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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制度(热门22篇)

作者:edditor12023-07-29 14:20:17171

制度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行为的规范和基础。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检验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检验制度 第1篇

1.检验科所用试剂均执行投标采购的原则。要求试剂质量要合格,有三证;购买试剂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为了保证试剂的质量,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2.试剂的存放要严格按照要求做,以免储存不当造成试剂的失效。

3.如发现试剂变质和有质量问题,迅速查找原因。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不得使用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4.如果更改试剂厂家,应对试剂质量、价格反复论证,写出书面报告后,请示分管院长,才能更换。

5.对日常所用的抗凝剂和自配的试剂,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严格操作,保证质量。

6.各实验室的试剂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每周都要检查所用的每种试剂的库存量,以便报告主任及时采购。

检验制度 第2篇

1.目的

规范焦化厂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验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焦化厂区域内所有的工程建设、工艺改造、设备改造等验收工作。

3.车间职责

3.1负责本车间生产区域(或管理区域)的施工项目安全方案的落实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等。

3.2负责本车间生产区域(或管理区域)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施工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进度计划要求竣工。

4.项目验收程序

4.1单体验收

4.1.1施工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在施工单位提出该工程验收申请前,由工程所在车间将工程质量、完工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经车间负责人签字后报厂办公室。

4.1.2厂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经核查确实达到施工要求,由厂长负责安排该项目的签字验收工作。严厉禁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4.1.3项目验收单上甲、乙双方及监理方(有监理单位的)签字后,验收单以及需存档的相关资料由厂部统一归档管理。

4.2总体工程验收

4.2.1由焦化厂厂长组织各条线相关负责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

4.2.2整个工程经甲、乙双方、监理方确认无问题后,统一由焦化厂厂长签字验收。

4.2.3工程验收单上甲、乙双方及监理方(有监理单位的)签字后,验收单以及需存档的相关资料统一由厂部归档管理。

4.2.4工程项目相关资金结算统一由焦化厂厂长负责。

检验制度 第3篇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检验制度 第4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间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写上“作废”字样。

8.难关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两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两检制),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市场部,原料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原料部。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检验制度 第5篇

※编制汇总下列计划

1.编制主要电气设备检修间隔期和停车时间计划。

2.电气设备年、季、月度预修计划。

3.电气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4.电气设备年度大修理材料计划。

5.电气设备年度更新材料计划。

6.电气设备年度大修理备品配件计划。

7.编制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年、季、月度施工项目计划。

8.编制计划检修项目计划。

9.组织编制并审查电气技改项目年、季、月度施工计划。

※建立健全下列有关统计台账

1.电气设备年、季、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2.电气设备年、季、月度计划外检修项目统计台账。

3.电气设备更新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4.电气设备监测及预防性试验统计台账。

5.电气设备年度大修理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6.技措项目(分计划内、计划外)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计划管理

1.与检修计划员协调,平衡好有关计划,并按时传送。

2.做好各项计划的交底工作。

3.参与年度停车大修理的准备及实施情况统计和总结工作。

4.负责公司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记录、试车记录、验收报告、事故报告等收集整理工作与及时归档。

5.检查落实年、季、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处理协调检修中出现的问题,参与主持主要电气设备检修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6.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缺图纸资料、材料、设备等),拒绝安排计划。

7.检查考核施工单位计划执行情况。

检验制度 第6篇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检验制度 第7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预防和应急火灾、爆炸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各类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领取使用、装卸和运输的管理。

三、职责

(一)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化学危险品购置的管理。

(二)保管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入库、储存、支领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使用的管理。

四、化学危险品采购的管理

(一)化学危险品主要包括临床检验、消毒用的化学试剂等。

(二)批量采购,保持正常库存,由检验科提出采购申请,报设备科批准后执行。

(三)在购买化学危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防止泄漏、倾倒的预防措施。

(四)采购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配送到储存室。

(五)装卸搬运:装卸化学危险溶剂时,必须轻装轻卸,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识,堆放稳妥。对外包装不符和安全要求的产品不得装卸入库。

五、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一)保管员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保管职责。

(二)保管员应熟知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及相关要求分类、按标示存放。

(三)保管员要负责化学危险品仓库的防火、防泄漏安全管理。

(四)保管员要严格执行入库验收,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包装质量、数量、生产厂家等,并有严格的账目。

(五)仓库和现场的化学品应有仓库管理员定期、定点检查,执行先进先出的制度。

(六)领取和使用:所有化学危险品的领取要根据需求由专人领取,填写危险品出库记录。

(七)废品及包装物的处理:化学危险品的包装箱、瓶、桶等,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回收。

六、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一)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用房间、专用储存箱内。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文字标识清楚,而且要根据国家规定和其性质限量储存。

(二)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调温的安全措施。室内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

(三)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四)遇火、遇潮、易燃易爆、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五)受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和桶装、瓶装的易燃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

(六)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准同室存放。

(七)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

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

(一)在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戴好防护用品。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二)在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三)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检验制度 第8篇

○临床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临床、科研、预防工作。

二、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五、负责全科人员对急、危、疑难病例的诊断及治疗,及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医疗质量。

六、负责全科综合临床开展医学研究。

○门诊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医生护士准时到岗,上班前护士要整理好诊室,准备好各种上班所需用品。

二、门诊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有事离开必须跟同科室人员说明去向和说明返回时间。

三、医生因病、因事不能看门诊,应预先通知分管负责人,以便派人代替。

四、临床各科应按每月排在门诊上班的人员名单交分管负责人,以便查对。

五、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检验、放射等各种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对高热重病员及持有优先看病“医疗卡”的病员,护士应提前安排门诊。

七、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实惠的治疗方法和必要的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对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八、门诊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关心体贴病人。

九、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

检验制度 第9篇

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仪表,是教学、科研的常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必要的物资条件。为加强管理,严格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特制定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新购入的设备及仪表,在学校实践教学科办理帐卡手续,分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验中心主任在帐与卡的设备、仪表清单上,检查验收物与帐卡相符时,方可签字。

2、物与帐、卡、设备说明书相符时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遗失,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由实验室主任指派专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完好。

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调出或报废设备及仪表应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报损,应办理销帐卡手续,务必使帐卡物相符,如有问题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

4、学年末实验室设备仪表进行一次全面对帐、卡、物清理。如发现问题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5、实验设备、仪表、物、帐、卡要和校、院实验室帐目相符。

6、坚持实验室设备、仪表借用登记制度,借用人必须签字,归还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便分清责任。

7、实验室的设备、仪表本实验中心内部借用,必须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外单位来实验室借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实验室人员无权借出。

检验制度 第10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检验制度 第11篇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持续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务必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院长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院领导。

三、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1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持续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持续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四、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一天要清扫,持续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持续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

5)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检验室。

6)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检验制度 第12篇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血库的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珠、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参加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7.制定本科的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8.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检验制度 第13篇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检验制度 第14篇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

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

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铁面无私,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须公正廉洁,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7、要热情服务,尊重客户,耐心解答、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主动与客户沟通;

8、凡涉及产品质量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严禁隐瞒、欺骗公司。

第四条质量检验员奖罚条例

1、完成工作任务并提高产品质量或节约公司资源,做出显著贡献的,给予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2、在产品质量事故预防或抢救有功的,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对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用收效显著能为公司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检验员能及时发现其他部门问题及时汇报,防止产品产生严重质量问题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事为公司着想,予以一次性奖励;

6、因检验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产品检验而影响到生产进度和出货的,公司最低将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7、车间所生产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质检员不得检验通过,如有违反者按次进行处罚;

8、因检验员自身原因出现了错检、漏检导致产品质量投诉或大批返工、返修的,公司将予以一次性处罚;

9、对检验员发现其他部门存在质量或隐患损害到公司利益的,而检验员隐瞒不报的,公司将最低予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10、因对来料或产品检验不到位,致使不合格物品进入公司内部、最终流向客户的,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部分或全额赔偿处罚。

检验制度 第15篇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并按有关规定建立防(灭)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储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仓库内要求通风良好,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实验室内的电路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维修规程,导线质量与负荷是非相符。

3、火灾的扑救:常用的泡沫来火机适用扑救油类火灾,不能扑救电气火灾。二氧化碳灭火机用于扑救设备及电气火灾。灭火器应放在方便的地方,并每年检查一次是否可用。

4、贵重仪器室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措施。小型贵重物品应用铁柜存放。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各在岗位的门、窗、水、电是否安全,防盗防窃。

6、值班人员在值好业务班的同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情况或有本人未能处理的事件及时报告院总值班。

检验制度 第16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检验制度 第17篇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检验制度 第18篇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学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配有兼职人员负责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报告。

3、实验室要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科研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9、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10、建立健全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或其他方面的疑难问题,要落实医院逐级负责制,层层上报。

检验制度 第19篇

(一)药品检验室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制剂室制剂的检验工作。药检室应与制剂室发设,直属药剂科主任领导。

(二)药品质量监督及检查工作要实行群众性质量监督和专业检验工作相结合,各医疗科室均应选配药品质量监督员,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的监督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

(三)药品检验室应配备专职的中西药技术人员负责检验。检验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药检室应配有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要建立健全检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结合实际经常研究检验方法,提高制剂质量。

(五)检品要登记并有正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及时、准确,对不合格药品、制剂,应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见报科主任批准处理;对结论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检品可送药检所复核或促裁。药检室人员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及药检所报告本院的药品质量问题。

(六)药品、制剂分析检验的原始记录应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备查。

(七)执行留样观察制度,普通制剂留样至该批制剂用完后一个月。灭菌制剂留样一年。定期对留样进行质量考查,并做出质量分析。

(八)药品文秘检验室每半年写出一份本院药品质量情况综合报告,经科主任审阅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报告院领导,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九)药品检验使用的衡器应按《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衡器准确可靠。

(十)化学危险物品、毒害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十一)药品检验室人员要衣帽整齐,室内保持清洁,陈列有序。

(十二)药品检验室应有防护措施,安全操作。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检验制度 第20篇

1目的

为规范采购设备的验收活动统一验收流程,特定此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采购设备的进场验收。

3职责

设备验收由工程技术部与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验收要求

4.1进口设备必须由海关开箱,按合同、报关单、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检查,并由商检局依法检查设备质量,并出具检验报告。

4.2具体验收操作流程。

4.2.1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在运输过程中有否损坏。

4.2.2按装箱单清点设备的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3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专用工具等应妥善保管,其中设备运行过程中需使用的专用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其它物品由工程部保管。

4.2.4设备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统一交给工程技术部办公室归档保管。

4.2.5设备开箱检查时要对检查的情况作详细记录,对破损,严重锈蚀等情况,应拍照或图示说明,作为向有关单位交涉的依据,同时也作为该设备的原始资料予以归档。

4.2.6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部门应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5相关文件

《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

6记录

设备开箱验收单

检验制度 第21篇

根据xx医【20xx】18号《关于印发xx医院材料申购及领用程序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目标

提高使用透明度,降低损耗,降低库存,节约成本,规避浪费。

二、管理方法

1、设立兼职管理员

仓库管理员:xxx

软件操作员:xxx

工作完成好的,每月在效益工资中奖励xx元。

2、试剂申购

每月上旬盘点完后,由科主任生成采购订单,一式两份,交采购员负责后续的申购、采购流程,直至试剂送到库房。

3、试剂入库

试剂采购回来后,仓管员及时召集采购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三方共同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完毕后,软件操作员将入库信息登入软件,打印入库单一式两份,经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后交一份到成本核算小组。

4、试剂出库

领用试剂时,必须在材料领用单上填写日期、品名、数量,软件操作员每周操作一次,将出库信息登入软件,仓管员随时核对库存。

5、试剂报损

(1)应充分利用试剂管理软件的采购预测功能,在保证试剂供应的前提下,尽量少量采购,防止试剂过期。

(2)平时做好仓库管理,冰箱温度做到每日查看、记录,防止试剂变质。若发生试剂报损,由软件操作员打印报损单一式两份,交成本核算小组成员完成报损审批后,由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共同销毁试剂。

(3)凡经批准报废的试剂必须做好销毁、掩埋工作,不得流失和随意丢弃。

(4)对易燃易爆的废危险品、费毒品、费药品,应报上级批准后方可销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派人员监督销毁。

6、试剂月度盘点

试剂每月5号前盘点一次上月的出入库状况。软件操作员打印月度盘点表和试剂出库明细表,一式两份,由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盘点后共同签名确认。

7、仓库日常管理

每天主班工作人员查看试剂仓库三台冰箱的温度,并在温度记录表上登记。仓管员负责仓库日常管理。

检验制度 第22篇

临床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临床、科研、预防工作。

二、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五、负责全科人员对急、危、疑难病例的诊断及治疗,及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医疗质量。

六、负责全科综合临床开展医学研究。

门诊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医生护士准时到岗,上班前护士要整理好诊室,准备好各种上班所需用品。

二、门诊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有事离开必须跟同科室人员说明去向和说明返回时间。

三、医生因病、因事不能看门诊,应预先通知分管负责人,以便派人代替。

四、临床各科应按每月排在门诊上班的人员名单交分管负责人,以便查对。

五、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检验、放射等各种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对高热重病员及持有优先看病“医疗卡”的病员,护士应提前安排门诊。

七、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实惠的治疗方法和必要的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对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八、门诊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关心体贴病人。

九、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检验制度(热门22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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