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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工作总结(社区民宗工作总结)

作者:2022-03-18 10:07:550

民宗工作总结1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民宗部门、区委法治办的部署和“七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各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学习制度等措施,全面动员,人人参与,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活动,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提高了我区民族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广大民宗干部的法律素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规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制订工作规划。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共萧山区委 萧山区人民政府转发<萧山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萧委发〔2016〕25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区“七五”普法(2016-2020年)责任清单方案>的通知》要求,从我局实际出发,制订了《杭州市萧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我局的“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

3.强化考核评价。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落实,不断总结提高。

(二)强化基础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有效展开

1.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普法工作全参与。安排落实相应的普法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利用各项社会资源,组织各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投入到普法行列,对广大少数民族、信教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普法工作全覆盖。通过统战干事例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等,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民族宗教工作村(社区)网格员队伍、信教群众骨干队伍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等,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排摸及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普法工作知晓面。2016年,我局印制反恐防暴宣传消防安全读本250份(每份2张),发放到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印制消防知识进寺庙宣传画140份(每份2张),发放到全区佛道教场所,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密集的优势进行法制宣传。2017年邀请五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专题法制讲座,向群众分发了《民法总则》《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书籍。2018年送法下乡到瓜沥镇、衙前镇,向群众分发《农民以案释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宗教事务条例》《安全生产法》等3000余册。编印民族宗教政策专题宣传图片,在全区485个村(社区)的科普宣传栏进行为期2个月的宣传。2019年,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栏800余块,发放相关法律知识读本2000余册,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200余块。2020年,编印包含宪法、国家安全、反邪教等内容的“普法安全手册”500本,发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各类宗教活动、法制宣传月(周、日)、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创新工作措施,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抓好机关干部普法教育。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安排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专业法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落到实处。通过发放学习资料、请专家讲授、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抓好执法对象的普法教育。每年组织面向宗教场所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座,邀请区消防大队、区市监局、区安监局等多个部门主讲有关安全防范、食品卫生等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利用场所规范化考核,将知法守法作为考核内容列入考评体系。通过举办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全区民族宗教法规培训班等各类培训活动,安排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法规、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等内容的讲座,增强了相关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管理能力。

3.开展系统外的普法宣传。指导区少数民族艺术团成功举办十周年和区民族团结促进会十五周年等专题晚会,每年利用节假日,赴全区各镇(街道)、企业、学校、场所等巡回演出10余场次,以文艺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结合青少年特点,在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开设“春蕾课堂”,由区民族团结促进会会员进行暑期授课,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城厢街道潇湘社区、瓜沥镇党山金迪学校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积极宣传民簇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维护各民族团结。

(四)增强工作成效,助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1.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信息网络,加强信息源点建设,强化信息收集研判。落实维稳责任,强化宗教节日、大型宗教活动期间24小时值班制。落实突发性民族宗教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民宗领域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围绕场所食品、消防、房屋、基建等重点安全工作开展专业化指导检查,落实重大活动预报制度,推动场所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制订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考核标准,每年二次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考核和表彰。考核从自身建设、规章制度、管理组织、财务管理、抵御渗透等方面实行“量化式管理、精准化规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对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标准量化,提高工作针对性,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3.创建普法基地,发挥引领作用。指导寺观教堂深入开展省民宗委、省司法厅组织的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瓜沥白龙寺、城厢教堂先后创建成为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融宣传、示范、普法教育于一体,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成为我区宗教活动场所普法教育的良好典范。

二、工作成效

1.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培育和提高了各族人民群众、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

2.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开展权力事项2.0的编制,极大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了权责对等、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

3.民宗领域法治水平明显提高。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宗教神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以及广大信教群众法律至上的观念,提高了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增强在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意识。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七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法制学习培训。深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基础性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深入学习部门法律法规,打牢执法基础。

2.坚持普法与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提高工作质量,维护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稳定。

3.突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向信教群众进行法制宣传。组织参与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依法管理的氛围。


民宗工作总结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京民宗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全面加强全市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助力打好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1.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1月23日,召开了全市民宗系统紧急会议,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果断采取措施,取消春节撞钟等活动、停止宗教聚会、封闭场所,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播。1月27日以来(包括春节放假期间),先后8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形势,查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难点问题,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对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要求、来宁返宁人员排查、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人员动态管理、打击非法活动、建筑工地管理等进行部署和推进。

2.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一是春节期间成立了全市民宗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及时成立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及社区、农业农村、慈善和物资调配、宣传、信息报送和机关防控等7个专项工作组,分工协作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紧盯疫情发展形势,1月27日、1月30日、2月1日、2月12日、2月25日先后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全市继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的通知》等,2月19日,根据《关于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作用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发挥职能作用 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15项具体要求,确保中央和省市最新部署以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和每日动态情况掌握、每周研究分析和部署推进等制度,每日掌握全市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场所人员管理情况,每周听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落实,坚决确保民宗领域和谐稳定。

3.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方法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的监督指导,局长苏宇红先后对浦口、栖霞、玄武、秦淮、建邺、江宁等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督查检查;从1月24日起,市民宗局对40余个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进行暗访、督查检查,并到场所内居住人数较多的场所现场办工,提出具体要求;各区由区委书记、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带队开展督查并组织了各类暗访、检查和抽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场所均处于封闭状态,落实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要求,推动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1.加强场所全封闭管理。1月23日,在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前,就以宗教团体名义发布通知,停止撞钟、祈福、宗教聚会活动,市1号通告发布后,又及时发布有关积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通知和提示,1月24日零时起,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开放、停止一切活动;暂停相关殡葬服务;宗教院校延迟开学,开学时间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确定;民族宗教领域在建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复工开工,并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相关手续要求。

2.全面摸清底数。扎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情况统计和动态管理,详细掌握每日场所居住人数、离宁人数、返回(来宁)时间、行程、进出场所人数、发热人数、隔离情况等。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全面排查返宁人员(含自我隔离人员)、发热发烧咳嗽人员,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自我防护。二是进一步加强场所出入人员管控,严格进行测温登记,禁止场所非居住人员进入;场所现居住人员外出返回严格执行测温、登记行程和消毒;外出采购人员固定专人、单独居住,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三是严查外地来宁人员情况,特别是疫情较重地区来宁人员,过细排查有无接触史人员、有无发烧咳嗽人员等情况,落实来访登记和测体温、每日消杀、物资保障、内部管控、值班值守等措施。四是针对佛教场所人员集中情况,对场所居住人员逐个进行登记排查,要求寺院、道观及院校严禁开展各类聚集性活动,包括早晚功课和法会;严禁聚餐,采取分时分段佩戴口罩打饭,单独就餐。

4.做好民族领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一是及时了解掌握少数民族镇村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动员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二是加强在宁民族班疫情防控工作,对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进行了探访,实地督导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要求江浦高级中学严格落实校领导、新疆班管理办、年级组班主任、学生干部24小时四级值班制度,加强教室、宿舍、卫生间等消杀工作,及时做好新疆留校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三是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停工停业期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清真餐食等问题,充分发挥新疆联络组、西北联络组的作用,新疆籍在宁务工人员主动关闭经营场所,做好防控工作,积极捐款;根据青海省海东市民宗委《关于共同做好海东市“拉面经济”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函》,坚持双向发力,共同做好海东籍在宁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主动通过各微信工作群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并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西北联络组青海组工作会议,将全市划分为12个片区,实行片区组长包干制,并落实五项措施:一是配合属地政府管理,积极开展就地防控;二是严格执行南京市关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坚决服从各项防控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加强宣传和自我保护,不聚众活动,不信谣传谣;四是及时上报信息,每日报告人员去留动态、监测隔离等信息;五是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行善举、献爱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截至3月9日,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捐款共计76850元。

5.加强在建工地管理。疫情期间,全面暂停民族宗教领域各工程建设施工。根据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第13号通告关于“省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面开工,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复工”的要求,目前,所属事业单位迁建工程代建项目公司负责的的项目工程已全部开展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6.加强对在宁外国人宗教活动的管理。要求所有在宁外国人宗教活动继续暂停(可以活动的时间将与全市其他宗教活动场所开放时间一并另行通知),对辖区内近期回宁的日韩机构和企业中的日韩人员,要与有关部门衔接,不得进行宗教聚会,对未经批准的外国人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查处。

7.依法迅速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及时排查发现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活动和聚集性活动,先后查处了鼓楼区自称“弱小教会”的60余人参与的非法聚会活动和栖霞区一小区内基督教非法聚会活动。同时,建立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机制,加大排查力度,目前未发现非法活动和聚集性活动。

8.做好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组织收看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操作技术网络直播培训,严格落实外出返宁人员排查和隔离、全体人员佩戴口罩、分时分餐、办公场所定时消杀等工作,统一组织防控物资购置发放工作,未出现疫情。

三、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引领全市民族宗教界共同抗击疫情

1.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和引导,截至3月9日,“南京民宗”政务微博共转发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286条,编发《疫情防控知识和规定应知应会电子快报》共30期。积极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宣传贯彻“双暂停一延迟”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全市宗教团体通过联合发布倡议书、致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知通知书、市防疫指挥部通告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并通过QQ、微信等渠道劝导信众、香客不到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科学防治,不信谣传谣,维护社会稳定。

2.大力宣传典型事迹。搜集全市民宗系统和民族宗教界疫情防控工作典型事迹上报省民宗委,其中个人先进事迹5人,集体先进事迹1个。宗教二处三级调研员吴华、秦淮区民宗科长范旻等主动放弃假期,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守在抗疫第一线,典型事迹被紫金山新闻、现代快报等媒体宣传报道。龙虎网、南京日报等媒体先后报道了《南京市全面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要求坚决打好全市民宗领域疫情防控攻坚战》《浦口区民宗系统群防群治做好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零活动”确保浦口宗教场所安全稳定》等情况。秦淮区朝天宫街道七家湾社区维吾尔族社工古丽米热•帕拉提从大年三十起,放弃与从新疆赶来的妈妈、妹妹团聚,连续40多天连轴转,奋力冲在社区防疫最前线,典型事迹被南京晨报宣传报道;南京六合竹镇镇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全面落实各项联防联控措施,打响各民族共同参与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先进事迹被新文荟网、今日头条等媒体转载报道。

3.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积极作用。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民族宗教界时刻关心疫情形势和动态,坚持自觉自愿原则开展公益捐赠活动,截至3月9日,全市宗教界共捐赠善款和医疗物资共计356.47594万元,全市民族界共捐款114.9847万元。江浦高级中学和金箔集团等6个民贸企业、竹镇镇、鼓楼区白云园社区、建邺区虹苑社区“一家亲工作站”、秦淮区七家湾“民族之家”、高淳区“向日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以及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捐款捐物,全力支援抗击疫情一线。

4.妥善处置舆情和人民来信来电。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电和“12345”工单办理工作,及时答疑解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截至3月9日,共办结各类信访件2件、“12345”工单9件。

四、坚持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领导,以过硬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1.严肃政治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民宗系统全体人员必须严守各项规定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杜绝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力以赴做好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重大事项一律向分管市领导和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坚持把有限的防控物资用于支持基层,主动克服局机关检查督查任务重、口罩等防护物资短缺的困难,在仅留用80个口罩的同时,把1700个口罩发往各宗教团体、分配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另外,还分别将1500个口罩支持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学生,200个口罩支持结对帮扶的民族工作社区,200个口罩支持回民殡葬服务所。

3.发挥党员在抗击疫情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局机关党总支向全体党员发出《疫情防控倡议书》,号召全体党员带头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践行初心使命、带头在遵守防控规定要求中展现作风形象、带头在积极完成防控任务中砥砺能力素质。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号召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一线中践行入党誓词。局系统全体党员积极响应号召,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截至3月9日,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继续实施全封闭管理、停止一切活动,民宗系统人员保持全员在岗在位,全市民宗领域未出现疫情。


民宗工作总结3


区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龙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民宗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培育省级、市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年内,我局在宗教领域打造了龙岗寺、安仁寺、沧河天主堂、状元基督教堂等普法教育基地,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统筹谋划年度工作。认真对照2020年龙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等列入民宗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宗”建设新局面。四是落实考核工作。对照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认真抓好督查及年终考核。同时,与东瓯律师事务所邵和畴签订合同,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三)实现宗教普法全覆盖。年内, 我局及各街道和“三人驻堂”小组对辖区各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国家宗教政策法规送场所活动,累计活动开展达150余场次,实现了宗教领域普法全覆盖。

(四)稳步开展宗教执法工作。2020年,我们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程序,讲究证据,已完成全年12件行政执法案件,1起案件为非法宗教培训案,10起涉嫌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案。特别是我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永强净土会”非法组织宗教活动案进行了查处,罚没款合计589688元,罚没金额位居全国宗教领域首位,有力地震摄了非法宗教的嚣张气焰,并做到零复议,零诉讼。玄真观的案件还作为典型案件被市局推送给兄弟县市参考,同时作为执法示范案例上报省里。

(五)加大宣教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4月5日安全日,组织宗教界人事学习民法典,8月18日邀请了温州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张健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法律讲座。全年共组织宗教团体法规宣传教育达6次,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11月份, 组织佛道教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市民宗局专家来龙授课,效果明显。10月份,在瑶溪街道组织了由宗教团体协会参加的“四合院。沙龙”活动,以轻松愉快的氛围探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六)完善学法制度建设。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等,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今年,局领导干部年度内集体学法2次,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4次;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3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唐建国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国安寺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一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30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5000人次。

(七)健全决策机制,扎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按规定实行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执行政策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全年有行政处罚案件12件,无发生涉及民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八)拓宽视野,不断完善行政行为监督体系。一是畅通监督渠道。结合“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民宗部门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等全方位的监督,认真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及时办理了人大提案3件,满意率为100%;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强行政监督;按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对投诉和举报认真落实查处,建立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及上访问题,防范化解矛盾,信访、维稳调处成效明显。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公开。

二、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和宗教教人士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全区干部、民宗干部等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宗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三是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宗教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宗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宗教场所登记、少数民族子女加分、非通常宗教活动审批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四)继续打造和巩固普法教育基地。对已打造的教育基地在宣传成效上提升,并以点拓面,继续在四大教领域打造若干省、市级普法基地。


民宗工作总结4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有力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全年2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任务分解。根据区委巡查和区委法治督查反馈情况,召开2次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行政决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群众服务等的全过程中。

(二)深化行政事项服务改革。深化行政事项改革,积极推进政务2.0,按照有关要求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0项(含审核转报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等总计33项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省民宗委、区数据局最新标准,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紧盯“立即办、网上办、一次办”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及办事流程,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100%,“跑零次”100%。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律师专题讲授《民法典》。局领导主动参加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乐意学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进局执法力量队伍建设,2名局机关干部取得执法证,全局机关干部持证率100%。推动局公职律师培养,2名机关干部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局法律师顾问作用,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四)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坚持把信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安全隐患,紧盯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消防、治安、卫生、房屋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治理,严把大型宗教活动的报批和监管。全年配合上级部门及主动开展“双随机”抽查、跨部门检查3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抽查结果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实现行政处罚“零”突破,按时公示行政处罚案件。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公开我局机构全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内容。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专人保管,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六)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力度。按照各级工作部署,全年陆续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向机关干部、少数民族群众、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其他党纪国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从事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印发包含宪法、国家安全、反邪教等内容的普法安全手册500本,发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全年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宣讲10余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宗教难点工作挑战日益突显。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还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力度不够,法律震慑效果还有待提升。佛教、道教商业化,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一些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还需要重点关注并解决。

(二)民族宗教执法整合不够完善。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并入党委统战部,对外增挂民宗局牌子,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如根据政务2.0要求,行政许可今后需在网上运行,但由于不再单独保留民宗局,故一直无法申领单位电子印章,只申领了行政许可专用章。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保障。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督查指导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建设。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难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积极指导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创建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治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认真抓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和调整民族关系,坚持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三)增强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和解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加强培训教育,对局机关干部、镇街统战干事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切实增强民族宗教队伍的法治意识。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加强对宗教界人才培养,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财务监督。

(四)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修改完善权力事项,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求。继续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及效率。注重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民宗工作总结5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村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方便实惠送给群众,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仔细聆听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努力使每个“问题项”变成群众“满意点”。以苦干实干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办实事解难题。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服务能力

在x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村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用“四个对照”查问题找差距,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健全机制、强化功能,在为民服务上下功夫,全面回应群众诉求,以良好的工作作风、负责的精神状态、务实的行动举措,提升服务能力,推进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

二、聚焦主题教育,助力民生工程

抓住学习教育这一根本,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认识到做好民生工程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2016年,我村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行列,拆迁通知下达后,村民们反响很大,提出各种不同的意见和疑问,党员干部不辞劳苦的奔走在居民家中,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放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充分了解群众意愿和诉求,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加大对老城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宣传解读,让群众看得懂、想的明,有针对性的帮助拆迁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消除思想顾虑,终于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目前,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所涉及拆迁居民均得到妥善的过渡安置,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接下来,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程序有序规范操作,让棚户区居民早日入住新居。

三、加大卫生整治、优化人居环境

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村加大卫生整治,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推动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在辖区内进行“爱我秀水、洁我家园、从我做起”的教育和现场实践活动。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倡导礼貌新风,培育全村讲卫生、爱美化的浓郁氛围,不断提升广大干群清洁卫生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构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环境。对村内陈年垃圾和秀水河道进行垃圾清理工作,并接入下水管道300米,排除了安全隐患,有效改善了村容村貌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四、推进清洁取暖,打赢蓝天保卫战

今年,我县将冬季清洁取暖作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为有效推进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工程,秀水村干部不怕苦、不怕累,深入村民家中宣传政策,对甲醇采暖炉的使用环境、设备效能、运行费用、安全保障等方面一一讲解,打消了居民的疑虑,目已有140余户居民安装了甲醇采暖炉。

努力保障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的重要内容。今后,秀水村党支部将把主题教育贯穿到各项工作任务当中,深化学思践悟,坚持边干边学,认真抓学习、搞调研、找差距、促落实,以理论学习推动工作实践,以理论学习促进工作效能提升。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确保这次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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