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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贝克街的尽头,一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头的人,正默默地站在路灯下,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是的,他就是神探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能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家,完全是因为他塑造了福尔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形象,甚至连《名侦探柯南》这部动漫里的主角柯南的偶像也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说实在的,一开始,我根本不了解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只是知道他很聪明而已,但是当我看完这本《福尔摩斯精选集》后,我被福尔摩斯那种超乎常人的聪慧给震撼了,他的这种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破案的时候,他可以在犯人意想不到的时候捉住他,更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冷静和勇气,在悬疑的故事情节中起了很大的作用。福尔摩斯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推理分析能力,这位神探的博学多闻、细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特质,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让我们向他学习的优秀品质。
福尔摩斯永远不遮掩自己的内心变化,当一件事不像他预测的那样发展的话,他总会流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虽然他心里很失落,可他更多的会想为什么这样推理是错的,而真正的真相又是什么呢?正因为他的有心,他的执着,加上敏锐的观察能力,他会重新梳理思路,从而顺利地破案,让我十分佩服。
他还有好多好多的优点,他勇敢,他认真,他坚强……福尔摩斯就像一个神话般的人物活在我们的心中。虽然他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可人们却丝毫不怀疑他存在的真实性,那是因为,福尔摩斯已经为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他在书中的每一言一行,都牵动着读者为他高兴,为他担忧,为他着急,为他气愤,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他已经紧紧牵住了我们的心,让我们也进入书中和他一起破案。
福尔摩斯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柯南·道尔厌倦此角色,刻意安排;后来因为福尔摩斯迷们的强烈要求下,作者又让他神奇的复活了,所以福尔摩斯侦探还没死,具体什么时候死要问柯南道尔,估计他死不了。就算他死了,他的精神会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我叫华生,请注意,我不是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有一天,我遇到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它也不是道尔笔下的人物。它只是一副眼镜。
有一次,我戴着它出门,它还是一副普通的眼镜。我独自去朋友家,走着走着就迷路了,这时眼镜说话了:“如果我的读心术没有错的话,你是要去森林路,如果是的话,前方20米左转。根据我的推理,你肯定忘了带手机,因为如果有的话,你肯定会用导航。都20XX年了,一个高中生不可能不会写“森林”两个字。这个朋友肯定对你很重要,一般这个时候你都还在睡觉,现在你都已将走了3000米了,对吧?”
我吃惊得就像是真的华生听了福尔摩斯的推理一样。好半天,才应出了一句“嗯”来。
一次在语文课上,老师讲得口若悬河,语速很快。老师一旦进入课文描述的境界,就根本停不下来。这个时候我发现老师突然慢了下来,结果整堂课就我一个人在举手,作业也是我最快完成的。想必是福尔摩斯帮了我一个大忙。
周末,我快速的做完作业,福尔摩斯也冲完了电。我戴着它去玩了密室逃脱。里面很黑,福尔摩斯还自带照明功能呢!我在密室里玩了30分钟,一点儿进展也没有,弄得我很沮丧,这时福尔摩斯那无懈可击,慢悠悠的声音响起了“圆代表太阳,镰刀代表月亮,这些代表星象,与你那张到处都是点的纸结合起来,就可以推理出来了。”
在它的帮助下,我终于逃离了那个阴森恐怖的房间。和福尔摩斯一起的日子可真好啊!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著名的侦探,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桔核》、《蓝宝石案》、《吸血鬼》……无论多么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很快水落石出。即使你没读过侦探小说,也不会不知道他的名字——福尔摩斯!他所破的案件每一个都惊险离奇,扣人心弦,即使你感到恐怖,却也欲罢不能,这就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的原因。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吸过的烟头、烟灰,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然后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他就长途跋涉、风尘仆仆赶到现场仔细勘查,从凶手走路步子的大小判断出他大概的身高,从两只脚印的深浅程度不同判断出凶手是个瘸子,又从凶手袭击受害者的部位判断出他是个左撇子,从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印度雪茄等等,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侦查、判断、推理,最终准确地找出了凶手。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非常热情,非常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比如《五个桔核》的案子,他废寝忘食,不惧危险亲自前去抓获凶手。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心理活动,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比如《吸血鬼》案,他将凶手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相关人物的反映以及周围环境等等联系起来,成功地推理出了凶手。
这本书不仅十分有趣,还教我学会了观察、分析与推理,想来学习也应该像破案一样,要善于思考,并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著名的侦探,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桔核》、《蓝宝石案》、《吸血鬼》······无论多么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很快水落石出。即使你没读过侦探小说,也不会不知道他的名字——福尔摩斯!他所破的案件每一个都惊险离奇,扣人心弦,即使你感到恐怖,却也欲罢不能,这就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的原因。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吸过的烟头、烟灰,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然后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他就长途跋涉、风尘仆仆赶到现场仔细勘查,从凶手走路步子的大小判断出他大概的身高,从两只脚印的深浅程度不同判断出凶手是个瘸子,又从凶手袭击受害者的部位判断出他是个左撇子,从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印度雪茄等等,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侦查、判断、推理,最终准确地找出了凶手。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非常热情,非常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比如《五个桔核》的案子,他废寝忘食,不惧危险亲自前去抓获凶手。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心理活动,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比如《吸血鬼》案,他将凶手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相关人物的反映以及周围环境等等联系起来,成功地推理出了凶手。
这本书不仅十分有趣,还教我学会了观察、分析与推理,想来学习也应该像破案一样,要善于思考,并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
通过整个暑假阅读《福尔摩斯》系列书籍,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他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第一位侦探,身高约六英尺,身材消瘦,有一双灰色的眼睛,脸上的棱角分明,一只长长的鹰钩鼻显得他格外的机智、果断。《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八本,书中讲述了一件又一件离奇的杀人案,但在福尔摩斯神一般的推理下,探案过程显得并不是那么曲折。
全书以华生医生作为第一人称叙述,也许作者认为以一个旁人的眼光去评价福尔摩斯会显得更加客观可信。在案件“血字的研究”结束后的几个月里,福尔摩斯处于闲暇状态,但是作为一名优秀的侦探,他常常严格要求自己,不允许自己的脑子停止思考。他常常说,在没有案件的时间里,他的大脑也需要一定的刺激,但是他的做法是我非常不赞成的,他往自己体内注射可卡因,每日三次,一连三个月,这似乎不是我曾经认识的那个福尔摩斯,我们都知道可卡因是一种毒品,虽然在那个时代,可卡因并不像现代人们眼中的那种恶魔,人们还只是把他当做一种药品去使用,也许并没有在意它的危害性,但是毒品终究是毒品,其作用只是暂时的,一旦产生依赖性后果则不堪设想。住在他家里的华生医生对此事印象深刻,刚开始也是感到十分震惊,时间久了便对他大失所望。我实在无法理解一个头脑如此理智、思维能力强、自制力强的人能做出如此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就此事,我查询了大量的资料。对于柯南·道尔让他笔下的神探注射可卡因此事,有的人却说柯南道尔描写福尔摩斯注射可卡因时并没有涉及伦理、道德、犯罪等事,只是单纯的对他自己的身体有危害,也许柯南·道尔比当时的人们更清楚毒品的危害,可是他似乎想用这样一种方式让一个神探变得脆弱、有弱点和瑕疵,这会使人物更加真实,因为毕竟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
在华生质问福尔摩斯注射可卡因一事中,福尔摩斯却并不感到愧疚,他说他只是因为这玩意可以提升醒脑,让他的大脑变得活跃起来,并没有在意它的副作用。从二人的对话中我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谦虚的人,虽然以他的经历、学识来看,他不需要多么谦虚,但是他的严苛以及偶尔的虚荣心让我感到很不舒服,让人感觉他是一个很难沟通的人。因此相比起福尔摩斯,我更喜欢华生这样更有人情味的人。
我想,你一定认识他吧,哈······要怀疑了吧,是谁呢!他就是著名的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大人物—福尔摩斯!是不是都认识呀,今天呢我就读了关于他的一本书,学到了好多东西,下面就听我一一道来。
在《福尔摩斯》这本书中,主人公有许多: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军医——华特生;还有福尔摩斯的死对头-詹姆斯·莫里亚提教授。有许多惊险刺激、搞笑甚至感动的场面,还了解到许多我原先所不知道的事,比如:福尔摩斯吸过毒、华生原来不是一开始就认识他的······
其中有一篇故事,叫《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在推理时,那精妙的推理能力可真是帅呆啦!让我太佩服了。在每篇故事的结尾,都有福尔摩斯的名言警句,让我深受启发呢!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福尔摩斯就有句话:“在这个世界里,不可能会有灵异现象的,只要用科学的方法就能把这个可笑的,没有科学依据的现象给破解掉。”看到这我一下感觉我勇敢了许多,比如我第一次一个人睡觉时,房间里很黑,我就感觉会不会有个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然后爬到我房里;看着窗户又想会不会有个吸血鬼从那跳进来,吸我的血。真是越想越害怕呀。现在知道这些是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慢慢地就不再害怕了,胆子也越来越大了。还有在《跳舞的人》里,有个案件是一张纸上画着一个小人儿,而这个小人呢在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在所有的看来,这只不过是小孩子的涂鸦而已。但福尔摩斯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所有细节都不能错过,都对案件有着帮助,所以就一直思考着小人的各种姿势动作到底是暗示着什么,最后终于得出了结论――原来这是海上救援时所要用到的,之后,他跟着那些肢体语言走,很快抓住了凶手。福尔摩斯明白了这张画中的意思,抓住了凶手。而这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多思考,要善于观察”,学习也是这样。
《福尔摩斯》真不愧是柯南道尔所写的,那一篇篇文章,一件件案子都让我知道了仔细地观察和认真的思考对于学习和做事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有趣,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有趣《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后来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子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己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己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待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你知道福尔摩斯吗?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一般只要一有案子,他都会认真地、坚持不懈的去解决。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去一遍一遍的看。其中书里面的《蓝宝石之谜》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圣诞节的一天,看门人彼得森拣到一顶旧帽子和一只天鹅,在鹅的肚子里,他发现了一颗光彩夺目的蓝宝石,彼得森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找到一张报纸念到:“约翰。霍纳因为偷了伯爵夫人的一颗蓝宝石被告上法院,霍纳被捕时声称自己是清白的,但是有人证明他犯过前科。”福尔摩斯让彼得森在报纸上发一则失物招领启事,根据失主领来领失物这条线索,福尔摩斯一步一步的打听出鹅的最初来源,确定偷宝石的凶手是赖德。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个有正义感、有智慧、勇敢的侦探。在每一个案件中,福尔摩斯都会用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出来,让人云破日出、冤屈昭雪,让罪犯受到惩罚。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心里想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个坚持不懈、认真思考的人。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解开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在一百多年前,曾经有过一个名叫福尔摩斯的神探,他对毒品方面有很深的了解,对刀剑、地质学、解剖学、化学都十分精通。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子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讲了一起发生在劳里斯顿花园的惨案,一个名叫德雷伯的人被杀害,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而且,在墙上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凶手还留下了一枚戒指,这让警察们百思不得其解。但后来警察格雷格森却找到了”凶手“。但是,在”凶手“被抓的时候,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却在哈利迪旅馆被人用匕首刺中心脏。而且,在死者的脸上也有用血写的RACHE。然而贝克街小侦察队引来了真正的凶手,福尔摩斯立即捉住了凶手,连凶手也对福尔摩斯心服口服。
我最欣赏福尔摩斯的,是他严密的逻辑推理。福尔摩斯在现场仅用放大镜就可以和软尺就可以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体型、年龄和死者的死因。其中,他可以通过步距来推测出凶手的身高。我最欣赏他的一句话:”我当时已经断定,与德雷伯走进空房间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赶车的人。我从哪些马车痕迹看出,马随意走动过,说明没人管。马夫不在屋里,又会去哪里?还有一点,想要在伦敦跟踪一个人,除了去当马车夫,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很想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推理能力。比如,在一天中午爸爸递我一粒种子,并说:”你知道这是什么种子吗?“我把米黄色的种子放到桌上,它形状像玉米,但比玉米小得多。爸爸又提示说:”它是在餐桌上被发现的。“我立刻来到餐桌旁仔细观察。突然,我发现在餐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一小片西红柿皮,就想:那粒种子会不会是西红柿籽?我又看到地上有几粒沾满西红柿汁的种子与爸爸递给我的那粒几乎一样时,我确定自己的判断是对的。我认为,细致的观察是推理的基础,一个人就算再聪明,如果观察不细致也发现不了什么。
要是福尔摩斯生活在现在,他的演绎法加上现在的高科技,就如虎添翼了。比如,可以先将福尔摩斯发现的血红蛋白试剂和罪犯留下的血迹混合成血红蛋白混合体在用高科技提取出DNA。这样,逍遥法外的罪犯们就难逃法网了。
如果福尔摩斯的破案技巧与现代高科技结合起来,那他的经历一定会更加精彩。在我们的生活中,细致的观察、严密的逻辑、科学的知识、将使我们拥有福尔摩斯般的智慧。我,要做这样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20 世纪最令人着迷的一本现代探案小说,由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编写。我在暑假里不知翻了多少次,这书实在令人百看不厌。里面最精彩的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坏蛋头领——莫里亚蒂作殊死搏斗时的场面(福尔摩斯部分口述): “当我看到莫里亚蒂教授恐怖的身影挡住去路的时候,我确定自己的侦探生涯到头了。从他阴沉的眼神里, 我看出了歹意。所以我跟他交谈了几句,征得他的许可,写下了你之后收到的便条,并且把便条、雪茄烟盒跟我的手杖留在一起,然后走上了那条路——莫里亚蒂一直紧跟着我。走到路的尽头也就到了峡谷,我站住了。”看,福尔摩斯临危不惧、丝毫不恐慌,令我十分佩服。
“我们在瀑布边跌跌撞撞的扭打在一起。不过,我懂点摔跤,这可不止一次的帮了我。”作者把一个完美、健壮、聪明的人物表现出来了,这就是作者在写作中表现的一个完美人物呀!不仅使人物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还给文章增色了不少,这本书不愧为是作者一生的精华呀!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因为它实在无法用语言形容,大家还是自己看看吧《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放假前我从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名为《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竟然在两天内看完了全书,真是太让人不忍放下。
当你尾随作者的思路读书,你很容易走进死胡同,但是不用担心,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一定会将你带出来,拨开迷雾,你会发现原来真相就在身边。读久了,你会很自然的跟上福尔摩斯的脚步,你会注意那些原本你不会注意的细节,你会发现事情发展真的有一定顺序。读完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件,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力、独到而严密的思维,还有过人的意志力,他相信他一定能解决那个问题,当我静下心,仔细回忆故事细节时,我又有了新的发现:福尔摩斯并非是有特异功能的人,也不是天赋异常的神童,可他最后却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这得益于他早年孜孜不倦的学习和不畏艰难险阻的探索精神。
我想,大家的智力是没有太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应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注意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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