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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工作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方面
截至十月底我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xx人,其中管制xx名,缓刑xx名,暂予监外执行x名,假释x名。其中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x名,解除x名,均顺利办好各项接收解矫手续。目前,所有在册对象均在严格的管控范围内。我们的做法是: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制。今年5月22日,我区在xx政府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暨特殊人群专项组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出席会议,各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经费、人员等问题。同时会上分析了我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任务。5月份与8月份,分别召开一次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共同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工作队伍建设。6月11日、12日,我局在xx举办了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骨干培训班。全区x个街道(乡、镇)司法所长、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共计x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规范全区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截至十月底,我局共办理审前社会调查xx起,涉及被告人xx人,法院的采信率100%。对于重大特殊案件,由局领导亲自深入社区村进行社会调查,多方征求社会意见后,如实出具客观公正的审前社会调查报告。所有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资料均已归档、入册,规范管理。
(四)建立全区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做好GPS全球定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顺利将首批71名矫正对象实行手机定位管理,严防脱管、漏管。目前,定位对象中已有x名解矫,全区x名矫正对象仍处于手机定位监管状态。
(五)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我局对每一名严格执行定期报到、集体学习、公益劳动、请销假、迁居、会客、考核奖惩等制度。司法所每月与公安派出所进行1次人员清查比对,区局每个季度坚持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进行一次比对,强化监管责任,切实防止和减少衔接环节中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六)筹建社区矫正中心。今年以来我区积极筹备“区社区矫正中心”,该“中心”计划依托我区首个安置、教育、转化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两类特殊人员的集散地而建立,建成后将成为全省首例集帮教、培训、安置、矫正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目前已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中心建设方案及预算。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一)关口前移,深入监所帮教
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前往xx监狱等地开展帮扶教育,邀请政府部门、群众团体、法律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和知名企业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服刑在教人员亲属等,深入监所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活动。4月份,我局组织xx名帮教人员赴xx监狱帮教对xx名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集中帮教,为服刑人员送去普法书籍、转递生活用品等,并向服刑在教人员宣传党和政府帮教安置的方针政策、介绍家乡的发展变化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最新动态。10月份赴长沙监狱开展了一次警示帮教活动,均取得良好效果。
(二)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衔接配合
帮教安置是一项非强制性管理活动,衔接管控环节至关重要。为此,我们采取三项措施,有效破解了衔接管控难题。
一是抓好信息核查。20xx年底,全省统一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绩效网上考核,从源头上确保监所和我局同步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截至今年10月底,我局已经通过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核实374名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率达100%。
二是抓好对茬衔接,今年我区已通过信息平台导出71名刑满释放人员。所有人员资料均已通过平台导出建立信息库,并明确了衔接人员、衔接日期和帮教责任人。对于重点帮教人员均由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衔接,列入了重点管控范围;对于一般帮教对象,由司法所动员其亲属或社区(村)干部代表接回,实现了司法所、派出所、基层帮教组织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的无缝对接。
三是抓双向管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我局及时根据监所提供的服刑人员情况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并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管理、安置帮教、就业及服刑人员刑释解教后的家庭生活情况等主动反馈给监所,以便监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自身的管理模式,确保了服刑在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我市xx开发区矫正工作自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中也浮现出一些问题,下面结合我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不足进行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
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
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
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
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国家级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工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四)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单调
一是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
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一)成立司法行政机构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促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化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以便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及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使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二)委派专人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支专门的社区矫正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发给他们社区矫正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培训上岗,充实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经费问题解决方案
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由上级相关部门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作为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一些困难的地区,上级部门应给予特别的支持,确保平衡性,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应该更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确保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工作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年,我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工作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方面
截至十月底我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XX人,其中管制XX名,缓刑XX名,暂予监外执行X名,假释X名。其中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X名,解除X名,均顺利办好各项接收解矫手续。目前,所有在册对象均在严格的管控范围内。我们的做法是: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制。今年5月22日,我区在XX政府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暨特殊人群专项组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出席会议,各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经费、人员等问题。同时会上分析了我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任务。5月份与8月份,分别召开一次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共同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工作队伍建设。6月11日、12日,我局在XX举办了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骨干培训班。全区X个街道(乡、镇)司法所长、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共计X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规范全区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截至十月底,我局共办理审前社会调查XX起,涉及被告人XX人,法院的采信率100%。对于重大特殊案件,由局领导亲自深入社区村进行社会调查,多方征求社会意见后,如实出具客观公正的审前社会调查报告。所有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资料均已归档、入册,规范管理。
(四)建立全区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做好GPS全球定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顺利将首批71名矫正对象实行手机定位管理,严防脱管、漏管。目前,定位对象中已有X名解矫,全区X名矫正对象仍处于手机定位监管状态。
(五)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我局对每一名严格执行定期报到、集体学习、公益劳动、请销假、迁居、会客、考核奖惩等制度。司法所每月与公安派出所进行1次人员清查比对,区局每个季度坚持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进行一次比对,强化监管责任,切实防止和减少衔接环节中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六)筹建社区矫正中心
今年以来我区积极筹备“区社区矫正中心”,该“中心”计划依托我区首个安置、教育、转化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两类特殊人员的集散地而建立,建成后将成为全省首例集帮教、培训、安置、矫正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目前已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中心建设方案及预算。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一)关口前移,深入监所帮教
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前往XX监狱等地开展帮扶教育,邀请政府部门、群众团体、法律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和知名企业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服刑在教人员亲属等,深入监所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活动。4月份,我局组织XX名帮教人员赴XX监狱帮教对XX名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集中帮教,为服刑人员送去普法书籍、转递生活用品等,并向服刑在教人员宣传党和政府帮教安置的方针政策、介绍家乡的发展变化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最新动态。10月份赴长沙监狱开展了一次警示帮教活动,均取得良好效果。
(二)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衔接配合
帮教安置是一项非强制性管理活动,衔接管控环节至关重要。为此,我们采取三项措施,有效破解了衔接管控难题。
一是抓好信息核查。20xx年底,全省统一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绩效网上考核,从源头上确保监所和我局同步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截至今年10月底,我局已经通过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核实374名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率达100%。
二是抓好对茬衔接,今年我区已通过信息平台导出71名刑满释放人员。所有人员资料均已通过平台导出建立信息库,并明确了衔接人员、衔接日期和帮教责任人。对于重点帮教人员均由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衔接,列入了重点管控范围;对于一般帮教对象,由司法所动员其亲属或社区(村)干部代表接回,实现了司法所、派出所、基层帮教组织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的无缝对接。
三是抓双向管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我局及时根据监所提供的服刑人员情况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并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管理、安置帮教、就业及服刑人员刑释解教后的家庭生活情况等主动反馈给监所,以便监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自身的管理模式,确保了服刑在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上半年,xx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社区矫正的每一项工作,确保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情况。目前我乡在册的矫正对象有x名,其中汉族x名,维吾尔族x名,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入矫谈话、个别谈话、走访,及时掌握每个人的心理思想动态,通过公益劳动的等规定的方法,使每个矫正对象从心理树立起积极的人生观,从行动上表现出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
(一)明确工作思路。乡党委、政府对我乡社区矫正工作作了专题研究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为整项工作合理开展,稳妥推进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对乡属各行政村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对村治保主任和志愿者全面介绍社区矫正相关事项,让村级社矫工作者明确相关工作目的、任务、要求以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二、抓好抓实新增社会矫正对象的提前教育工作。
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矫正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我乡对每名新入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使其真正的树立回归社会的决心。在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乡社矫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乡社矫办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
三、建立健全村级社区矫正阵地,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
在矫正措施方面,我乡积极的拓宽矫正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提升矫正工作实效的切实方法。目前,我乡采用的矫正措施是加强走访,本乡社矫办在做好日常考核外,相应工作依托村级社矫小组的开展。目前,我乡已在所辖的x个村建立社矫小组,并委托村治保主任负责村级社矫工作的开展。
四、是规范考核工作,做好风险评估。
严格按照上级的方针、政策,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表现情况,如实给予以相应的月考核分,并作好入矫前的风险评估,认真制定针对每个人不同的矫正方案。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矫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
今年上半年,乡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不断进展,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再接再砺,不断推向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发展,争取更创新高,新的业务技能。
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 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必要的帮助。
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我市xx开发区矫正工作自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中也浮现出一些问题,下面结合我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不足进行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国家级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四)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单调
一是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一)成立司法行政机构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促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化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以便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及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使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二)委派专人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支专门的社区矫正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发给他们社区矫正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培训上岗,充实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经费问题解决方案
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由上级相关部门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作为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一些困难的地区,上级部门应给予特别的支持,确保平衡性,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应该更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确保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工作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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