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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持续发展,人们接触到的制度也日益增多,“制度”一般是指一种以某种规则或运行方式来约束个人行为的社会组织。这些制度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它们的运作对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确认作用。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工作服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整体形象;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员工着装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发工作服,期间发放旧的工作服。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后勤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及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工作服订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行政人事部及仓库库管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仓管员协助行政专员按具体的要求如数发放。
工作服穿着规定: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无论是正常上班还是加班)必须着工作服,公务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便装。
2、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
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冬装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3个月内(含)折旧费为50%;工作3-6个月(含)折旧费为40%;工作6-12个月(含)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下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按半价赔偿
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牌(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原价赔偿。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损坏,员工应自费进行修补;
6、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每天晨会公司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进行处罚10元/次。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所有,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树立、传播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司为员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并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穿着长袖衬衫与西服时,必须系公司配置的领带,衬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四条 穿着短袖衬衫时,可以不系领带,必须着长裤子,颜色原则上以深色为主。着短袖衬衫时只能解开最上端第一粒纽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光脚无袜上岗。营业场所和办公室员工夏季上衣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 着西装时,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皮鞋颜色要求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头发不得遮脸、眼、眉,金、银等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工作服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自费到公司购买,二天内配置到位。
第九条 西装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到指定商店按规格样式、颜色、品牌、价格自己出资购买,一次性购买两套,凭票到总部财务报销。
第十条 公司统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库员夹克、长袖T恤、短袖T恤。以上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库存量,各单位员工转正需配置工作服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利于总经理办公室核对库存、准备货源。员工转正时统一到大兴库房调货,按出库单核算各单位工作服费用。所有工作服费用列入各单位的员工福利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各种工作服大致规定穿着时间如下:(具体调整着装时间依气候、天气情况而定,具体操作依照总经理办公室着装通知)
1、 短袖衬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库员夹克、长袖衬衫、长袖T恤、西装、领带: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装:根据季节变化相关部门自行统一调整着装。
4、 冬季着装: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卖场各岗位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自行要求统一着装。总公司组织的对外重要活动,参加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
第十二条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装、库员夹克、领带、保安服、零售冬装:使用期限为2年。
2、 短袖衬衫、短袖T恤、长袖衬衫、长袖T恤:使用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 工作服费用承担办法:
工作服依据实际电脑售价按规定使用期限与配发时间进行按满月折旧,依据下列情况进行费用承担。
1、 工作服满使用期限,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 辞职、辞退的,按满月折旧,折旧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残值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离司时在工资结算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扣除工作服款者,由个人付现金支付给公司。
3、 开除、自动离职人员离司时不予结算工资,工作服费用由工资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工作服费用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必须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达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未达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试用员工转正后或工作岗位变动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须在一周内配置到位。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服台账样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台账,并按台账的`要求逐项地准确登记。
第十七条 满使用年限后延期购买的工作服按实际报销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两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购买的,按满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第十八条 西服款式为藏蓝色三排扣不开襟, 由个人自行购买。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600元,低于60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600元时凭票据按600元登帐报销,重新换装按购买新西服后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起始配发日期,原西服未满使用年限的不再折旧扣款;其他岗位按公司规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160元,低于16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160元时凭票据按160元登帐报销,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十九条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白色长、短袖衬衫,原则上到总库购买,如自行购买,每件衬衫报销标准为33元,按原衬衫满使用期限的日期进行登帐和报销。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二十条 营业员和收银员的领带由公司统一配置,其他岗位人员的领带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除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厨师服)一律由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单位统一订制、采购、入库,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领带)时一律到总库购买,按总库出库价格登账报销。
第二十二条 厨师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长、短袖各两套和白色工作帽两顶,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时间与总公司换装时间同步。由各分公司自行购买,最高限价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实际进价登帐报销。
第二十三条 员工离司时,必须在工作服台帐的《离司返还金额》一栏注明扣款金额,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满没有折旧扣款,也要在该栏中注明,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也要注明。
一、目的
规范工作服领用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工作服的发放与管理
三、管理权限
1、人事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工作服款式、颜色,进行数量统计、量体安排及联系回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人事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着装规范进行考核;
3、人事部负责服装的入库、保管、领用、及领用的汇总;负责离职人员工服款项的扣除;
四、领用程序及离职押金扣除条款
1、新入职员工(包括临时工)原则上须转正之后方可领取工作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领用规定服装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组长和厂长签字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到人事部领用
2、新员工入职公司发放冬季或夏季工作服两套(以入职时间为准),扣押全额工作服制作费作为押金100元/套
3、扣押的费用以制服押金条的形式发给个人,当个人工龄满两年时提交到人事部,在提交当月工资中返还押金部门
4、工龄不满半年的员工离职时扣除全额制服押金,收回制服押金条,不予返还
5、工龄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满一年的员工离职时凭制服押金条扣除60%的费用,其余部门在离职当月工资中返还(注:押金条一并收回)
6、工龄一年以上(含一年)未满两年的员工离职时凭制服押金条扣除30%的费用,其余部门在离职当月工资中返还(注:押金条一并收回)
7、工龄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员工可申请领取新冬季或夏季工作服一套,工服制作费作为福利有公司为其承担,无需扣押个人费用
五、着装要求及日常管理
1、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上班在岗期间必须统一穿工作服
2、试用期员工转正之后絮叨人事部备案,领用或订做工作服
3、服装要保持整齐、干净,不露胸或披挂,不随意搭配、调换
4、人事部每月对服装库存进行盘点,核定安全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时及时申请采购
5、员工是否按照行为规范和本管理规定要求着装,纳入个人考核内容;期间不得私自外借或外卖工作服,凡外借、外卖者罚款200元每件。
6、班工作期间,不着装工作服的,发现一次扣罚10元/人次
六、附则:
1、本制度由会同人事部共同制度,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总经办监督,解释权归人事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随时修改,附件同样有效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种类和使用时间
1、工作服
种类季节使用人穿着时间归属权备注
工作服夏装:2套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员工离职后归还冬装:2套
2、夏季(元/总套)冬季(元/总套)一般员工工作服费用:150元200元以内基层干部(领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内经理工作服费用:300元500元以内
3、换季时间: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发期间为贰年,工作牌配发时间为贰年,自配发日算起。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审请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人事部,人事部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或试用期时人员使用。
5、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全部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80%费用。
(3)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4)年满二年以上的离职者不再收取工作服的成本费用。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未尽事宜由人事部负责修订。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为统一公司整体着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对工作服的款式、制作、领用及使用情况等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管理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工作服款式、颜色,进行数量统计、量体安排及联系回收工作服清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员工着装规范进行考核。
(二)库房负责工作服的入库、保管及发放;负责离职人员退回车间工服的收发、整理、储存;对服装库存进行盘点、核对,核定安全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时及时提请服装采购申请。
(三)各部门领导负责审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服领用,同时督促下属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二、工作服类别、款式成套天短袖(夏装)、成套长袖(冬装)
三、工作服使用年限
每位员工可领取(冬、夏)工作服各两件,使用期限为两年
四、领用程序
(一)服装到位验收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发送库房;
(二)库房通知各单位前来领取;
(三)各部门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到仓库领用;
(四)新入职员工(包括临时工),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装,由所在部门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仓库领用;试用期间,由所在部门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仓库领用回收工作服。
(五)特殊工种或因工作原因,在规定期限内,导致服装破损确实无法穿着的,由部门出具证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到仓库领用回收工作服;无库存时,按规定可领用新工作服;
(六)量身定做服装领用后,如发现尺寸不符等问题在一星期内报到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落实协调;
(七)离职人员退回的工作服,由仓库工作人员整理、储存,并将统计数据通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定期安排清洗干净后返回仓库,如实入帐;
(八)外协厂家及其他因工作原因需领用本公司服装的,由所在部门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仓库领用。
五、着装要求及日常管理
(一)公司全体员工进入厂区(岗位)必须穿着指定服装;4月1日—9月30日统一着夏装工作服,10月1日—3月30日统一着冬装;违者,罚款20元每次;
(二)服装要保持整齐、干净,不露胸或披挂,不随意搭配、调换;违者,罚款20元每次;
(三)员工着装要整洁,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违者,罚款20元每次;
(四)离职人员工服离职前按照登记领用数量一律退回仓库,否则不予结算工资或承担登记领用工作服全额费用;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30%费用。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服装损坏,再领用的按全价当月在工资中扣除;
六、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修订、解释。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整体形象;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员工着装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发工作服,期间发放旧的工作服。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后勤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及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工作服订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行政人事部及仓库库管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仓管员协助行政专员按具体的要求如数发放。
四、工作服穿着规定: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无论是正常上班还是加班)必须着工作服,公务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便装。
2、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
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冬装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3个月内(含)折旧费为50%;工作3-6个月(含)折旧费为40%;工作6-12个月(含)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下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按半价赔偿
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牌(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原价赔偿。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损坏,员工应自费进行修补;
6、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每天晨会公司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进行处罚10元/次。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所有,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工作服制度(集合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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