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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制度的运用越来越频繁,而制度又是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公司会议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一、目的:
会议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来宾的场所,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公司的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
会议室使用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并实施监督。
三、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聘用人员。
四、会议室使用细则
(一)会议室时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接待来宾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借他用。
(二)公司会议室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及设施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
(三)四楼会议室无特殊情况暂停对外使用,二楼会议室专供客户使用,如客户人数较少且需长期使用会议室,报人力资源部后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如需使用会议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其他会议室专供公司人员开会,与供应商了解沟通使用。
(四)一楼会议室(1—9号会议室)不是重要会议都不得安排,如公司人员需 与客户沟通,尽量使用外面的会议桌。非参加会议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五)为了避免会议室使用时发生冲突,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需提前一天填写事务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以便统一安排。公司每天都会将会议室统一上锁,各部门人员在使用会议室时必须到前台登记,并领取钥匙和会议牌。
(六)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时,要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登记使用。
(七)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数等,如需提供纯净水、制作会标、摆放水果的,要在事务申请表中填写具体内容及数量。
(八)如遇到会议室之间发生冲突的,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公司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由部门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九)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设施。
(十)会议进行中,请把相关的标识牌放在指定的位置。
(十一)会议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各种电器,如发现设 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的顺利进行。
(十二)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维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并通知前台。
(十三)严禁在会议室打牌、嬉戏打闹、聚会等。
(十四)室内物品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会议室的物品,需填写事务申请表,做好相应的登记,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会议制度
一、局务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
2、讨论和布置重要工作。
3、讨论研究民政系统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讨论决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民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4、讨论决定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请示的重大事项。
5、讨论局长、副局长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长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没有特殊状况,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会议
(一)会议资料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党的用心分子培养对象、发展目标,并考核预备党员及转正。
3、纠正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二)出席人员:支部全体成员。
(三)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议题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
(四)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一条、例会制度:公司周例会采取例会长制度,由例会长主持会议,办公室负责例会的组织和记录,例会长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优秀员工代表担任,各部门周报于每周六下午3点前发至办公室负责人处,办公室负责人根据例会日程安排,将收集的周报表传到例会长处。
第二条、召开时间:例会召开的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第三条、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第四条、会议内容:
1)部门经理及主管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办法。
2)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标提出下周工作计划。
3)部门将工作的进展对与会人员进行汇报。
4)总经理作会议总结和指导、布置工作。
部门会议
第五条、主持与记录:部门会议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召集,部门经理主持,由经理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
第六条、召开时间:根据部门需要召开,具体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
第七条、参加人员:部门需要参加人员,如有必要还可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第八条、会议内容:
1)本部门遇到的问题
2)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协调的问题
会议要求
第九条、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第十条、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例会。
第十一条、每一次例会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记录本由记录员负责保管。
第十二条、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十三条、对不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手机没有调无声振动状态处罚:
A、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2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B、会议无故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
C、会议期间手机响者会议结束上台表演一个节目。
一、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全公司会议归纳为三类:
1、公司级会议(总经理办公周/月会、全公司年终总结及年度经营计划会)。
总经理办公周/月会由总经理助理提出经总经理批准,由总经办负责组织召开;全公司年终总结及年度经营计划会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营销分析会、技术项目申报会、合同评审会、生产调度会、生产安全会等),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主管业务经理负责组织。
3、部门工作会:各部门/项目部召开的工作会(如部门/项目部每周办公例会等)由各部门会/项目部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第二条政府部门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审核会等)或公司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客户座谈会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二、会议的准备
第三条会前准备:
1、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部门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会前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水、必要时准备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员等)。
2、会议记要编写人员规定:
1)总经理办公周/月会会议记要编写由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2)总经办特别会议记要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编写,
3)各部门会议记要由各部门自己编写。
三、会议安排及议题
第四条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特殊情况如有变动要提前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备案。目前公司主要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年度总结及经营计划会议(每年春节前10天左右召开),分部门经理级别的经营计划会议和全体员工大会两部分进行召开:
1)部门经理级别及以上人员参加经营计划会议。
会议议题:
(1)汇报各部门上年度的工作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的经验教训、团队建设情况、费用状况、制度执行、员工动态等)(具体内容见附件:部门年度总结报告表)
(2)讨论下年度的经营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年度经营计划汇总表)
2)全体员工参加公司年度总结大会。
会议议题:
(1)总经理总结公司上年度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简单展望公司下年度的经营计划。
(2)表彰先进、优秀员工,奖励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
(3)简短的文艺表演或有奖游戏等。
(4)年终抽奖。
(5)组织全体员工吃团年饭。
(6)其他活动安排。
2、总经理月办公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时间16:00-18:00,如有时间变动,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一天通知),经理级别及以上或需要参加人员参加,开会前一天提交工作总结和计划给总经理助理,再转交给总经理,未及时提交的做相应的处罚,并纳入绩效考核。
会议议题:公司经营策略的局部调整,各部门上月的工作总结与下月的工作计划,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对公司或其他部门的建议,表决或修订制度,项目进度款项支付情况,通报好人好事、公司或个人获得的荣誉。
(具体内容见附件:周(月)工作总结计划表)。
3、总经理周办公会(每周五16:00—17:00),经理级别及以上或需要人员参加,每周五上班之前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给总经理助理,未及时提交的做相应的处罚,并纳入绩效考核。
会议议题:各部门周工作总结与周工作计划,双方或多方处理不了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对公司或其他部门的建议,表决或修订制度,项目应收帐款情况,会议纪要、决议执行情况通报,通报好人好事、公司或个人获得的荣誉。
(具体内容见附件:周(月)工作总结计划表)。
4、部门周/月例会(每周一9:00—9:30),部门全体员工参加,每周四下班之前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给部门经理,部门月例会与总经理办公月例会同步。
会议议题: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工作上的建议。
公司级别的会议如有会议时间临时变动,要提前一天通知人事行政部和相关人员。
第五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汇总,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每周五应将全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通知(OA或电话或发通知)到各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要签收或回复给人事行政部。
第七条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部门应提前2天报请人事行政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八条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人事行政部有权拒绝安排。
第九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人事行政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十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对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决议的执行规定
第十一条所有会议必须要有会议记录:
公司级及专题会议必须要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决议一定要有执行人和监督人以备追踪,会议记录/决议要在规定时间(总经理办公例会在周一14:00前交审核:下午四点前发放,专题会议/部门例会在24小时内)内,经会议主持人审批后以书面形式下发参会相关部门或人员签收并保留原始签收稿存档,没有按时下发者罚款(会议记要人员或审批人员)50元/次,专题会议/部门例会一定要传一份会议记要到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会议记要的编写规定:
总经理办公周/月例会,暂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写;总经理特别会议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编写:部门会议记由本部门内部自己决定编写。
第十三条会议记要发放规定:
总经理办公周/月例会以及总经理特别会议一定要以书面及OA形式同时发放参会人员及相关领导并知会各分公司,务必做好签收记录,其中项目部发传真并回传签收。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周/月例会形成的会议纪要或决议的监督执行:
总经理办公周/月例会形成的会议纪要或决议,由总经理助理跟踪并及时反馈给总经理或相关人员,督促或协作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完成会议决议内容。每周/月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助理交给人事行政部考核。
第十五条所有形成会议决议的任务都要有完成时间、执行人、完成事项程度,并由总助放入OA中。
第十六条每个部门都要有会议纪要文件夹,电脑桌面文件夹里要有会议记要,人事行政部定期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执行者每次罚款30元。
五、会议纪律规定
第十七条参会人员根据会议通知时间(见通知栏或会议通知或OA,例会可以不通知)应提前到会,到会后将手机调整至震动或关闭状态,参会者必须签到,否则做缺席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级别会议,如有公差或身体原因不能到会,必须以书面形式(出差者可以电话请假,回公司后补假)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同意签字,不能到会者务必要委托部门人员带着问题到会,无故缺席者或未委托人员到会者每人罚款200元/次。
第十九条各类会议开会时间内,不准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者罚款50元/人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罚款100元/人次,中途电话响者罚款50元/次,确实有重要电话需要接听,可以请假去会议室外接听。
第二十条会议记录员应提前10分钟到会,做好会前准备(空调、茶水、座位、签到本),并记录迟到或缺席会议人员名单与迟到时间,月底汇总后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后再交给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扣款,如发生瞒报或作弊,经查属实将罚款记录员100元/次。
第二十一条由于主持人主持不当或会议准备不充分,造成会议拖延时间超过10分钟者,罚款主持人50元每次。
第二十二条以上罚款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请大家相互监督,自觉遵守。
第二十三条原有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例会。
为规范视频会议的使用,保证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会议申请流程及标准
1、各职能部门召开的接口人视频会议需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见附件一),分管(副)总裁签字后交至集团it部留档,并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视频会议后如需要本部门以外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助或者需要运营督导部进行督导的,请抄送相关部门。
2、集团总监级以上、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或全国全员视频会议均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提交至总裁办主任处,经总裁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并将该申请单交至集团it部留档。
3、总裁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国(全员)视频会议;
4、集团各职能中心所召开的全国总监级以上视频会议应由集团总裁办主任或运营督导总监或培训总监出席,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后期配合工作。
5、全国全员伙伴视频会议应由集团培训中心召集,集团总裁办主任以上领导主持,并由集团、地方公司it负责人负责设备的通畅。
二、会议设备及网络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须准备相应设备,如:摄像头、音箱、话筒(或者耳麦),如有缺失或运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当地自行采购并调试,确保设备可用。
2、会议期间必须保证网络通畅,开会使用的电脑带宽需在4m以上,即实际下载速度需保证在200k以上;it接口人在会议开始之前需检查当地分公司的网络状况,必要时限制其他伙伴的网络带宽或直接断开网络。
3、集团it部应提前建立好会议,以保证各分公司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可以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
4、各分公司必须根据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上线,it接口人需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调试完毕(由于目前大多分工司没有专职it,如没有把握在30分钟内调试完成,请提前更多的时间进行调试,如有问题可询问集团it部,务必保证在规定时间会议系统能正常使用)。
三、奖惩措施
以上事项请各分公司提前做好准备,如在会议进行中发现缺少硬件(没有话筒、没有视频),或者没有准时上线的以及由于网络状况导致时常断线或带宽不够的,一律作为缺席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it、集团it将承担三级连带责任,各成长50元。若由于集团it部延迟建立会议导致各分公司无法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集团it成长100元。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一、局务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
2、讨论和布置重要工作。
3、讨论研究民政系统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讨论决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民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4、讨论决定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请示的重大事项。
5、讨论局长、副局长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长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没有特殊状况,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会议
(一)会议资料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党的用心分子培养对象、发展目标,并考核预备党员及转正。
3、纠正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二)出席人员:支部全体成员。
(三)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议题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
(四)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目的:为加强公司会议室管理,确保会议室的正常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的登记管理
各部门及顾客使用会议室需到有成客服部登记,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并说明会议的相关情况。 会议室收费标准为:30元/小时,如需提供纯净水、制作会标、台卡或摆放水果等,要提前一天在《会议室使用申请单》中填写具体数量及内容,可由有成市场部负责采购及制作。顾客如果到公司来申请,总经理确定后,需提前一天通知客服部,如需要准备水果盘等,由拓展部门出资,市场部采购。
二、会议室的使用管理
凡是要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顾客要提前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申请部门会前到客服部领取会议室钥匙,会后及时交回客服部,以便统筹使用。 各部门及顾客在会议期间应宣导与会人员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如造成会议室物资损坏(不可抗拒力除外),将给予50-500元不等程度处罚。 如有需求,可与有成总经理联系,由有成客服部及市场部负责布置会场,制作相关展品,投影仪等物资租赁,负责卫生清理工作。 会后,客服及综合部门及时整理会议室,关闭投影仪、空调、椅子及时归位,确保各种电器断电、门窗关闭、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三、部门管理职责
客服部职责:负责例会的通知、会议室的安排及保证室内整洁卫生、设施完好。
综合部职责:负责协助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在落实会议上所决定问题方面的协调和制定工作。
市场部职责:负责经理办公会议及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的议程安排、会议记录及印发。
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协助设备的准备工作。
1、会议室是学校师生召开会议、进行学习等集会活动的公共场所,师生要严格遵守会议室的使用管理制度。
2、会议室由办公室管理,负责会议室的财物、使用和卫生等管理工作。
3、学校及各部门使用会议室,要提前1天与办公室申请,并做好申请登记,以便办公室统筹安排。
4、使用会议室实行部门负责人承包制,要爱护室内财物,保持室内清洁。凡损坏、挪用而造成公共财物损坏的,要按照同等物品的市场价加倍赔偿。使用后,卫生清扫不符合要求者,有权不再批准使用。
5、进入会议室要讲文明,讲纪律,讲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安静,爱护公物,严禁吸烟,严禁喧哗和乱动物品。
6、使用会议室结束后,部门负责人要与办公室当面清场交接,及时归还钥匙,保证会议室的正常使用。
7、外单位使用会议室要提前3天与学校办公室申请登记,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每次交付一定押金后方可使用。
8、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对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办公室负责。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公司会议制度(集锦9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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