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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深不见底的爱。就是这种爱,改变了她的人生,就是这个奇怪的中国人,让他终生难忘。杜拉斯的小说《情人》就是其中之一。她的个人经历。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情人读后感,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应老师要求,又一次翻看情人。尽管之前看过一次小说,一次电影。留在脑中的不过是少女站在船上的妩媚。
第二次阅读,显然有了更多的感受。可以看出意识流交织的丰繁。童年,母亲,贫穷,兄弟,情人。衔接的那么自然。加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转换写出回忆该有的淡漠温馨的口吻。
“我一生都在与异于常人作斗争。”十五岁半的少女,做了为白人和中国人都不耻的情人,遭受了从家庭,学校到社会的欺辱。好在她得到她想要的。喜欢同性的乳房,带给她的欲望。也不抗拒堤岸男人带给她的欲望。想要回巴黎,想要写作。委身做情人。为了欲望,不在乎他人所有的目光。
这就是杜拉斯。
在缅甸出生,穷苦白人家庭的15岁女孩与中国富豪青年之间相爱,却由于青年父亲的反对最终无法在一起,女孩离开缅甸回到法国,男青年走进被包办的婚姻。
故事主线很简单,但作者采用了大量场景式的描写以及人物内心状态和情绪的描写,将这些场景串联起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情节。这种写法很特殊,但对于读者的阅读体验来说不是很好,故事中人物没有名字,只有人物之间的关系,所以有时会带来理解上的困难,不知道此事他是谁她又指的是谁,另一方面碎片化的场景,导致故事情节不连贯,需要读者自己去拼装。
由此书的这种写法想到了王小波的小说,似乎也只是借鉴了这种自由的写作风格,但小波的书更加幽默和具有丰富的想象力,读起来比较愉快而且故事性也要强一些。总之,《情人》这本书要读完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总是有很多人在不断地哀叹感情实在是满以争取,但就其根本不过是在河滩上寻找那一颗最美丽的那一个。最后是无果而终,心中久久怀有悲戚。
十七岁的少女在西贡的河上的那一艘船上用偷来的首饰将自己打扮了一番,并且遇见了那个来自中国的富家少爷。也许那个十七岁的少女是爱着那个少爷的,毕竟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给了他,即使有一部分的原型是他有钱能够解决少女家中的生活问题。但是我依旧相信一个老年人在缓缓述说中的深情饱含。富家少爷用现在的话说是一个妈宝难,不敢违抗家里的命令,没有勇气留下自己深爱的女人,最后只得目送她的远去。可能是留有遗憾的吧,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做出了选择总会有失去的东西。
小说里的两个人都是一场空欢喜,相遇可能是一个玩笑又或者是一个美好。
书中的叙述像一个失忆的老人,缓缓但又断断续续,让人不明白这个故事是谁和谁是主线,也让听故事的人一时间以为这个讲故事的老妇人在编撰一段长长的故事以示自己的人生经历丰富,听完整个故事又让人哀叹起来。
作者在写作方法上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个性,就是那种我就要我不一样,我不想和不懂我的人进行一种精神上灵魂上的沟通与交流。这样情感述说方式也只能说是“懂者自知”。
《情人》其畅销之剧足可与《飘》相媲美。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在白发暮年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居然有力量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动人心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人间少有的奇迹。她在作品里所表现的那种伤痛,那种无助,那种绝望,那种爱到尽头的孤独,使人流涕,使人痴迷。那是一种无法理解但可提察的苍茫恒源的美丽,也是最能震撼读者心灵的核心所在。
一九八零年夏天,杜拉斯六十六岁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走进了她的人生,与她共同编织了她一生中最神奇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泪流满面,我被他们那种超俗的爱恋所感动。现在社会情人是一个贬义词,是说有家庭人的情人。而杜拉斯和她的情人都是无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其实他们是一种事实婚姻吧。在我心里他们是真正的夫妻。一对男女可以超越年龄的约束和世俗的压力而生活到一方老死真让我感到情爱的伟大与神圣。现在的男人追求的是青春与美貌,寻找的是肉体的刺激与享受。杜拉斯的情人—扬·安德烈他所追求的是情、是杜拉斯灵魂的美、是杜拉斯的奇异的思想和超人的才华、是杜拉斯人格的魅力!
现在的女人追求的是男人的钱财、男人的权势利益,追求的是物质上的享受。谁还会再为爱情去树立丰碑,坚守一块心中的乐园?男男女女活的好现实,非常现实的活着,平淡了就出去风风火火的玩一玩;家庭是家庭,恋爱是恋爱,分的清清楚楚,又有几人能把爱情进行到老,恪守到死?唯一与忠贞只是嘴边的一个遥远的童话。
在我眼里,情人—杨·安德烈是一位真正的懂得爱的男人,杜拉斯一个快七十岁的女人即使再会保养再显得年轻也不会有少女柔嫩的肌肤和充满激情有活力的身体了。他爱的是她的才华他们在一起的动力是两颗心的交融,心灵的吸引。现代人又有谁还会为品行的高贵,灵魂的纯洁而感动呢?
亲爱的朋友,我为他们高歌!为他们祝福!祝福他们在天堂一样的幸福快乐,做神仙伴侣逍遥自在,享受爱的甜情蜜意。
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情人读后感(合集7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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