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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红岩》,留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不是跌宕起伏的情节,不是宁死不屈的战士,二是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顿时,年轻的心开始沸腾,期待着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一切的年代!
点击历史的鼠标,我来到了1948年。这是国名党的统治下中国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我看到江姐回乡下为游击队送药,眼眶不禁湿了。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映入江姐眼帘。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陡然发现丈夫的名字排在第一行!我以为她会崩溃,会不知所措,没想到她却擦干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大家永远比小家重要。因为她知道她的任务还未完成。我还听到,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的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霎那间,我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了下来。
当然除了江姐这样的巾帼英雄,还用临危不惧的成岗,英勇斗敌的许云峰,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的刘思扬。他们都毫不保留地献身革命,为解放重庆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是甫志高的背叛却让我十分气愤。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为了自己的虚荣心,擅自扩大书店的规模,并自作主张吸收郑克昌工作最后被捕成为无耻的叛徒。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加入中国共产党,更称不上是一个中国人。
读《红岩》,读的不仅是紧张细腻的情节,更是一种红岩精神。它像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共产党员抛头颅,洒热血,他们尽一切所能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正因为他们的坚持不懈和努力拼搏,才有了今天这个太平盛世。但又正是因为现如今太过太平,人们似乎已经遗忘了红岩精神。就像我们大学生,一下子从高中的牢笼里挣脱出来,大学又是这么地宽松和自由,难免会觉得寂寞,空虚,无聊和无所事事。甚至有些人会肆无忌惮,去尝试,去赌博。采取极端的方式获取利益。近来网上也时不时地报导女大学生堕落的事情,大学生的名誉一落千丈,这些,都引人深思。相比于革命时期青年学生如饥似渴地学习的那股劲头,为了国家及民族奋不顾身牺牲小我的精神,我不禁为我们这一代汗颜。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反而会抛弃最本真的自己,红岩精神也可能会越来越不重要。但是伴着时代的变迁,它的具体内涵会发生改变,在原来的基础上不断地创新。的确现在,我们不需要红岩精神保卫国家,可是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必须要有远大的抱负。或许我们没有把信仰看得像那个时代一样重要,但是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让它牵引着我们,永远做一群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新生代。
《红岩》让我明白了什么是钢铁般的意志,什么是不可估量的潜能。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是大学生,我们是新时代的缔造者,是旧时代的继承者,所以我们不能摈弃红岩精神。我相信我们能
在它的带领下成为21世纪的优秀的接班人,我也相信,红岩精神应该永存!
1975年初,农民子弟孙少平到原西县高中读书,他贫困却自尊,后来与田晓霞建立了友情,在田晓霞帮助下关注着外部世界。少安到山西与勤劳善良的秀莲相亲并结了婚。少安建窑烧砖。少平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当了记者。
孙少平成了一名优秀工人,田晓霞却因抗洪救灾英勇牺牲了。少安的砖窑受很大损失,通过几番努力,终于成了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但是祸不单行,少安的妻子秀莲,被确诊为肺癌。少平在一次事故中为救护徒弟受了重伤,英俊面容尽毁。少平从医院出来,回到了矿山。
《平凡的世界》留给我们的遗憾总是那么多。晓霞的离去或许是最好的结局。我惋惜一段伟大的爱情因为她的死无疾而终,我也明白她的死成就两个伟大的人。我多希望这是一部带有神话色彩的荒诞剧,他们在古塔山下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但命运是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东西。
一、平凡
平凡的孙少安出生在一个穷苦家庭,他上学、放学、干活,每天都做同一件事情。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哪怕就算他当了煤矿工人,他依然是日复一日的挖煤。斗转星移十年过去,社会大潮拼命向前进,在这个移动的时空,少平与少安在得到也在得到中不停的失去。少平得到了事业的成功,却失去了秀莲的健康;秀莲得到了与少平艰苦奋斗的经历,得到了幸福的婚姻,到最后却失去了健康;少平得到了稳定的生活,失去了晓霞;晓霞得到了短暂美好的爱情,失去了弥足珍贵的生命。生活没有按照人们的预期在滚动。社会一直没有改变,没有过圣人,没有过神仙。太多的完美,只是伊甸园般的存在。生活永远都是脚下一步又一步的足迹,就像少安从无到有,砖厂发展,失败。飞翔只是闭上眼的梦幻。我们都不得不生活在灰色的世界里,然后埋怨着,咒骂着,麻木着。直至有天完全的接受它,不再有疑虑。成为了树上的一片叶子,随风摇摆;成为了山上的一块石头,在再不动弹。就像少安面对秀莲的绝症,少平面对晓霞的牺牲,秀莲面对病重的身体,他们可以做什么?他们只能悲伤。没有了他们,世界还会转。渺小就是生命的原型。
二、不平凡
无数平凡的人在平凡的世界里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人的一生跌宕起伏,经历的酸甜苦辣,感情缠绵纠葛,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颗不平凡的心,为了不甘心,饱经风霜,忍受磨难终其一生为之奋斗,这就是我们,也是平凡的世界。每个人都不容易,即使他是很平凡的一个人,他也要为自己的那个平凡的世界而奋斗,就像少安与秀莲为了生活不断奋斗,他们一起开砖厂,不断改进烧砖的方法,破产后,他们没有颓靡不振,而是抓住机遇,重新来过,后来成功烧出来第一批好砖。他们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了成功之路。少平没有被他与晓霞之间的差距所害怕,所自卑,他向晓霞奔跑着,希望可以与她一同并肩。少平不断完善自我,让自己读书而变得充实。也许平凡的世界,活着才是主旋律。于社会而言,我们渺小如尘埃,但对于家庭与个人而言,我们伟大而璀璨。少安是秀莲的全部,他给予秀莲爱情、婚姻、陪伴。他是孙家的顶梁柱。对于少安来说,他的一生一波三折,遭遇许多困难,遇到许多机会,最后才成就自己璀璨的一生。少平虽然是一个挖煤工人,但他喜好读书,在读书途中懂得更多,使自己与他人不同。创造出不一样的人生,平凡的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梦想,生而不凡。
往往是最平凡的故事,才能勾起对人生的更高层次的理解。《平凡的世界》有一种拨开了山间的云雾,让阳光直接照射林间的感觉,少了一分漂渺,多了一分真实。大环境中的无奈,对生命的理解:人,活着是福;人活着就要争气。人活着需要不断的努力。
读《平凡的世界》,虽然外表仿佛从未改变,却感到自己的心却成熟了一分,多了许多关于人生、爱情、生活的感悟,在我看来,这不仅仅只是一本书,而是我的另一个人生。
寒假里我还读了《天方夜谭》这本古阿拉伯文学名着,它展现给我许多神话传说和寓言故事,里面优美动人、扣人心弦的情节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天方夜谭》又名《一千零一夜》,听到这个名字大家应该得熟悉吧。本书用大故事套小故事的手法,把一个个故事连起来。故事开篇讲的是古代一位暴君因王后与人私通,胸中愤恨,便每夜娶一位女子,清晨杀死,以此来报复。美丽聪慧的宰相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姐妹,毅然进了王宫,嫁给了暴君,聪明的她用故事吸引国王,每夜都讲故事给国王,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使国王感悟了
。所以全书以夜为单位,每夜可包含若干个小故事,一个大故事也可包含若干夜,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叫《一千零一夜》吧!现在山鲁佐德只在每夜故事的停顿和第二天天亮故事出现,全书结尾时再度出现,她出场虽然不多,但却是全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她的故事,而只有书中的其他故事,犹如只有珍珠没有串线,反过来,如果只有她的故事,而没有其他故事,犹如只有线没有珍珠,只有二者结合,才构成一串晶莹闪亮的珍珠。
书中的故事种类繁多,色彩斑斓。能吸引我们不仅是绚丽多姿、变幻莫测的神奇情节,还有能打动我们的美好内容与永不磨灭的精神。如《卡玛尔王子和白都伦公主》讴歌了一对情人不顾艰难险阻,克服了重重障碍,跋涉千万里,终于相会,幸福地结合在一起;还有《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中阿里巴巴和使女麦尔加娜嫉恶如仇。他们与四十大盗进行曲反复较量,铲除了这批十恶不赦的人,使他们劫掠来的不义之财回归应该享受它的人。
这只是其中的两个故事,还有很多如《阿拉丁神灯》、《乌木马的故事》、《王子和女妖》、等等,
每个故事都有各自的价值,有的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有的表现了对美与善的褒扬,对丑与恶的摈斥;有的表现了人们的智慧和勇敢;还有的表现了人的探奇冒险、求索未知世界的精神。
书中的精彩内容,并不能用三言两语说明,形形色色的人物仿佛把你带到了另一个空间,时而与精魔飞翔于九天万里之上,时而坐着飞毯驰骋在山壑林莽之间,时而又遨游在神奇的海底世界,瞬息万变,还有无所不能的巨怪,真是令我目不暇接。一个个故事被串连起来让你不忍放手,想一口气把它读完。这真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好书!
the wizard of oz is about the adventure of a beautiful kind girl called dorothy,who lived with uncle henry and aunt elm in the kansas
one day,a tornado carried her to a strange magical country, met the scarecrow,the iron woodman and the cowardly lion order to make their own dreams come true,they worked together and helped each they encounterd a lot of difficulites ,they achieved their dreams respectively in the end with their wisdom and
in reality,everyone has his own advantages and we should do is to discover our strong points and give ourselves hope and people,however, are unaware of their power and the story,the scarecrow hoped to own a wise brain;the iron woodman ,a beating heart ;the cowardly lion,courage and fact, the scarecrow's brain is better than anyone else when the situation is very urgent and it can create many brilliant iron woodman's heart is full of cowardly lion becomes brave when he is in danger and even can fight the
don't lose faith in yourself and your long as you persist,you will succeed .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
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
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我看了很多课外书,对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童话故事《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古老的故事。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个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位聪明又善良的姑娘要阻止他的这种做法,于是她愿嫁给国王。她每天都给国王讲一个精彩的故事,每次国王准备要杀掉她的时候,故事刚好讲到最精彩的部分,国王为了把故事听完只好不杀她。就这样她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使国王回心转意。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故事,有的发扬勇敢冒险精神,有的机智善良、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的人们。
每篇故事都是曲折生动、想象丰富,大多数令人感动。如《神灯》则述说了一个游手好闲的孩子在罪恶多端的巫师的帮助下得到了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使家庭富裕,娶到了公主,杀死了偷走了神灯的巫师,还杀死了为巫师报仇的巫师弟弟,他最终当上了国王。
通过看《一千零一夜》这本故事书。使我懂得了:做事只要有了:有始有终、不屈向上、勇往直前、不半途而废的精神,就算再难的事情都能做到。
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
《骆驼祥子》的主人公祥子是一个农民。他来到城市里一个人力洋车夫。
祥子是三十年代的一位年轻的车夫。他长得高大,块头大,跑得快。他有一个理想,就是能够自己买上一辆车,自己给自己干活。他辛苦了三年,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可是,混乱的时代,他被兵抓去打杂,还抢走了自己的车。他迅速转移,回到了车场。
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因为太婆辣所以没找到婆家,她看上了祥子,她觉得祥子很老实、很忠厚。祥子并不喜欢她。可是最后还是跟他结了婚。
他又积攒钱,可是虎妞阻止他继续拉车。可是祥子坚持要攒钱买车,虎妞没办法,只好迫不得已用自己的钱给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是不久虎妞因难产死了,祥子只能卖掉车子给虎妞办丧事。
虎妞死后,邻居家的女儿愿意嫁给祥子,可是祥子一无所有,没办法娶小福子过门。他努力奋斗、努力赚钱。可是,这一天祥子回到家的时候,邻居小福子家没有人。原来小福子被她父亲因为家里穷,所以卖到了妓院里。祥子简直不敢相信,就算小福子是娼妓,祥子也愿意娶她。当他飞奔赶到时,小福子因受不了,所以上吊自杀了。
箱子十分伤心,他的心也碎了,他觉得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他丧失了对自己的信心,以及对自己的信心。从此,祥子没有了对人生的规划,也没有了追求。他每天悠手好闲,甚至去作一些不被人尊重的事。他从一个有梦想有追求的洋车夫,现在沦落到一个狡猾、懒惰、好占小便宜的人。他精神彻底的崩溃,他没天都是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
看到这里,我真是伤心极了,以前的祥子上哪里去了?现在的祥子又能干些什么呢?我很佩服祥子曾经对自己的人生规划,很佩服他永不放弃的精神,佩服他有很强的上进心。同时我也感到可惜,可惜祥子一个男人竟被生活打垮,竟然没有战胜自己,竟然没有战胜社会。
我们应该是有思想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并且持之以恒的去奋斗。我们应该做我们自己,不应该自甘堕落。祥子最后的结局虽然不好,但最起码我们应该学习他奋发图强的精神。《骆驼祥子》告诉我们明天怎么样我们不知道,但时我们应该把握现在的每一分钟,珍惜现在。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 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狼图腾》这本书,其实,早有听闻其震撼,只是似乎找不到动力也没时间去看。刚好,借着这次任务的机会,好好的读读这本书。
我用了接近一个星期的时间去读完这本书,也许不会像那些很仔细研读又或者读上了好几遍的人那样,对每个部份都能够有很深刻的感悟。但是,对于这本著作还是有一定的体会的,毕竟,我也还是有认真的读过它。
《狼图腾》是一部关于狼的史诗性著作,一部对中国历史进行独特解读的小说,一部可以给包括商界、文化界、学术界带来重大震撼的原创性作品。说说自己对整本书的主要感觉吧。主人公陈阵是姜戎先生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故事以狼为主线,以当时的大环境为背景,展开了由几十个有机连贯的“狼故事”,一气呵成,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
其实,在读这本书之前,对狼并没有什么好感,因为在我印象中,狼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动物。死去的狼的身体也会被狼吃掉。为了生存,老的,弱的为强壮的所杀。但是,在读完《狼图腾》这本书后,对于狼,却是一种说不出是喜欢还是害怕的感觉。正如从书中摘抄出来的一段话:
“这一组狼的突然行动,就像发出三枚全线出击的信号弹。憋足劲的狼群从草丛中一跃而起,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猛冲。陈阵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如此恐怖的战争进攻。人的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会齐声狂呼冲啊杀啊;狗群在冲锋的时候,也会狂吠乱吼,以壮声威,以吓敌胆,但这是胆虚或不自信的表现。而狼群冲锋却悄然无声,没有一声呐喊,没有一声狼嗥。可是在天地之间,人与动物眼里、心里和胆里却都充满了世上最原始、最残忍、最负盛名的恐怖——狼来了!”这段话描写得太棒了!叫与不叫?让我想起一句俗语:“吵狗不咬,咬狗不吵”。我们知道,也经常这么认为:叫,表现着未泯,而不叫,表现着沉寂。“叫,是胆虚或不自信的表现”真是这样吗?一开始觉得挺有道理的,但是,再想想,似乎又不尽然。这让我想到,就如鲁迅先生在新文化运动的呼喊,在抗日战争的怒吼,难道是他胆虚吗?不是吧!
在整本书中,我喜欢狼与人的斗智斗勇,虽然感受着血腥,但是那不折的精神,让人读来振奋。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蒙古人在利用着狼、崇拜着狼,但他们也杀着狼,或许这正是我们华夏民族这样一个羊性的民族所不能企及的。其实,说得也是,在残酷竞争的世界,一个民族,首先需要的是猛兽般的勇气和性格,缺少了,智慧和文化则无以附丽。民族性格一旦衰弱,就只能靠投降称臣当顺民和超过鼠兔的繁殖力,才能让自己苟活下来。回归到自己,生活中我们也需要竞争,需要对手。其实我们一直和对手一起成长。其实,我们应该感谢对手的,感谢在激烈环境下的竞争。人需要竞争,把竞争当作勇往直前的动力,即使体无完肤,也心甘情愿。我记得高三的班主任在经常在班会课上都会鼓励我们要有“亮剑”的精神,管结果如何,但最码你有勇气努力过了。对,没错,即使面临倒下,却仍然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主宰自己。
另一方面,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这样一个狼性的世界里,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能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亚欧?攻占中亚、匈牙利、波兰、整个俄罗斯,打垮波斯、伊朗、中国、印度等文明大国?还迫使东罗马皇帝采用中国朝代的和亲政策,把玛丽公主屈嫁给成吉思汗的曾孙?是蒙古人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也正是因为他们生活在一个与狼共存的环境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狼的精明,勇猛,更令人震撼的是“狼”这样一个团队所特有的团结协作,非凡的沉着镇定。为了团队的胜利,它们愿意不惜牺牲自己的一种精神。毫无疑问,蒙古人更多的是从狼那里学到了军事才能。
其实,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特别真实。虽然我没有身临其境,但我为狼的灵敏,聪明,机智所感动。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不同的看法,虽然它们也残忍凶狠,但那是自然生存规律的法则,它们给人类留下的,是智慧,它门团结协作,它们忍耐,它们顾全大局,它们尊老爱幼。现在,我觉得狼是值得敬佩的动物,我崇拜狼的精神,它们身上的精神足以使一个民族起伏不灭,壮大富强。与此同时,我又更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有时候我发现自己缺乏一种狼的狠劲。记得在电子书的第一页就有看见,海尔集团CEO张瑞敏读了《狼图腾》之后,说过的一句话:“狼的许多难以置信的战法很值得借鉴。其一,不打无准备之打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其二,最佳时机出击,保存实力,麻痹对方,并在其最不易跑动时,突然出击,置对方于死地;其三,最值得称道的是战斗中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甚至不惜为了胜利粉身碎骨,以身殉职,商战中这种对手是最恐惧,也是最具杀伤力的。”
是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或者说,作为一名80后的年轻一族,青春是有限的。正处于充满朝气的时期的我们,不管怎样,都应该像书中的狼一样,不畏困难,用狼的那种狠劲理智的往前冲,年轻的我们,就应该多在困难在磨练自己,才更有可能创造奇迹。而我相信,当我们回头再看看这一段努力奋斗的历程的时候,在我们脸上看到的,一定是最美最真实的笑容。
我不知道该如何将这本书定位,也不知道究竟该怎样铺垫自己看书的心情——但这究竟不止是看书了——它不是什么枯燥繁琐的教材,亦不是什么成功人士所谓的“自白书”,这是一本血肉模糊的岁月中浴火重生的书,一本纪实小说,讲述了几个人背后四万万人的挣扎,讲述了这挣扎背后的雄浑壮阔的历史长歌。
一个人的灵魂若是崇高了,他就必不是一个肤浅的人。有这样一群人,因着共同的人民的自由的理想而相聚一堂,因着远大的光明的未来的期待而撒手尘世,留下的不仅仅是血肉,还有尽己全力而没能够完成的中国的事业,如此崇高。
在这样一个光明乍现的时期,为了革命,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英勇斗敌,坚贞不屈,这不是仅仅几个留名后世的人的特征,这是共产党人的特征,长歌当哭,如此慷慨激昂——致死,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有人在鹄立两旁的特务间神态自若地跨向石阶,纵使脚步蹒跚,纵使身戴枷锁,仍旧冷静从容;有人在酷刑逼供下坚定沉着——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有人在书店、茶园、宴会上英勇机智,一次次化险为夷;有人靠装疯卖傻来传递信息;有人出身豪门,却因着理想而义无反顾投身革命??
白公馆志士,渣滓洞难友,无论铁镣多么沉重,不论伤痛多么难耐,那些呼唤着光明的人们就这样顽强地坚持了下来,因为他们知道,以殒身为代价而换来的明天将会是解放的明天,以生命为筹码而赢得的未来将会是自由的未来。
抗战胜利纪功碑浓黑,隐没在灰蒙蒙的雾海里,山城被浓云迷雾笼罩着,天色晦暗。这个阴沉沉的早晨,把人们带进了动荡年代里的又一个年头——在这变态繁荣的市区里,1948年中国往何处去?——川流不息的人海中,传来无声的回音:往人民的解放去,往光明的未来去。
地下的战场,更加残酷,无声无息,他们忘记亲人,忘记朋友,忘记自己的曾经,用着陌生的名字,有着陌生的身份,在光华流转的黑夜里蛰伏,伺机而出——一旦入狱,就要拖曳着遍体鳞伤,强忍着疮脓溃烂的痛楚,吞咽着霉变腐烂的残羹冷炙,最后紧咬牙关,血染红岩,只为黎明前的那晨星闪烁的景象。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他们似乎从未有离开过,他们似乎一直停留在这里,俯瞰着这片自己曾用生命和鲜血浇灌过的土地,俯瞰着这些自己曾拚死保卫过的芸芸众生。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总使再有数百年过去,无数浮华尽散,历史仍旧掩埋不了他们的过去,他们会被千古传颂——
活在人们心中的英雄,永垂不朽。
慢慢读下去,越发有种虔诚的感觉。
1936年,风云变幻,内忧外患的中国,一个外国记者,带着极大的好奇心,去红区采访,想看看当时人人谈之色变的中共到底是怎样的一群人。三个月的采访之后,他断定:共产党这个红星一定会在中国闪耀。
这本书能够进入人教版推荐名著行列,不仅是因为它是红色经典,也不仅是它独特的历史价值,更重要的是因为它是斯诺——“洋鬼子”——美国记者斯诺,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红区,与红军领导人及士兵、人民同吃同住、所见所谈之后的著作。敢于冒险的外国友人斯诺,拨开武装、交通、讯息的封锁,揭开中国共产党真正面纱的勇气以及孜孜不倦寻求答案——追求真理的信念。
国民党统治的区域内,你无法得知中共的真实情况,所有的关于红军、中共的消息,受ZZ影响,被捏造得面目全非。
二十四带胶卷,几个笔记本,一架摄像机,斯诺就这么走进了红色的中国,他撇开那些被国民党捏造得体无完肤的报道,独自一人寻求真理,独自挖掘不为人知秘密。读到这里,我想起同是记者的柴静在《看见》里面写的一句话:“不要沦为偏见的奴隶”。这时的斯诺的走远的背影,愈发令人心生敬意。
斯诺跟很多人一样好奇,我也是,非常好奇是什么力量让共产党从弱小变为强大,变成一个能和国民党抗衡的力量。我带着这个问题从第一页一气呵成的读到最后,我找到了“答案”。
比如这一段,值得一品再品。
“四年!”我不信地叫道。“那末你参加红军时准是才十一岁啰?你还参加了长征?”
“不错,”他得意洋洋有点滑稽地回答说。“我已经当了四年红军了。”
“你为什么参加红军?”我问道。
“我的家在福建漳州附近。我平时上山砍柴,冬天就采集树皮。我常常听村里的人讲起红军。他们说红军帮助穷人,这叫我喜欢。我们的家很穷。一家六口,我的父母和三个哥哥,我们没有地。收成一半以上拿来交租,所以我们老是不够吃。冬天,我们烧树皮汤喝,把粮食省下来作来春的种子。我总是挨饿。”
“有一年,红军来到漳州附近。我翻过山头,去请他们帮助我们的家,因为我们很穷。他们待我很好。他们暂时把我送到学校去读书,我吃得很饱。几个月以后,红军占领了漳州,来到我们村子上。地主、放债的和做官的都给赶跑了。我家分到了地,用不着再缴税缴租了。家里的人很高兴,都称赞我。我的两个哥哥参加了红军。”
大家想想,在一个动辄每年饿死数百万人,军阀混战,人相食已成常态的生存环境里,红军长征队伍至少有基本的生存保障(有武器,能在沿途村庄对土豪劣绅扫荡进行自给自足),即使随时都要准备投入战斗,也比每天濒临饿死所受的折磨强,更重要的是,人在生死线上挣扎时,精神上是很需要一个集体来依赖的,对于贫农阶级来说,除了红军,就是地主军阀国民党,后三者都是不愿意接收或者是要剥削他们的。
人民创造历史,人民选择红军。
书中,我们还能看到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
气吞天地的M也有过在报纸上到处找升学机会的时光,以开朗健谈著称的周恩来竟然会给人外表羞怯的感觉,横刀立马的彭大将军在被严刑拷打时也会起“如果明天挺不住就招了吧”的念头,而不善交际的林彪也会为了让斯诺讲课而请他吃面条,众多高级领导及其夫人们竟然还会被这个“洋鬼子”带着天天晚上打扑克!
到斯诺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候,徐海东惦记着让他给捎假牙,蔡树藩则惦记着他的假臂,陆定一和杨尚昆嚷嚷着让斯诺用排的照片给他们买一架飞机,博古则念叨着被斯诺倒霉的做蛋糕行为糟蹋掉的四两可可……在斯诺的笔下,上至最高领导人,下至普通红小鬼,身上都充满了朴素、真诚、乐观的共产党的精神,他们物质非常缺乏,但精神极为饱满。
这里没有神,他们真诚坦率,朴实无华,聪明绝顶,勤奋过人,却不是在谋求私利,而是为这个古老的、贫弱的民族和国家而奋斗,这是一种生活在现在社会的平庸的你我不容易理解的高尚情操,他们跋山涉水,九死一生,读书万卷,杀人如麻,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最不可思议的军事转移,经历了极为残酷又极为充分的考验和锻炼,他们不必矫揉造作,不必装腔作势,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奇迹。——你是谁不取决于你演成什么样,而取决于你经历的一切:你的本质是谁,你就是谁。
斯诺是来自最发达先进的美国的记者,但当他来到陕北,来到这个穷困的国度的穷困的地区,他被震撼了,这一震撼就是一辈子。
他之后又来过几次中国,写过很多书,死后一半骨灰葬在了中国。显然,这里有令他折服的东西,在看到物质方面的落后的同时,他还看到了精神方面的先进,从那些年轻人的身上——其中不乏一些年纪大的同志,这里的年轻指的是心理——他看得到这个衰老的被人欺负的民族的希望。中国已经积贫积弱了一百年,她现在有了这么多优秀的人民,她不会再被穷困落后下去了。
很可惜,斯诺没能看到中国和美国建交的那天。他死后,他的朋友索尔兹伯里带着他的遗愿,来到中国重走了长征的路线,写下了《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从红一方面军出发开始,迷茫的士兵,沉重的辎重,血战湘江,放弃原定的去湘西的路线,遵义会议,四渡赤水,皎平渡巧渡金沙江,安顺场强渡大渡河,红四团飞夺泸定桥,创下了惊人的行军速度,避免了做第二个石达开,翻雪山,过草地,与四方面军会合,张国焘的野心,叶剑英的密报,徐向前说红军不打红军,脱险和北上,攻克天险腊子口,抵达陕北根据地……全党全军屡次身陷生死关头,重要领导人也多次面临死亡威胁,艰难困苦,长途跋涉,忍饥挨冻,缺吃少穿,强行军,拼命仗,长征开始时的八万六千人只剩下六千人,比“九死一生”更凶险的历程,但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也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士气,完成了一个又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如果你想了解长征和红军,一定要读读这本书,它和《西行漫记(红星照耀中国)》一样鲜活好看。
《红岩》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它的历史背景是1948年至1949年重庆解放,记述了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当时,解放战争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向前推进,反革命的最后堡垒重庆正处于全面包围之中,盘踞在这里的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着垂死的挣扎,而被关押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里的共产党员则同他们展开了一场胜利前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搏斗。《红岩》再现了重庆解放前夕,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一群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在百般艰辛万分危险的环境中,艰苦而顽强地生活并与敌人斗智斗勇。在《红岩》的字里行间触摸那一个个可歌可泣的英雄,我肃然起敬!
受尽酷刑,顽强不屈的江姐,当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彭松涛的头颅,她没有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而是把刻骨之痛埋藏于心,把满腔的悲愤化作革命的动力。特务们为了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机密,把又粗又长的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间。面对这钻心刺骨的疼痛,她却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江姐没有丝毫的动摇,特务们的严刑逼供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舍生忘死,英勇斗敌的许云峰,他在监狱中与狡猾的特务头子徐鹏飞面对面斗争时,沉着冷静,巧妙地把敌人引入错误的判断,保护了同志和组织。他以
顽强的意志在潮湿阴森的地窖里用手指挖通了石壁,把越狱的通道留给了同志们,自己却带着对胜利的坚定信念从容就义。天真可爱,但面对敌人却同成年人一样勇敢的小烈士——“小萝卜头”,他“襁褓未逝入囹圄”,却能“弱小身躯迎风雨”。在阴暗潮湿的监狱里,他尽自己所能,自觉主动地在地下党的教育和帮助下,做了许多成年革命者不能做的工作,成了我们党的地下交通员。可恨敌人狰狞的刺刀,无情地结束了他年仅9岁的生命。
还有临危不惧,誓死如归的成岗,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的刘思扬······ 以及很多普通老百姓,他们同样有着钢铁般的革命意志和让人敬仰的品格。
在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里,我们的革命英雄在严重缺水的条件下咽食发馊霉变的冷炙残羹,在令人窒息的地牢中面临敌人无止尽的严刑拷打,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坚定的革命意志,他们用必胜的信念坚决与国民党反动派抗争到底!《红岩》的字迹让我的心跟着蔓延到那一个阵地,我看到了这场在特殊背景上、特定环境中,革命者进行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看到了垂死挣扎的敌人的极端凶狠残暴与外强中干;更看到了革命者在黎明前的最后斗争中表现的浩然正气、坚定的信念和视死如归的精神。
在建党__周年之际再读《红岩》,我想了更多。我们党在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到今天的发展壮大,靠的是无数共产党员奋斗的结果。曾经党在我心目中得光辉形象被一些党员的不良现象所遮蔽,现在想
想这不过是个别党员的现象。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有不良行为的党员与革命战争年代的优秀党员的对比,我深刻体会到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如书中所述,在革命战争年代,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严刑拷打,我们的共产党员尚能保持高尚的情操、坚定地意志,誓死不向敌人投降。而今天,再也没有那艰苦的环境,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在利益的诱惑面前居然不堪一击,做出有损国家、人民利益的事情,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行为出现的思想根源在于这些党员没有坚定的信念的支撑,忘记了当初在党旗下的誓言。对于一名党员,必须时刻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并为之奋斗终生。
读完这本书,让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先烈们的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他们顽强的意志、必胜的信念、向往新生活的乐观精神,激励着我,让我们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志向的青少年!
《爱的教育》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这本书在漫长的岁月里,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这本书处处洋溢着浓郁的情感力量,它用爱打开了人的心扉,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爱自己,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我们对此的态度可能不同,但它一定会引发了我们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爱的教育》把爱比成很多东西,读《爱的教育》,使我步入了恩利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
《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
这一个个小故事,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从而使他们心存着一份爱。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也享受着许多别人的疼爱、关心与帮助。我很希望我们享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也会付出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爱,不分大小多少,小到一句问候,一个拥抱,大到爱心捐献,希望工程,社会保障……这其中都包含了爱。但人们常常忽视了爱的存在,就如父母的爱,人们似乎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并不需太多的付出与回报,甚至还无形中拒绝着父母的爱。这样的人走不了多远。
《爱的教育》以日记的形式讲述了“我”在一学期中所发生的事情,从恩利科的日记中可以看出他们班上的同学的优点,如科列帝的宽容、勤劳;沃提尼的善良;卡罗纳的正直;纳利的坚毅等等。同时也可以看出他们的不足,如沃提尼的嫉妒和爱慕虚荣;弗朗蒂的厚颜无耻、阴险、狡诈。我们可以从中学习他们的`优良品质,也可以自我反省自身是否存在同样的毛病。
爱,像把金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爱,让我们奋不顾身地去帮助别人,不怕牺牲自己;爱,是多么伟大啊!
爱自己的亲人是应该的,也是容易的,但如果一个人只懂得爱自己的家人,除了家人之外的人一概不爱,那他就是一个可悲的人,他并不真正明白爱。我认为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爱是人间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升华。只有爱,能使人变成一个心灵纯洁的人,而教育,才能使爱永恒。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体会到别人付出的爱,都能对别人献出爱,那么我们社会将变得幸福安宁,我们祖国将繁荣昌盛。
让我们打开博爱的门,让世界充满爱!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的启蒙书籍就是《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我开始获得读书的乐趣。俗话说读好书,好读书。在这古代的小说的熏陶下我获得了十分大的乐趣。
《三国演义》讲述的是一件的发生在东汉末年的事,那时候群雄并起,唯有曹操获得了天子,奉天子以令诸侯。在人人都想获得天子的情况下为什么只有曹操获得了天子呢?这个问题引起了我对《三国演义》的探索之情。
人人都说曹操是一个奸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曹操是个真英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奸是对忠来说的,而在那群雄纷争的年代里谁奸、忠呢?从当时当地的人来说,对象是汉朝皇帝,是刘家。从当时当地汉朝的臣民说,对汉朝、对刘家不忠的是奸臣。但从整个历史,从此时此地的人来说,一非汉朝臣民,二非汉帝近属,硬给曹操戴上奸臣帽子,为汉献帝喊冤,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是,问题也不简单,尽管过了多少朝代,甚至到了今天,还是有人对曹操夺取刘氏家族政权有意见,岂不可怪。
说怪,其实也不怪,其中还有个道理。
国家这一理念是近代才形成的,古代的人对国家的观念并不那样具体。政府比较具体的象征是皇帝,有了皇帝,也就算有了政府了,既而也就会有统一的安定的局面。没有皇帝,没有政府,天下就大乱了。所以,在古代“忠君爱国”这四个字总是连用的。要爱国就得忠君,不忠君也就是不爱国,皇帝没有了,也就失去了忠的对象,也就失去了和平、统一、安定的秩序。至于皇帝是什么人,什么样子,那倒关系不大。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所以曹操就是想让全国统一,这伟大的理想就需要耍一点奸招这是肯定的。我就不相信刘备没有耍过奸招,所以说曹操是奸雄是不科学的。
曹操掌握了汉献帝这一重要人物,建立了政府,颁布法令,也就适应了广大人民要求统一、和平的愿望,符合了时代要求。奉天子以令诸侯这一政策,造成了瓦解敌人的军事优势,壮大了力量,巩固了统治。同时,也继承了汉朝的政治遗产,利用了汉朝的政治机构和人才,逐步建立安定的秩序,颁布法规,发展生产,得到人民的拥护。同样,江东孙权这一家,虽然割据江南,却还用汉朝官职,用这块名号办事。四川的刘备更是自称汉朝宗室,用这名号来骂曹操是卖国贼。这几家的宗旨其实是一样的。直到曹丕称帝以后,这两家才先后称帝。要说曹操挟汉帝就是奸臣,那么,到过来,曹操不挟,还是会有人挟的。曹操用上这个名号,从公元196年到220年,帮助汉朝多延续了25年。要是曹操不挟,如他自己所说的,“正不知有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中原地区的分裂的局面延长了,民不聊生。正因为人心思汉,所以汉朝这个名号还可以继续利用,曹操一生不称帝,到曹丕继位,经过曹操二十多年的经营,内部巩固了,另一面,蜀、吴一时也攻打不下来,才摘了旧名号,另起新名号。
就在我悟出了这一点以后,和我爸爸争论,爸爸见我言之有理就说:“服了你啦!”这是我找到了看书与阅读的快乐。
阅读是可以令人快乐的,更是可以增加自己内心涵养的一种休闲,所以阅读时我快乐,因为我悟出了阅读的真谛。
人们经常用狼狈为奸、狼心狗肺来形容人的险恶,但在《狼图腾》这部小说中,狼却是草原人们的腾格里(老天)。
——题记 《狼图腾》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这些狼故事中,蒙古草原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在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安稳软弱的今天,能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呀!故事以北京知青陈阵探索蒙古草原狼的行迹为线,他钻狼洞,掏狼崽,养小狼,与狼战斗,也与狼缠绵,在整个故事中,都伴随着陈阵对狼性的思考。
首先上场的是狼对黄羊群的袭击。在白天,狼群盯上黄羊后,先不动它们。“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破了,黄羊的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再有就是黄羊遇上好草时,会死吃,直到把肚子吃的鼓鼓的,而狼则会耐心等待此时机,一举歼灭黄羊,同时,狼永远也不会贪得无厌。
之后,又有狼群为报复人类而对马群进行了十分周详的复仇大屠杀!天时、地利,狼群全都利用了,让一大群尚未出征的军马全军覆灭,那场景惨不忍睹!从中可看出狼的智慧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所以我们像狼学习,就是像几千年的战斗经验学习!书中也提到,当初成吉思汗攻入中原,就是借用狼捕杀猎物的战略。
当然,狼也并不是总是成功的,它们也曾经被比狼王更足智多谋的毕利格老人杀的惨不忍睹。“大狼终于还是被杆子手一条一条地从狼阵里拖了出来,也被恶狗一条一条地咬倒。”虽然狼在这次突围中,损失惨重,但狼在此次战斗中,同样表现出勇猛和智慧。“群狼虽陷于死地,但仍然没有失去理智,它们不像那些拼一个够本,拼两个就赚一个的莽汉,而是尽可能多地杀伤围场中的主力——猎狗。群狼三五成组,互相配合,下口极快极狠,一口咬透,口口见血。几条大狼巨狼还使出了蒙古狼极其残酷的战法:以轻伤换重伤,以重伤换敌命,故意露出非要害处让大狗咬住,然后置自己伤口于不顾,而猛攻狠咬狗的喉咙和肚子。大狼巨狼个个浑身是血,但倒下的却极少,而一条一条大狗被咬倒,退出战斗,一条一条伤狗哀叫哭嚎,动摇军心。十几个回合下来,群狼居然渐渐得逞,一旦猎狗怯阵,狼群就该集体发力,四下突围了。”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我们有丝毫的放松,都有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让自己在社会中行走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再就是陈阵养的那条小狼,它虽然从小和人类与猎狗生活在一块,并且被看管的非常严,后来甚至被圈养,但小狼的狼性并没因此而丧失,仍然是狼性十足。比如文章中就曾写到“小狼的咽喉已伤,它已经发不出一丝狼嗥声来回应父王和同类的呼叫,它急得发疯发狂,豁出命地冲跃、冲拽铁链和木桩,不惜冲断脖颈,也要冲断铁链,冲断项圈,冲断木桩。陈阵的身体感到了冻土的强烈震动,从狼圈方向传来的那一阵阵激烈的声响中,他能想象出小狼在助跑!在冲击!在吐血!小狼越冲越狠,越冲越暴烈。”被人们收养的小狼崽都是如此勇敢、如此顽强,更何况是从小在艰苦环境中长大的狼呢?
万万没想到的是,小说最后,狼群竟然会是因为人类的破坏环境、随意捕杀而在额仑草原上灭绝,随之导致的是额仑草原的退化和土地沙漠化。这部小说不仅揭示了蒙古草原狼的智慧与勇猛,让人们学会草原狼的智慧与顽强;更是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与大自然和平共处!因为在大自然面前,每个生物都是平等的,而人类却愚蠢的认为自己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即使是主宰,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剥夺了,总有一天,还是会还的。人类啊,醒醒吧!
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读一下《狼图腾》这部小说,从中我们还能体验到狼的团结合作精神。每一头狼都是强大的,但它们能以群体活动为主,万事都集中团结起来,更彰示了狼族力量的强大!我们现代社会更是共同团结合作的社会,几乎每件事都需要我们一个团队的合作。即使个人的能力再强,不懂得与他人合作共赢,那么这个人将不会有什么大的成就。所以,朋友们,蒙古草原狼的智慧与勇敢、团结合作精神,都需要我们去琢磨、去领会、去学习,并去践行!同时,我们还要懂得去保护生态,与大自然和平共处,友爱其他生物,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寒假,我发现书柜里有一本书已经落满尘灰,拿起来擦了擦便读了起来。这本书叫做《西厢记》,看完后感受颇深。
至于《西厢记》的高深论坛评价,前人、古人、今者学家总说纷纭!我倒是只觉得此书倒真值得再看她几遍!"黄山归来不看岳,五岳归来不看山"!读罢此书,在翻阅元稹的《莺莺传》感觉着实有点儿遗憾,以至于《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西厢记诸宫调》应该在此书之前读!
自古才子佳人的爱情结合都难免遭到上天的妒忌,也难免有所催人泪下的波折,也难免会有后人的传诵。至于结果是否完美,那自是另当别论。中国自古以来人们的潜意识里都有大团圆!即便是牛郎织女,即便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即便是白素贞与许仙!张生与崔莺莺也算是最终修得正果!
张生的才与貌无可厚非,崔莺莺那简直是完美,那是自古以今所有天下男子心目中的女子的化身,压根儿就是“唯美”!莺莺的貌,不多说,只张生道——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我和他作相逢记不真娇模样,我只索手抵着牙儿慢慢的想。其才情其家势,你也简直没得挑剔!也难怪张生即便考取状元,也没有如郑恒所说为尚书女婿。
或许女人给了真心,爱得愈深愈容易患得患失,莺莺先是心动、思恋到最后的长亭送别中“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依依惜别,到“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再到寄送张生汗衫、裹肚、袜儿、瑶琴、玉簪班管等东西,不外乎担心他的心上人有“始乱终弃”的念头。呵,天底下究竟又有几个崔莺莺呢!不过难得的是,张崔二人毕竟是真爱的。无论是戏剧还是小说电影,都必符合郎才女貌,其背景都应是王公贵族,不是贝勒公子便是少爷,或者公主小姐,呵,反正不是万金也有千金,要么什么明珠,总之排场要耀眼的。
至于穷书生巧遇佳人,如《西厢记》或《柳梦梅》那也不是没可能,不可否认的就是真爱。话说现实生活中也是有的,我想他们肯定是上辈子种红豆的,而且投胎之前贿赂了柏拉图和维纳斯的!
话题回到《西厢记》其实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大凡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要说张催二人爱情背后的确有一个功不可没的红娘,这是肯定的!不管他们二人相遇相识到相知这整个过程,都抹不掉红娘的影子。至于老夫人、郑恒、孙飞虎那只是他们爱情的试金石!
一部《西厢记》着实让人赞叹王实甫的才华不一般。还一个——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我感谢那些尘灰让我有机会看到《西厢记》这本好书。
和觉新相比,觉慧是那么的幸运。他没有作为长子长孙的压力,他相对拥有更多的自由,他不需要去和其他各房的人周旋,他不需要因为弟弟的错失而被爷爷教训。他即使与这个家庭的正面冲突,却依旧有一个大哥为他做缓冲区。
虽然于一个生活家庭,但是身份的不同,造就了觉慧和觉新俨然完全不同的个性。觉新是一个作揖主义者,觉慧则心里藏着一个叛徒鬼。觉新是一味懦弱的忍让,而觉慧有一股子的热情和理想。
他汲取着《新青年》等杂志里面的知识,他看到兴奋的时候,能放肆快意地读出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觉慧是那么充满活力,与整个暮气沉沉的家族那么格格不入。他接受了五四的新思想,他看透这个家族吃人的本质,他想要成为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有一个美丽的梦想,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实现,他还太幼稚了:
他和一群学生在督军府门口站了大半夜想为受伤学生讨个说法,最终在赵科长软硬兼施之下妥协。“这不是因为大家相信那个科长的话,只是因为大家明白纵然在这里站一夜也不会有一点好处。况且天气是这样冷,又在下雨,谁都不愿意站在这里空等,白白地耗费精力。大家都在想:‘回去,明天再想对付的办法。’”一夜的苦等什么也没得到,年轻人的锐气被一点点困难慢慢消磨之后很轻易地向现实低头了。
他不知怎么帮助可怜的小孩,只是给了他一些钱。寂静中好像有人在他的耳边大声说:“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孩子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不知道怎么辩驳,颓然倒在床上,接连地自语道:“我吃醉了,吃醉了。”
他恨这个家庭,可是他报复的方式却有点可笑了。他又找出旧的《新青年》、《新潮》一类的杂志来读。他读到《对于旧家庭的感想》一篇文章,心里非常痛快,好像他已经报了仇了。当他看到这个家庭的死气和沉闷时,他愤愤地说:“等着罢,总有一天……”究竟总有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自己也不大知道。
觉慧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简单的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不得不说,觉慧的一些行为有着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感你不让我做我偏做。之后,觉慧像是找到了自己精神的寄托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起办报纸,他很投入地去做。
可是,鸣凤的死,是觉慧永远抹不去的痛,也使他第一次这么深切的感受到旧家庭的黑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她最美好的时节,躺在了那冰冷的水中。
提及鸣凤,我会恨觉慧。他给了鸣凤一个这么美丽的梦,可是当考验来到的时候,他竟然如此犹豫不决,如此畏畏缩缩。如果当时他能勇敢一点,那么这个年轻的生命可能会延续下来。这次的事情使觉慧想逃出家的思想开始萌芽。
加之梅的死,珏的死,让觉慧觉得在留在这个地方,他只能成为一个牺牲品。“以前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以前我还没有胆量,而且以前我们家里还有几个我所爱的人!现在就只剩下敌人了。”
但是此时的觉慧依旧不够成熟,他甚至没有考虑旅费,并相信有朋友在,他的一切问题都会没问题的。“钱!钱不成问题,家里不给我钱,我会向别人借。我一定要走。我有好多朋友,他们会帮助我!”
“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这九个字在那种环境里却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它们帮助觉慧得到了他所不曾得着的东西解放(其实这只是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了这九个字才能够逃出那个在崩溃中的旧家庭,去找寻自己的新天地。
带着令人钦佩的勇气,觉慧走了。他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过去的十八年的生活被他狠狠抛在了脑后。
巴金说:“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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