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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系统的运用日益频繁,系统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有效工具,也是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琴房管理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琴房是供本系音乐专业学生教学、实践和实训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琴房的使用与管理,给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清洁优美的教学环境,保证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音乐系琴房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功能及使用权限
1、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学生(包括教学计划内的成人教育学生)的教学、实践和自修,师生均须按照排定的课表和琴点进行上课与练琴。
2、本系师生在享有教学活动(教与学)使用权的同时,具有琴房设备维护、安全保证的职责和义务。
3、琴房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遇招生(如成人教育)期间考生练习要求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系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4、排练厅、教室的钢琴,专供于各类大课教学、演艺活动和艺术实践,不得用于学生练习。
二、琴房分配办法
1、按系学生总数确定每个琴房的人数。
2、保证每个琴房有各个年级的学生。
3、钢琴质量分等级,实行轮换制(以一个学期为一个周期)
三、日常管理与监督
1、琴房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在没有专职乐器及琴房管理人员的情况下,由教学秘书对琴房学生进行具体安排和调配。
2、琴房实行值日生制,各琴房设组长1名(报系教学办),负责“琴点”分配和琴房日常卫生、安全管理。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洁净透明。做到钢琴上无灰尘、地上无杂物。
3、同一琴房“琴点”分配,应据学生各自的课程分布,集体协商,合理安排练琴时间,充分利用双休日。“琴点”安排表应公布张贴在各自琴房门外,以便督促检查。
4、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琴房门窗玻璃,保证透明。练琴时关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不准在琴房内说笑打闹,接待同学、亲友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更不允许在琴房内谈恋爱。
5、严禁乱接、乱用电器(如电热器、电饭锅等),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琴房。离开琴房必须随手关电源(电灯、电风扇等电源设施),以确保安全。
6、琴房内所配置的钢琴、琴凳、灯具、桌椅、风扇等物品不准携带出室外。离开琴房时要关琴盖、关窗、关灯、关门(“四关”)。
7、钢琴及其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系办公室,填写“报修单”申请报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拆卸或修理。
8、琴房内严禁乱贴、乱挂任何物品。钢琴上不准摆放水杯、蜡烛等容易损坏钢琴的物品。不得将非学习、个人物品放置在琴房内,如有丢失系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外单位或个人借用琴房,原则上不予考虑。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在系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酌情安排。
10、不得将家教学生带入琴房,不得私自更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给他人。
11、违背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应按价赔偿;对故意损坏者,一经查清将加倍处罚,严格处理。
四、琴房管理员职责
1、负责整个琴房楼的日常管理、清洁卫生、安全监督等。管辖范围包括:舞蹈厅、学生琴房、教室及各楼层的楼梯、楼道、走廊等整个琴房楼的公共场地(不含卫生间)。
2、琴房楼的设备财产,应按规定督促学生规范使用。对损坏财产设备以及违反琴房使用规定者,及时上报反应情况。
3、负责检查和分发《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对该《记录》应认真的查阅、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系办公室或分管领导。
4、严格管理好琴房楼各琴房的钥匙。不准将琴房擅自借出或挪为他用,更不允许借给非本系学生。如有需要,必须经系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5、严禁任何非本系学生和闲杂人员进入琴房楼。如发现应及时制止。不能制止者应及时向琴房主管领导反应。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学院保卫处联系。
6、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岗位。晚上下班前一定要例行检查,确保各室人员清场,关闭电源、门窗。琴房开放时间为:早上7:00~晚上10:00。
7、当班期间做到态度和蔼、耐心周到、勤思勤跑。遇到问题要先说理解释,后按其规定责成执行,避免与师生不该有的争执现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主管领导处理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任何问题。
8、琴房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本《规定》要求,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行事。做到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办,不该放进来的人坚决不放,不该开的门坚决不开。
教师琴房是教师给艺术类专业学生上钢琴、声乐课的场所。为加强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一、上课学生必须按照系、专业、任课教师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习。
二、不允许在琴房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三、必须保持琴房卫生,不允许在琴房吃东西、乱丢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钢琴属贵重教学设备,教师、学生必须爱护,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五、严禁教师在琴房教授私人学生。严禁将非本院学生及其他人员带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内设施、设备。
六、琴房设备出现故障时,到琴房管理员处领取设备维修单,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交琴房管理员,由琴房管理员联系相关人员维修。
七、为了保证琴房安全,不允许在琴房点蜡烛和使用练琴无关的电器。
八、教师琴房定期安排学生打扫卫生。
琴房是艺术学院音乐专业进行教学和学生练琴的场所,保证其良好的环境和正常的秩序是音乐专业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合格人才的基础与前提条件。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条例,希望琴房使用者严格遵守:
1、琴房按点开门关门,学生练琴需遵守琴房各项规定,出示琴卡后方可进入琴房,要服从琴房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扰乱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非本专业人员末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琴房。
2、琴房是学习的地方,安排到练琴的同学只能一位学生练习,不准三五人聚在一间琴房,更不允许有朋友陪同进入钢琴房内。
3、师生在使用琴房前要先打扫琴房,并保持琴房的清洁卫生。要养成良好的练琴习惯,爱护钢琴,保持钢琴的清洁整齐,不准带任何食品或饮料进入琴房;不准在琴房内抽烟、吃零食等;不准在钢琴上放水杯及重物。
4、不准私自移动钢琴的位置,不准乱砸琴键,练完琴后盖好琴盖,用完琴房内的东西请将其归回原位。
5、不准私换琴房锁,不准私配琴房钥匙或把琴房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对其严厉惩处。
6、学生练琴期间不准遮掩琴房窗口。
7、学生不得带私人学生进入琴房上课或练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学生在使用琴房期间要爱护琴房的一切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9、离开琴房必需关灯、关窗户、关门。
10、以上规定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琴房开放时间:
行课期间:7:30—21:30
周末、节假日:8:30—20:30
1.琴房内不得进行练琴以外的活动,不得在琴房内会客、闲聊。
2.练琴前应检查公共物品是否损坏,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琴房管理员,划清责任后方可练琴。
3.练琴者必须保持琴房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得乱涂乱写、蹬踏墙壁,不得随意张贴。
4.严禁在琴房及其他公共区域吸烟。
5.禁止向窗外丢弃任何物品。
6.练琴时,不得遮蔽门上窗口,练琴结束后必须盖好琴盖、关闭电灯、锁好门窗。
7.不准自行修理、拆卸以及挪用学校乐器和其它物品。
8.保持安静,认真学习,禁止在琴房内奔跑和大声喧哗。
9.禁止在琴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制度,违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按照统一安排时间(周一至周五12∶10至13∶40)到琴房练琴。其余时间严禁进入,否则取消使用资格(特殊情况必须由指导老师向总务处提出申请获批后才能使用)。
二、不准弄脏和损坏琴房墙壁和门窗,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带食品或饮料及食物进入琴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处以罚款且取消使用资格。
三、不准在琴房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乱串琴房,不准爬窗或私自撬门进入琴房,任何时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琴房,不得将琴房的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同时取消其本年度练琴资格。
四、琴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练琴结束关好门、窗、灯、风扇等,并落锁。
五、要爱护琴房内的所有设施,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
六、发现室内设施有损坏或减少,及时向总务处或专业老师报告,否则追究当班练琴人员责任。
七、严禁在琴房内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一、琴房使用管理细则:
1、琴房使用实行凭琴卡领用制。一卡一琴房,无琴卡人员不得进入琴房。学生须持琴卡领取钥匙,离开琴房时,须将钥匙交回。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正在使用的琴房。任何人不得转借琴卡。
2、实行琴房流动制。1个琴点为一个流动使用时间单位。严禁将钥匙带出楼外或转借他人,严禁领钥匙后空置琴房。除扬琴、古筝、贝提、马林巴、手风琴等大件乐器外,学生不得将小件乐器及个人物品置留琴房。
3、使用琴房实行具体时间登记制。每两个小时为一个琴点,不足一个小时的不计琴点。每周及格琴点为8个。及格琴点不足者,一次班级批评并通报家长,学期累计二次不足者通报批评并停止使用资格三天,累计三次不足者取消琴房使用资格一学期。每学期学校进行一次优秀技练学生的评比表彰。
4、琴房公物保护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学生使用琴房时,应先注意检查钢琴、门窗、桌椅等公物情况,如发现缺少、损坏等问题时,使用者必须及时报告值班室并登记。发现问题不事先报告或不报告者,相应责任由发现问题前的最后一名使用者负责。
5、琴房的钢琴、琴凳、课桌、椅、谱台等教学设备必须按学校要求规范摆放,不得随意搬动和私自搬离琴房。
6、进入琴房的学生必须认真技练和学习,不得做与技练和学习无关的事情。除学习之外的活动均视为违纪。
7、正常使用时间内,使用者离开琴房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严禁互串琴房,不得干扰他人技练。
8、使用者要保持琴房整洁。严禁在钢琴上放置小件乐器和水杯等其它物品。严禁将食品、饮料等带入琴房。严禁在琴房抽烟。
9、严格执行附中《琴房财产保护责任书》和《钢琴保护责任书》。
二、罚则:
所有使用琴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各项使用管理细则。如有违反,学校将予以相应的管理处理。对于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违规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造成安全管理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据校纪严肃处理。
琴房是用于钢琴教学和学生练琴的专用场所,为实现琴房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房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琴房内秩序,爱护琴房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
2、使用琴房及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房内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琴房内仪器设备。
4、琴房及房内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系主任批准。
5、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乱串、嬉闹。
6、养成良好的用琴习惯,使用时要自觉维护钢琴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和整洁,用琴后要自觉关断电源等设备,关好琴房门窗。
7、钢琴及设备若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并填写登记表。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8、琴房每次使用后,管理员要核查房内设备,检查电源等设备和门窗是否完全关好。
9、琴房内严禁烟火。管理员要定期清洁房内卫生,并经常检查琴房内的安全和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琴房设备,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一、琴房由文化馆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使用前应先向文化馆主管人员申请,经批准签字后,排练人员方可进入。
三、凡进入琴房的人员必须爱护钢琴,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酒精等),不得在琴房内放置闲杂物品,不得进行无关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琴房使用后需及时打扫卫生、盖琴、关窗、锁门、还钥匙、登记。
五、严禁在琴房内损坏钢琴如刮键、划琴、在钢琴上放重物,在门窗、墙壁上乱涂乱画。
六、严禁带食物进琴房或大声喧哗。
七、严禁擅自把琴房钥匙带离文化馆或私配琴房钥匙。
八、遵守所申请的使用时间。
一、订琴规定:
1、原则上,钢琴专业学生,每生每天3个琴点;其他学生,每生每天2个琴点,当天使用,过期作废。如有特殊需要,由院领导签字批准。
2、练琴时间为7:00-21:50。22:00准时关门落锁。
3、早上7:00开始订琴。白天定琴(7:00-17:00),每生每次不超过2个琴点;晚上订琴(18:00-21:00)每生每次限定1个琴点。过期琴点(超过当定时间10分钟),允许琴点已订完的同学再次使用(每天限定一个)。
4、琴房管理人员按照先来后到,好琴优先的原则,依次发放琴点。学生不得挑琴、换琴。
5、部分学生,因上课或活动与订琴有冲突,无法订到琴点时,由院里以临时通知的形式,公布院领导研究的订琴办法。
6、服从管理。态度恶劣,无理取闹者,责令写出检查,并扣留琴卡1周。
二、练琴规定:
1、检查钢琴、墙壁、桌椅、门窗等是否完好无损,如由缺损等非正常情况,立即以书面形式报琴房管理处查实。不检查,不报告,已经发现缺损,视为练琴者责任,按评估损失的2倍缴纳赔偿金,并扣留琴卡1周;蓄意破环,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校、系纪律处分。
2、一琴一人,严禁2人同在一个琴房。确有必要陪练者,由院领导签字批准。将院外人员带入琴房,扣留琴卡1周;院内学生串房,扣留琴卡3天。
3、订琴迟到超过10分钟,管理人员有权转让其琴房,同时其琴点作废。订琴不到,扣留琴卡1周;订琴不弹,或在琴房休息,扣留琴卡3天。
4、晚上琴点(18:00-21:00),若无人接琴时,可一直弹到21:50,但不准转让或不退房又出现空房现象,违反规定扣留琴卡3天;
5、练琴时间,一律拔掉钥匙,关闭房门;房门玻璃,严禁贴纸;需要开门通风时,需停止练琴,避免影响他人;因过失造成房门玻璃损坏者,扣留琴卡3天。
6、音律不准,及时向琴管处报修,严禁私自拆卸修理钢琴;严禁挪移钢琴位置和在钢琴上放置乐谱以外的用品,违反规定,扣留琴卡1周,造成损失的,按评估损失的2倍缴纳赔偿金。
7.在琴房抽烟、喝酒、吃零食,扣留琴卡1周;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扣留琴卡3天。
三、退琴规定:
1、练琴结束,及时归还钥匙,超时退琴,扣留琴卡3天。
2、晚上最后一个琴点到21:50结束,22:00前必须将钥匙交回琴管处,否则扣留琴卡3天。
3、离开琴房,须断开电源,关好房门;刮风、下雨天或晚上离开琴房,应同时关好窗户。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根据轻重,扣留琴卡3-7天,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附则:
1、以上处罚,将在期末汇总后报辅导员处,与个人量化分、评优、评先挂钩。
2、扣留琴卡一律到辅导员处领取。
3、未尽事宜,由院领导研究决定。
学生琴房是我院主要的学生学习场所,为保证琴房的正常秩序,特对学生琴房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琴房实行定量打卡使用的管理制度,本院学生均需办理使用琴房和领取琴卡的手续。
二、学生每次拿钥匙进琴房练琴,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如超时,计算机系统将自动扣除其本学期10次的练琴时间。
三、禁止互串琴房,如若发现,扣除其本学期10次的练琴时间。
四、进琴房练琴时,如发现钢琴或其它乐器有损坏,必须及时向琴房管理人员报告,责任由前一位使用者承担。如发现损坏而没有及时报告,责任由正在使用者承担。
五、爱护公物。不得搬动或损坏琴房内的钢琴和其它乐器(钢琴位置由实训中心统一摆放),如私自挪动钢琴位置,扣除本学期20次的练琴时间,损坏的物件按本身价值赔偿。
六、琴房内放置的乐器,如果需要搬出时,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私人的乐器需要搬进或搬出琴楼时,均需在琴房管理室登记。私人物品及贵重物品琴房不予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七、琴房使用者离开琴房时,必须锁窗、关灯、盖上琴盖和锁好门。否则将扣除本学期20次的练琴时间。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扣除本学期10次的练琴时间:
1.携带食物及其它生活用品(除个人乐器、书、谱外)进入琴房。
2.在琴房吃东西(包括口香糖、饮料等)。
3.在琴房乱涂乱画,在琴房内粘贴、钉挂物品等。
4.在钢琴上放置热水瓶、饮水杯或其它杂物。
5.遮挡观察窗和倒锁门。
6.在琴房及楼道内大声喧哗。
7.穿拖鞋进入琴房。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琴卡并扣除当月全部练琴时间:
1.在琴房内吸烟(包括楼道、厕所)。
2.在琴房内使用电热器具。
3.将琴房钥匙带出琴楼,私自配琴房钥匙。
4.私自调换琴房、占琴房。拿了琴房钥匙后不在琴房练琴,不及时还钥匙。
5.将琴卡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琴卡。
6.未经打卡进入琴房。
十、尊重教师及管理人员,服从并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如有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反映,不得与管理人员争吵。
本规定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琴房管理制度(集合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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