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市局消保科的指导下,以确保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日常监管,切实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9年工作总结
一、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为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年先后组织对流通领域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用电器、服装、装饰装修材料、成品油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查商场、超市18家、专业市场4处、涉及生产经营者55家,抽检样品72批次,合格率90.3%。对经抽查检验确定为不合格的商品,已督促经营者下架、停止销售;对涉及生产者生产不合格商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已立案5起,目前全部结案。
二、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3月15日,我局和县消协组织质检、消防等部门在县城桂花广场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县政府副县长卢景元到场指导。当日,县工商局、县消协及有关部门围绕“新消费我做主”的年主题开展咨询宣传服务活动。现场设彩虹门1个、灯笼柱6个、咨询台7个、宣传板面10块。各单位分别设立了消费者投诉台、咨询台,接受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并当场调查及调解;设立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向消费者宣传讲解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使消费者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县工商局、县消协计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50余人次,受理举报1起,投诉2起,现场办结2起。
针对国家总局、省、市局关于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二手车交易欺诈、网购虚假信用、恶意吸费软件、个人信息泄露”等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我局安排各工商所进行查处,经查我县共办理二手车交易商户4户,仅有零星个人二手车转让,未形成二手车交易市场,未发现欺诈交易行为。网上二手车交易未有注册,我局将密切关注。
针对大众点评、淘宝好评等刷信用及恶意软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我局与移动、联通、电商等部门进行约谈,加强教育,诚信经营,严格管理,发现违规违法立即查处。
三、规范经营行为,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
(一)切实做好流通环节双节市场集中整顿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2018年双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双节期间商品质量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要求各所(队)按照会议、文件精神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商品质量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二是要求各中心工商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拉网式”市场检查活动,打击假冒伪劣,严查违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安全,营造规范、健康、有序、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三是不断完善消费维权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各类媒体的互动、沟通与合作,围绕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领域,广泛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各类媒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扩大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截止今年11月底,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5台(次),检查经营户1200余户次,检查各类市场35个(次),查结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起,罚款金额1万元。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县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局迅速下发通知、组织人员,迅速行动,做好农村市场监管工作。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经营主体准入,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结合双节集中行动重点查处辖区内的商品标签、包装、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综合执法,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集中整治,集中整改,严厉打击假冒、仿冒、及“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涉嫌商品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按照省、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我局会同教育、质检部门对校园塑胶跑道及校服、校园周边尤其校园内文具店销售文具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高考前夕,三家单位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双语学校、育才学校、麻屯中学、第二实验小学的塑胶跑道及校服现场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上述学校进行反馈,同时对县城文化路、麻屯镇文具店等进行专项检查,对经营的学生用品、用具的进货渠道、生产厂家、有无合格证等进行查验,严禁销售“三无产品”,查处无照经营文具店一家,未悬照经营一家。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按照县政府的安排,五月份,我局配合宗教局,对全县清真食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全县共检查挂清真字样的商户19家,查处无照经营4家,对无许可证而悬挂清真字样的5家商户进行规范。
(五)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防委会成员工作机制
为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县防委会要求各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我局分包常袋镇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两次对该镇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暗防,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消防重点工作目标落实,消防设施落实到位,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到位。
同时,我局按照县政府要求,还对夏季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工商工作职能,各工商所对所辖区经营液化气、燃气灶具、火锅店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共出动车辆 12台次,人员30人次,对全县10个乡镇89户经营液化气、燃气灶具、火锅店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麻屯镇查处无照经营液化气一户。
四、扎实开展燃煤散烧管控专项治理行动
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精心部署,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开展燃煤散烧管控专项治理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县领导不仅作出重要批示,而且进行调研督导。散烧办制定《关于加强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方案》,与成员单位和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散烧办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广泛宣传。散烧办和工商局联合制作了燃煤散烧管控专题片在孟津电视台播出,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向社会广泛宣传燃煤散烧治理的重要意义,清洁能源替代煤燃烧的优点,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努力营造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明确责任。各镇(区)、各单位是实施燃煤散烧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管控工作的落实。散烧办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形成推动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整体合力,消除监管“盲区”。麻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牵头组织公安、工商、电业、水务等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拒不停业的麻屯镇单寨村李某煤球厂采取断电停水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取缔。
(四)抓好落实。在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期间,散烧办成立了三个督查组,组织三次联合执法行动,局领导带队对全县燃煤散烧管控禁燃区和无照散煤点进行全面检查,经核实排查出散煤点12户,其中有照经营7户,无照经营5户,经各方共同努力现已将5户无照散煤经营点全部取缔。同时,对4户散煤经营点的燃煤进行质量抽检,要求散煤经营点对所购批次煤炭提供质检报告,建立进货台帐,随时接受执法监管人员的检查。
今年来,区消保委在金阊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保委和金阊工商分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依法履行职能,宣传《消法》、调处商品、服务投诉,解答消费者的各类咨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 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婴幼儿奶粉赔偿工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2008年12月25日,在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婴幼儿奶粉事件一次性赔偿金发放工作”培训会议回来后,及时向区工商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赔偿金发放工作。12月31日,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进一步细化赔偿金发放工作。2009年1月3日,金阊区政府制定了《金阊区婴幼儿奶粉事件一次性赔偿金发放方案》,1月4日,成立了金阊区婴幼儿奶粉事件民事赔偿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赔偿金发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赔偿金发放工作,进一步细化我区的赔偿金发放工作。会上,区工商局、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监察局(纪委)、信访局、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十个部门分别受领了任务。
〈二〉准备充分,组织有序。1月3日,我们利用休息时间,制作了《赔偿金发放情况说明》、《患儿监护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患儿信息变更登记表》、《拒领人数统计表》、《监护人无法联系情况统计表》和《赔偿金发放工作人员签到表》,排定了发放时间表,进一步完善了发放工作制度,保证了发放工作有序进行。1月4日上午,区政府组织了参与发放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下午,在区工商局赔偿金发放点设立了室内“责任企业婴幼儿奶粉事件一次性赔偿金发放点”标志,配备了办公用品。1月5日,发放工作正式启动,分期分批开展发放登记工作。
〈三〉联合办公,密切协作。此次赔偿金发放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难度大,区工商局负责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发放工作;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患儿名单审核,赔偿金发放、上下协调,汇总、上报等工作;区卫生局、民政局负责现场答复患儿监护人关于赔偿事宜的咨询,并做好相关登记;区公安局负责患儿或患儿监护人查寻、患儿监护人身份审核及发放点的现场秩序维持和安全保护工作;区信访局负责来访群众说服、疏导及相关登记工作;区司法局、法院负责答复不接受责任企业主动赔偿的群众的法律咨询工作;区监察局负责监督一次性赔偿金发放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一次性赔偿金发放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保障。在区工商局的指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对,区公安局还调阅了一些患儿及患儿监护人的相关信息验证其身份,确保无误。有些患儿监护人可以直接到区工商局赔偿金发放点领取,而有些患儿监护人不方便来发放点领取,我们几个部门就一同将赔偿金送到患儿家中。发放每一份赔偿金,我们都严格执行发放程序,将信函和赔偿金收据交由患儿监护人留存,并告知患儿监护人妥善保管信函及现金收据,作为患儿18周岁前可能发生相关诊疗费用的报销凭证,免除后顾之忧,进一步稳定民心。
〈四〉工作细致,确保到位。在赔偿金发放过程中,有些患儿的监护人白天上班,家中无人,我们就利用晚上时间,到患儿家中发放,既方便了患儿的监护人,又确保了赔偿金发放到位。我们每天的发放情况晚上都录入电脑,并进行统计汇总,第二天及时上报市消保委。
在给患儿许加渊发放赔偿金时,我们通过耐心细致地询问,发现他在医院两次看病登记时,曾登记为“许佳”和“许加”,监护人登记为“茜玲”和“李娟”,一次是其母亲茜玲陪同,另一次是其伯母李娟陪同,而患儿母亲真实姓名叫“茆林”,是医院电脑录入时的错误,将茆林录入成茜玲,又因两监护人两次带患儿看病,分别用了两个病历卡,均不会写“渊”字,故分别登记为许佳和许加。经过我们反复询问,认真核对,终于确定了患儿及监护人的身份,确系同一患儿重复登记。
在给患儿夏琬颖发放赔偿金时,由于监护人表达不清楚如何到达他家,虽经多次电话联系,但还是走了不少弯路。因乡村道路狭窄,又遇雨天,道路泥泞,车辆无法进村,我们一行7人只好下车步行,终于将赔偿金送到了患儿监护人手中。看到我们衣上的雨水和鞋上的泥巴,监护人非常感动,感谢政府对他们的关心。
在此次赔偿金发放过程中,我们争取到了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赔偿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并提前完成了发放任务和所有数据的录入工作,是全市第一家100%完成赔偿任务的,受到了政府、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区消保委被评为婴幼儿奶粉事件江苏患儿赔偿金发放工作先进单位。
二、形式多样,切实提升全民维权意识
3月11日下午,区消保委会同白洋湾街道分会召开了由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社区主任、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展开了座谈,针对城乡结合部有些社区居民消费者、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差的情况进行了热烈地讨论,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改进意见和建议。接着,区消保委的同志又深入到申庄村农村消费教育基地,为农村消费者讲解了消费年主题和消费知识等内容,着力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3月10日,石路街道分会在彩香一村南社区为社区居民传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如何识别虚假信息诈骗等知识,深受社区居民的好评。3月10日,留园街道分会举办了消费知识讲座,从包装食品选购的辨识、家用电器标准码的识别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深受消费者欢迎。同天,又在嘉业阳光城社区开展了“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利用橱窗、宣传板张贴标语,提供消费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3月13日,彩香街道分会在三元二村开展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能力。3月15日,彩香街道分会又组织老娘舅消费维权志愿者和居民代表,向居民消费者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上门走访店面,进一步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强化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理念。3月13日,虎丘街道分会举办了食品安全知识讲座,使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加强保护自己权益不受损害,深受广大社区居民欢迎。区消保委还免费向各基层分会赠送了《消费者权益纠纷百案评析》一书,切实提升基层维权工作者调解消费纠纷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区消保委还会同金阊工商分局对位于阊胥路的邮品市场内手机经营户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了大量涉嫌假冒品牌手机,暂扣了40多箱近2000部假冒手机。区消保委还派专人向彩香三区82幢402室残疾下岗工人顾兴泉赠送了消费维权宣传资料。
3月15日,金阊区政府、区文明办、区消保委在石路银河广场开展了大型现场消费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现场教你识假辨假等系列活动,围绕消费维权,还进行了有奖问答、文艺节目表演等。参加这次大型广场纪念活动的有工商局、司法局、卫生局、物价局、石路管理办、石路街道、区消保委、 “老娘舅”消费维权志愿者、石路国际商城、苏州移动公司、苏州金莎美容美发学校等单位,共计195人次。这次广场活动共发宣传资料6000份,接受各类投诉38起,接受咨询450余人次,当场解决2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00余元,活动当天,在鹏润国美电器石路店、石路友通数码港门口同时设立了“3.15” 纪念活动分会场,为经营者与消费者搭建了沟通的平台,深受消费者好评。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金阊工商分局的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工作,苏州电视台记者现场进行了采访、摄像,并于当晚的苏州新闻中进行了播放,达到了宣传教育的目的,也强化了人民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三、 优化环境,着力提升农村维权工作
切实保障好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好农村合法消费利益,不断改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是我们金阊区消保委工作的关键。今年来,我们将宣传重心向农村倾斜,不断提高农村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维权的认同度和知晓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组织。为切实降低农村消费者维权成本,为村民维权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金阊区消保委和创建办已在辖区内各街道、社区(村)设立了“老娘舅”消费维权工作室,受理居(村)民的投诉,协调解决消费纠纷,村民再也不用为几十块钱跑十多里路了。同时,消保委还定期举办调解工作人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培训,提高其帮助农户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尽可能防范伪劣产品对农村市场的渗透。我们将更多维权的目光投向农村,将维权的触角伸至农民朋友的生活,将维权的力量重点向农村消费者倾斜,努力为他们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二是进一步增强科技知识维权力量。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是我们区消保委的责任,今年来,我们下大力整合各种力量,将传统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相融合,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农民朋友的鉴别能力。我们请专家深入农村为农民讲解种子、农药的选择、识别和使用方法;在村民小组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单,发放单页印刷品;在村办小学集中农民消费者开办消费指导学校,针对流行的产品介绍其安全性能以及购买时的挑选方法、使用方法。同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大量收集消费者投诉、咨询信息及消费领域、商品功能方面的信息,分析消费需求和商品服务质量状况、市场动态、及时有效地完成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建议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置工作,努力实现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快速沟通和信息共享,有的放矢地开展市场巡查。三是积极开展消费教育进学校、进村镇活动,尽力丰富村民和学生科学消费知识,强化理性消费意识。我们把放心消费内容有机地融合到法律法规道德教育中,积极开展消费知识讲座,诚信经营、守法经营问题解答,提升了农民和学生的消费信心以及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增强了广大农民的商品质量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维护权益,认真做好调处工作
区消保委认真受理投诉,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不断调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力度,围绕中消协“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不断推进维权工作层次,着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消费者受骗上当,我们及时在媒体上发布消费提示、警示,进一步提高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半年来,区消保委及各级投诉站共立案146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4万元,结案率99﹒6%,接受咨询服务3500余人次,发放维权宣传材料5000余份,授课培训4期,听课人数350余人次,自编简报3期,在市级刊物上刊登文章33篇,完成了一篇《切实解决农村消费维权难之浅见》的调研文章。
2009年下半年消保委工作打算
继续深入到辖区五个街道,广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
题宣讲、《消法》知识讲座,解决处理消费纠纷的技巧,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消费维权能力。
对辖区内各投诉站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进
一步完善工作台账资料,提高解决投诉、化解矛盾的能力。
积极配合消保条线对辖区内的超市、卖场及食品经营户进
行一次拉网地毯式检查,抽查和督查,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家电下乡活动,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到乡村”活动,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进一步规范社区(村)“老娘舅”消费维权工作室的建设,
适时组织工商所分管所长和“老娘舅”消费维权工作室部分工作人员去沧浪横街社区学习取经,完善台账资料,迎接上级的检查考核和推广。
组织各工商所分管所长和分管干部培训,学习《消法》及
处理消费纠纷的方法技巧,使用投诉软件的电脑输入,提高台账资料的文档质量,使分会建设跨上新台阶。
收集“老娘舅”调解消费纠纷的相关素材,积累编写第二
期故事的内容资料,拟在10月份编写第二期故事集。
认真受理投诉,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积极开展消费体察活动,了解和掌握相关行业的企业“潜
规则”和“消费黑洞”,适时公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上当受骗。
9.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上半年农村和农民消费维权相对薄弱的问题调研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手段,着力解决农村维权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力争农村消费维权有所新的提升和发展。
金阊区消保委
消保处党支部工作总结
消保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支部党建工作和业务监管工作“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基层党支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履行基层党支部党建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部党的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制度规定,研究把握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的要点、重点和难点,结合肩负的重塑保险监管和维护新疆稳定的责任,深入思考如何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确保支部党建工作与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纪委部署要求,查摆出6大项14小项问题,利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等活动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自己,以案治本,防微杜渐,时时刻刻自警自省自律。三是自觉落实基层党支部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认真执行好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支部中积极营造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氛围。
(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
深入推进***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要求全处党员干部把“两学一做”作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延伸、巩固和深化,把“两学一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到位、见实效。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二是深化党章党规学习,坚持“学”“做”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十九大报告、十九大修订后的新《党章》等内容。鼓励全处党员干部按照“四讲四有”标准,以“四能四会”为目标,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做到能学会用、能说会写、能管会查、能谋会做,把开展好学习教育与推动保险监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增强,政治上更加坚定,学习上更加深入,实践上更加扎实,落实上更加有效。
(三)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处室支部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临日益复杂的消费投诉环境和不断提高的监管工作要求,***党支部根据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坚持苦练内功,在“学、思、用”上下功夫、定举措、出效果,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监管工作队伍。一是深学。建立“学习型”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进行深入学习,确保每一名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通过学习,处室支部每名干部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在2017 年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二是勤思。建立“研究型”党支部结合实际,贴近基层,深入思考保险消费者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效能,全年共完成调研课题4篇,报送各类信息27篇。三是笃用。建立“狮子型”党支部,认真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确保处室全体干部头脑清、行为端、存戒惧、明底线,牢固树立公正用权、为民用权的正确意识。
(四)以党建工作促处室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党支部加强改进保险监管水平,切实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一是行业消费投诉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在十九大等重要时点期间主动编制消费投诉舆情信息7期,针对发现的23件重点风险案件,对涉及的8家市场主体分别进行9次风险提示谈话和5次现场督导,确保了行业不发生重大群访群诉案件的稳定局面。二是公司投诉处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坚持加强消费投诉处理点对点窗口指导,通过完善消费投诉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行业诚信记录制度、投诉信息通报制度和典型案例披露制度,不断夯实公司主体责任,提高行业投诉处置工作水平。三是保险消费维权效果进一步显现。积极参与自治区大维权平台建设,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投诉维权服务,打造和谐保险消费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的理解偏窄,有时把党内生活制度简单的理解为“三会一课”,在做党内工作时还习惯于用老眼光看问题,以老办法抓工作,党内生活客观上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党支部开展活动形式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找不到兴奋点和突破口,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能紧贴党员需求,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支部党员锐意进取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还不足,特别是对具体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不够,精益求精的态度有所欠缺。四是党建与监管工作的融合度还不够紧密,欠缺如何将党建工作与保护消费者权益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的深入思考。
三、2018年努力方向
(一)全面加强支部建设工作
将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引领处室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考评,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做到服务零距离、监管等距离、交往有距离。
(二)认真履行支部党建工作责任
坚持民主集中制,提升支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强化集体领导观念,重点工作由集体讨论决定,群策群力,博采众长。从严规范支部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和改进支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党性锻造。以党章为纲,坚持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不断改进党员干部的学习。加强纪律教育,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在大胆管理上要勇于担当,在提升能力上主动作为。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持续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为指导,持续改进作风,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提升创新意识培养和创新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全处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刻领悟和准确把握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明确保险监管的职能和定位,使监管思路始终与中央的要求和决策部署保持一致。
消保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消保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从消费维权网络规范化建设、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消费教育引导等各个方面细化问题、抓实工作,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更好地服务我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基本情况
(一)发挥12315平台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力度
今年,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诉求243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万元。其中:投诉3725件,调解成功3647件,调解率98%;举报404件,已办结390件,办结率97%;咨询20210件,已全部回复。12315热线平台共成功调处群体性投诉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另外共接收12345派来工单165个,其中退回95个,办结66个,处理中4个。
一是细化更新12315诉求处理考核办法。结合市政府《12345公共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和《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提高12315诉求处理效能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工商系统12315诉求处理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一般投诉7个工作日办结,疑难投诉60日内办结。为保障各单位处理效能,每周一定期发布《12315每周动态》,通报各县市区局上一周12315平台的受理情况,督促各单位按时接收和办结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今年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为加强平台规范化管理,《12315每周动态》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受理情况和ODR企业发展情况,每周定期发布12315平台一周受理情况统计表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一周受理情况统计表。通过每周通报的形式,基本达到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效果。今年共发布周动态46期,月(季度)及重要节点数据分析14期。
二是制定《消保分局12315派遣人员绩效考核方案》。通过对12315工作人员软件使用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统计报表及信息、数据上报情况、工作纪律等指标进行考核,将其奖金分配结构与实际工作业绩紧密结合,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
三是坚持投诉举报回访制度。每天坚持对已办结的5-10条投诉举报进行回访,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与评价,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反馈给调处人员,达到社会功效最大化的良好效果。
四是及时梳理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结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消保分局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渠道,梳理各类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目前已向扫黑除恶专班移交有效案件线索8条。
五是发挥“五进”维权站实效。目前全市共建立12315维权站229个,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万元。通过对维权站的硬件设施配备率、消费纠纷调解率、服务回访满意率、效能发挥达标率等检查,促进12315“五进”工作标准化运作。今年对全市27家省级维权站“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定进行一对一指导督办,目前省级维权站已全面实行首问及先行赔付制度,共启动专项资金300万元,先行赔付率达到100%,今年共处理消费投诉2500件,其中先行赔付95起,赔付金额达3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6万元。并实现10家电信和大型商超企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全覆盖,共建站34家。
(二)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推进质量强市创建
一是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年初制定印发了《工商局2018 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方案》,全面部署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探索随机抽查与“靶向式”治理相结合的商品质量监管机制。今年来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电器开关、儿童用品、装饰材料、手机、服装等商品的抽检共624个批次,超额完成年度500个批次的目标任务,其中不合格236个批次,不合格率为63.35%,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205件,案值117万元,已罚没97万元。3月份组织开展不合格商品集中销毁活动,集中焚烧了2016-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中查处的不合格且已不具备回收价值的商品,包括小家电、管材、板材、导航仪、卷烟、保健品等12类商品,共计50余箱,重达300余公斤。
二是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年初印发了《全市工商系统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方案》,聚焦消费者反映突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侵权问题,强化集中整治,将突出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治理服务领域侵权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今年共开展重点商品抽检586个批次,其中儿童及老年人用品21个批次,9个批次不合格;服装鞋帽202个批次,69个批次不合格(还有80个批次未出结果);家用电子电器140个批次,47个批次不合格;建材64个批次,30个批次不合格;交通工具55个批次,53个不合格;成品油104个批次,7个不合格,共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113件,罚款34万元。并且查处各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虚假宣传案件等共271件,罚款172万元。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来,共开展儿童水晶泥、电器商品、餐具卫生、厕所革命、大气污染防治、电动车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净流”等专项整治行动10余项,着力解决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为维护儿童消费安全,开展了流通领域“水晶泥”等儿童玩具专项检查,对全市中小学校周边277经营主体进行了全覆盖排查,现场对经营者的证照情况、“水晶泥”和“三无”等玩具产品进行了检查,发现“水晶泥”1907件,其他危险玩具或“三无”玩具94件,责令停止销售509件。
为预防和减少夏季电气火灾发生,组织开展了电器商品专项整治,共检查电器经营主体674户次,查处无照经营1户,抽检电器商品62个批次,不合格16个批次,转化案件数15件,案值4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展电动车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190户,共查处电动车无照经营2户,受理电动车投诉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抽检电动车57个批次,发现不合格44个批次,案值24万元。其中市局本级抽检27个批次,其中24个不合格,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另外阳新县局抽检的20个批次电动自行车确认为全部不合格商品,立案处罚20起,罚没金额10.6万元。
为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商品煤抽检,对全市电厂、水泥厂等8个用煤单位的商品煤开展商品质量检测,共抽检煤抽检18个批次,未检验出不合格商品煤。
(三)深入放心消费创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各单位均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统一制定了示范点申报标准,采取辖区申报和商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送,再由市局进行审批,目前共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12条、示范商户519个、示范维权服务站39个。其中有3条示范街区,11个维权服务站和38家示范商户被评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点。为更好地助力黄石市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市局列支专项经费3万元,制作“放心消费”桌牌、台签、宣传贴等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将红星美凯龙作为重点宣传对象,为其定制专属宣传贴。目前全市创建放心消费气氛浓烈,各示范点均已张贴放心消费标识,签订了放心消费承诺书等。
一是层层动员,高位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发动,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职责。
二是加大投入,打造特色亮点。今年我局将放心消费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争取市财政80万余元专项经费,在示范街统一设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广告牌40余块,街道两头设置放心消费示范街大标识,在示范街商户内统一张贴放心消费标识、《放心消费“三无”倡议书》以及《诚信经营承诺书》1000余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社会监督带动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星级管理,打造诚信品牌。在全市范围开展“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为主题的“诚信经营示范店”、“十星级文明工商户”“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并在“诚信经营示范店”商户店外醒目位置悬挂荣誉牌匾,并在牌匾上设置二维码,包含店铺名称、服务承诺等信息,消费者一扫便知一看便明,有效提升消费者安全度、舒适度、满意度。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依托个私协会党支部,深入开展党员经营户“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督促经营者自觉加强信用自律,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主动公开诚信经营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所有参与创建的经营户均签订了承诺书。
四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开展全方位宣传。通过媒体报刊、移动通讯运营商等渠道,不间断宣传创建标语、口号、内容等。开展面对面宣传。组建宣讲团、公益律师团、志愿服务队等公益性组织,开展金融网络消费教育进高校巡回宣讲10场,深入50余家企业,向全市居民发放公开信4000封、宣传册2.5万份。开展点对点宣传。在全市部分主干道悬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温馨提示用语、宣传横幅等,督促所有参与创建的放心消费示范点张贴标识,共制作并悬挂规章制度宣传牌500个,发放创建标识及地图二维码1500张,确保创建活动人人知晓、广泛参与。
(四)做好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消费维权意识
一是开展“3.15”活动。举行“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为3家“消费教育基地”企业授牌,40余家职能部门和大型经营服务单位开展咨询、受诉服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学习手册2000余份。当晚,大型3·15直播晚会以暗访短片等形式揭露各类侵害消费者法权益的违法典型案例,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现场点评。与会领导为10家“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授牌;黄石市“品质诚信放心消费”承诺联盟40家企业集体诚信宣誓。
二是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督促各单位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分别在示范街公益宣传栏张贴《条例》全文;邀请省局领导授课,深入解读《条例》,提高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辖区内各大型商场、通信和金融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大力提升社会知晓率,营造了浓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是对外发布消费警示和抽检信息。依托12315大数据分析功能,抓住投诉热点,及时对外发布消费警示,提高市民消费防范意识。为防止春节商品市场消费纠纷升级,发布消费警示“四招避开年货消费陷阱”和“商家节日促销您得留个心眼”;根据消费投诉热点,发布“家电维修当心遇‘李鬼’”、暑期出游“五提醒”、“双十买买买,注意提防网络陷阱”等消费警示;根据节日消费热点,发布清明节消费警示、“五一”消费警示、“六一”儿童节消费警示、中秋月饼消费“五注意”等。根据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在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手机、电动车、家用电器、建材、开关插座等商品的抽检信息,督促商家强化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为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会销等违法行为,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保健品宣传展销经营户虚假宣传等案件14件,罚没金额16.74万元。
(一)持续开展摸排,规范经营行为。一是持续摸排、做到底数清。对辖区从事保健品经营的市场主体以及长期进行会销的经营场所业主持续进行细致的摸底调查,摸清了长期进行会销经营的市场主体的数量、经营规模、营销方式、会销场地地址、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况,建立了两类台账,分别为保健品经营主体台账、会销经营场所台账,做到台帐清、数量明。
(二)坚持依法行政,重拳出击查处。对不收敛、不整改,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从业市场主体,从严查处,有效的震慑保健品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今年1月份,省、市两级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食(药)监局等部门在黄石共同召开打击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非法会议营销集体约谈会暨自觉抵制非法会议营销倡议活动,会议通报了全市老年人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会销综合整治行动成果,全市部分社区、物业行业协会、酒店餐饮行业协会代表,以及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经营户负责人,分别就自觉抵制非法会议营销、诚信守法经营做表态发言,并现场签订“自觉抵制非法会议营销承诺书”。
(三)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举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理性消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今年来,辖区各工商所深入社区开展老年人消费教育讲座共70余场,揭露保健品会销的陷阱,指导老年人识假辨假,在社会上反映良好。今年来各级消保机构共接到50起保健品会销投诉举报,已全部处理完毕,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通过这段时间的专项整治后,保健品的消费投诉较去年有所下降。并且利用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现场发放《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100多份。系统各单位进学校、进会销场所、进市场向学生、老年消费者、会销工作人员、场地出租方共发放“致三封信”3000余份,营造了良好舆论和社会氛围。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12345平台对接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78号)的要求,黄石工商12315热线已于2017年11月份正式并入市政府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并实行黄石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评,目前12315热线为远程坐席。但由于12345平台接收群众诉求类型范围较广,涉及专业法律知识较多,导致在分派过程中会出现差错,有效分派率较低,影响诉求办结效率。
四、2019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在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积极探索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确保体制改革圆满完成。
(一)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持续强化12315解决民生问题的效率效能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确保消费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和投诉信件回复率均达到100%,投诉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升12315平台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另外为配合我市各类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工作,建设完善高效畅通的民意诉求平台,积极与政府沟通协调,加强业务技术沟通,扎实推进12315、12345平台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维权投诉平台。
(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探索商品经营者随机抽查、商品质量“靶向式”抽检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商品质量监管机制。探索电商平台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打破传统抽检领域,将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延伸至线上。强化抽检数据分析、风险研判及不合格商品后处理,深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问题发现、查处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更加广泛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公布一批消费创建示范商户、示范街区、示范消费维权站,通报一批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并对已经申报的示范商户、示范街区、示范维权服务站进行动态考评,推行末位淘汰制,及时更新放心消费单位名单,确保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四)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整治。以社会关注热点、消费者投诉焦点为导向,综合运用工商职能加强监管执法,有针对性地选择2至3个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服务行业,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规范服务行业的经营秩序。
(五)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探索开设“消费教育讲堂”,依托消费教育基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制度、消费侵权案件、商品抽检结果,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扩大消费维权社会效应。持续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从老年人拓展到投诉比较集中的各类群体。
(六)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快速反应机制和队伍建设、以维权能手命名的品牌维权工作室(调解室)建设、诉转案机制建设、诉调对接和多调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维权效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恒久动力。消费维权是拉动消费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律赋予的我区消协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主题,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维权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消协的维权作用,畅通商品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主渠道,发挥基层投诉站的优势,开展消费维权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权利意识和文明消费意识。
一.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新消法。
(一)走进社区,上门服务。
与市消协联合举办“消费维权服务月活动”, 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讲解消费维权知识。
(二)走进广场,现场受理。
参加省消保委在市政广场举办的“3.15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投诉。
二.关爱弱势消费群体,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一)关爱老人,宣传教育。
与市消协联合举办“老年消费宣传教育活动”,揭示老年消费陷阱,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
(二)呵护儿童,文具排查。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排查校园周边学习用品商店及各大商场、超市文具柜台,加强文具安全监督。
三.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一)走进广场,现场受理。
参加省消保委在市政广场举办的“3.15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投诉。
(二)走进餐馆,比较试验。
配合省消保委对早餐店进行湿米粉比较试验,掌握原料、食材及卫生安全情况并告知消费者。
消费维权无小事,我区消协在以后的工作中,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政治思想根基,配合执法部门监督商品和服务市场,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努力完善“企业自律,消协引导,社会参与,政府监督”四位一体的维权体系,强化内部工作机制,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消保工作总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学生期末评语, 班主任工作计划, 两只蚊子作文1500字, 向日葵下一颗心作文1500字, 美妙的歌声作文1500字, 蝴蝶的翅膀作文1500字,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作文1500字, 环保作文1500字, 玫瑰作文1500字,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