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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要求,根据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字〔20xx〕55号),同步制定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任务分工表》,进一步细化了部门监管内容、任务事项和完成时限,明确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体责任。3月1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潍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44个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各自的《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建立检查结果公开机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模式进行抽检,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扎实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二是制定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组织32个市直部门、单位对照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的264项行政许可事项,逐条逐项制定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推进监管工作落实。三是探索建立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发改、市场监管、安监、环保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了解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动态,从源头上掌握建设项目的第一手资料,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交流。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执法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采样监测、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管,核查各项程序、要求落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大力推行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工作。一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部门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检查结果已通过不同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围绕探索建立商事制度改革后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通过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了随机抽查力度。三是完善与改革相适应的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企业住所抽查中无法联系的20户企业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0户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进行公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无证无照经营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建立以重点产品日常检查为主,节日产品专项检查、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以消费量大、风险隐患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小作坊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三九九”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推动行业自律。通过实施质量安全授权制度、企业风险警示制度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食安诸城”品牌引领行动,组织开展“食安山东”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四是完善社会监督。聘请8名食安宣传员、83名特邀监督员、800名社会监督员,推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
(四)强化安全生产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将全市划分不同监管区域,采取执法人员包区域、社区(村居)安监员包企业、企业安全员包重点的模式,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建立11支专门队伍,协调镇街(园区)、部门安全监管力量,按区域分行业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检查“日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增强防控能力。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点措施》,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一级标准化企业达到7家。加强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管理,对全市77处重大危险源、1138家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生产经营单位,334家涉氨制冷企业和210家较大型人员(劳动)密集场所,全部细化主管、监管单位,落实岗位职责。深入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107期,培训考核1万余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以及应急演练周等活动,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诸城市冷库安全管理办法》、《诸城市彩钢板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诸城市主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用制度管事管人。
二、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
(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积极承接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去年以来,按照《诸城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级下放的77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承接落实,将6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取消调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省和潍坊市部署要求,对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印发了《诸城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后根据省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xx〕279号)要求,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完成后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64项。
(二)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诸办发〔20xx〕8号),对以“四个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中的职责分工、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为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又结合我市实际,先后3次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确定行政权力事项3250项、服务事项576项,并逐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对外公开。
(三)编制完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根据潍坊市统一部署,按时高质完成了公安、环保、市场监管、旅游4部门责任清单模板编制工作。在潍坊市县级责任清单模板统一下发后,从编办、公安、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抽调了10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审核组,严格按照“部门提报、比对调整、集中审核、合法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对全市政府部门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认主要职责事项315项、具体责任事项1338项、追责情形1231项、职责边界3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55项,确定公共服务事项112项。去年7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公开发布实施,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挂载公布。
(四)加大清单落实力度。下发《关于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清单的通知》,推动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一是严格清单落实。督促各部门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全面公开各自领域的责任清单,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清单专题学习培训,熟悉清单内容及要求;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内部督查落实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内容、时限和问责情形,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通过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对部门落实责任清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推动责任清单确定的相关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将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情况,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搞好整改;对引发不良后果和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对建立推行“三张清单”制度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就“三个清单”事项实施情况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深入分析其在推动发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改进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查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逐项加以整改落实,确保“三张清单”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一)深化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各部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核查、取消已经明令取消或无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今年以来,已先后取消了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户外广告登记”、地税局办理的“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等11项审批服务事项。二是加快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在编制完成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的基础上,将该项工作向镇街(园区)延伸,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要素内容的要求,组织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编制镇街办理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印制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进一步规范镇街(园区)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目前,已选取相州、舜王街道、辛兴3个镇街进行试点。
(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巩固拓展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按照示范单位建设要求,全面梳理规范管理层、派驻窗口层和运行支撑层3个领域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结合日常实践,补充完善了受理通知书制度、代办协办制度、上门服务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10多项管理和工作标准,使每名工作人员言行有规矩、办事有程序、操作有规范、服务有方向,确保各项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实施。目前已设立各项标准644项。
(三)扎实推进网上审批。一是推进网上审批办公平台互联互通。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起了纵通横连的网上审批办公平台。纵向,实现了市、镇街(园区)、社区服务中心的联网审批。对镇街(园区)、社区受理上传的事项,市中心窗口审核备案后,加盖电子印章,由镇街(园区)中心远程输出办理结果,直接发放证件批文。横向,实现了派驻窗口与所属部门的联网审批。二是加强现有网上审批办公平台完善升级。去年10月份,以承担潍坊市网上审批工作试点为契机,对网上审批办公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三是研发手机版“网上政务厅”。开发了手机版“网上政务厅”APP,将政务服务延伸到群众指尖,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建设项目预登记制度。对涉及全市基本建设投资审批的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13个部门38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预登记制度,解决了审批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不全、审批服务事项不及时录入等导致的审批效率不高问题。今年以来,预登记窗口共收件194件。二是实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的制度。依托市、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体系,组建了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为代办员、各审批主体部门单位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为专办员、项目单位联系人为联络员的代办队伍,为企业无偿提供代办、协办等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今年以来,共为6家单位提供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协办服务。三是进一步落实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依托预登记服务中心,对符合非制造业告知承诺制实施条件的项目,组织实施告知承诺,安排专人负责,对项目提供代办、协办服务。其中,为山钢碧桂园翡翠城项目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立项审批,共节约办理时限60多个工作日。
(五)加强中介服务规范管理。一是出台规范中介管理工作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意见》(诸政办字〔20xx〕63号),从规范中介组织管理、公开中介收费项目清单、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强化行业监管入手,建立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规范管理工作。二是编制中介收费事项目录。联合市发改(物价)、财政部门,对市级行政审批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完成诸城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三是建立完善“中介超市”。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区,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开辟“中介超市”专栏,选取资质高、服务优、技术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入驻,提供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前,现场入驻8家,采用挂牌方式入驻33家。日常工作中,坚持对入驻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诚信经营等进行严格监督考核,对违规提供虚假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纳入不良记录,取消在诸城的评价资格;对不请假无故空岗超过一天的,一律撤销大厅办事窗口,确保中介机构依法依规经营。
(六)加强对镇街(园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一方面,全面提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水平。各镇街(园区)全部按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进驻事项、统一办公设施要求、统一窗口设置的要求,建立起了规范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大厅。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务中心基础作用。督促相关部门窗口做好事项下放后镇街(园区)、社区中心的业务培训工作,引导社区居民通过登录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办理表格下载、申报材料提交、办件情况查询等相关业务,确保镇街(园区)、社区能办事、办成事,避免出现办事群众两头跑现象。
通过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市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一是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以及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图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提高了社会知晓率,方便了群众监督。二是政府公信力显著增强。建立推行服务清单制度,明确了政府部门单位提供服务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便于企业和群众有针对性地寻求服务和帮助,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三是行政效能提升、收费下降。通过优化再造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进一步压减了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效率提高30%以上。大力削减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初步测算收费标准降低了9.2%,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四是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再创新高。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政府形象明显改善,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去年潍坊市组织的两次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电话测评中,我市总评成绩位居各县市区第一位。五是部门单位履责意识明显提高。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呼应,实现了“有权必有责”,以法律手段约束了行政行为,明确了部门单位的'监管责任,强化了部门单位担当意识,有效遏制了庸、懒、散、浮等现象。
同时,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存在分散抽查、多次检查等问题,协调不畅、合力不强增加了企业负担;部分检查人员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核查效率有待提高;权力清单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如何充分发挥“依单限权”、“依单履职”作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研究,等等。
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联合抽查机制。以开展统一监管执法工作为主导,每年初由各个监管执法部门对全年计划开展的各类监管项目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形成全市全年监管执法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科学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逐步实现计划先行、一次完成的目标。
二是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各级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通过相关部门网站、机构编制网站对外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制定并落实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推动行政机关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逐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构建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实时动态响应的监管平台,实现在线协同处置与线下联动执法相结合的动态监管。
四是严格依法履职。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内部督查落实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内容、时限和问责情形,加强对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照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认真查找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缺位、越位、错位以及公共服务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确保依法履职,把清单确定的责任事项逐项抓好落实。
五是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公众举报受理网上平台、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将群众对于政府履职情况的投诉作为评价部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结合开展服务对象评价和社会评议,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监管合力。
3月份以来,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市质监局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制度保障、调查研究、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等多种途径,提高了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了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制度保障,是做好工作的突破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伊始,市质监局就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制定了《庆阳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庆阳市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清单》的制定以前期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基础,梳理出了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标准实施情况监督等13类抽查监督事项,明确了其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
《细则》的制定主要是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从抽查监督任务的分派、抽查计划的制定、实施到最后的结果总结,都体现了简政放权、服务于民的宗旨,减少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随意性,有效杜绝了执法扰民情况的发生。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建立和公布,更加方便了社会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强化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履职尽责的基本要素。由于工作分工不同,许多执法人员只精于本科室业务,对其他科室业务不是很熟练,这样的状态不能适应“双随机”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变情况,市质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等多种途径,以《庆阳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全面掌握了质量技术监督抽查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迅速补齐了短板,培养出了一支业务精、作风好的执法队伍,为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 “双随机”工作的开展中,市质监局坚持将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放在首位,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重点,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领域、范围和频次,改变了以往执法工作按部就班的模式,形成了新的机动灵活的工作状态,既提升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更好的发挥了政府服务人民的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xx 年上半年,市质监局已在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家用汽车售后服务等领域开展了多次随机抽查工作,处理了多起消费者投诉。将随机抽查与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相结合,更好的发挥质监部门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职能,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根本要求和落脚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质监局将以深化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检讨,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市“三个生态”和经济社会建设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自xx年开始,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系统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办法。
xx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按照随机、公正、规范原则,及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一定比例、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明确方式。
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对市场主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存续状态等信息作为一般检查信息;对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与企业取得联系等作为重点检查信息。
三是运用结果。
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xx年,省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确定抽查了1192户企业。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84.48%;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13.6%(其中:虚假年报企业63户、占总数5.29%。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9户、占总数2.43%,住所失联企业70户、占总数5.87%);不予配合情形企业3户、占0.25%;注销企业20户、占1.68%。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了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总体看,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社会人员参与监督摇号,体现了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
二是被查企业随机摇号产生,体现了抽查名单确定上的公正性。
三是抽取流程阳光简明,体现了工作上的公开性。
四是检查人员从全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打破了以往检查上各自为阵的局限性。消除了执法任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月1日,20xx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市局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20xx年度,市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 、20xx和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市局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
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市局采取五项举措:
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
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
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
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市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根据《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制定《地方税务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为了科学选案,规范稽查行为,市稽查局将选案权全部收回,各县区稽查局没有选取案源的权利。2018年上半年,市稽查局根据双随机选案原则,对辖区的纳税人随机抽选3户,并对应抽调检查人员进行稽查、检查。截止6月25日,市稽查局下发给稽查局的3户正在检查中,未完结。
根据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的要求,地方税务局积极参与、协同配合,与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公安分局、环保局联合开展对食品生产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领导小组的研究部署,结合双随机选取办法,抽取鹏鸣食品有限公司、益佳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市宏运达食品有限公司、宝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红成食品有限公司等五户纳税人,并于2018年4月17日联合各部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我局对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设立税务登记与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双随机”工作的全面推开,对于一些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公开事项还存在一些盲区,不能准确掌握具体、详细的点位,致使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双随机”涉及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彼此信息交换不畅、联系不够是制约工作开展的又一重大难题。
(三)针对本单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现状,为配合“双随机”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导致其压力大、负担重。
三、下步计划
(一)严格执行双随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细化流程、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我局的双随机工作。
(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双随机各项工作内容、执法流程,为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人员基础。同时,加大双随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像纳税人讲解、宣传,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为双随机工作的开展奠定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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