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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耗时差不多一个月才看完,确实如作者自己所说,只需要你在看的时候,能有一点儿的思考,他就是欣慰的。
第一次看这种类型的书,已经完全不知道书中具体讲的是什么,只依稀记得书中讲了很多的不一样的故事。看完故事后会让自己有点凌乱感,有时候甚至会怀疑自己之前所知道的一切,而认真思考书中讲的故事这个思维方式的正确性。天才和疯子只有那么一线之隔。
很多观点已经逐渐忘却,但是自己作者自己说过,为什么能坚持做这个心理。每天抱着空杯的心理,拥抱每一个病人,倾听他们的故事。只有你摒弃自己的成见,你才能体会、理解病人,同时才能感同身受。真正做到感同身受是多么的难,真是因为主人公做到了,所以他才能得到病友的信任,才能坚持下来。
生活在人的江湖中,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存在着形色各异的思想,所以在日常中遇到思想各异的人,我们可以抱着宽容的态度,认真的倾听,需要完全的赞同,但可以表示理解!多一份理解,多一分宽容,世界都美好了。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有五十二万多字,是以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写的,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每个情节都写得非常生动,就像那些人物在给我们讲着他们发生的故事,增长了我们的知识。
张仪,是一名与苏秦差不多的人物,张仪当初受过楚相说他偷玉的事,后来他想靠着苏秦出人头地,苏秦说他是最有才能的人。苏秦想利用张仪帮他扼制秦国,于是他让张仪发奋图强,让他去秦国。但张仪并没有为秦王付出真心,在张仪和司马错争论先伐蜀还是先伐韩能看出来,要么是张仪有私心,要么就是他能力有限。后来,苏秦越来越风光了,他发挥了自己的才能,做出了他最大的努力。当张仪知道苏秦死后,他不顾一切地为秦国付出。不过多久,他也死了。我觉得张仪和苏秦,虽然凭借一身力量,雄辩天下,纵横全国,但同时却得罪了不少人。
每一个人活着都在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不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反而只顾着本国眼前的利益,是不好的。
在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受到了很多启示,特别是他那钢铁般的精深深的把我震撼住了。
故事中的主人公保尔是一个为争取自己的幸福而奋不顾身的投入战斗的年轻人。保尔既是一名斗士,又是一个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年轻人。他也做过傻事,错事,犯过军纪。在生活中爱情也有失望和悔恨,在生命陷入绝境时,他也曾经绝望想要自杀。但这些正如保尔说过的一句话“这都是由于缺乏经验,由于年轻,然而多半是由于无知而造成的。‘’正是保尔那钢铁般的精神,使保尔重新站了起来,无论病情多么严重,他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党,都在想着学习,看书,在病情那么严重下还想着为党出力,为党做一点事,在保尔双目失明时竟然写了一本书。在对一个双目失明的人来说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那本书是用了他整整6个月的经历写成的,结果不幸的事发生了,在邮递时稿件丢失了,保尔很痛苦,但他没有灰心,又重新写了一遍。他的这些可贵精神值得我们一学。书中还有许多好词好句和保尔说的一些富有哲理的话让我知道了很多东西。
在我的生活中就缺少向保尔那样钢铁一样的精神,我因该学习那样的钢铁精神,他那种精神正如钢铁一般在逆境中不屈不挠锻炼自己,经历什么都不怕,使自己变得更强大结实。保尔就是这样锻炼出来的。所以他就如同钢铁一样不屈不挠。
光阴荏苒,事过境迁,保尔所处的那个烽火时代已经过去了大半个世纪,而保尔的精神仍被一代一代的传承着。
我很喜欢读乐多多姐姐写的胡小闹系列丛书,书中通过关于胡小闹的故事告诉我们许多道理,其中《绝不为老师和父母读书》这本书,我印象最为深刻。
《绝不为老师和父母读书》讲的是胡小闹在期末快考试的时候,对着采访人员大喊:“我不想读书,我想玩!”这下胡小闹闯祸到电视台了,后来交到一个外国的朋友,向他学会了如何在快乐中学习,不讨厌学习。
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谁又能敢包装都是快乐的`呢?我以前认为,书本上、作业上写着“快乐学习”,可我并不这样认为,那些都是喊个口号而已。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如何既可以玩,又可以学习。有许多人觉得学习室为了给父母争光,得到老师的喜爱。都错了,你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吃亏的是你自己,父母老师可帮不到你,从现在起就执行快乐学习的计划吧!
我总结出一套如何快乐学习的好方法。第一,要制定每天的学习计划,要娱乐和学习搭配,不能死读书。第二,有空去接触一下大自然,去看看名胜古迹,你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哦!第三,其实娱乐不一定是看电视,打游戏。出去玩也应该有计划,一起按计划行事,这样才过得充实。最后有空的时候别忘了帮父母做些家务,要学会感恩。让我们向乐学进军吧!
寒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家——鲁迅 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这世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相聚,唯有父母之爱是为了别离”,所以,才有了那么多绵长的目送,以及转身的怅然。
从前母亲与我不习惯相互陪伴,每次假期回家,她要么忙碌着,要么得空能坐下来陪我坐坐说说话的时候,她宁愿到邻居家去闲聊或者打牌。母亲与我也不习惯互送,从小到大外出上学她从不曾送。而她每次来武汉,我总是安排好行程告诉她怎么坐车然后自己去上班她坐车回家。然而有了孩子后,这些却开始发生变化,每次离家母亲在车窗镜里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看不见,每次相聚母亲絮絮叨叨说不完的七大姑八大婆和街坊邻里的八卦,有时候甚至嫌她重复的啰嗦让她去打牌都不去,起初我以为是为了孩子,后来我发现原来是她老了。
是的,母亲老了,越来越像记忆中的外婆,头发花白,每一次在离开时的村口看着我,走了很远还在身后喊,要听爸妈的话路上要小心。外婆这样送母亲离家,也这样送我们每一个做客的孙辈,年复一年。我体会不到老人久久站在那里,我们从来不回头,母亲兴许回头去说回去吧别送了的情景。如果说父母之爱是为了别离,那么这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便把别离的滋味尝了透。春风十里,总不及你,不及你送别离时,微噙的泪光;也不及你,不及你依赖的目光里,稚嫩的期许。
《最后一片叶子》早在小学时就已经读过,但却一直不知是谁所写。直到买了《麦琪的礼物——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才知道它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写的,让我感受到了大师笔下的传奇和经典。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构思精巧,风格独特,语言幽默,以表现美国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结局出人意料而闻名于世。他的文章以含泪的微笑打动世人的心,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最后一片叶子》主要讲了:华盛顿广场西边有一个小区,那里十分混乱,却有逃账的优越性,不少画家就来到这个老格林尼治村来,最后这里成为了艺术区。苏和琼西合租在那里,但11月,肺炎袭击了艺术区,琼西也不幸染上。药物是很难治好了,有1/10的希望,但要靠自己的信念,许多人因此死去。琼西也觉得自己不行了,没有活下去的信心,数着树上越来越少的叶子,当叶子落光时,生命也就完结了。苏为了让琼西活下去,她请老贝尔儿门画了一片叶子,晚上挂在树上。接下来的几天,琼西因为那最后一片叶子活了下来,但贝尔门却在挂叶子时淋雨,被肺炎夺去生命。这篇小说让我感受到了很多,我体会到了肺炎的绝情,它让许多穷画家失去生命,虽然医生说还有有1/10治愈的希望,而且只要心态好、乐观,痊愈的希望便大大增加,可病人们却十分消极,想着死亡。苏十分重友谊,当医生和她讲了情况后,她哭湿了餐巾,每天都照顾着琼西,多么希望她好啊!他只是不久才认识的朋友,而苏却冒着被传染的危险,尽力保住琼西。当苏看见琼西正荒.唐的数着落叶,表示自己将走时,苏惊慌失措,乞求老贝尔儿门画一片叶子,老贝尔门与这两位年轻人更没有关联的,而他却可以用他的画笔,他最完美的杰作以及他高贵的生命去拯救琼西。“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老贝尔门是那常春藤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他在那个风雨之夜无声无息地落下了,没有人觉察,但他无私奉献的精神却会永远激励着我们。一片小小的假树叶却能拯救一个人的生命?听上去十分不可思议,但其实也有道理。琼西之所以能战胜肺炎,正是因为她看见了树上最后一片叶子没有落下,所以有了活下去的信念,最后坚定的信念战胜了肺炎,创造了生命的奇迹。这个奇迹也是老贝尔门先生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为了两个无关紧要的陌生姑娘而献出了自己的珍贵的生命,体现了人间的温情,人间的温暖。一片叶子在风雨中飘浮着,她掠过重洋,拂过百年。你可知这叶子承载着多少生命的重量?当它飘进我心中,聆听到它撞击我心灵的声音时,我便收益良多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它带给我的乐趣还在我的脑海中荡漾,我是笑地这么灿烂,这么甜。这本书就是《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这本书讲的大多都是公主与王子之间的事情。公主在什么时候和王子相遇的,这本书中都讲述得清清楚楚。这样,读者就能轻而易举地了解到事情的因果,里面的内容丰富而有趣,可以让我们体会这本书的幽默风格。
《格林童话》这本书好看的重点就是带给人们的乐趣非常多,让读者们每一秒都投入在书香之中。还有一个重点就是每一篇童话故事里都隐藏着一个深奥的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感受和体会。比如《灰姑娘》这一篇童话中讲的一个深奥的道理: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做人不能以强欺弱,不然你会有报应的。深奥的真理必有可用之处,这使我懂得了做人的根本:懂得文明分理垃圾;懂得做人要讲诚信;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做人就要讲究实实在在,清清白白。这就是我读后的感受和启示。
有一次,在买书皮的时候,意外之中回家才发现自己拿了六张书皮,可只付了四元钱。我原来决定放在家中以后再用,顿时脑海中想起童话中一个个深奥的'道理,我最终才鼓起勇气把两个书皮还给了店长。做了这件事后,我有了勇气与信心,《格林童话》这本书真是本好书!
童话中的公主王子都是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才得到了永生的幸福。内容写得十分具体,有许多地方都运用了各种修辞手法,把句子变得更加生动形象了。《格林童话》这本书就像母亲一样抚养我成长,为我打好学步基础,一步一步地领导我知识,为明天的我做好阅读书目,体会书香快乐。因为我常常想:只要我有一颗心灵就能容得下一个五项辽阔的大世界,这就是属于我们孩子的大世界。这个世界,就是美好的童话世界。
孩子们的世界少不了书的陪伴。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让我成为了好奇心强、爱看书、爱笑的女孩子了。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木偶奇遇记》,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本书十分精彩、有趣,充满了历险。
《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讲的是皮诺曹,一个神奇的木偶,会唱会跳,能说能笑。如果他说谎,他的鼻子就会长长。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撒谎,要做个诚实的孩子。
书中的皮诺曹爱撒谎,逃学,经历了很多冒险。其中我最喜欢的一节是:仙女救了皮诺曹,我喜欢热心帮助人的小仙女,我也喜欢帮助同学。
皮诺曹被挂在树上,小仙女看见了,让老鹰把皮诺曹救下来。皮诺曹在仙女的照顾下,慢慢的好起来了。但他又向仙女撒了谎,没有去接爸爸,金币全没有了。
皮诺曹又经历了很多的磨难,到过很多地方。他去了玩具国,因为他的贪玩,长出了一双驴耳朵,还被送到马戏团去表演,最后又被鲨鱼吞进了肚子里。
经过了一系列的遭遇和历险,皮诺曹接受了教训,吃了很多苦头。终于悔改,变成了一个勤劳,诚实,乐于助人,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读完了这本书,我也懂得了,做人要勤劳,努力学习,我也要做这样的好孩子。
在一个夏天,我初次接触了这套书。全套12本(后来有续集,加上续集共16本。),我花了14天读完了。因为太好看,每晚我写完作业至少都要读三章。妈妈还调侃我:“你这看书速度非把我看破产,我就是买了整个新华书店你也看不到小学毕业吧?”
全套里的前六本主要讲主人公影子鱼(张知渔,007)在少年军校里报名参加少年特种兵(简称少特)集训。但集训内容完全是按照成年特种兵训练内容制定的,只不过减量了。幸好他爷爷传授给他了特种兵生存技能和格斗技能——缠打,才让他在第一次重大行动——“零号行动”里出色地展示了自己。通过了9个月的训练,他终于成为了少特。这九个月里,让他深刻地明白了少年特种兵的八字箴言——“团结、责任,永不放弃。”后六本讲述他和他的D分队队员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情景。续集的四本都是讲海岛特种战的。少特集训之前,影子鱼和他的死党鬼手、鬼鸟(鬼屁)都很好,集训之后,鬼手被淘汰,鬼鸟去了海军陆战队。鬼鸟的少特小队去岛屿上执行任务时,除了没参加的,剩下人全部阵亡了。影子鱼所在的TX部队的A分队7人组也去执行了一遍,被飞人特种兵爆头。之后,影子鱼带D分队去执行,发现这个岛上一共有三方,一方是自己,一方是老外特种兵(飞人特种兵),还有一方就是智能隐形生物!而自己的队友鼠兔居然是中日混血儿!他唱的“踩到猫啦”智能生物居然听得懂!而且那智能生物居然是“女性”!不过影子鱼克服了困难完成了任务。
看完这些,我的收获倒不少,因为我最起码知道了特种兵的生存手段,比如指北针失灵了,摸树就可以知道北。若条件稍微好一点,可以用手表指针在自己的袖子上摩擦几下,放在水潭里,指针指向哪里,哪里就是北。并且书中的“缠打”我也略知一二,我又不会打架.我还懂了怎么生吃动物(有点恶心,但人真正能吃动物的机会很少很少)。我就是看了这套书,才头脑发热写了《红蓝对抗》系列。
我还了解到,中国目前的武器是95式突击步枪,狙击步枪是95式狙击步枪或者88式狙击步枪,机枪是95式班用机枪。前12本里写成了97式突击步枪、97式狙击步枪、97式机枪,不过作者在网上看到了网友的反应,后四册都改了。
整体讲,这套书确实不错,尤其适合热血少年看。这里是“少年”不是“少男”,男女都应该看看。看了益处多多!并且我知道在生活中,要做到“团结、责任,永不放弃”!这样才有更多的朋友。
团结他人,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做什么都永不放弃!这才是真谛!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他的一生都在奔跑。
他与别人相比的傻,正是当时美国社会所缺少的东西。
或许正是他这份别人做不到的执着,和美国历史的扑朔迷离相结合,才有了这部不平凡的电影,和我们心中,永远奔跑的阿甘。看,他的奔跑人生……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经历?
你打开一本书,初看时觉得从未读过,看着看着又似曾相识,可仍有点陌生。结果,故事到了一半,情节起承转合,故事里的人面目开始清晰,却又发觉是读过的故事。然而,由于读的时间太早,早忘了细节与结局。寻根究底读下去,哦,原来是这个故事啊。
我刚读完的这本书,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
许是开篇描写上海的那些城市性格行文太散了,关于弄堂,关于流言,关于闺阁,许许多多的弄堂构成了上海这座城市的底色,蜚短流长的流言形成了市井的气息,一座座小楼里的闺阁孕育着上海的小姐们。直到耐心读完了这关于城市内心的漫长描述,你才得以窥见这个故事的女主角。
行文至半,我也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就读过这本书了。可年轻时读与现下读来的情绪完全不同,那些诧异的,惶惑的,都剥开在岁月里了。剩下的,恍然的,就只是时光缝里透出的欲言又止。
我觉得这个故事叫《长恨歌》有点大了,篇名起得宏远,讲的却只是一个上海小姐的一生。我猜作者这样起名的缘故,大概是因为那个风起云涌又变幻莫测的年代。1940s到1990s的上海,繁华有过,喧嚣有过,落寞有过,革新亦有过。一位上海小姐的命运,紧随着这样的年代,绑缚在这样的城市,起伏却不跌宕,又偏偏一步错步步错地走向了最终的悲剧。
王琦瑶,是长在上海弄堂里的闺阁小姐,因秀色可餐,心气也颇高。中学时被选为了上海小姐季军,被称为“三小姐”。一生经历了四位男人,还有一位痴痴的守护者。上海小姐的当选,让王琦瑶见识到了大上海的浮华,平凡的生活就更留不住她的心了,于是,痴痴的职员程先生就变成了她后退的“底线”—— “退上一步,最后还有个程先生;万事无成,最后也还有个程先生”。而时任国民党军政要员李主任的撩拨,轻易就俘获了王琦瑶的身心,将她变成了爱丽丝公寓里的金丝雀。然而,外面世界风起云涌,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上海的解放,逼得这只金丝雀不得不飞出笼子,自己觅食了。
后来,她遇到了康明逊和萨沙,前者是懦弱的旧时大户的富家子弟,让她怀了孕却不能负责;后者是无业的苏联混血儿,在中国呆不下又跑回苏联了。而在六十年代的中国,单身女子怀孕生子又岂是容易的?于是,久别重逢的程先生又守护在她的身边,照顾她生下了孩子。
年轻时看到这,我就想这俩为啥不干脆在一起呢?如果他们在一起,估计也就没有之后的那些故事了。可现在再看,我却理解了程先生的感情洁癖,他可以为了这个自己爱了半个世纪的女人奉献出几乎一切,可如果要娶,却不能接受这个“娶”的人不爱他。他发现了王琦瑶的“始终不爱”,于是他就离开了,割舍了自己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然后,就是八十年代的老克腊(color),一位向往且缅怀旧上海一切的二十几岁的男青年,却迷恋上了五十几岁王琦瑶的旧日风情,可真在一起后,就从这旧上海的绮丽迷梦中清醒了过来,又发觉了王琦瑶的老态而仓皇逃离了。深陷其中的王琦瑶拼命恳求,反而换来了他的加速逃离,间接引狼入室害死了王琦瑶自己。
你看这些个男人要么没长运,要么没担当。王琦瑶的一生,用她外婆的话说,就是“开头没走好,之后的路,就不好拗过来了。”
在我看来,王琦瑶的一生仿若是菟丝花的一生,似乎总是依托着男人存在着的。她有些小聪敏,却看不清大格局。在世事的逼迫下,她是回避的,隐居的,逆来顺受的,不曾主动出击过。时事混乱,单身女人的存活确实不易。她缅怀着旧上海,贪恋着往日的浮华,就束缚着自己的手脚迈不开了。她可怜却也可恨,怀揣着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箱金条,却还是没能走出浮华喧嚣为她划下的魔咒。
一个女人该如何活过这一生?
在旧时代,女人总是弱小的代名词。而如今是新时代、新思想、新女性,我用此时的眼光去批判旧日社会成长起来的女子可能不太公允。而我受过的教育也与旧社会全然不同,可我依然认为王琦瑶的一生是有转机的可能的,不是必然走进那个最终的悲剧的。(当然,也许是作者的剧情需要)
你看,但凡上进些,在有权有势又有钱的李主任的庇护下,去往海外留学?这在当时社会是很流行的。又或者后来自食其力后,远离那些热闹无谓的人,有一箱金条呢,踏实地怎么不能过日子呢?当然,作者的设定本身她就不是这样愿意上进,或愿意踏实的女人……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也只是怒其不争,又哀其不幸罢了。
上个月,我有一位学生批评我,说我那几天的言论会误导我的女性读者们,让她们产生生育恐惧。彼时我刚生产完,是有一点产后抑郁症状的。发表的言论大致是说,现在绝大多数的男性进步得太慢了,还停留在旧社会的男性思维里,总认为生儿育女只是女性的事,因为自己没有那方面的生理功能,就甩手掌柜般地当了一个旁观者。可我们这个时代的女性朋友们,经济独立不说,我们有思想,有能力,工作发展亦不输男性。家庭作为本是两人共担的事务,为何就只是女人的责任?
换句话说,我认为我们女人已经从传统女性的角色蜕变了,可男性们还依然停留在上一代的思维里,坦然地大男子主义。很显然,我的这番言论带有很强的个人情绪,我并不否认。
我说到这番辩论的目的是,我总在思考,我们女性该如何在这样的男权社会好好地生存下去?
尽管这个社会号称“颜值即正义”,但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韶华总是易逝。如果上苍给了一副美丽的皮囊,确实幸运。可如若美丽的皮囊下,没有一个坚韧的内心,又经不起岁月磋磨。可仅有坚韧,却又是不行的。王琦瑶美吗?全上海排行第三的美女,你说呢?坚韧吗?也未尝不是坚韧的,从极致奢华到落入平凡,她也活下来了。
可是,她缺少的是什么?是精神上的独立。
她总是需要别的什么人来抚慰和唤醒她往日的荣光,浮华的旧年。她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就来自于周围围着她来来去去的那些人,来自于那些拜倒在她素花旗袍下的男人们。
唯独没有一个精神上强大的“自己”。
当然,王琦瑶的悲剧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这与她个人性格中的虚荣、成长的弄堂的市侩、物欲横流的上海、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都密不可分。而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我们成长的这个年代,和平是自然的,可其他未必就能好过那时的旧上海了。
物流横流,躁动不安。
所以,尽管社会进步了,女孩儿们也接受了更多的教育,女性的权利与地位也在逐年地提高。可我们真的摆脱了那些旧东西,真正得到了所谓的“妇女解放”吗?
我并不是一位女权主义者,甚至观念还比较传统,认为女性相较于男性,确实比较适合家庭内务的工作。但我也不认为,我们今天的社会就完全消除了对女性的歧视,尤其在职场上,甚至是婚姻里。
于是,成长,且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内心强大、经济自立的女性,在这个大家都只顾自己往前冲,干什么都不进则退的社会里尤为重要。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双城记》里的这句开篇语,却也契合今天的我们。
亲爱的女孩儿们,
希望你们有一个人生活的能力,
有独当一面的勇气,与百折不挠的毅力。
不依附谁,不讨好谁。
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
你就是自己的主人。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读后感:《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零年代被翻拍成电视剧,更是成了家喻户晓的一部神话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在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主要人物是优柔寡断的唐僧、敢爱敢恨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忠厚诚实的沙和尚。
它根据真实历史改编,增添了神话元素,使其成为最优秀的神话小说之一。唐太宗时,玄奘,也就是书中的唐僧,从长安出发,历尽艰难险阻,最后到达天竺,在此地学习,后返回长安,带回佛经657部。后来,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吴承恩正是在这民间神话的基础上,完成了这部文学巨作。
《西游记》中人物众多,要说最喜爱的人物是哪个,相信许多人首选会是孙悟空。孙悟空的身上具备着许多良好品质,武功高强,果敢机智,嫉恶如仇,面对困难不屈不挠,勇于拼搏等等。同时,他又性子刚烈,调皮好动,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反抗者。在他的身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回。
白骨精三次伪装成人形,企图吃到唐僧的长生不老之肉,但都被孙悟空识破,打回原形。而此时,好色的猪八戒却因为孙悟空“打死”了这个“美丽女子”产生了不满,向唐僧胡乱说明,不知道事情缘由的唐僧气的念起了紧箍咒,无论孙悟空如何解释,唐僧都不听,最后竟然还要与悟空断绝师徒关系。悟空无奈,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难,悟空心系师父安慰,前去营救,最终又回到了西天取经的队伍。
当唐僧不听悟空解释并要断绝关系的时候,他却将委屈埋在心底,不计前嫌的去挽救师傅的生命,可见他对唐僧的一片真心。
孙悟空的这种知恩图报,不计较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同时在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奋发图强,面对挫折迎难而上。就像孙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龄童所说:
“苦练七十二变,笑对八十一难!”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课文主要写了宝石岛观察通讯站的信号兵小高回家探亲,在返回的路上,提了一纸箱小昆虫带回小岛的故事。小高探亲归来,不带吃的,不带玩的,也没有带家乡的土特产,而是记挂着小岛上需要授粉的花朵,利用回家探亲的时间抓了一箱昆虫,将它们带到了宝石岛。
在宝石岛上,战士们为了建设海岛,播种了几颗西瓜子。第一个西瓜在战士们对祖国海岛的深深爱意中,终于长大成熟了。我感受到了宝石岛的战士们热爱海岛、扎根海岛、建设海岛的美好品质。
小高在结尾时说:“我就不相信,这些小精灵会不爱我们祖国的海岛,会不愿在这里安居乐业。”这句话其实是小高自己内心的表白,他热爱祖国的海岛,决心用自己的双手把海岛建设成美丽的家园。
整篇课文表达了祖国海岛战士们对祖国的热爱,和建设海岛的决心。有了像小高这样许许多多为祖国发展做贡献的人,祖国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都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繁衍和发展,知道遥运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那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会走向自己人生的终点。死亡,这是伟大和平凡的人的最终归宿。
初读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苦并快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为理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理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平凡的世界里却不平凡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爱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后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即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受悲剧,所以,中国戏曲倒多以大团圆结局。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美的。这应该就是作家昭示给大家的。他是那么地真诚,那么地善良,然而,他也必承受着太多太多的苦,他对生活的体验越深,就越感受到生活的不完美。而正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打动人的一种美。大家都明白维纳斯正因为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那么,路遥既从生活中,也从美学上理解了这一点。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结局的安排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如此安排,真、善、美的统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反思当今社会那些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实在是惭愧。官二代,富二代,啃老族,这些人实在令人痛心。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实在可悲。因此我们应该学习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后,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只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水浒传》是一部荡气回肠的英雄史诗,是中华文明千百年来的文化瑰宝,同时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在这个暑假,我怀着崇敬而好奇的心情翻开了它……
《水浒传》讲述的是一伙盘踞在梁山泊的土匪替天行道、为民造福,后又被南宋朝廷招安、为国效力的故事。
《水浒传》发生的背景是在一个充斥着黑暗与腐败的封建礼教社会中。由于南宋政府腐败无能南宋有很多地方民不聊生,在这官逼民反的现实局面中,断送的是一百零八将的雄心壮志。于是他们只能“撞破天罗归水浒,掀开地网上梁山”,用他们自己的血肉之躯去铺开一条无奈英雄路。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从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不幸遭遇可以看出,一个人事业的成功与他所处的环境是密不可分的。如果你身处一个黑暗社会,那么即使你身负绝学,你人生的远大抱负可能也很难实现。反之,如果你身处一个光明社会,你的人生价值或许就会实现。可见。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事业的成功有着莫大的帮助。就拿林冲来说,林冲当时为南宋朝廷效力时,官居八十万禁军教头。(禁军教头不只有林冲一个,南宋为了防止武将权势过大,所以设立了好几个。由此可见这只是一个小官。)只可惜一身本领的林冲生在了一个黑暗腐朽的封建社会。不久便遭高俅迫害,不仅官职丢了,就连身价性命都难以保证。无奈之下,林冲只得被逼上梁山。正所谓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反观我们现在的社会,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已经成为了一个和谐富裕的美好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机会,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都有所保障。只要我们努力,就有机会获得成功,这更是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水浒传》这本书塑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人物,有重情重义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鲁莽忠勇的黑旋风李逵,智勇双全的大刀关胜等等一帮好汉。
如果用一句话总结《水浒传》,那便是“述忠胆侠士豪情,展一代中国英雄传奇”。
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中国通史》,我很喜欢,因为我一向沉迷历史,钻进去就不出来了。
这套书有六本,书非常厚又重,封面是洋红色的,中间一条黑框闪闪发亮,又用金色绘出四个大字:“中国通史”!黑框上面和下面都用金线缝了,一看就很醒目。
我先把六本书扫了一遍,特别是秦二世如何夺取王位,他杀了兄弟扶苏太子,与赵高狼狈为奸,残害百姓;秦始皇在驾崩前,曾命李斯和赵高写信给扶苏太子,要他离开边疆赶到京城咸阳即位。但是胡亥拉拢李斯和赵高密谋篡位,还逼扶苏自杀。二世认为现在天下太平,不用忙于朝政,应该专心享乐,他从各地调来几万囚犯和农夫大规模修筑秦始皇的坟墓,先把铜铸(zhu)化了倒进去,再把水银灌下去,最后居然把所有造坟的工匠都埋在墓道里,不让一个人活着出来。之后他花人力建造阿房宫,为了让自己住得更舒服、华丽,他不惜一切,搜刮民脂民膏,过着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所以秦末才爆发了烽火连天的农民起义。秦始皇建立起来的秦朝江山可谓宏大,但是却因为二世的昏庸无道、荒淫无度而葬送在胡亥的手里。
这套书可谓是让我心中的疑问揭开了:秦朝为什么会失去江山呢?这就是因为朝廷大肆剥削压迫人民,导致百姓苦不堪言,农民起义纷发而使秦朝被灭亡。……
《中国通史》是一部完美的史书。有一段我也很喜欢:唐太宗初期,有人告诉太宗,有个叫魏征的官员曾让太子杀了太宗。太宗就问他:“你为什么挑拨我们兄弟关系?”魏征答:“因为我那时是太子的部下,就要尽心尽力的为太子着想,可惜他没听,要不然也不会落到今天的下场。”太宗认为他很有才干,便被封为建议大夫。后来魏征去世,唐太宗沉痛地说:“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明得失;以史为镜,可知兴衰。如今魏征去世,我失去了一面镜子呀!”
这个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一书。虽然已经读过好几遍了,但是我还是看的津津有味,细细品味里面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物。
里面的孙悟空神通广大,猪八戒贪财好色,唐僧诚心向佛,还有一个默默地挑着担子的沙悟净,并看见了一个个藏在他们身后的故事:
《西游记》讲的是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后,他的师父来解救他,并一起去西天取经。路上,遇到了猪八戒和沙悟净,也把他们收入门下。在路上,他们遇到了各种妖怪,孙悟空斩妖除魔,杀死了好多妖怪。其中,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了,这个故事讲了唐僧误会了孙悟空,把孙悟空赶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了,猪八戒回来告诉孙悟空,孙悟空毫不犹豫的去救了师父,为民除害。
孙悟空,《西游记》里的`主角。每次他都英勇机智,实在是个捉妖怪的好手。他有七十二变、筋斗云等许多本领,还有一根变大变小、金光闪闪的金箍棒,能打败妖怪是理所当然的。我也好想变成孙悟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猪八戒,原本就是一头猪,八戒,意味着戒去八项事,他贪财好色,老是惦记着高老庄的老婆;他好吃懒动,别人吃一碗饭,他要吃三碗饭,怪不得肚皮那么大。
沙悟净,原来是天上的大将,犯了错误被玉帝贬下人间,变成了妖怪。后来,被孙悟空他们克服了,成了三师兄。沙悟净厚道老实,天天帮他们挑着担子,和孙悟空是好搭档,平时总是牵着个白龙马挑这个扁担走在后面,让人觉得好辛苦。
唐僧,是他们的师父,他诚心向佛,一心想着去西天取经。但是,他经不住妖怪的诱惑,每次都要孙悟空来救他,和妖怪斗个几百回,才把唐僧救出。我想,唐僧这么经不住诱惑,以后要三思后才行啊!
后来他们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到了真经,多不容易啊!要是平时我们学习有他们这种去西天取经的精神,那该有多好啊!
“阳光灿烂猪八戒,百变猴头孙悟空,憨厚老实沙和尚,阿弥陀佛是唐僧。漫漫西天取经路,除妖斗魔显真功。”
今年暑假,我又再次阅读了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每次阅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以前我喜欢读《西游记》是因为我特别喜欢孙悟空,他是那样机智灵活,会七十二变,无论什么妖怪都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天不怕,地不怕。我总是在想:要是我哪天能像孙悟空一样,无所不能,把坏人都消灭掉,那该多好呀!
前几天,爸爸带我去看了一场电影《哪吒之魔童转世》,哪吒出生时就是一个妖怪,魔性大发,是太乙真人用乾坤圈限制住他的魔性,在乾坤圈的控制下,哪吒就是一个正常的孩子,心地善良,降妖除魔,帮助老百姓。爸爸问我:哪吒为什么能魔童转世呢?我说:他有神仙帮助呀!爸爸说:主要是太乙真人用乾坤圈把哪吒的魔性限制了,否则哪吒就会成为妖魔鬼怪。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哪吒的乾坤圈不就像《西游记》里孙悟空的紧箍咒一样,没有紧箍咒的孙悟空其实也是一个妖怪。以前的孙悟空,整天和牛魔王等为伍,就算跟唐僧去西天取经之后,有时也会大开杀戒,不高兴了还敢用铁棒往唐僧的脑袋上抡来抡去,动不动就一个跟斗不见了了人影,狠心丢下自己的师傅和师弟。正是后来头上有了紧箍咒,才使得孙悟空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最终修成正果。
我妈妈说:其实现在许多孩子一生下来都是带有“魔丸”的熊孩子,都需要一个“紧箍咒”或“乾坤圈”。“紧箍咒”和“乾坤圈”就是法律法规,家风家法,班级纪律和做人的道德准则。我们都要认真遵守,给自己一定的约束,需要老师和父母用“紧箍咒”来让我们这些孩子走上人生正轨,让我们在纪律和规则下长大。
最后我要大声说:敬爱的爸爸妈妈们,爱孩子,就给他一个“紧箍咒”!让孩子们都成为像孙悟空一样取得真经,为百姓造福的人!
众所周知,《西游记》乃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可想而知,它的文学价值是非常高的,作为中国人对自己国家的文学精华不了解一点那怎么行。为此,我特地趁着寒假好好去领会一下。
当我将那本厚厚的“经典”的最后一页合上后,脑袋里还真是有很多感触哩!就比如说孙悟空,他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了。
文章较开头的“大闹天宫”一章,或许有人会认为他无事生非,爱挑衅“权威”,甚至妄想做“玉帝”,但我却认为这突出了作者的热爱自由,勇于反抗以及这个时代所提倡的“有能者当居之”。不过如果真让孙悟空当玉帝,恐怕连天都会被捅出个窟窿来。
至于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头戴紧箍,身穿虎皮裙,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机,西天途中更是尽心尽力保护。他的见恶必除,除恶必尽的精神就仿佛是在为那个时代带去了一位“神”。不过孙悟空的缺点也不少呢!就是有时太卤莽了,像“三打白骨精”,虽说他的火眼金睛是把那妖怪看出了,不过他太急性子,二话不说先给它一棍,可恰好碰上唐僧这个“慈悲为怀”的圣僧,其结果便是唐僧的“解雇书”——“你走吧!”
再来讲讲唐僧,作为师父,他对徒弟要求很严,经常教导徒儿“要以慈悲为怀”。作为僧侣,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不过有时他也有点“腐朽古板”,人妖不分,还多次冤枉孙悟空,以至于到最后还得让猪八戒去花果山请大师兄。我对他的这种行为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但念在他不辞万里赴西天取经,自然也是功过相抵了。
提起猪八戒,人们总是将他与“好吃懒做、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不好听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的确,猪八戒也干过“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但在为师父西去取经的曲折道路上,虽然没有孙悟空神通广大的超常本领,却也立下了不少战功。他虽然有着许多的缺点,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他丑陋和厌恶。相反地,在他的这些缺点背后,透露出来的憨厚老实富有人情味的一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呢!
沙僧是唐僧取经途中的一个忠诚卫士,也是让师父操心最少的一个徒儿。肩挑千里重担,没有半句怨言。师兄闹矛盾时,他从中调停和解;师父遇难时,他挺身而出,以死相救。尽管平时少言寡语,但在保护师父的战斗中冲锋陷阵,英勇无比。
总之,这些人物都为此书增色不少!虽然作者想表达的“内涵”我无法完全明白,但也从这本书中得到了不少乐趣。一句话:不愧是名著啊!
在晴天的上午,我坐在椅子上,流笔写下对《水浒传》的感想。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长篇小说。在《水浒传》里面,我们既能感受到贪官污吏的残暴腐败,也能感受到梁山好汉的英雄气概。
最让我佩服的是武松。武松大侠不仅在景阳冈上打别人不敢打的凶老虎他打老虎时沉着冷静,机智勇敢武艺高强,还得知兄长被勾搭成奸的潘金莲和西门庆,尽管心中无限愤恨,却始终保持头脑冷静,首先想到的还是走法律途径来惩治二人,十分的聪明。在“狮子楼帮奸”中,我觉得他是一个被社会道德认可的人。而面对蒋门神和张都设计陷害,武松内心的道德约束随之瓦解。也许武松认识到,在恶势横流的社会,已经没有道德可言了,身处这样的环境,武松这个安良的英雄心中之便剩下孤独和悲凉。
武松的故事告诉我做事学会冷静,要做一个被社会认可的人。
另外,我也十分佩服林冲。在《逼上梁山泊》的故事中,让我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林冲。在《梁山义士尊晃盖》中让我感受到林冲对朝廷充满了绝望和憎恨,他投奔梁山,是希望梁山有朝一日能与朝廷对抗。
这是一本世代累积的长篇文学作品,值得你好好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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