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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不断发展的社会里,人们使用制度的情况越来越多,而制度也就起到了合理的、合法性的分配作用。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任或班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班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班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
(2)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洗手消毒程序:
清水冲洗→洗手液搓洗→清水冲洗→消毒液浸泡20秒→清水冲洗→烘干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
(一)现场检查规程
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
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
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
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
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
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
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
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
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3.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
1、服从领导分配,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商店。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控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及时预告好菜谱。
5、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商店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卫生以及商店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与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与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现,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期末奖励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商店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一、总则
我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直接关系到我公司的生死存亡,我公司以“让顾客满意,超出顾客愿望”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因此在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卫生管理问题上不可掉以轻心。同时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卫生制度也正是我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个法宝。
二、实施细则:
㈠、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人员
1、组织:
公司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以总经理为组长,各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各职能科室经理为兼职卫生管理员的卫生管组织。
2、职责:
对本单的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宣传和贯彻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技术挡案,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工作。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制度
1、新员工必须首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卫生法、纯净水常识。
2、新员工经过培训合格后,必须由质管部带领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
3、在职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两次卫生知识考核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所有员工每年进行-次体检,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颁发健康证,才能工作。
(三)、库房卫生制度
1、地面整洁无尘,门窗洁净光亮。
2、墙壁和天花板无灰尘和蜘蛛网。
3、物料分类码放,整齐有序。
4、消防设施齐备。
5、防鼠板安装正确,粘鼠胶、鼠笼、鼠夹摆放科学合理,管理员每天要检查有无鼠害,及时清理鼠迹。
6、库房重地,严禁使用药品灭蚊灭蝇。
7、必须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不能用水洗地面,仓库不得有霉变发生。
8、每周消毒多次,消毒方法可采用药液消毒,也可以紫外线消毒。
(四)、公司虫害防治制度
1、公司各个部门都应该有防鼠板和防蝇帘。
2、生产车间要有双重门,风淋室和防蚊蝇帘子。
3、车间和库房出入口要有鼠夹。
4、车间卫生区负责人每天检查鼠夹,及时清理。
5、严禁在车间内存放食物,也不准在车间和调度室吃食物,以免招引害虫。
6、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点设立远离生产车间。
7、每周六下午为本店统-大扫除的日子,要把虫害防治当作重点。
8、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害虫要以驱逐为目地,不能扑杀,投鼠忌器防止对纯净水产生污染。
9、严禁使用药物灭害。
10、夏季值班室或其他办公室需要有人晚上值班的部门,需要点燃灭蚊香的时候,要选购中草药制剂。
11、库房在进原材料时要把虫害检查当作-项常规检查,车间在领用时也需要检查此项。
12、车间内部的更衣室、更衣箱也是重点防治区域,参照上列规定不得例外。
(五).污物、废弃物的存放处理
工厂的污物、废弃物主要是废水、旧塑料包装,包装箱等。
1、废水通过专用下水道排放。
2、废旧塑料袋每天清理,远离生产厂区存放,定期处理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
3、包装箱指定专人管理,指定地点存放,定期处理。
(六)、车间生产卫生工作制度
一、生产人员上班前15分钟到车间主任处签到,不得代签。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作好本职工作,有事提前请假,不准迟到、早退、离岗、串岗。
三、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和戴戒指,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四、各工序操作员按规定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鞋靴、工作帽、和口罩,工作服必须罩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口罩必须罩住口鼻,必须定时洗手消毒,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靴出车间。
五、车间内的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不得饮用;需要饮水时到车间指定饮水处,用自备杯子饮水,不得用生产用瓶子饮水。
六、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用品带入车间,禁止在生产场所吸烟、进食,更不准在车间打闹及进行其他有碍制水卫生质量的活动。
七、上班前、下班后打扫环境卫生,并用紫外线杀菌灯对车间空气、工作服、工作帽,各杀菌消毒30~60分钟,垃圾杂物桶必须带盖,垃圾杂物及时清出车间。
(七)、工艺卫生
1、原料水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2、包装容器应严格保管,不得放在露天或不干净的地方。
3、生产、运输专用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严格清洗消毒,做到清洁卫生。
4、所有产品必须按要求包装,并应注明厂名、批次或生产日期、以便检查。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一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职责制的执行状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务必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资料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务必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理解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务必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一、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相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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