健制度,抓执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四、抓普法,造氛围,扩大惠企政策效应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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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具体指导下,我办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的总要求,以服务市区为宗旨,以推进项目建设为目标为目标,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和化解征收矛盾纠纷,有效推进了我区依法征收工作,促进了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办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注重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机构,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主任办公会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稳步发展。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警示教育月”活动,邀请市委党校赵剑红老师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讲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全办干部集中观看省纪委网站警示教育片;赴缙云河阳廉政文化馆,开展各类党性锻炼活动;通过刘进君、朱永胜等查处干部违法案例剖析,开展反面教育。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划定思想红线。与此同时,制定方案对各个领导岗位和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征收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
二是加大学法力度。按照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征收干部、基层干部的学法工作,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快征收系统依法征收的进程。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与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法制学习活动坚持每月一次,一年12次,并充分运用干部学习会、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征收人员在岗业务学习与培训,加强研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征收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应诉能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决策合法
1.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科学、透明。
2.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案件审理、项目合同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会同法律顾问审查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书、解答法律疑问、信访事项接待、代理诉讼、仲裁参与调解、谈判合计119件,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等61余次。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三统一”制度,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报备、公布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协调与沟通。对涉及征收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市、区要求进行了认真清理和结果公告。
四、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法履职
坚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根据《条例》和《2019年莲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公开需要公开重大决策以及重要业务等相关信息。与此同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完善建立了“谁用权、谁公开,谁办事、谁落实”的信息源供给机制。截至目前,区征收办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各类政务信息94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5件。
五、坚持依法征收,提升征收水平
(一)大力加强行政调解机制建设
当前,我区正处在经济和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涉及农村土地权益、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呈上升趋势。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行政程序中,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我办继续加强了行政调解机制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办公室的作用。我办2014年就专门设立了行政调解室。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我办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二是建立行政调解会议制度。行政调解会议由主任牵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各科室出现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运行工作机制。在征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家庭纠纷或产权纠纷等各种情况,为了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我办建立健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系机制,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无缝衔接。通过三方努力也解决了不少矛盾和纠纷。
(二)大力学习宣传,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大力学习宣传,我办坚持把做好法制学习宣传等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了征迁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制意识,打牢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学习。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今年,我办共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法10次,主要学习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行政诉讼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考试;和兄弟区县同行开展2次交流学习。
二是搞好宣传。“12.4”法制宣传日期间,紧紧围绕\\\\\\\"依法征收\\\\\\\"和\\\\\\\"和谐征收\\\\\\\"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宣传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丽水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法》第 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依法征收意识、和谐征收意识,为征收工作的健康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二是依法决策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依法征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七、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办将认真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积极服务市区的理念,在认真做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水平,促进我区征收工作上新水平,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
1.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征收干部队伍的专业性。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通过严把立项关、论证关、审查关、备案关、清理关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法律效令和有效执行。
3.加大行政合法审查力度。严格落实国条例、省条例,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解决突出问题,让法律规定得到全面落实,让法律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让法律威严得到切实尊重。
2018年,**市人民政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对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事先均须交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得上会提交讨论。对决策事项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重点论证。出台《**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可以列席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应邀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为专家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制度保障。涉及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向人大报告。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比较敏感的问题,还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从决策程序上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我市土地征收项目,市政府在报请省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均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向被征收人(项目所在村集体)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村集体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是否同意征收,由所在村集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省政府批准征收的,按照规定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安江街道府前路西侧麻园区块和塘坞区块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经历“两上两下”,两次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求意见,两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被征收人合法合理的意见积极采纳,并及时公示补偿方案等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决定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征收决策的整个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征收行为实行全过程公开。由于决策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到位,最大限度地取得了被征收人的理解与支持,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创造了我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新速度,成为依法征收的新样板。
(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省、杭州市相关规定,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建政函〔2015〕50号),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宣传覆盖到全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市16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已基本建成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同时,更加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要求行政机关为法律顾问履职提供保障,坚持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实现法律顾问事先参与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案件的比率达到100%,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并抓好督查落实。
(三)强化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针对以往部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机关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合同合法性可行性存在瑕疵、权利义务不对等、违约责任约定不合理等问题,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合同订立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合同联审制度。由市政府签订的行政机关合同,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合同联审会议,就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合同内容的可行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违约责任合理性充分会商研究,提高市政府合同订立质量。涉及乡镇(街道)招商引资方面的合同,由旅游商务部门召集法制、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联审,提出合理化建议。2018年,市政府及乡镇政府拟签订的16件合同经市政府法制办或法律顾问作合法性审查。
二、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每一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单位开展必要性论证外,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家论证。提交市政府审议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开展合法性审查。一是正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内容。市法制办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把握好制定文件是否属市政府职权范围,属民事权利范畴的,市政府不制定文件而由民事主体自主处分;属部门或乡镇职权范围内能够决定的,由部门或乡镇制定文件;超越市政府职权范围的,不制定相关文件;把握好文件内容是否与上位法和上级政策相抵触,审查是否违法增设权力、违法增加相对人义务或限制相对人权利、是否超出上位法授权范围等;把握好文件是否违法设定许可权、处罚权、强制权,违法设定权力的一律责成起草单位删除相关内容;把握好文件制定的程序是否规范,起草单位提交市政府审议前,是否开展了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文件签发前是否经市政府集体讨论决定,文件签发后是否公开发布等。2018年,市法制办共完成 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均按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管理,文件内容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2018年,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制定的 件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杭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备案审查通过率为100%。贯彻执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建政办函〔2011〕119号),2018年对下级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制定的14件规范性文件作备案审查,未发现明显违法文件。
三、围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行政行为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建政办函〔2018〕152号),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执法需要配备执法记录仪,有条件的在案件询问室、听证室等安装音像设备。明确行政执法采取音像记录的情形、归档要求等,发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全程留痕、证据固定方面的功能。二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建府法办〔2018〕8号),规定依法应组织听证的、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的及其他情形等五类案件须实行法制审核。明确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是法制审核报送主体,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是法制审核责任主体,并着重从职权范围、事实与证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决定合理性等方面开展审核。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和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体系编纂,确保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发挥手册和规范在提升依法执法能力、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建立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建政办函〔2018〕153号)和《**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聘请12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2名监督员从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等社会人士中选聘,选聘范围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选聘过程民主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人员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相结合等方式确定人选。下一步,我市将对如何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上下功夫,积极发挥监督在提供监督线索、参与案件调查、提出整改意见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机制的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18〕73号)、《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18〕117号)、《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18〕118号)三个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出台《投资项目联合验收操作办法》,健全项目联合验收机制,共完成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中策橡胶(**)有限公司80H/T中水处理站项目、顺发化工整体搬迁入园项目等17个项目的联合审批工作,平均提速率达46%。完善《**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将中介管理、乾潭分中心运行管理一并纳入,倒逼部门改革提速。修改完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中介服务捆绑式考核,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失信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和退出机制建设。强化自建网络平台进驻事项管理,加强对进驻中心事项特别是承诺件的全程监管,确保每个办件高效办结。定期抽查窗口行政审批案卷,提高行政审批案卷质量,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强窗口督查力度,完善窗口投诉处理流程,实行窗口办件电话回访制度,保障群众监督权,全年群众办件满意率达99.98%。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36个主要行政执法系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展开评查,重点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等方面进行检查,共抽查了140卷行政执法案卷,发现5大类、90余个不同问题,未发现不合格案卷,未发现违法或明显不当案件。进一步改进评查方式方法,加强法制监督与行政执法的交流和互动。召开多部门参加的行政执法案卷详查会议,对发现问题当场反馈,面对面交流行政执法办案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很好地发挥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方面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证件管理。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的最新要求,严格审查执法证申领资格。加强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职权来源审查,对不符合在岗在编要求或所在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职权的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组织14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目前,全市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共持有1084本《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四、围绕打造透明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即时、按日、按旬、按月、按季、按年等节点更新的信息类别,确保及时更新到位。进一步推进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实施规范(试行)》确定的目录规范和重点公开领域,修订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整理本地本部门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清单。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省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推进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做好政府公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府网站数据的整理归档和利用开放。严格政府网站开办关停程序,新建、改版政府网站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基本信息表、自查和检查评分等信息。将在12月底之前完成政府门户网迁移至省政务服务网平台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做好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年共公开信息3302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深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运行工作,完善全流程电子监察。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全市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8年起我市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各部门、乡镇街道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做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信息1800余条。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行为。制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规定》,推进市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一是规范处理程序。明确收件、登记、拟办、会办、催办、答复等各环节责任,规定各环节办理具体时限。二是抓住重点环节。对申请收件和答复合法性进行重点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落实责任科室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答复合法性审查侧重于申请公开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申请收件单位是否公开义务主体、申请是否符合“三需要”、信息是否属于“三安全一稳定”“两秘密一隐私”等法定不予公开情形,综合其他有关因素作出答复。2018年,市政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通过网上平台提交8件,书面提交3件。市政府及其他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均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申请人不服答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件,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合法率100%。
(三)推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时部署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明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除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我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平台上按规范进行公开。目前,共有12808件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向社会公开,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G20,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加强与信访衔接,实现信访与复议无障碍过渡。2018年,有4起不服信访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市政府均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力度,强化发挥协调、调解在复议案件办理中的作用,通过协调促成5件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原则,经审查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2018年,市政府新收复议案件50件,立案49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结案42件,其中维持21件,终止审理5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8件,确认违法2件,依法撤销2件,责令履行3件。2018年收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78%,对疑难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一律先予受理,未发生一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情况;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审理职责,未发生一起超期裁决情况。行政机关被市政府复议纠错的共7件,占结案数的17%,通过协调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5件,依法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为G20峰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氛围。同时,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按省、杭州市要求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强化落实行政应诉责任。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较原行诉法作了重大修改,给行政机关带来较大挑战:可诉行政行为范围扩大,作出关系公众权益行为更需考虑诉讼风险;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须提高复议审理和行政应诉能力;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制定文件须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裁判形式,增加审查内容,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更大……为积极应对挑战,我市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和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促使行政机关更多地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法想问题、办事情,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应诉能力。召开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强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共同协调化解力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提高案结事了率。至11月30日,**市人民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6件,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4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19件,其中行政正职出庭应诉13件,行政副职出庭应诉106件。
(三)有效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2018年**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给付案件,原告要求行政机关兑现原**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俗称老农保)待遇。因该案涉及几万**群众切身利益,案涉政策历史久远,具有典型意义。为妥善处理该案,8月4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人民法院召开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社保管理中心、法律顾问等单位参加会议。会议讨论了老农保政策出台时的历史背景、文件精神以及新老政策衔接等问题,为后续行政审判理清了思路,也为今后提请市政府整体解决历史问题提出了决策参考意见。12月,市政府与市法院召开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市法院和市法制办分别就行政诉讼和非诉执法案件审理情况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作了通报。通过对工作中亟待规范的问题进行摸排,比如违法用地案件的裁执分离、裁后执行问题,职业打假类、信息公开类、征地拆迁类等复杂疑难案件处理等问题,找到隐藏在个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短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和市法院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分别从政府自身建设和司法监督的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为提出了要求。
(四)依法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一是依法处理土地出让纠纷。从2015年起,我市江和城、香槟郡、盛德国际广场等项目多宗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出现土地出让金欠缴、出让土地被占用等纠纷。市政府始终坚持平等协商、依法处置原则,通过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出让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途径,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二是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新安江街道府前路西侧麻园区块和塘坞区块改造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年代久远,建房审批和权属登记资料不齐全,其中又伴随租赁、抵押等问题,情况十分复杂,共有46户被征收人存在未登记建筑。市政府专门成立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小组,对有关建筑作全面调查,由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逐户逐房进行研究和认定,并按规定程序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从公示结果看,除塘坞区块有1户外,其余被征收人均未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依法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公示、认定,打牢了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基础,有力推进了房屋征收工作。三是依法处理重大涉访涉法事件。我市建立了信访案件会审研判制度,由信访局召集会审研判成员单位,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件进行会商研判。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积极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从2015年起,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所在地梅城镇姜家村村民,就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多次提出信访诉求。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接访和研判后,针对信访人代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这一核心问题,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处理问题,合理疏导信访群众依法提出诉求,有效控制了社会不稳定因素。2018年,涉及二固处置中心项目的发改立项、环境评价、规划许可、信息公开等案件均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审理程序中,涉案当事人群体总体稳定。市政府坚持依法处理重大涉访涉法事件,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弥补短板不足,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开展“法律七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推动“七五”普法全面落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为我县建设“成渝中部绿色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会前学法计划,根据2020年依法治理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和《2020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既紧扣学习重点,又结合住建实际。通过开展法制培训、法律宣讲、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机关”活动,将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三是全面落实普法宣传常态化。积极参与和开展质量宣传月、“宪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我局共组织行业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次,向企业和群众印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画册700余本,受理群众咨询300余人次。结合脱贫攻坚、特色小镇培育和“法治示范小区”创建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四是稳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实施《乐至县住建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在局机关办公地、街道、公园、广场开辟宣传阵地,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法》,世界无烟日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标语、展板、微博、公益广告等各种媒介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通过“街头普法”、“以案说法”、“下工地检查”、“基层帮扶”等多种形式做好做细普法工作;组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观影结束后,易吉才局长带头给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班子成员给分管领域干部职工上课党,使大家深受教育。
五是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作用,为行政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提供法律支持,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合法。为我局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方面起到指领作用。
六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后,行政处罚职能划转至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重大调整等情况,我局及时清理执法人员,整合执法资源,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考录、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网的培训课程和考试,经考核合格才能申领执法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4次,培训执法人员25人。
七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了信访人员稳控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建国七十周年”、“四川省委巡视工作组”及“全国两会”期间实现“零”上访工作目标。
八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攻坚战。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局醒目位置制作LED宣传标语,并在天池公园人口集中位置以发传单的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是强力推进禁毒持久战。召开局禁毒工作专题会,加强干部职工禁毒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并通过他们向其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宣传国家的禁毒政策方针;印发《乐至县住建系统2020年度禁毒工作计划》,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全年的禁毒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利用标语、宣传栏、QQ群、微信群加强对禁毒工作的宣传;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对接村开展走访慰问、禁毒宣传,共发放《禁毒知识问答》资料1500余份、禁毒调查问卷600余份,其他各类资料3000余份,做到了宣传不漏户、不漏人,为不断深化脱贫帮扶村禁毒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开展全县住建系统涉毒人员大排查,对全县住建领域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核查。主动与县禁毒办、辖区公安派出所对接禁毒工作,了解住建系统从业人员涉毒情况,在全县住建系统从业人员中开展吸毒人员季度排查,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6-2020年,来凤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普法办的指导下,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水平为重点,强化学习,扩大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大力推进全县法制交通建设,在全系统积极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16-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推进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我局制订了《来凤县交通运输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来凤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将“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行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的制度,成立了以局长舒镜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同时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法律进社区
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按照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我局创建法制宣传活动对口联系社区为精神堡社区以及驻点扶贫村。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坚持在精神堡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和联合宣传活动。制作悬挂了横幅布标,并积极与社区联系,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
(二)法律进企业
进一步稳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我局结合职能、立足服务,积极组织单位成员在车站、码头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主动性,促进了交通行业文明创建,推进了交通事业法制建设。
(三)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
进一步把“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结合自身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干部职工的日常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政治业务学习等机会,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活动。
在单位设置了法制宣传标语,向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宣传法律常识,营造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氛围。
三、强化法制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形式
(一)普法培训。按照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和要求,学习法律法规。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普法活动。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养护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文明出行,积极保护县道、乡道、村道路产路权等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咨询、座谈等形式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及交通运输、超限治理工作中的新亮点、新成绩和新经验。
四、取得的成效
(一)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行政执法明显规范。普法期间,在打击黑车非法运营、超限运输案件查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县海事部门和涉水乡镇严格落实《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将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日常检查,并利用北斗远程监控终端,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实时动态监控。对发现非法营运行为的,海事管理部门和相关乡镇加大打击力度,严禁非法营运的船只从事渡运,严禁渡船超载运输和不按照规定高水位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渡运,规范渡运行为。2019年以来,加大了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其中组织集中稽查119次、共出动54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6家、发现安全隐患43处。重点加强对“黑车”猖獗“恩来线”、“来百线”的整治力度,并派专人对“黑车”停靠点公路局路口、盛世广场路口进行值守。目前,已整改安全隐患10处,查处非法经营车辆18台,并罚款6万元。
(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来凤县交通局共办理阳光信访系统信访件15件,电话投诉24件,接待群众来访3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件,答复网络问政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时结案率达100%,回复率达到100%。
2016-2020年,我局“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今后“七五”普法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各方面,努力推进“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实施。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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