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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指导下,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较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辖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劳动监察工作已从被动监察到主动监察发生了质的转变。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明年工作计划报如下:
一、 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我队通过宣传活动,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来电来访的企业和劳动者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宣传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5次,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书面审查工作。
2014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制定详细计划安排,扩大宣传,印制年度审查须知和通告,使年审单位都能够明确年审的时间、内容和方法。在书面审查方式上采取上门服务和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区主管单位,通过电话通知方法,向他们宣传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对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等零散单位,大队工作人员上门登记审查,方便了用工单位,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认可。我区书面审查任务是1500户,共有1507户进行了书面审查,完成100.47%,涉及劳动者约1.32万人。
(二)、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环境
做好群众举报受理是劳动监察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为民办事的重要途径,是化解纷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我们始终把群众举报投诉接待工作作为劳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扩展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信件、电话及专人接待形成全方位接待受理网络。做到接受群众举报不推诿,案件查处不拖拉,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使广大群众投诉有道,告状有门。截至目前,接待咨询639条,涉及职工672人;投诉23起,举报7起,流转立案30件,结案率100%。没有逾期案件,帮助职工催要拖欠工资11.05万元,用人单位信息采集4040家;主动监察517家,查处和纠正了一批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100%;一级网格咨询556条,简单矛盾调处91条,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了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日常巡视任务480户,共检查用人单位500户,完成104.16%,并积极配合其他各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地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各项专项检查活动为重点,促进劳动监察工作
(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规范我区人力资源市场,给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联合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市监察支队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区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打击了非法职介、违法职介和通过招用工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销毁虚假和非法广告26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
(二)、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企业用工秩序,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用工企业6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8户,民办非企业单位12户,其他单位20户,涉及劳动者2167人。检查中,督促9户用人单位为19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政策150多人次,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为认真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住建局、总工会、工商分局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自2014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区共检查用人单位65户,涉及职工人数0.28万人,其中农民工0.18万人,查处拖欠职工工资单位11户,涉及职工人数0.0259万人,其中农民工人数0.0086万人;拖欠职工工资14.68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11.25万元,对存在欠薪的单位,已责令限期补发到位。在这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中我大队的这项工作上了中国劳动保障报的头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个人工作总结
陈新平
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下,本人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工作,奋力作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三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三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平时工作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敢于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团结同志,尊重领导,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做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同志们的真诚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干部职工对我的高度信任,使我的工作能一步一个台阶地前进,使我的思想也更加成熟了,也使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了锻炼。
二、工作踏实,不断开拓工作局面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014年起,由于大队长到龄退居二线,本人临时领头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劳资纠纷,本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开拓:一是强化了法制宣传。本着劳动监察、预防先行的原则,大队在工业园区开展了劳动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活动采取了送法入企、挂点帮扶、问诊用工等多种形式,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提高了企业主的法律意识,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活动后,园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5.2%,比三年前提高了10.3%;劳资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了7.4%。二是开展了两网化建设。针对劳动监察工作点多面广的特点,大队推行了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化服务的模式。将劳动监察的范围按区域划分管理,明确各区域的责任人,大队再统筹监管。这样,既节省了人力,又提高了举报的反应速度。在网络化服务上,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大队办公系统与金保工程整合,实行了办案的网络化。三年来,网络办案共47起,涉案金额218万余元。三是强化了建筑领域欠薪的制度建设。为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资,我根据几年来我县欠薪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兄弟县市的做法,主动与局领导沟通说服县政府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该办法明确建筑领域施工方、业主在中标后均需向政府缴交工资保证金。三年来,共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0多万元,其中远梦地产、富景地产项目启用保证金达1500多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欠薪的压力。四是加强了内部管理。为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大队推行了监察员值日工作制。要求值日监察员全程负责大队的一切事务。
劳动仲裁工作。2016年初,本人兼任仲裁院副院长。由于该机构刚升格,各项工作刚处起步阶段。本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业务建设。办案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因此,我主导仲裁院实行了三个制度:集体讲学制、庭审合议制、责任追究制。目的是仲裁员的业务能力,三年来,我县共受理仲裁案件267起,终局裁决78起,法院维持246起,维持率达92.1%。2014年,我县代表省接受了人社部仲裁办案质量的检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延伸了调解网络。为提高仲裁案件的调解率,构建和谐的拉动关系,我充分里用基层劳动保障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延伸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办案网络至乡镇、县直单位、园区企业。三年来,共在园区企业、乡镇、县直单位建立调解机构403户,通过网络调解办案246起,争议案件调解率提高了21%,涉案金额300多万元。几年来,仲裁院共受理258起(不含基层调解案件),本人办理127起,调解78起,涉案结案200多万元。
三、清正廉洁、始终做一名合格党员
作为一名基层的党员,我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生活上,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始终做到手脚干净,清正廉洁。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能做的坚决不做。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工作上,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平时努力专研业务,虚心向同事学习、向领导学习。
几年来的工作也得到了领导、同事们的肯定。2015年本人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2016年被单位考评为年度优秀。诚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在劳动监察、仲裁岗位上取得些许成绩是微不足道的,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工作作风还不够大胆等问题。这些问题还需在大家的帮助下解决。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科在支队领导的带领下,坚决贯彻落实 “浙江无欠薪”行动的基本要求,在工作实践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在各兄弟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支队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经过科室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半年来,我科根据支队党支部的统一部署,科室所属人员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支队组织的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我科共完成投诉举报案件66件,其中行政处理3家,行政处罚2家,共为76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960941.81元。处置突发事件4起,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均得到有效处理,领导交办案件均及时反馈;检查建筑工地30多处,有力的督促了六项制度的落实;到辖区大队、中队指导工作60多人次,进一步规范了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规范,提高了中队监察员的业务技能;全科人员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工作组对我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考核工作和省对我市创建“无欠薪市区”的考核验收工作,为最终实现“无欠薪”贡献了力量。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相互协助,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我科根据支队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科室成员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要求科室人员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无欠薪”行动的基本要求,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和提升城市品牌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作为宣传和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手段,特别强调在工作中着重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以此作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减少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通过业务学习,提高了科室成员监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监察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开展日常监察,及时纠正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全科上下在合理安排好各阶段工作的同时,积极通过日常巡视监察的方式开展主动监察,3月份我科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共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活动中,我科共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所共10家。通过检查,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又加强了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细节性疏忽,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从源头上落实“无欠薪”夯实了基础,也受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好评。
2、积极配合做好“110”转发突发事件的指导处理工作。全年来,全科共受理“110”转发的重大突发事件隐患50余件,在指导区大队处理过程中,全科人员能做到敏感意识强,依法依规,顾全大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第一时间接件,第一时间指导,第一时间反馈处理情况,以高昂的工作热情,负责地工作态度,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强化“无欠薪”治理,确保落实 “无欠薪”。
继续深入开展 “无欠薪”行动,突出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领域“无欠薪”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预测、预析、预报和预防的预警排查制度,以制造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深入推动欠薪治理综合监管。重点抓住政府工程领域这个关键,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制度和维权公示制度等长效机制落地,有效防范化解欠薪矛盾和劳资纠纷,有效应对预警监控缺失、制度落实缺位、排查督导缺力的矛盾。上半年我科为圆满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对我市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和省对我市申报无欠薪市区的相关区的考核验收工作,在年初就围绕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岗位特点,逐条对照抓落实,同时指导辖区大队同步做好各项工作。对各在建工地侧重于抓制度规范和落实,特别是“六项制度”的落实,在检查中指出问题,限定时间整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结果。上半年全科共对辖区内40余家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六项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确保了“国考”和省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立足本职做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
半年来,我科全体工作人员能紧紧围绕支队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落实无欠薪工作的指示要求,立足本职岗位,不怕苦、不怕累,坚持深入工程建设项目一线,既着眼相关法规政策的宣讲,又强化对防欠薪制度措施的具体指导,同时注重对大队、中队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了“无欠薪”工作的整体水平。如我科XX同志,自身业务能力突出,支队领导安排其负责无欠薪工作后,能第一时间进入情况,积极主动联系相关协同单位,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探索制订落实“六项制度”的细化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同时承担起了全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先后为各区的一线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举办业务培训,为我市全面创建“无欠薪市”做出了较大贡献。半年来,科室所属人员团结协作、执法公正、认真负责,在行政执法和日常检查中注重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既有效地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又及时制止和纠正了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贡献了一份力,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致好评,提升了支队劳动监察工作的整体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水平和办案技巧仍需不断提高。当前,在对一些复杂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不仅需要我们经验的积累,更需要我们在完全理解和理清所有法律问题的前提下,严格执法、创新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因此,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水平和办案技巧亟待提高和改进,这样才能适应劳动保障监察新形势的发展,才能沉着地面对即将出现的一切新情况,才能有效地解决出现的一切新问题。
二是在处置一些新型劳动关系的案件过程中,因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依据,解决问题的手段较单一。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科室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保持科室团结气氛,增强凝聚力。
(三)探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创新相关举措。如深入研究新型劳动关系领域和装饰装潢项目领域的防欠薪问题。
(四)继续加强对所属辖区大队和中队的业务指导工作。今年尤其要对刚申报创建区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年底两个区创建工作的圆满完成。
劳动保障监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我队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为主线,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上半年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我们把日常巡视检查与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日常巡视检查,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等及时送到用人单位,当场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咨询,同时掌握用人单位诚信守法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取得的效果是,全面掌握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直接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大大减少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68户,涉及劳动者5500多人,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800多人,补缴各类社保基金80余万元,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5项。
二是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执法检查。
2016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了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稽核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的企业行业是建筑施工企业、工业园企业、超市、饭店等劳动集密型企业,重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的缴纳、工时和休假、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非法使用童工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检查过程中除查看相关资料外,还召开相关的座谈会,深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部 16个,工业园企业15家,砖瓦厂5个,市区各类型企业单位58家,涉及劳动者2000多人。
三是以法讨薪,及时处理和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对举报投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快速立案,及时调查取证,严格按监察程序依法进行处理。2016上半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43件,结案143件,其中行政处罚5件,责令限期改正8件。共为2826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克扣工资2335万元。比如说越江花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400多万元,但是施工方只承认拖欠工资100多万元,由于双方在工资款和工程款的问题上纠扯不清,使得案件进展十分缓慢,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几次召开了双方的协调会,最后在双方认可同意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邀请了会计事务所对所欠工资进行了审计,这也是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以来第一次邀请会计事务所对拖欠的工资进行审计和核定,通过这些措施和方法,现在越江花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按相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力地打击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劳动监察在社会上的声誉。
四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三送三上”专项行动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余4月底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三送三上”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发放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贴放告示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召开农民工座谈会议6场,收集了活动相关资料及影像照片资料100余份,化解了多起在萌芽状态的劳动纠纷,确保了岳阳市2016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严惩恶意欠薪: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顺利完成,加强和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将劳资双方的矛盾都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积极筹备开展XXX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2016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在局党组的关心和指导下,在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下,市政府于6月7日印发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2016】12号),这标志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我市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六是存在的一些问题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3、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企业主法制意识淡薄,只求经济利益,忽视规范用工。二是企业招工难度逐年增加。
七是2016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上年有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全年检查用人单位300户以上。
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力求做到“受理不推诿,查处不拖延,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
三是继续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公路工程、工业园相关企业,大型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检查的重点内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的缴纳、工时和休假、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非法使用童工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学习劳动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参加省厅和市局组织的监察执法专业掊训,组织本队进行理论研讨、案例剖析、正反方答辩、学习考察活动,不断提高监察执法业务水平,切实履行法定劳动监察职责,文明执法。
五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性案件的应急预案,高度重视,提高预见性,对发生的案件要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继续完善和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我市的实施。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根据自治区的要求联合监察支队在今年的6月、7月、10月、11月、12月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局相关科室对各县(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五次,根据检查的要求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餐饮业,宾馆,物流快递业、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开工许可、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进行了专辑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报四期。
2.根据自治区人社厅[2018]4号文件精神,联合监察支队在全地区全面推行了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工作,举办了 “我地区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培训班”全地区各行业,诸各县(市)企业的骨干236人参加了培训。期间人社局多次派员深入七县一市进行业务指导,截止2018年12月10日,全地区1005个项目(标段)开户率达50.45%,开户项目资金注入率71.99%,制卡数31700张、代发工资22900人,发放工资总额4.06亿元。有力的推动了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的进程。
3.根据地委行署的安排地区人社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地区七县一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两次督察检查。督促解决政府投资类项目拖欠159个,涉及9489人,涉及金额22462.65万元,并对未解决的115个政府拖欠项目,涉及6707人,涉及金额18421.38万元,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农资〔2018〕1号)、11月20日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11月4日地区稳定工作会议上杨发森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讲话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以最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12月中旬对我地区开展专项检查,经行署主管领导安排部署,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成4个联合检查组,于11月30日至12月4日对各县(市)前期摸排的政府性投资及社会性投资项目存在欠薪隐患的解决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覆盖情况、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作及各县(市)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名义下发通报至各县(市),督促各县(市)积极整改,抓紧落实。
(二)社保基金监督工作
地区劳动保障监察(社保基金监督)科通过非现场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数量4568条,其中企业养老保险752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816条,发现基金损失达571.7万元。对预警信息问题处理方式是:地区立即组织各县(市)进行核查有关人员信息,对于确认死亡冒领的立即停发待遇,并在办理丧葬补助时扣发多领待遇;重复冒领的及时通知本人或发函与对方联系,及时核实并开具一方待遇停发证明;还有部分疑似死亡人员,因目前未能提供死亡证明,无销户证明、无联系方式等情况,还需进一步核实。现已经确认处理问题4230条,涉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635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595条,共追回损失基金542.43万元。未处理问题336条,其中117条为企业职工重复领取待遇问题(跨省和省内),未追回损失基金5.58万元,涉及人员待遇已做暂停发放处理,正在进行核实;其中219条涉及城乡居民疑似死亡继续冒领待遇问题,未追回损失基金23.68万元,涉及人员待遇已停止发放,尚需进一步核查。
(三)行政协调工作
根据局办公室的安排,我科室承担我单位行政协调工作的采集报送工作,截止12月20日,2018年度地区人社局共受理矛盾纠纷排查与行政调解案件35件,涉及人数752人,涉及金额1615.93万元。其中:
1.地区劳动监察支队共受理拖欠工资投诉案件12件,涉及人数729人,涉及金额1542万元。地区劳动监察支队受理案件主要为年底讨要工资的农民工,因此案件发生率集中在11月、12月,其中11月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件,涉及农民工81人,涉及金额196万元;12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件,涉及农民工人数640人,涉及金额1350万元。
2.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件,其中:受理18件,结案18件,不予受理3件结案率100%。受理案件中,申请人均为劳动者个人,被申请人为国企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私营企业14个。案件诉求主要是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动关系等,结案处理方式仲裁裁决12件,仲裁调解4件,其他方式2件,多为劳动者胜诉。共涉及金额73万余元。
3.其他案件2件,一是城镇养老工伤保险科受理信访局转办有关王克佐个人申诉有关问题,涉及人数1人,已对信访部门及当事人进行了答复。二是城镇养老工伤保险科受理要求追加工龄待遇的案件,目前已转交地区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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