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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阅读过一部伟大的作品之后,你对生活、对事物肯定会有很多的感触,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个读后感 !为避免因读后感而头痛,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读后感范文500字,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现代人一提起“中庸”,便会感觉很负面和消极,认为这与“与时俱进”“奋力拼搏”相违背,其实不然。
《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段话的意思是: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叫做“中”;表现出来以后符合节度,叫做“和”。“中”,是人人都有的本性;“和”,是大家遵循的原则,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便各在其位了,万物便生长繁育了。
我以为,这段话显然表达了真理。
当然,此论述未明确表达创新和守道之间的关系,似有遗憾。但我认为对于古人求全责备是不妥的,况且,“和”字并非守旧,“和”字也含创新之意,不然怎么成“天下之达道也”?
求全责备者多半是厚古薄今者,期望孔子无所不谈,无所不包,这本身就比中庸更偏离真理更远。
亚瑟·勃尔顿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亚瑟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总结:从一个富家子弟到一位果敢的革命者,亚瑟经历着质的改变,被最尊敬,爱戴的人的欺骗以及13年的地狱般生活,亚瑟并没有屈服,而是坚持自己的革命情结, 不惜舍弃生命和爱情,并最终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献身!亚瑟,将永远是坚强,果敢,冷酷,老练的牛虻的化身!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有一本却让我看了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那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代表作——《火印》。
书中讲述了一匹小马驹和主人坡娃之间的故事。雪儿是坡娃从狼群中救回来的一匹小马驹,它和坡娃一家开心地生活着。不幸战争爆发了,雪儿被日军强征走,身上烙下了一枚日本军营的火印。
日本军官河野看中了雪儿,想要训练它成为自己的坐骑。但雪儿不肯接受河野的驾驭,它心中唯一的主人是野狐峪的坡娃。由于雪儿的不屈和对抗,它沦为拉炮的战马,不得不忍受母子分离,遭受种.种凌辱。同时遭遇不幸的还有日军炮火攻击下的野狐峪的村民。
历经战火和苦难之后,坡娃终于将雪儿带回了野狐峪,但雪儿身上的火印,成为它终身的耻辱。雪儿在村民们面前深深地低下了头,读到这里,我不免为此惋惜。但事态发生了大转变,雪儿成为了中国战马,奋勇杀敌,最后它高昂着头,用一招悬崖勒马诱使河野掉下悬崖,立下了大功,获得了赢回尊严的机会。
雪儿在书中是一匹马,但它是一匹有人格的马,甚至在我心目中它是一个人,因为它有尊严,有思想,有智慧,有悲悯。它在被河野驯服的时候,坚决不听河野的任何指示,就像一匹没用的普通马。它只想家,想野狐峪,想草灵、瓜灯。它在被烙下火印的那一刻,没有选择嘶鸣,选择挣扎,而是沉着的面对。或许它明白,一切的挣扎都没用,自己一定会有赢回尊严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书中的内容让人陶醉,让人沉迷。历史的耻辱让我们难以忘记,作为新生代的少年,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文化知识,使自己更强大,使我们的民族更壮大
学了《搭石》这一课,我感受到了乡间人们美好的情感,也让我得到了不少启示。
课文主要讲述了作者家乡有一条无名小溪,每年汛期溪水猛涨,秋凉后,人们就在溪里横着摆一排石头,方便过河,这就是搭石。走搭石的时候,步调要快而有序,遇见老人,年轻人要背他们过去……课文以优美的语句向我们讲述了家乡人民淳朴的品行。
读完课文我想,作者是多么幸运呀,生活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这里不仅风景优美,人们的心灵也是纯洁美丽的:每个人都早早地摆好搭石,还会互相监督;要是发现不平稳的搭石,就是再急也要把它换成平稳的;两个人走对面时,都会让对方先走……他们这些美德,就像乡间走搭石时人影绰绰、清波漾漾的情景,让人感受到这美丽的风景里,他们每个人的责任感,勤劳、互助、谦让。
这篇文章里处处是美,通过认真体会,我也喜欢搭石了,我向往作者故乡的小溪和搭石,更向往乡间人们心里像搭石一样美好的“风景”。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曹文轩,他的书里的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象,他曾写过许许多多像《细米》这样的小说,它们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草房子》、《青铜葵花》、《野风车》、《狗牙雨》……。这些小说都讲述着童年的故事,这可以看出作者是多么回味童年啊,也说明这些作品跟作者小时候的经历有些相似。作品能让人感动,甚至能让人流下感动的眼泪,这就表现了作者写作的高超之处。故事中小时候的细米每天在田野里玩耍,抓鸭子给梅纹补身子,抓鱼给奶奶吃,绿油油的田野里,一个活蹦乱跳的身影忽隐忽现……
在《细米》中,细米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每天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在稻香渡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梅纹的出现。杜细米的爸爸杜子渐是稻香渡的校长,他让梅纹成为了稻香渡的老师,也是细米的老师。她的精神力量才让整天在木桌上用刻刀乱刻来发泄自己的心情的细米,渐渐的变成一个擅长篆刻的细米,认真学习的细米,这种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翘翘也算是这本书的重要角色了。不过它只是一条狗,它是杜细米最忠实的朋友。既然细米家也不是很富裕,为什么还有条狗呢?你一定很奇怪。那就是因为细米两次“舍身相救”,它才有了性命……那一天,当“小七子”——一个下流胚子,全村人都不理他,每家的大人都告诉自己家的孩子要离他远些,连大人在街头遇见了他都离他远远的。他拿着棒子,想把翘翘这只流浪狗给打死,翘翘身上已经伤痕累累了,他躺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细米刚好路过这里,把翘翘抱进了玉米地,在这时候,细米看到了小七子,他明白了事情的缘由,用手指了指稻田,而他只盯着玉米地,“你骗我。”小七子追着细米,和细米一起寻找着翘翘。在倾盆大雨下,小七子还不罢休,绝不放过翘翘,细米一直守翘翘到晚上……于是翘翘发誓,永远都跟细米在一起。
细米这种“善良”打动了翘翘和我,如果别人有需要帮助的,兴许这是他能做到的;如果别人的困难很大,无论多大,你也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他,也许你的帮忙使他们改变了一生。
每一本书都有它的精髓,要细细的读,好好的读,才能了解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作者有什么样的情感。他们不可能没有情感的去写书。要把自己想象成这些书的主人公,深入的体会、了解……
你听说过双体狼吗?一头能够迅速分开又合体的狼,这一切不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在沈石溪的书——《残狼灰满》中显得那么真实,这是一本震撼人心的小说,它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这本说讲的是一只叫灰满的3条腿狼酋,因救自己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而被愤怒的野猪咬断了一条腿,只剩下2条左腿的灰满已经没有狩猎的能力,被肉陀推下了宝座,成了新的狼酋,黑珍珠也忘恩负义离它而去。后来在灰满心灰意冷的时候遇见了草狼黄鼬,帮助它成为了双体狼,经过2个多月的艰苦训练,灰满黄鼬掌握了一匹狼的生存技巧并且心意相通,灰满重新回到狼群,和黄鼬一起打败了老豹子,重新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狼酋,最后黄鼬怀孕了,灰满坐在她身上越来越不舒服,还被肉陀嘲笑,一次,狼群在悬崖边上狩猎一头公原羚的时候,灰满为了挽回双体狼的尊严, 一个飞扑,和公原羚一起跌入悬崖。
读完这本书,让我情不自禁地赞叹灰满的智慧和勇敢,可是谁能想到,在灰满底下支撑它的黄鼬呢? 其实正是因为黄鼬的支撑和她默默无闻的奉献,灰满才能成为所向披靡的双体狼,才能重新成为狼酋,在我们生活中也有像黄鼬一样的人物。
比如,赛场上的运动员获得成功时,会把最热烈的掌声送给他,却没有人会夸一夸运动员背后的人——无时无刻陪伴着他们的教练。为了运动员的成功,他们不辞辛苦用自己全部的心血培养这些运动员。这就是奉献的真谛。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奉献是人的美德,大家都要有甘愿牺牲的精神!”
《牛虻》重的亚瑟无疑是一个很有信仰的人,先是坚定不移地笃信上帝,后来呢?又坚信无神论,并以同教士为敌而乐,并因此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与他对应的红衣主教蒙坦里尼同样也是一个信仰坚定的人,他自始至终都笃信万能的上帝,悲痛地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被处死,自己也因悲愤过度而亡。
当亚瑟在狱中要求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同他一起逃走并一同战斗时,他事实上也在要求他父亲放弃他的信仰,甚至向他的信仰开战,这对红衣主教来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忍受的;而当亚瑟断然拒绝蒙坦里尼安排他逃走时,他拒绝的不仅是教士的恩赐,更是一个父亲的爱子之心。亚瑟要坚持他的信仰,蒙坦里尼同样也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后者所能做的只有安排前者越狱;而前者拒绝这个安排与其说是坚持自己的信仰,倒不如说是出于对教士的愤恨和对蒙坦里尼的绝望。
一个人的政治思想,行为习惯是很难改变的,所以交朋友只能顺其自然,而不能以自己的思想、信仰和行为苛求对方。父子亲情都可以因此而破灭,更不要说仅仅交往的朋友。
开学时,学校发给我们学生一套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初一刚开始时,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红岩》,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广斌,杨益言。当我仅仅只读完第一章时,我就被书中的情节故事给吸引了。
这本书是一部描述出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和狱中斗争的长篇小说。作品真实的展示了国民党统治覆灭,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成功地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和华子良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的英雄形象,热情地歌颂了他们坚强不屈、向往光明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
但这个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人是江姐,当时江姐受上级派遣到华蓥山根据地工作。就当她对未来的生活满怀憧憬是,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蓥山纵队彭颂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但是她强忍悲痛,坚决要到丈夫生前的地方工作。江姐被捕后,被关在渣宰洞里。在狱中,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订在了她的十指,应对毒刑,她傲然的说:“严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
江姐的这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是啊!此刻我们就应做一个伟大的中国人,要创造国家更完美的明天!
读了《搭石》这篇课文,我深深被乡亲们的民风纯朴和善良情感打动了。
当我初读这篇课文时,我了解到乡亲们会在每年汛期山洪暴发时,在溪上摆一排石头,我那时只想到这些乡亲们很勤劳,辛苦。可当我听老师详细给我们讲时,我感到石头不再是普通的石头,而是联结着乡亲们心的石头;乡亲们也不仅是普通的人,他们是高尚的人。他们之所以过得幸福,是因为他们谦让——总是让别人先过河;他们默契——走在石头上整齐划一;他们勤劳——有时间就来摆搭石。他们的心真美!
乡亲们心中有别人,为别人无私奉献,这样的优良传统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今天我用一天时间来读《阿笨猫全传》,作者冰波。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猫,因为它很笨,很懒,经常被人欺骗,所以朋友们都叫它阿笨猫。阿笨猫开了一家小商店,偶然的机会它认识了外星人巴拉巴。巴拉巴经常给它供货,因为巴拉巴是阿尔法星球的星级贸易集团的董事长,它想在地球上找一个合适的合作伙伴。它不想选人来合作是因为地球人很高没法面对面交流,它选择阿笨猫是因为它比较善良,虽然有点笨有点懒但是不会骗人,所以不介意成为合作伙伴。
在合作的过程中它们一起经历了很多有趣的事,比如:阿笨猫从巴拉巴那里进了一万包牙签,成本价是一元一包,阿笨猫卖的时候要三元一包,可是没有人愿意买它的牙签。巴拉巴想出了好办法,在它的杂货中心挂出了大横幅:早出牙,出好牙-------婴儿助长牙签帮助
你宝宝早出牙。在商店门口起先是陆陆续续有人来买,接着是三五成群有人来买,后来就排起了长队。不用说,助长牙签一下子卖火了。有的家长,宝宝才三个月大,也排在队伍里。很快一万包用库存牙签加工而成的助长牙签就卖没了。阿笨猫由衷地佩服巴拉巴的金点子。于是它给巴拉巴打电话:“巴拉巴,还有牙签吗?我再进十万包。”“当然有,但是还是一元一包呀,并且没有有奖销售”。“那是那是,反正加工一下标签我就有得赚”。很快阿笨猫定的货就送来了。阿笨猫一看包装盒,只见上面印的是镇东头小商品市场的字样,心里有点儿怀疑,就问送货的人:“你们这些牙签是谁送的?”送货的人说:“是一个叫巴拉巴的人刚才打电话订的,叫送到这里,钱都已经交过了。”“你们给他多少钱一包?”“零售是5毛一包,给你是批发,3毛钱一包。”阿笨猫感到一阵眩晕:"这个巴拉巴一个电话就赚我七万块呀!”结果阿笨猫改装后还是大赚一笔,按照相互的约定,商店的利润相互五五分成。阿笨猫在巴拉巴的帮助下也有了很大收获呀!
巴拉巴有很多发明,鬼点子特多,它为什么非要找一个又笨又懒的人合作呢?又为什么总是能让自己挣到很多的钱呢?大家说呢?不知道吗?请你来读读《阿笨猫全传》吧!你会有很大收获的!
最近,我读了一本宾波童话大王写的一本书,名叫《阿笨猫全传》。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阿笨猫的小市民,在一个小区里开了一家杂货店,用它来维持生活,可是在往后的日子里,他接连碰到了巴拉巴。元空大师和金哥等一些技术高超的大骗子,他们用他们各自的骗术,把阿笨猫耍的团团转。巴拉巴的骗术是用一些自称为“完美”的外星玩意儿来卖给阿笨猫,从而捞到利益。元空大师的骗术是用一种叫“气功”的虚无缥缈的元素,把阿笨猫的好奇心勾上来,到他那儿学习“气功”,从而在其中捞到利益。而金哥,他其实是一个失败的发明家,可他故意不说,把自己失败的产品,用自己的花言巧语把它们卖给阿笨猫,这样,不仅轻除了自己失败的产品,而且还白白赚了阿笨猫一大笔钱……就这样,阿笨猫把自己手上的钱白白给了他们,而自己,就落得了无家可归,倾家荡产的悲惨结局。
我轻轻放下着本书,一种愤恨的感觉从心头涌出,我愤恨,是因为我讨厌那些没有真本事,还想不劳而获的骗子们,他们总是利用老百姓的的同情心和好奇心,从而不顾一切的达到“骗”这的字。可是,他们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即使你今天捞到了好处,说不定明天善意的老百姓就会戳穿你的面具,如果,你被老百姓发现了,你的后果是什么,你付出的代价是什么,我告诉你吧,你的后果是被警方逮捕,而你付出的代价,却是永远在人们面前抬不起头。
俗话说得好,360行,行行出状元。只要你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灵无论你官大官小,都会得到别人的尊重。靠自己的双手吃饭是不丢脸的。可是如果你成了社会的败类,你不但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还会得到别人对你的怨恨和指责,让你永远在人群中抬不起头,这样你觉得好受吗?
人生是一条漫长路,看你怎样选路,如果你选了正路,你就会得到别人对你的敬重,自然而然,你的事业就会一帆风顺。可是,如果你选了歪路,你将会失去尊严;失去信心,失去别人对你的敬重,到那时,你的人生会是一个噩梦。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曾以为在这个"爱情泛滥的年代"早已不再有真爱,所谓爱情不过是年轻人寂寞与空虚的填充物,消遣压力释放自己的工具罢了,直到看到《用一生成全的般配》才相信这人间确有真爱,或许真的有比我心中最神圣的亲情都不逊色的爱情。
文革那个动荡的年代里,那一年他43,她20,他足以做她的父辈,他是鼎鼎有名的教授,而她不过是他的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想象得出,她对他说出了"我爱你"因为说出这句话她再也没有资格继续深造,成了一名小小的图书管理员,而他的学问越来越深,名气越来越大!
十五年后,教授夫人驾鹤西去,那一年她三十五,尚粉面红颜,而他已经须发斑白,她说:"现在我们看起来差距很大,但二十几年后我六十,你八十就不一定有什么差距了,现在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图书管理员,但日后我一定会成为你最出色的学生。"果然,二十年后,夫人的名气不亚于教授,夫人的头发经她精心的染也花白花白,二人看起来像只有十岁的差距。
教授临死说:"你们谁都不要为我哭泣,我这辈子做过最好的学问,有过最好的女人,死而无憾。"
这是一场唯美的精神恋爱,没有过山盟海誓,但高于一切的海誓山盟,她用女人最美的十五年守候心中的他只为不让他背负停妻再娶的骂名,她不让他因她的爱受到一丁点伤害,她用她的一生配上他,我不想再说什么,总之这是我看过最美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自翻开《火印》第一面,我便为那壮人的情景所震撼—太阳的半边脸已退去,炽热的光芒化作了金箭从山峰背面喷射出万道光辉,散发着最后的辉煌。
我仿佛听见了越发清晰的铮铮马蹄声。狼群渐渐消失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勇猛对争的黑狗,用一只耳朵的代价救出了马驹,那晚,坡娃抽断了羊鞭,那匹马驹从此便在刀光血影中成长,因为战争的铜钟悄悄打响了……
历经战火和苦难后,坡娃终于和雪儿重逢了,可在雪儿身上的火印却成了它终身的羞耻。雪儿变了,它在村民的面前深深低下了头,直至它赢得了挽回尊严的机会,复仇的时刻到了!不管有没有烙下火印,但在具有人性的雪儿心中,日本鬼子永远是敌人,它心中唯一的主人就是坡娃,它要为坡娃报仇,它要为所有野狐峪被自己拉的大炮炸死的村民报仇!
“火印”不仅仅是雪儿的耻辱,更是我们中华民族所有人的耻辱。在坡娃和雪儿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中华民族无限的光辉,从苏醒到不屈,从不屈到拼搏,直到至今的伟大复兴,雪儿的昂首,是中华民族的觉醒,撕心裂肺扔嘶鸣,是中国人民不屈的呐喊,胜利的召唤是新中国的崛起。
尽管日本军团充满了粗暴血腥,但在他们肮脏的人格中,却还有稻叶的天真无邪,在我们中国人眼中无恶不作、万恶不赦的日本鬼子中也有人性的美好,比如稻叶对马儿的关心与无微不至,也有丑恶无比的河野不让稻叶上前线的情感保存。正是这些,美丽的人性之花才会更加纯洁。
《火印》造就了一段不朽的传奇,一匹马,一个男孩,一群日本鬼子,合成了一曲动人的人性赞歌,同时也让我重新领悟到了耻辱与尊严。
今天我看了《残狼灰满》这本书,书中的道理让我一生受用不尽。
《残狼灰满》写的是一个令人感动,富有哲理的故事。主要是说残狼——灰满因被野猪撞伤了一条腿,从狼酋变成了贱狼。灰满很不服气,一心想夺回主权,但它只有两条腿了,生死关头,小贱狼——黄鼬来做它的“踏板”,它与黄鼬组成一个双体狼,经过种.种困难“双体狼”夺回了狼酋的位置。但在一次追捕猎物中,和猎物一同掉下悬崖,因此灰满把自己双体狼的尊严、威风、熠熠闪光的形象永远定格并凝固在每一匹狼的记忆深处。从中我明白了:灰满这种狼残志不残的精神和坚定不移的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
你们来听听我的经历吧!
有一次,我和饶志鹏下象棋,因为我和饶志鹏彼此很了解,所以我下了一步中炮。可不知什么时候,饶志鹏下五六炮的方法烟消云散了,改成了屏风马,让我防不胜防。不一会儿,我就损了一车。我心想:饶志鹏下棋有效率,但是质量上不过关,我要抓住这个弱点,打饶志鹏一个措手不及。因此,我把每一步棋想的很深奥,饶志鹏不愧是我的朋友,自己落到我的“陷阱”里。“将”我大声一喝“没棋了吧!”,饶志鹏脸红地说“认输。”
无独有偶,还有一次,我做一道数学难题,限定自己二十分钟之内写完,我绞尽脑汁,几乎把脑汁都抽完了,可没有想出来。我就不信邪,再想个十分钟,还是没有想出来,我气得脑袋都快要炸开了花,但我心想:坚持不懈、就是胜利。于是我最后给自己五分钟,奇迹发生了,在第三分钟的时候我把难题解开了。虽然我的手酸痛不已,但是我仍然很高兴。
今后我一定要记住这句话:只要坚持不懈,你就不怕一无所获!
《细米》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之一,主要讲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而他与表妹红藕两个过着清单的日子,一同长大。
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站着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这些从苏州城里来的女孩其中一个叫梅纹的姑娘以他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使细米这个乡野之子进入新的成长历程。梅纹姑娘帮细米家干活,教细米雕塑,改善细米的不良习惯与习性,写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也完成了少年细米的心灵雕塑。
让我感到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小鸽子、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加冕礼。
梅纹这个女孩虽然在最后走了,但也细米美好时光与阴影。
整篇文章,清新细腻的描写了一个少年的成长,他们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也生动的描写了他们的快乐童年,他们能在水塘里捉鱼,在地里摘豆角,在芦苇丛里捡野鸭蛋,在河塘里摘莲蓬,挖莲藕,我真的挺羡慕他们的生活,我也想过他们那样的快乐童年,可是不可能,我们城市到处是高楼大厦,到处是汽车,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袅袅的炊烟,也没有他们那样的新鲜空气。
我的父母更加不会让我去小河里捉鱼,去河塘挖莲藕,怕有危险。
“宽容就像自由一样。没有人能光靠祈求,就能得到它,如果不永远小心、警惕、没人能保有它。” -----房龙
亨德里克.威廉.房龙(Hendrik Willem van Loon,1882年1月14日 -- 1944年3月11日),荷裔美籍历史通俗读物作家。房龙的作品多以散文的形式叙述、评论历史事件及人物,他生动诙谐的文笔使读者能在短时间内以一种轻松的方式了解历史的大致脉络,因此很受普通读者欢迎。
我最早接触到《宽容》是在高中的教科书中,里面选了《宽容》的序言,我还记得那是一位手持真理的漫游者跟守旧老人的对抗,其中漫游者遭受死刑,尸体被丢下山谷,而最后遵守律法的守旧老人还是通过漫游者开拓的路投奔了新生活,被称为先驱者的只剩下了残缺不全的骨头和别人迟来的敬仰。
房龙浅显的说出了这个道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过去,也发生在现在,不过将来(我们希望)这样的事不再发生了。
通过《宽容》,我们能更好的了解西方,尤其是西方宗教史。其实西方宗教史上的对立与融合、迫害与反迫害,历来是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房龙以他犀利的眼光,从不同宗教派别的冲突中去寻找背后的深层根源。最终他看到:历史上的宗教改革家假以“宗教改革”的名义,对一切不利于自己发展的思想创新进行残酷迫害,这种精神上的不宽容导致的恰是他们的“敌人”犯下的那些错误。借助于房龙的“宽容”之眼,我们不难对宗教史乃至一切精神文化现象的发展有一个清晰的轮廓。
《宽容》以宗教为载体来向人们阐述个社会的变迁与进步,大部分人包括我觉得宽容只是一个外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本书可以当做一部社会发展变迁史看待,作为线索——宽容自身的在人们内心中地位的完善——完美地把整个欧洲中世纪与近现代串连在一起,使读者对当时社会境况的发展脉络有清晰的梳理——民众的愚昧,教士的腐朽,宗教裁判所的黑暗,先行者的悲壮【序言】以及理性先人的壮举都深深的震撼着阅读人的内心。文中最多的就是“守旧老人”(教皇、宗教裁判所等)对“先行者”(布鲁诺、伏尔泰等)的迫害,当然还有当权者互相的倾轧,宗教与科学的对抗,服从与温饱的抉择,社会与理想的碰撞……
也许本书阐述的正是一种宽容与不宽容的对立,房龙娓娓道来现实的残酷。
总的来说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历史就是宽容的历史,诚如书中所言阶级之间的不宽容会带来血的教训,而当代社会中的层际鸿沟,劳资关系,官民关系,警民关系在世界各国中普遍存在不正是这种历史的延续?黑格尔说过:历史会重复两次。可也许不止两次,就像书中展现的那样。
每当我读一本好书,看一篇好文章时,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给了我启迪。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又再开的时候。”文章一开头就是春意盎然的语句,一下子吸引了我,仔细看下去,原来作者并不是描写春色的,而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还要奋发向上。
人们都说世界上最公平的就是时间,它既不慷慨地多施舍给哪个人一秒,也不吝啬地少给哪个人一分。每个人一天的时间都是86400秒。
有的人就是在别人休息的时候用功,比如说鲁迅先生在别人喝咖啡的时候工作、学习,古往今来,有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男孩十月从小失去了爸爸,妈妈又因病去世。妈妈的离去让十月原本轻松快乐的生活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寄宿在舅舅家里,忍受着表哥的冷漠和敌意,十月总有一种逃离的渴望。
在妈妈去世之后十月发现了妈妈留给他的一封信和一把钥匙,信上有一道习题:你要停止哭泣,坚强起来,必须7天不哭泣你才可以用钥匙打开柜子。(我看到这里,也跟着十月一起难过,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是妈妈为了让十月坚强和勇敢起来)。十月艰难的完成了习题,打开了柜子,谁知又有一封“天堂来信”等着他,上面还有习题:靠自己的力量赚到100元;和哥哥和好。而完成这些还可以打开第三封信······
妈妈设计了这些游戏是为了十月以后能靠自己的力量在社会上独立,让十月懂得友谊和亲情是最可贵的让他明白妈妈的苦心······十月以妈妈的一封又一封的信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坚强的生活着。
我看着十月玩着“闯关游戏”,完成了一个个看上去不可完成的任务。与此同时,十月也发现了一个守护多年的秘密: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慈爱的舅母,神秘的蝴蝶夫人,严厉的历史老师······十月寻找着妈妈,寻找着自己,寻找着家········十月在成长着,也在成熟着!
故事的结尾,十月找到了自己心中的想法,找到了自己的家,我真为他感到高兴!
最近我看了《残狼灰满》,我常常被里面精彩的情节迷住,一看就是个把小时。有时妈妈让我休息一会再看,我压根儿没听到,直到妈妈怒目而视,把书从我手中抽走为止。即使这样,书中那些动物的形象仍在我脑中一遍遍地浮现。
我先来介绍一下主角灰满吧!两只右脚的脚爪被子弹削掉了一块,当他站起看世界时,觉得是倾斜的。但它把两条残腿架在一匹很矮的母狼黄鼬身上看,才觉得世界又变成正常的了。为了生存,它决定和黄鼬练习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双狼并行”的行走方式。灰满和黄鼬经历成千上万次摔倒后终于练成了,而且它俩居然配合得天衣无缝,可以跟正常的成年狼一样捕猎了。他们还练就了飞奔、攀高等高难度技巧,受到狼族的尊敬。灰满是一个身残志坚的英雄,它那种勇敢的品质和坚强的毅力,令我佩服。
“豺狼当道”这个成语,让我对这两种动物产生了厌恶之情,可是发生在《残狼灰满》里关于一匹狼和一只豺的故事却令我很感动。
狼的名字叫乌凤,它十二岁,对于平均寿命大约十五岁的狼来说,它已经很老了。豺的名字叫赤莲。它俩常常一起配合着狩猎,它们的狩猎方法花样百出,配合默契,经常能顺利地捕到猎物。赤莲怀上了小豺崽,为了不让乌凤把它的豺崽吃掉,它决定离开乌凤,去安全的地方产崽。狼吃豺崽本是动物界的正常行为,但是乌凤想:有了赤莲的帮助它才能捉到了猎物,度过漫长的冬天,不至于成为雪豹等动物的美味,所以它放弃了吃赤莲的豺崽,于是它俩又开始配合着捕猎。整个冬天它们互帮互助,甚至它们都救了对方好几次性命,最后,赤莲为了救乌凤惨死在铁轮下。乌凤这匹狼不仅没有吃掉赤莲留下的一窝豺崽,居然把豺崽抚养长大了。我觉得乌凤真是匹仁义的狼。
我原先认为人类才是情感最丰富的动物,但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原来它们也和人类一样,不同属的动物的感情也居然这样深厚,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绝不亚于我们人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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