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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过一部作品之后,你的心里肯定会有很多的感悟,为什么不沉下心来,写下自己的读后感 ?所以我们怎样才能写出读后感 ?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西弗勒斯啊,当你被迫把世上唯一信任你的邓布利多杀死并击落高楼时,我该如何体会你的悲凉?那时,你站在食死徒们和哈利的面前,表情冷漠而狠绝;当你在撤退中被不明真相、奋力追赶上来的哈利拼命大骂“懦夫”时,我该如何感受你的愤恨?那时,你疯狂地咆哮“不许叫我懦夫”,却又对旁人大喝“波特是黑魔王的,我们不要碰他!”;当你杀死邓布利多后万劫不复,捧着自己唯一拥有的半张莉莉的照片和含有她签名跟爱意的半封信时,我要如何体味你的苦涩?
那时,你望着自己终此一生也无法得到的温暖,37岁的你,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当你在伏地魔授意下出任霍格沃茨的校长,被千夫所指,含冤受屈时,我能如何了解你的辛酸?那时,声名狼藉的你在风声鹤唳的校园中默默地用自己的方式,偷偷地维护全校师生;当你知道让哈利明白真相的时机已到,被迫留在伏地魔身边的你四度乞求“主人,让我去把那男孩带回来给您”,却屡遭拒绝时,我要如何体会你的无助?那时,你的生命在伏地魔的无情中落幕,成为了他权欲的祭品。
没有福克斯的凤凰挽歌,也没有霍格沃茨的万人痛哭。惟有那酷似爱人眼眸的匆匆一瞥。然后,便是大战。再然后,便是升平。
19年后,哈利波特对他那将要进入霍格沃茨的次子说,“阿不思?西弗勒斯,”他的三个孩子中只有阿不思继承了莉莉的眼睛,“你的名字里,含有两位霍格沃茨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位就是斯莱特林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读到这里,我泪盈于眶。
我们总以为,那些“兼爱天下”的大义遥不可及,甚至虚伪,也总有人如年轻时的斯内普,面对世道沉沦听之任之,认为事不关己就可以独善其身,只顾追求自己想要的,直到痛失所爱或危及自身时,才明白“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此前的他,虽然冷漠,却未麻木;虽有利己之心,却无害人之意。最重要的,是他心中还还刻骨的爱。这样的人,注定会在爱中醒悟,在爱中重生。此后,他在爱中坚守,他的爱在坚守中升华。
后半生中,他在对爱情的坚守中实现了大义,在维护正义的过程中体现了对爱情的忠诚。如此结合,并非偶然。只因,邪恶黑暗会扼杀所有光明美好和人性光辉,欲保所爱,惟有同奸邪抗争到底。故维护世间真善,即是守护我们身边所有亲人、爱侣和朋友。
“两位霍格沃茨校长”,由此可见,虽然在斯内普掌管霍格沃茨的那一年校园上下风声鹤唳,但是在他辞世后哈利为他正名,人们明白真相和他的贡献后,最终也认为,忍辱负重直至牺牲的西弗勒斯?斯内普,是当之无愧的霍格沃茨校长。
肉体虽死,真爱永存。今后,他将以他的爱,守护着霍格沃茨。莉莉永远是他心中的光明所在,而霍格沃茨,是他永恒的皈依。
何其有幸,这个苦涩凄酸一生的男子,最终能够,以爱,回家
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现在,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世界上有很多种爱。父母与你的亲情之爱;你对老师的敬爱;朋友与你的友爱人世间的每一种爱,都是必不可少的,与你的人生紧密相连的。
哈利波特,魔法师莉莉和詹姆的儿子;罗恩韦斯莱,成绩优异的巫师;赫敏格兰杰,一个聪明善良的女孩。命运把他们连在了一起,成了传说中的“魔法铁三角”。他们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让麻瓜和巫师和平的生活在一起,推翻那个邪恶的—伏地魔的黑暗统治。他们的友情经历了7年的考验。,他们也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奇妙的冒险。虽然有过许多磕磕碰碰,矛盾,误解。但这不但对他们没有丝毫影响,反而让他们的友情变得更加牢固。正是因为他们互相信任,互相依赖,愿意付出生命保护对方。最终才能将伏地魔打倒。
友情,一种超越骨肉血亲,超越国别地域的爱,信任对方,尊重对方的无私的爱。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我有幸读了著名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是英国的J·K·罗琳所写的。主要讲了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在姨父家饱受欺凌,但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他接到了一封信,并成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名一年级学员。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等等。最后,他发现了与他命运息息相关的魔法石。
我被《哈利·波特》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所深深吸引,就像自己也到了那个充满魔法的地方去探险。更对哈利所骑坐的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而向往,刺激的魁地奇球,神奇的隐形衣,一切的一切,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认为魁地奇比赛十分精彩,哈利。波特在赛场上窜来窜去,最终,他以他我完美的飞行特长抓住了金色飞贼,结束了比赛,也赢得了比赛,他的遇事沉着,是我无法达到的。
我很佩服哈利。波特的勇气,罗恩的乐观,赫敏的智慧。他们三个,即是同学,也是伙伴,他们共同学习魔法,共同去找魔法石,这种历险,是我渴望的
尽管我不能去魔法学校,但我认为,只要有良好的心态,我们的学习生活也会同哈利的一样精彩。
《哈利波特》是一本有趣、恐怖又惊险的书,它让人看了回味无穷,流连忘返,越看越想看。在这本书里让我感到哈利波特可怜的就是从他一岁起就失去了父母,神秘地出现在姨夫姨妈家门前。哈利在姨妈家饱受欺凌,度过了十年生不如死的日子,姨妈家的儿子—达力个头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他最爱打哈利,总是把他的眼镜打碎,因此哈利只能用胶带纸把眼镜粘起来。哈利住的地方是一个暗暗的楼梯碗橱。
当然还有搞笑、神奇的,比如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另所有人都会永远难忘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那里哈利找到了许多朋友,有了光轮2000飞天扫帚,还得到了他爸爸留给他的一件隐身衣。
这本书真的很有意思!
你有看过《哈利·波特》这套书吗?我个人认为这套书非常好看而且激励人。但我觉得这套书中最好看的还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也是这套书的最后一本。
该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女士,她自小喜欢写作,当过短时间的教师和秘书。二十四岁那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看见了一位巫师小男孩,便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念头。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虽然伏地魔的力量非常强大,但是哈利·波特凭着他纯洁的心灵和智慧还是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究竟是什么让哈利·波特赢得了这场胜利呢?是爱的力量!是他那纯正无比的灵魂!让我们一起向这个虽然父母亲双亡,但依然能够坚强勇敢地生活下去的男孩——哈利·波特学习吧!
我读了叫《哈利波特》的书,里和大家分享。
这本书主要讲了,叫哈利波特的,和朋友一起逃亡在外。的被伏地魔了,连魔法部。还讲了哈利波特怎样除了伏地魔。读了网。这本书我觉得最感动的那部分是,全体师生一抵抗伏地魔的那部分最为感动。都打不过伏地魔,也勇敢的站战斗。体现了的母校牺牲也在所不辞,我觉得这部分最感人。感受是伏地魔占领了的建筑物,但在邓不利多校长死前在内部,组织了一支邓不利多军。伏地魔占领了也得师生的认同,这也没用。这本书给启示是:在平常的生活中要有勇敢不服输的精神。遇到都要冷静的去,不要慌那样会使错误更大。使我了在北京举行的残奥运动会里的,残疾人运动员意志是坚定,要天长日久的训练,这简直是对肉体的磨练。在比赛中也需要智慧来战胜对手,在付出多汗水后,赢得比赛的胜利。
我觉得在的背后要付出大的代价,正如古人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是爸爸在收拾姐姐书柜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这是一本让我如痴如醉的科幻小说,看过这本书能使我增长见识,增长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这书籍我没有全集,只有“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与混血王子"这两个版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女作家J·k罗琳,那我就来讲一讲“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吧!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度过不平凡的两年,期间他听说了魔法界中有一所叫做阿兹卡班的监狱里关押着臭名昭著的囚犯——小天狼星布菜克。他曾经以一条咒语杀死了十三个麻瓜(非魔法界人士)和小矮星彼得,还帮助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哈利有幸逃脱,但在头上留下一道月牙形的疤痕。他在监狱里的睡梦中还梦吟道:“他在霍格沃菠……”然而,哈利却真正遇到了他,哈利听他解释清楚了一切,还知道了小矮星彼得才是背叛他父母,杀死十三个麻瓜的凶手,于是……
我认为,哈利值得我学习。你想想,如果你的父母死了,你一个人呆在处处受欺负的家庭,你会不会感到失望,甚至自寻死路?可是哈利却没有这样,哈利却在遇到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举起了他的魔杖。
读完这本科幻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和危险要用勇气和智慧战胜它,永不退缩。生长在现实生活的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那种精神,我们虽然不懂魔法,但我们必须好好学习,让知识和智慧来强大自己!
今天,我第三次打开《哈利.波特》,沉湎于另一个与当今世界截然不同的一个奇妙国度----魔法世界,一个我做梦都想去的一个世界,我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收到一封来自魔法学校的邀请函,虽然不可能,但保留一个小小的幻想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书中的主角哈利是我心目中的偶像,他勇敢顽强,虽然失去双亲却毫不自卑,他有强烈的好奇心,又勇于去探索,他年龄不大但却能将目光放的长远,不拘小节,他一生下来就注定与众不同,自命不凡,因此,他常常不被人理解,但他一笑置之,他可以说是一个开朗自信的男孩的完美写照,在两个知心朋友的帮助下,他不畏不惧,意志坚定的与别人连名字都不提的伏地魔战斗,最终用人间真情,人的真性---爱的力量,使贪婪的伏地魔一步步地显现了自己的渺小与丑恶。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断抛出一个又一个悬念,象一块磁铁把你的目光紧紧吸引,这套书的第一本告诉我,人生不要有太多欲望,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是毫无益处的,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的,才能真正去体会它的快乐。
《哈利.波特》是我情有独钟的一套书,其实不仅是它,书,本身就像一面镜子,我们总能在其中发现自己的影子。
作者罗琳写的《哈利波特》算得上是风靡全球了,主人翁哈利波特的粉丝不计其数。不用说,本大爷就是其中的一位。
哈利,一个寄住在姨妈家16年的孩子。当他过16岁生日的时候,一个叫海格的军人敲开了他家的家门,这一推轻易地改变了哈利波特的命运。海格说他是一位巫师,是在孩子面前最了不起的人。于是他们到了魔法学院。
读到这,我似乎看到了一幅画面。飞舞的扫帚,乳白的幽灵,最后看到的是自己张开双臂迎接最舒展的风。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凭着勇敢和智慧打败了伏地魔,他们不像我一样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怕进黑屋子,怕一个人在家,怕在火车上,笨手笨脚的从来没有想过后果。今后我要向他们学习,改变自己,做一个勇敢的孩子。做事之前先想想这件事该不该做,这就是所谓的三思而后行吧。
《哈利波特》系列曾经掀起全球科幻小说的热潮,jk罗琳是该小说的创始人。她是美国女作家,自小喜欢创作。在24岁那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上,看到了一位蓬头带面的男孩,从此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系列的念头。1997年,他开始创作第一部,从此一年一部,全世界掀起《哈利波特》狂潮。
哈利波特是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他聪明,勇敢,率直,还有一种对学校管理制度的模式,他拥有2个生死相随的好朋友与他并肩作战在书中上演了一段至真至情。一切都源于个叫伏地魔的大魔头,他在黑暗的角落里窥探这时机,四处招兵买马,就是为了能够取代光明,统领整个魔法世界,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他杀掉了所有违背他意愿的魔法师(包括哈里波特的父母)唯独杀不了那个孩子,反而被蛇咬了一块,他失去了所有的魔法,而那个孩子大难不死,成了悠久的神话他就是哈利波特,随着时间的流逝,魔法世界又回到了光明的手中。可伏地魔他不甘心,在黑暗中挣着着,任然试图这去统治着这个世界!从此,伏地魔和哈利波特之间的战争:正义与邪恶的交锋拉开了序幕。他不断去找哈利的麻烦。
小说的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会不断勾起人们阅读的好奇心。它让我体验到友情的力量,让我明白友情能够让一个胆小的人变得勇敢,能够让一个愚钝的人变得睿智,能够让人忘记生死而互相追随!我喜欢这种感觉,喜欢这种互相扶持,互相依赖的感觉!这是《哈利波特》赋予我的!
小说书中还有一个亮点,那就是各个凤凰社的成员为了抵抗伏地魔的黑暗势力的勇气!他们不顾危险,与黑魔头生死相拼!他们为了向往光明!我赞赏这种精神,赞赏这种为追求光明的精神。
因此,我觉得这才是一部好书,一部值得青少年阅读的好书。
在这部书中,每一的人都有着鲜明的个性,我看见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一心为学生着想校长,与朋友共,患难的同学们爱护孩子们的家长,一个个感人的事迹跃然纸上,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文笔。
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了许多人情世故,明白了朋友之间为什么要生死相依家人之间为什么要互相扶持,千百年来人们为什么总是信仰光明,厌恶黑暗!一些不曾体验过的问题,在读完这部丛书之后,都有了深刻的体悟!我学会了勇敢的去面对生活的挫折,客服带类的灾难,微笑的去面对悲欢离合!从此我坚强了!因为我深刻的知道自己的困难算不了什么,它们都能解决,只要我鼓起勇气,一切都能迎刃而解!我不断的享受着我的人生,就像哈利不断克服周遭的困难一样!
我始终相信人定胜天,只要你的信仰中存在着光明,友情,亲情,它们就是支撑你活下去的源泉。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铃……”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闹钟又响了。我与哈利·波特带上魔杖、飞天扫帚和魔法课本,去格兰芬多学院去上黑魔法防御课。刚进教室,就碰到授课教师斯内普教授,他大声说:“同学们,今天我们上如何防御食死徒所施的魔法,先把魔杖举起来,然后高声大喊三声:阿不思海多。记住了吗?”“记住了!”我和哈利分在了一组,我们正在练习,忽然罗恩和金妮尖叫了一声,原来他俩正在练习,罗恩不小心叫错了,跑出一只老鼠。老鼠活蹦乱跳,辛好斯内普把老鼠变了回去。“铃、铃”下课铃响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你一定不感相信,这里有意大利面······
不说了,我都嘴馋了······
喜欢harrypotter已经六年了,现在是喜欢静静地独自一个人看书和电影。将来也许喜欢的是此时的悸动和美好的记忆如果以后不喜欢,那么也是少年时期的美好回忆。
我想我会一辈子喜欢,因为它是我们童年美好的记忆。
我从6岁开始接触到它就喜欢上了,现在都12了,还很喜欢,以后我想也会喜欢,即是没机会再看,那也会是个美好的回忆。虽然当以后白发苍苍还抱着哈利波特的书看这样的情形有些搞笑但我真的想不出什么理由会抛弃它。
记得几年以前在贴吧里看到过一个帖子。发帖人当时还是蛮有影响力的吧,只记得里面有一句话是:心老的人……记不清楚了不论将来怎样,HP都将是我青春岁月中永久珍存的一份记忆·所以,同他人的一样·虽然早已不再痴狂。但喜欢哈利波特已经6年了,永远会给它留个位子。
对于一部真正陪我长大的电影,是不可能轻易不喜欢的,虽然我只喜欢了六年,但是--------------forever爱它!!
我会用心去爱它!而且我坚信这个世界上就是存在着看不透的、无法理解的力量。说幼稚了……我就是相信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啊……你不能把“没有见到过”作为论证事物存在的依据啊!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的,小时侯它给我的是神奇的魔法世界,现在它给我的是提倡歌颂爱,爱是能战胜一切的,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它是永远属于我的梦,即使不喜欢也是少年时的美好回忆,我会永远喜欢它的如果说喜欢它是很难,可是,这会是我一辈子珍藏的记忆——因为,至少现在,我的喜欢是无法自拔的,长大了再看到《哈利波特》,应该会感到很美好吧~少年时代的回忆啊~
我出生那年、也是哈1发行的那一年、我是看着哈利成长的,我永远忘不了哈利波特给我带来的快乐。差不多六年过去了,那时我还是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现在快上初中了,当看到就会激动的狂热已经退却,但是影响已经刻在心上了。没有这本书,我可能不会发现自己对英语文化的喜爱,也很可能不会把英语学得这么好,甚至性格习惯也有些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会永远永远一直一直地喜欢下去。那个世界是爱的世界,有Harry他们的爱,也有我们的爱,深深的眷恋。我没有理由抛弃那份曾经的悸动与感动。
绝对会爱它的,我们在一起都这么长时间了年了。我一定会长长久久的喜欢它,爱它,守护它。永远的支持它,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觉,不管是看到HP的电影或者书籍。甚至是周边,我都会有一种强烈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我觉得HP这样的字眼已经跟我的家一样了。我不能保证我能分分钟钟记着HP,但我能保证无论什么时候有人问我:你觉得HP怎么样?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回答:HP很经典,它是我最喜欢的魔幻小说,多年以后,也许不再那么喜爱,但绝对是年少时的美好回忆,虽然还是不敢说会一辈子喜欢但想必一辈子不会忘记~~
喜欢哈利波特已经6年了,也许会忘记哈利波特,忘记和魔法世界里的人物一起成长的岁月,忘记一起笑过哭过胆怯过勇敢过的时光,给忘记我过惊喜给我过憧憬给我过勇气的哈利波特,不能否认的是经典永远是经典,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沉淀,这部电影和小说给了我太多的震撼和感慨,他给予了我强大的信念和力量,为什么不一辈子喜欢他呢?一辈子不够啊,两辈子,要给我两辈子爱这本小说。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我这一代正好是跟着哈利一起成长,年纪相仿。因此,我特别能体会到哈利的成长与变化,哈利波特的内涵远大于一部魔幻小说,里面有爱,勇气,牺牲,奋斗!我想,他会影响我的一生!!
爱上《HarryPotter》,细细品味,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太不一般了。
我会一如既往地爱下去。6年了,我知道会持续一辈子。
一道红光与一道绿光交错到一起,交接的地方形成了一个由气压组成的一个盾牌,四周飞溅却无数红的、绿的,的大光。哈利的`脸上还留着鲜血,但他依旧不放弃,手持着魔杖坚持着这场恶战。不远处,伏地魔的大蛇被纳威一剑斩死,伏地魔的身体变成了上万千碎片飞向天空……
这个故事是由十七岁的哈利而引起。哈利为了完成邓不利多死前给他留下的任务——消来伏地魔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赫敏,罗恩与伏地魔和食死徒展开了一场真正的博杀。哈利最终战胜了伏地魔,魔法世界得以安宁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伟大的,这个故事是精彩的,这个故事是……
哈利为了救整个魔法世界,将自己送去禁林送死。他是伟大的,哈利为了还魔法界的一个安宁,他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一博的战争。哈利为了同伴的生死,不顾自己,与强大的伏地魔开始了较量……
这是一个生与死的较量,
这是一个善与恶的战争。
这是一个战争与和平的斗争,
这还是一个永远流传的金典故事。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生与死,让我认识了善与恶,也让我认识了善良的强大与邪恶的腐败。
假期里,我看完了《哈利波特》系列书。它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女士的作品,一共有七本。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抗争伏地魔的故事。
那是一个星期二,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出现在了女贞路丝毫,开始了在姨夫家的生活。十年后,哈利波特被邀请去霍格沃茨学校上学,学习魔法。九月一日那天,哈利在魔法学校结识了两位好朋友——忠厚善良的罗恩和聪明伶俐的赫敏,同时还有一位名叫多比的家养小精灵,他是我最喜欢的角色。
哈利和朋友们在魔法学校里学习各种神奇的魔法,参加魁地奇大赛。伏地魔和食死徒们想杀死哈利,却屡次失败。在与伏地魔的决斗中,哈利和伙伴们毁掉了他的七个魂器,打败了伏地魔,魔法世界又恢复了平静。
这是一套精彩的书,让人爱不释手。读完后,我认为哈利是一个勇敢的人,我要向他学习,拥有一种坚持不懈的品质。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章。合上书,眼前就出现了书中的一个个故事情节,在魔幻、神奇的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身上发生了许多事情……
在哈利波特出生时,父亲就被魔法界的恶魔“伏地魔”给杀害了,幸存的哈利波特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魔法界人人皆知的闪电型伤疤。
魔法学校的老师把他托付给了他的姨夫姨妈。在姨妈家,哈利波特受尽了百般虐待。后来海格带着11岁的哈利波特来到了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结交了两个知心朋友,一起学习魔法。这三个小冒险家对所有的一切都十分好奇,在一次无意的探险中,他们发现了“伏地魔”隐蔽的藏身之所。
最终,爱的力量使哈利波特克服重重困难,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名十分有名的魔法师。
当我意犹未尽地合上书,才恍然大悟:它的幽默、它的轻松,它赞颂的珍贵的友谊,留给人一种永生难忘的记忆。
最后几页把整本书所要表达的内容表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哈利波特坚持正义,不畏恶势力,敢于承担责任的那种使命感。
回想起我平时生活学习的点点滴滴,再看看同龄人哈利波特,真使有点自愧不如。哈利波特的有点,不正是整本书所要呼唤的那种精神吗?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
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
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望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背负那些沉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优雅的弧度,黑色长袍轻轻地飞扬起来,姿态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终于结束了,这免不了要和小学同学分别了。从豆蔻年华到花季,恰同学少年,一同飞扬青春的旋律,经历成长的烦恼,承受考试的压力,走过叛逆的日子。做人的基石深深埋下,友谊的种子悄悄萌芽,还有慢慢长大的滋味共同品尝。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和你一起为小天狼星的离开而伤心,为同学的分别而难过。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我为老校长的逝去深深地绝望,但是,你我都擦干泪,一起面对这个危机四伏的魔法世界。我刚刚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活,一切是那么陌生,也曾像你一样迷茫和无助,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你,你似乎在告诉我,要勇敢,要坚强,要尽快适应这新的一切。我鼓起勇气,挺起胸膛,一步步向前走去,一步步探索我的新世界……
最终我看见伏地魔惊愕地倒下,我看见你脸上坚定而圣洁的神情。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我知道成年的你作出了最正确的选择。在一瞬间,三年里起伏不定的心情终于真正平静了……
三年来,每一个欢笑,每一滴泪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经历,每一声感动,都使我难以忘怀。谢谢你,哈利波特,陪我走过豆蔻年华。是你教会了我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勇气、自由、信仰、友谊和爱。你是一个英雄,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那些逝去的人和事像在黑白的电影胶片里默叹,回收往事,历历在目,那是在我记忆深处的残痕,在远远的空谷里缓缓地飘,慢慢沉静下来。含着泪微笑面对那些不可抹灭的痕迹。
一个出生就不平凡的男孩,一出生头上就有着闪电形的伤疤,在这个充满了魔法的世界,《哈利波特》的故事,也就此展开……
哈利自幼父母双双亡,但这也没有阻挡他与魔法世界紧密的联系。他从小就住在姨妈家。后来,哈利知道了自己是一位巫师后便前往了霍格沃斯去学习魔法。在这个神奇的魔法学还里拥有了两个知心的朋友,赫敏和罗恩。也经历了对于他来说前所未有的魔法体验,如:三校争霸赛、魁地奇比赛……为了为自己的父母报仇,他经过不断的练习,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在这部书里,哈利波特的精神突出的十分明显。哈利波特之所以战胜伏地魔,是因为他的正义与光明他的内心战胜了伏地魔的恐惧。J·K·罗琳用一个个故事塑造了哈利波特的正义形象。哈利教会了我们朋友之间的爱,与勇气。
一个雷电交加的夜,一声凄惨的叫声过后,一个婴儿失去了他的父母,当行凶者将邪恶的魔杖指向他并发出一道想要夺取他生命的光束时,意外的事却发生了,那个婴儿没有被杀死只是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而已,而那个行凶者却被杀死了,这件事使整个魔法界为之震惊,他们视那个婴儿为救星,从此他在魔法世界名声大震,他就是哈利波特
十年后的一天,哈利接到了一封来自魔法世界的信,可是他的姨夫却将那封信撕了,之后又来许许多多的信,结果相同,最后无奈之下,哈利的姨夫带着他的一家和哈利躲到了海边,他以为这一切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7月31日的凌晨,一个高大的巨人突然闯入了他们的小屋,那个巨人就是霍格沃兹的看守海格,他将哈利带入了魔法世界,从此,哈利脱离了他姨夫德思礼一家的虐待,开始了他真正的生活,在魔法学校里,他认识了赫敏和罗恩,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入学时,他们一同被分到代表着勇敢的格兰芬多学院。
从此,他们的故事开始了,一年级时,他们在魁地奇比赛上共同粉碎了想要杀了哈利的魔咒,之后他们又共战巨兽,并使多年前被哈利杀死却依靠复生术暂时苟且活着的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二年级时,他们共战巨蛇,再一次使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三年级时,一起去营救被冤枉的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四年级时,又一起为哈利赢得了三强争霸赛的胜利,但是,此时的伏地魔却通过这次比赛复活,这个消息又轰动了整个魔法界,人们都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认为哈利在撒谎,但是赫敏和罗恩依旧相信着他,并和他并肩作战,五年级时,哈利遭到人们的歧义,有的人认为他是骗子,有的人愿意相信他,他也遭到了魔法部的为难,但还是在赫敏和罗恩的支持下顺利度过去了,六年级时,他和校长邓布利多去找可以杀死伏地魔的死亡圣器,但不信的是校长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了,六年级时,他在众人的帮助下战胜了伏地魔。
整本小说通过对哈利与伏地魔的斗争展示了人性中的善与恶。伏地魔是邪恶的象征,但他也是因为童年的不幸才会变成恶人。邓布利多校长,教给了哈利许多东西,在哈利照那面会反映自己欲望的镜子时,他交给哈利战胜自我,在哈利知道纳威的家事秘密时,他交给哈利要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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