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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或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为了不让事情变得更糟,很多时候都需要提前做好应急计划。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建立幼儿园传染病应急机制就是为了能做到一旦发生传染病能及时掌握,采取措施有效防治,做好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快速遏制疾病的传播和蔓延。成立幼儿园传染病控制应急小组,分指挥部、流行病调查组、消毒组和后勤保障组,在流行病发生时期,各组能迅速各行其职,控制和扑灭疫情。具体方案:
一、幼儿园成立传染病防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园长担任,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部署传染病的防护、防病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园的人力、物力、财力,并对突发传染病进行紧急部署,一旦发生紧急状况立即启动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区教育局、区卫生防疫站备案。
二、流行病调查组的工作职责:
由班主任负责,建立幼儿因病缺席统计制度,统计传染病流行期学生因病缺席情况,承担传染病的防治和检测任务,对个案进行调查,一旦发现传染病个案,就必须根据规定上报。园内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传染病疫情,对具体的疫情及时地进行动态分析、疫情评估,并根据发病趋势拟定防治策略,提供给区县教育局、县卫生防疫站、园内领导决策参考。
三、消毒职责:
采购消毒用品,组织人员在疫期,传染期对公共场所、教室、活动室、食堂进行定期消毒。同时,每周一次过氧乙酸对室内进行消毒
四、传染病预防、应急预案:
1、预防预案:
(1)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让幼儿掌握春季多发疾病的预防知识,教育幼儿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营养和合理的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并注意防寒保暖。
(2)认真做好幼儿园室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活动室、午睡问、食堂和其他活动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设备的必须要定期换气。
(3)加强晨检制度。每天进行晨检,加强幼儿每日体温检测,对有发热症状的幼儿及时检测体温,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幼儿、教职工有发热、头痛、皮疹等症状,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经医院诊断为传染病的幼儿、教职工,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5)对与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同班)要加强观察,凡有可疑病症者,要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并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加集体活动,隔离场所要独立、通风良好。
2、应急预案:
(1)如有幼儿、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幼儿园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返园。
(2)如有幼儿、教职工在园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隔离,幼儿要马上通知家长,又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的,由保健人员或班主任护送去医院,如是本园职工的应
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治疗。
(3)幼儿园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传染源。
(4)传染病人接受治疗期问,禁止探望、家访。
(5)立即上报当地妇保所、区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6)向全体师幼公布疫情及采取有关防护措施,安定人心,维护幼儿园的稳定。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组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各屯队长
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及时、高效、科学、规范的保障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的早期识别、诊断、治疗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准备和医疗救治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情景构建方式,提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强我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应对准备,预测我院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构建可能的情景,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湖南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衡阳市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衡东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1.3 情景描述
鉴于国内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和措施调整,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六种情景。
情景一: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情景二: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情景三: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情景四: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情景五: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情景六:医院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2、应急指挥机制
根据省、市、县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应急领导小组,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唐德武
副组长:颜国雄、陈爱平
组员:万龙生、颜利国、刘小燕、戴青、谭文艺
3、应对策略与措施
3.1 应急预案启动情形
3.1.1在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下,采取防控措施,并根据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启动、调整及终止。
3.1.2院内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进行院内应急响应。
3.2 情景一 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3.2.1 患者的处置
(1)患者在体温和异常情况监测中,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时,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将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单间隔离。
(2)主管医师通过再次询问流行病史、检测血常规,排除者继续严密观察。
(3)如主管医师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及时向医务科、感控科报告。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4)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5)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照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运至衡东县人民医院。
3.2.2 医院管控措施
(1)科室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科内不能排除时,科室及时报告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
(2)院内应急领导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对其他在院患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
(4)按要求对可疑/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工勤人员、其他患者及家属)进行单间隔离。
(5)科室其他未发生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负责其他患者的医疗救治服务,根据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6)如院内或县级专家组会诊排除后,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如经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会诊后,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
(7)病例调查组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H根据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暂停医疗服务范围及项目。
(8)对外协调组及时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9)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患者和工作人员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物资的保障。
(10)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2.3 需要转运至定点医院的患者在院内转运路线
(1)转运人员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2)全院必须在做好人员疏散、清场后方可转运。
(3)转运时确保以最短路线到达应急电梯。
(4)患者必须经应急电梯直达底楼大门口转运。
(5)转运后做好相应的消杀工作。
3.3 情景二 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1)检验科在得到患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上级行政部门、县新冠肺炎专家组,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相应的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
(4)对外协调组立即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5)封闭应急组立即人群疏散后立即对患者及陪伴、经治医务人员实行单间隔离。
(6)病例调查组协助衡东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7)流行病学调查结束后,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8)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4 情景三 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因我院不具备单独设置发热门诊的条件,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时不收治发热病人,门诊遇到发热患者时,建议患者自行转诊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就诊。
3.5 情景四 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3.5.1 患者的处置
(1)接诊的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汇报,同时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隔离。
(2)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3)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4)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3.5.1 密切接触患者的医务人员的处置
医务人员在接诊后发现患者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后,应在所在办公室的位置就地隔离,若患者经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排除疾病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生活。若患者经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则按情景二的处置方法处置。
3.6 情景五 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1)各科室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情况后,立即电话通知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电话后立即报告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上级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患者为孕妇时还需报告县产急办,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请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参加)进行会诊,制定治疗方案。
(3)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医务科负责通知相应科室做好防护准备、物资准备、抢救准备。总务科、办公室做好封闭、疏散人群的准备。
(4)若患者经抢救治疗/术后,由科主任/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再次评估患者是否需要转诊,适宜转诊的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若暂时不适宜转运,则患者在我院隔离病房隔离,待适宜转运后转县人民医院。
3.7 情景六 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1)医务科、院感科接到职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衡东县疾控中心、上级行政部门。
(2)医务科立即通知各科室立即停止接诊或部分医疗行为,并通知在院职工就地隔离,在家职工居家隔离。
(3)全院职工配合衡东县疾控中心、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的处置。
4、保障及准备措施
4.1 组织保障
医院院长为医院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科主任为科室的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必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各科室必须健全科室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职能部门必须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暗访检查,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弥补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防控责任,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4.2 应急物资准备
由设备科牵头,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协助结合院内实际情况,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以及急(抢)救药品和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品,原则上实物储备不得低于当地疫情防控最高峰值的30天用量。
5、评估与终止响应
疫情期间,我院必须服从上级部门的安排,积极配合调查,待上级部门提出终止相应响应的建议后我院的应急响应才可终止。
6、附则
本预案由我院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制订。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当前甲型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特重新修订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丰台区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吸取预防“非典”“甲流”的工作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构建预防为主的防控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工作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不出现传染病疫情为目标,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2、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制
在区教委体卫中心、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决策领导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落实防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全校预防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实施。疫情发生时立即报告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委,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学校防控工作采取层层追究责任制度,防控出现一般失误,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失误,扣除当月效益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疫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实行分级防控。按照区教委疫情应急响应方案,发生不同等级疫情,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按照“四早”的要求,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政策,将传染病防控工作做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2、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校长、主管副校长、主管主任、校医或卫生老师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王瑛琨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组员:工会主席何萍(负责全校的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教职工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防控工作的监测。
马桂双(学生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学生的防控工作的监测及宣传工作。
吕桂红:负责学校的防控工作的信息上传下达,发现疑似疫情及时上报区防疫中心和区教委。具体负责全校信息监测及防病宣传工作、消毒工作。
吕长明:(后勤保障、消毒处置组负责人)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物质保障工作。
四、将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学校传染病信息,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信息报送系统,保证日常信息畅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报送责任人要备有有效联系方式,其工作电话、手机、家庭电话等要打印成册,分发上报,保证日常工作信息和疫情发生时联络畅通,要求上报程序清楚明确、责任到人并绘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图,在医务室显著位置张贴。
学校出现疫情上报流程
⑴在疫情出现的预警阶段全校各班均要建立学生联络网,凡在假期、双休日或居家观察期间,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小组长报告。
⑵各班小组长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班主任报告。
⑶班主任接到小组长报告后,再重点了解确认新的体温异常者,核实完毕按规定时间将本班情况向年级组长报告,特殊情况第一时间直接向校医和主管校长报告(确诊的、隔离的、危重的)。
⑷年级组长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医室,由校医核查登记,通报给主管校长、校长后通过电话、教委办公网传给区教委体卫中心;如学生传染病超过5例,同时报给地段保健医。
五、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和复课检诊制度
1、校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要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保健科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卫生老师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六、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
1、坚持学校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的缺勤情况和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
2、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并做好记录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落实《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和《重要场所的消毒制度》
1、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总务处要定期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走廊、等学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公共设施、公共用具进行消毒,特殊时期每日一次。要作好记录。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
2、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并记录,特殊时期每日一次。
3、发现患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七、做好学生的免疫接种管理工作
1、学校应按计划免疫工作要求、配合地段保健科开展学生免疫接种工作。
2、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工作,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对学生补种情况要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
八、加强宣传工作
1、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控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摒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勤洗手、勤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通过家长会或向家长发放通知书的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要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学校各部门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落实责任到位,检查范围到位,从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各项工作,要抓紧抓好具体环节,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前提下,要做到各项工作具体扎实、系统、快速、到位,同时要保证信息畅通、准确、快速、真实、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不留死角。
此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景区传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景区传染病疫情的危害,确保游客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景区和社会稳定,建立×××××。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臵”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处领导,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臵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景区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区内居民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景区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
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报告程序(见图1)
四、疫情分级及响应
Ⅲ级:景区发生1例或散发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
Ⅱ级:景区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Ⅰ级:景区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五、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限见附件)。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医务室应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景区管理处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加强对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1、传染病散发:指某病在某地区常年的发病情况,可能是由于人群对其病的免疫水平较高,隐性感染较高或不易传播所致。
2、传染病暴发:指在短时期内,突然出现很多同类疾病的人。
3、传染病流行:是指某种传染病的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XX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成立XX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组员:XXX办公室: XXX兼办公室主任,XXX 班主任任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xxxxx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
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xx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二、开学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为了确保公司经营科科室发现疑似病例后的应急处理,保障发病人和发现人的人生安全,维护科室的正常工作运转,现制定XX公司经营科新型冠状病毒突发应急机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二、突发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但是高于37.2℃本科室就要上报。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络血和腹泻。
三、应急流程。
1、信息报告。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疫情应急办公室报告。
2、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上级。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小组成员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救急救中心进行救治。发现人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科室办公室要马上禁封隔离。小组成员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其他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易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两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要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一是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二是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科室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公司成员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成员的恐惧心理,稳定情绪,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五、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付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小组应及时请示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当地救援机构请求支援。
六、应急结束
在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源均已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目前,正值流感的高发季节,学校传染流行潜在很多危险因素。学生抵抗疾病能力低,容易导致传染病发生、蔓延,一旦疫情暴发,将严重威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对学校、家庭和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学校认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
一、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全面负责防控工作
副组长:xx,具体分管防控工作
组员:xx,具体负责防控工作,信息报送和电话回访;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宣传和晨检
二、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流感,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用水卫生条件。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立即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并请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做到一天三次一个不漏。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加强监测、及时治疗,严防合并症、并发症等引起的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在同一学校短期内学生因病缺席异常增多(一学校达3人以上)或累计发现流感病例达10例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观察,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活动环境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5、做好学生缺勤,排查登记。各班班主任每天做好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的`统计,并及时报告校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6、做好已发病学生的电话回访工作,掌握已发病学生的病情,协同医院做好防止并发症相关工作。对治愈可复学的学生明确复学要求:康复后凭卫生院证明,方可返校复学。
7、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注重教室卫生,及时通风换气对教室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规范要求消毒,对发病较严重的班级用漂白液喷洒和过氧乙酸熏蒸双重消毒。
8、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9、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上报校长,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其的责任。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县教育局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本预案中的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可能会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镇中心学校领导下,接受**县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组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组织校内搞好校园环境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它传染病的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传染病的宣传知识及上报制度。
(三)、预防:
1、利用宣传、橱柜、板报、广播等宣传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增加全校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
3、定期组织师生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4、学校结合疾控中心对学生进行腮腺炎等疫苗接种、预防工作。
6、对发现的传染病人,学校必要时让其休学回家治疗。
(四)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向中心学校和村医务室报告。
2、班主任实行首报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向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汇报:甲类:半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人1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小时内报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二、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学校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预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②加强小食品卫生监督,保障饮水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应急准备.
①学校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②定期对各班主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3、应急处理。
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在24小时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传染病应急预案各科室: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式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市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重度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业务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以传染病患者,应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及早明确诊断,或直接按规定转运病人至指定医院。
四、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对传染病爆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五、对传染病做到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扩散。
六、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院感染科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院废物的处理,加强监督和指导。
七、物质贮备
各科室认真做好必要的诊治、设备、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毒器械和药品,检验设备和试剂贮备工作。每年例行检查俩次。
八、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1总则
l.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一、制度建立及实施
1、晨检制度:每日早晨由学校值日教师和班主任对到校师生询问、巡诊、观察其健康状况。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晨检,观察有无异常,测量体温如实填写。每日晨检情况于晨检结束后向保健老师汇总。
2、学生就诊登记制度:对因病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如实填写: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体温、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病情。
3、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发现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向区保健所、疾控中心和镇卫生院报告。
4、消毒制度:发生传染性疾病时,学校定时、定点、定人对校园进行全面消毒,并作好消毒记载。日常的环境消毒由学校保健老师和总务处负责。
5、传染病预防日报制度:学校班主任每天认真填写班级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缺席姓名、缺席原因、病症等,及时上报保健老师,并做好跟踪调查记载。
二、学校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学校切实加强校门口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实行校内外人员凭证出入制度,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出学校。如发现疑似病人立即要求其到医院就诊,并留家观察两周。
2、行课期间,若出现发烧、干咳、胸闷、气促,伴有头痛和全身乏力等异常体征的师生,要立即通知学校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学校校长,现场师生必须就地留观。
3、学校老师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着个人防护设备赶到现场,到现场后,首先给患者戴上口罩,再送患者到镇卫生院,立即测量体温,若体温在38摄氏度及以上,应立即上报区疾控中心、区保健所。
4、学校在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作出意见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并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全校师生一律不离开本班教室、办公室,更不得出、入校门。同时增派人员加强门卫,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家长)进入校园。
6、在对患者采取隔离、送诊等措施的同时,学校要安排专人配合区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对患者密切接触的物品、场所实施终末消毒。
7、在处置结束后学校必须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备查。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以法人代表李荣华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度建立及实施
1、晨检制度:每日早晨由学校值日教师和班主任对到校师生询问、巡诊、观察其健康状况。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晨检,观察有无异常,测量体温如实填写。每日晨检情况于晨检结束后向保健老师汇总。
2、学生就诊登记制度:对因病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如实填写: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体温、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病情。
3、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发现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向区保健所、疾控中心和镇卫生院报告。
4、消毒制度:发生传染性疾病时,学校定时、定点、定人对校园进行全面消毒,并作好消毒记载。日常的环境消毒由学校保健老师和总务处负责。
5、传染病预防日报制度:学校班主任每天认真填写班级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缺席姓名、缺席原因、病症等,及时上报保健老师,并做好跟踪调查记载。
二、学校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学校切实加强校门口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实行校内外人员凭证出入制度,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出学校。如发现疑似病人立即要求其到医院就诊,并留家观察两周。
2、行课期间,若出现发烧、干咳、胸闷、气促,伴有头痛和全身乏力等异常体征的师生,要立即通知学校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学校校长,现场师生必须就地留观。
3、学校老师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着个人防护设备赶到现场,到现场后,首先给患者戴上口罩,再送患者到镇卫生院,立即测量体温,若体温在38摄氏度及以上,应立即上报区疾控中心、区保健所。
4、学校在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作出意见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并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全校师生一律不离开本班教室、办公室,更不得出、入校门。同时增派人员加强门卫,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家长)进入校园。
6、在对患者采取隔离、送诊等措施的同时,学校要安排专人配合区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对患者密切接触的物品、场所实施终末消毒。
7、在处置结束后学校必须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备查。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以法人代表李荣华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xx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xxx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院长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医疗组成员:xxx、xxx、xxx、xxx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4.消毒隔离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和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传染病,规范突发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经济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方案。
3、突发传染病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9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手足口病、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二、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由院领导组成,负责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机构成员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2、日常管理组织
由感染管理科负责对突发传染病时间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专家委员会
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调查和采取的治疗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4、应急处理机构
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
感染管理科负责开展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苗头。
2、预警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
3、报告
医务人员接诊具有相似临床症状的突发传染病患者时要及时报告感染控制科。感染管理科核实后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响应程序
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传染病时间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证.
5)、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
副组长:各副院长
成员:感染管理科科长医政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其他的部门的负责人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
6)、成立传染病应急专家小组组长:业务院长
成员:感染管理科科长医政科科长护理部主任科室的主任
附: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院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部署传染病应急各项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应急预案;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评估、总结报告。
2、专家组职责:对本院发生的重大传染病进行诊断、救治;必要时可通过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协助救治。所做出的临床诊断报领导小组,经同意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
3、控感科职责: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导业务科室开展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作,督查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措施整改意见,经同意后下达相关部门。负责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甲类及乙类甲类管理的疾病在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乙类、丙类在24小时内上报。并做好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4、医政科职责:负责医疗救治,人员配备工作,积极实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开展临床医生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工作。
5、护理部职责:做好人员安排,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应急措施,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传染病患者的救治工作。开展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后勤保障职责:各相关科室做好医疗药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交通、通讯、水电、生活以及用房等方面工作,以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硬件条件的落实。
7、院办公室职责:负责全院各科室协调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与各业务科室的承上启下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并受命于领导小组的决定,对外发布新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彭凡辉院长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程丽华、王云、尤建、戚晓伟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尤建
副组长:戚晓伟
医疗组成员:牛刚、孙加胜、田松、刘双城
护理组成员:梁凤、朱廖荣、谢雪华、吕敏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彭凡辉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王云、桑蕾、程丽华、李勇、赵杰、刘瑶、谢颖君
4、消毒隔离组
组长:彭凡辉
成员:孙磊、李勇、赵杰、赵梓言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云
成员:桑蕾、李勇、赵杰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目前,正值流感的高发季节,学校传染流行潜在很多危险因素。学生抵抗疾病能力低,容易导致传染病发生、蔓延,一旦疫情暴发,将严重威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对学校、家庭和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学校认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
一、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全面负责防控工作
副组长:xx,具体分管防控工作
组员:xx,具体负责防控工作,信息报送和电话回访;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宣传和晨检
二、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流感,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用水卫生条件。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立即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并请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做到一天三次一个不漏。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加强监测、及时治疗,严防合并症、并发症等引起的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在同一学校短期内学生因病缺席异常增多(一学校达3人以上)或累计发现流感病例达10例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观察,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活动环境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5、做好学生缺勤,排查登记。各班班主任每天做好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的统计,并及时报告校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6、做好已发病学生的电话回访工作,掌握已发病学生的病情,协同医院做好防止并发症相关工作。对治愈可复学的学生明确复学要求:康复后凭卫生院证明,方可返校复学。
7、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注重教室卫生,及时通风换气对教室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规范要求消毒,对发病较严重的班级用漂白液喷洒和过氧乙酸熏蒸双重消毒。
8、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9、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上报校长,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其的责任。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通用19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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