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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管理制度(汇总18篇)

作者:edditor12023-03-07 08:22:02558

在我们日常生活里,规则变得日益重要,规则就是要求每个人都遵循的行为规范或操作规则。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用车管理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用车管理制度 第1篇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用车管理制度 第2篇

为了加强旅行社旅游用车制度,杜绝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择合法、手续齐全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

二、旅游用车必须有相关部门要求的“三证一单一牌”,即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安全例检合格单和旅游包车线路牌,必须有完备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险。按照《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车况良好,无重大投诉。

三、旅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按期参加培训和通过年审。

四、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必须与营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约定车辆牌号、驾驶员、旅游始发地和目的地、行车路线、安全责任等安全条款,明确费用“公对公”结算方式。

五、行车中,驾驶员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与乘员闲谈,不帮乘员捡拾物品,确保行车安全。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实双班驾驶员并安排路途食宿。

六、随同导游兼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行车前,导游员要提醒旅游者摆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伤碰伤乘员或损坏物品;行车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准在客车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伤;遇到颠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伤。

七、遇到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驾驶,导游员要善意提醒,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对不服从劝告、继续违规驾驶的驾驶员,要令其停车,对其进行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要与旅行社联系,请求撤换驾驶员,确保安全。

用车管理制度 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用车管理制度 第4篇

1、车辆由站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除值班车辆外,车辆管理软件 单位业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与使用相对固定的原则进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领导亦按此规定相应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油本,油本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每辆车加油情况进行登记,司机每次加油完毕,及时将油本交回。

3、车辆维修由单位确定修车点,修车由司机向办公室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进行维修,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得在指定维修点以外地方进行修理。

4、无特殊情况车辆应严格实行专人驾驶,车辆管理软件 晚上及节假日车辆应于单位院内停放,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应报主管领导同意。

5、站各科室及养护公司周末及节假日需出车的,由用车科室主管领导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办公室主管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6、司机作为特殊岗位,应服从单位节假日出车安排,车辆管理软件 有事外出须向领导请假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司机对自己持有的车辆资料应妥善保管。

8、司机应加强服务意识,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保持良好车况,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

9、违反本制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0、遇有重大活动及特殊情况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进行统一调配。

11、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行。

用车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公车管理,做到节约开支,确保公车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二中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车辆适用范围

1、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2、来宾接待及学校重要会务用车。

3、校长、分管校长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

1、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部门任何人均无权调度车辆,驾驶员也不得私自答应出车。

2、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否则驾驶员不得出车,出车用途与主任通知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办公室统一印制《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用车后立即交送办公室存档备案。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

三、车辆保管和维修规定

1、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2、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3、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并且及时锁好,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4、办公室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5、车辆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事宜。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督办。

6、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学校联络。

7、每次出车前,应查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8、日常情况下,应在指定加油站使用油卡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有关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9、车辆修理必须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办公室在比较修理质量和价格的基础上,固定1-2家修理厂负责学校车辆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

10、车辆不得出借、出租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换使用。更不得私自借给学校以外的人员使用。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并且追究借出负责人的责任。

四、安全管理规定

1、办公室负有对本部门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监督的职责。驾驶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章,无事故,优质服务,安全行车。

2、认真执行例行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和保洁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坚持“三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

3、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及时补办。

五、学校驾驶员工作守则

1、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根据办公室驾驶员岗位的特点,除出车外,要求驾驶员上班时间原则上必须在工作室内待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时间,驾驶员也应做到随叫随到。

3、服从安排,准时准点出车。值班或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事先必须请假。

4、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驾驶技能,着装整洁。不允许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过核定时速驾车,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5、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6、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负责办理年度保险等具体业务

7、严守保密纪律,不插话,不议论,不传话。

8、车辆离开本地时,驾驶员应主动告知办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

9、实事求是,按规定领取补助,核销的燃油费、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必须与承担的出车任务相符。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担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承担。

3.各种车辆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学校报告,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应视责任具体处理。

用车管理制度 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严格用车纪律,提高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效率,根据《义乌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义乌市市级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执法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规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各单位需配备、调整和更新公务用车的,须书面报告我局,经同意后再按有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所有执法执勤用车,应当统一纳入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不得违规或超量配备执法执勤用车。

二、执法执勤用车由单位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实行统一派车和登记制度,车辆钥匙由专人进行保管。要加强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的动态监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对执法执勤用车适时安装GPS定位系统。

三、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实行“四统一”管理办法,即“统一标识、统一停放、统一加油、统一维修”。

(一)统一标志。所有交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要按行业有关规定格式喷涂执法车辆标志图案。

(二)统一停放。非工作时间和无公务活动,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回单位停放。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停放过夜的,须提前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确保泊车安全。法定节假日期间,除计划安排的值班用车外,其余执法执勤用车一律应封存在指定的停放地点,无故不得动用封存车辆,如确需动用封存车辆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的同意。

(三)统一加油。实行持卡定点加油。特殊情况需在外加油的,报销时须有用车人员签字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四)统一保养和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由各单位的办公室或指定的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各单位要按规定明确车辆保养或车辆修理点,原则上不得在指定地点外的其他地点保养或维修。驾驶员应根据车况提出维护保养或车辆修理要求,由单位统一开出维修(保养)委托单,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维护保养或修理。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要严格按委托单上的项目执行,不得随意进行变更。

四、车辆费用的报销和结算。

执法执勤用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等车辆费用实行按月报销。车辆燃油费、保养和维修费由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或指定人员统一进行结算,驾驶员不得经办车辆燃油费、保养和维修费的结算手续。

五、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应确保执法执勤公务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

(二)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车辆;

(三)对外出租出借执法执勤用车;

(四)用于上下班、一般性公务活动及其他私用行为;

(五)将执法执勤用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六)为执法执勤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七)转移、转嫁执法执勤用车费用;

(八)用公款支付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和其他关系人报销、索要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交通费用;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执法执勤用车行驶安全。严禁将车辆交给或借给他人使用;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及其他违法驾车行为,如因违章违法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自负。

七、执法执勤用车正常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先作应急处理,迅速与单位联系,事后要提交事故报告。因驾驶员主观过错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事故的性质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肇事后逃逸者,除由司法机关查处外,予以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处理。因应急公务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可给予适当补助。

八、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报废处置须按严格规定程序执行,并及时办妥有关报废、资产注销手续。

九、车辆费用的公开。各相关单位每月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单位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开车辆费用,接受群众监督。车辆费用要按单车进行核算和公开,公开情况要细化到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项目,并同时公开项目的本月数、本年累计数以及车辆行驶里程、百公里行车油耗等车辆运行数据。

十、各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用车管理制度 第7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公司重要工作公务用车及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及其他公务用车事项。

二、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车辆归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由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务活动轻重缓急灵活安排。原则上优先保障总经理公务用车和融资、建设、土地、经营等主营业务公务用车。

第四条 每辆公务车明确专职一名或兼职驾驶员二名。负责车辆的证照、年审、保险的办理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加油等事项。

第五条 因公务需要离开城区的,一律须在出车前向办公室报备,且必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部室员工因公务用车(非城区),须事前预约申请,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城区内一般不派公务用车,确有需要,需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

第六条 所有公务车辆实行节假日封存制度和非工作时间入库制度。凡节假日和其他非工作时间,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车库指定车位。车辆封存前,驾驶员与小车组长确认好车况、行车里程并锁好门窗。公司有加值班任务时,不再此列。

第七条 公务车辆实行油量限标。

序号 车牌 排量 油耗(l/100公里) 备注

1 X7b 2.5l 10

2 X23 2l 9

3 X81 2l 9

按财务部年终统计的各车辆的年度燃油费(元)÷全年里程(公里)×100=平均油费(元/100公里),再除以年均油价(元/l),得出油耗(l/100公里),进行综合评定,以车位单位评定出年度节油奖,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八条 全年维修保养费用最低的车辆,以车为单位,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九条 车辆行驶,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按每公里0.08元计发安全行车奖(因他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车损、不计驾驶员责任)。

第十条 车辆的大、中修,定时保养,年检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工作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负责,并建立台账,年底统一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一条 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能存原件的原件存档;不能存原件的,复印件存档。

第十二条 办公室明确兼职人员一名,担任小车组长,负责车辆的相关事项管理。所有专职和兼职驾驶员,必须配合小车组长搞好车辆管理。

第十三条 小车组长职责:确保公司所有车辆处于良好待命状态;负责严格按出车审批程序派车;指导驾驶员及时做好行车记录;落实节假日车辆停放制度;确定车辆长期维修地点并搞好维修价格调查和维修结果把关;负责组织所有车辆的保险理赔;负责组织所有车辆的年检年审;为财务部做车辆年度费用预算提供有效建议;负责车辆加油充卡的审查;负责行车费用的审查;驾驶员使用的建议权和行车路线的建议权;负责所有车辆年终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并提供初步考核意见。

三、驾驶员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备至办公室后方可用车。

第十五条 每台车一本《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详细记录每日行驶的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办公室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十六条 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未经批准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等造成的各种问题和事故责任全部由当事驾驶员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熟悉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身体、精神状态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因违反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公务接待中,驾驶员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劝酒,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领导干部相关纪律规定,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司公务用车。

第十九条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负责实施,办公室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维修。

第二十条 公务车辆大、中修,驾驶员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小车组组长复核,预计维修费用5000元以下,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实施;预计维修费用5000元以上,分管办公室副总经理审定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内外清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车况和车容整洁,出行前例行安全检查,保证行车安全。

第二十二条 因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章、证照不全等处罚,所需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因公务原因发生的违章处罚,全年罚金总额不得超过20xx元,超过部分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全年无任何违章行为,奖励驾驶员500元/年?人。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需按时上、下班,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无出车任务时,须在办公室待命;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关机,保证随叫随到。如无特殊原因,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不服从调度的,可处罚款100元/次。

四、私车公用及非专职或兼职驾驶员用车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因部门公务需要,私车公用的,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核准后,由车辆所有人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县城内私车公用的,公司每月支付200元燃油费,车主不得再报销城区内交通费用。因公务驾私车出县城的,出城前先向小车组长报告并填报《租车申请单》,经办公室与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公司根据县城租车行情明确费用报销标准,车辆所有人提供汽车租赁发票,按公司报账程序予以报销。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起实行。原《车辆使用和司机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用车管理制度 第8篇

一、目的

为了做好深圳市航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用车(公司购置的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保证行车安全,节省车辆开支,科学、规范、合理、高效使用车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为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调度、保管及对驾驶员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公司有关工作规定以及本规定。

(三)各部门业务用车提出车辆使用申请并配合车辆使用及监督工作。

四、车辆调配、调度及流程说明

(一)因工作需要,有下列情况者方可申请用车,但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表》,需填写的项目为申请部门、申请人、用车事由、目的地、出发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用车类别等七项,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调度安排车辆,如因紧急事件需临时用车,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统一安排,长途(包括特区关外)或特殊情况用车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再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派车。

1、身上携带大量现金;

2、目的地较远,不方便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3、出访地点较多,需要多次转车;

4、携带大量物品、资料,或物品资料过多、过重;

5、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外出的。

(二)公司所有车辆一律通过《用车申请表》调度,无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下车辆管理人电话通知出车,但事后车辆使用部门应补单)。

(三)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度车辆,确定出车司机及车牌号,通知司机出发时间、目的地及用车人,并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以便随时清楚车辆安排使用情况;

(四)司机在每次接到出车通知后即在各自的《出车记录表》上填写出车日期、出发时间、目的地、用车人;出发之前填写里程读表数,与用车人联系相关事宜,如碰头地点等,返回后填写里程读表数,用车人需在《出车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在发生的相关费用票据上签字;司机在票据上签字并填写日期后交车辆管理人,司机填写《出车记录表》中发生费用名目、金额,由车辆管理人核对票据并签字确认;

(五)如遇车辆外出加油、保养、维修等,司机需填写《出车记录表》,并填写加油升数及加油金额,或保养、维修项目及金额,将相关票据交车辆管理人、车辆管理人确认金额并签字。

五、司机及车辆管理

(一)司机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电话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出现上班时间及出车期间手机没电不通等人为原因时,按照脱岗处理,属疏忽职守,将予以罚款处理)。

(二)车辆管理人员需对每辆车的用油及加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根据里程数进行统计分析,加强控制管理。

(三)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公司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并加强保管措施(如锁好门窗,停在规范停车场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四)车辆不用时应停在公司指定地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损坏,被盗,被拖等)由驾车人承担全部责任。司机下班后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保管,有出车任务时再向车辆管理人处领出车钥匙。如因返程时间超过下班时间或第二天需在上班前出车等特殊情况,车辆钥匙可由驾驶员暂行保管。

(五)司机对车辆必须爱护保养,勤检查、勤清洗,每次出车后应自觉及时清理好车内杂物,保持车辆整洁美观,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司机为车内配备物品(如工具、雨具及常备物资等)的第一保管责任人,随时检查车内物品数量、使用情况,如人为丢失、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司机个人赔偿。用车人员在用完车后需自行清理好携带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在车内。

六、车辆管理人员

须为每辆车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购买车辆的原始资料、行驶证、保险单、养路费、税单等行车必备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维修项目登记情况表及司机资料等。

七、车辆管理人员

留存司机资料,包括驾驶证复印件、登记年审时间、违章记录等。

六、车辆维修保养

(一)司机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二)车辆维修必须到公司指定修理地点进行,维修地点之选择应以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车辆品牌4S店等)为宜,并相对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司机根据实际情况,预先报价,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车辆管理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送定点维修厂严格按核定的价格进行维修、保养。如在修理过程中发现需要扩大修理范围或增加修理项目,按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完工出厂时,必须由司机和行政人事部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出车途中出现故障或造成事故不能行驶的,应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经公司领导同意,按实际情况就近修理或通知定点厂派技术工人前往处理,并及时按程序补办报批手续。

(三)车辆修理单据,必须附上关于车辆维修项目的《车辆维修申请表》,由驾驶员签名,车辆管理人统计,行政人事部经理审定,财务部票据审核,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销。

(四)办公用车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外接无关设备(如手机、充电器等),不得随意进行汽车美容和购置汽车装饰品、香水、CD碟、录音带等,确需购买的汽车配件(如车用工具、轮胎等),应按程序进行申报。

七、安全制度措施

(一)司机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自身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司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驾驶员不得违章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任何个人私配汽车钥匙和改装车辆,杜绝带病出车执行任务,严禁车辆带故障行车,严格遵守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非公司的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公司的车辆,违者按公司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做开除处理。由于司机不在岗而急需用车时,如用车人员拥有驾驶证和较熟练的驾驶经验,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驾驶公司车辆。

(五)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

(六)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七)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司机应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车辆年度审验

(一)公司的机动车辆年审工作由车辆管理人做出计划,交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司机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公司工作关系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车辆管理人员和司机共同负责,公司不作报销。

(四)司机机动车驾驶证作为专业上岗的基本资格,必须确保随时真实有效,驾驶证的年审工作,由司机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因任何原因发生司机驾照失效情况将视为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九、经费开支及报销程序

(一)车辆外出产生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汽车清洗等费用由车辆管理人统一报销,司机及用车人在票据上签字并填写日期后交车辆管理人,司机填写《出车记录表》中发生费用名目、金额,由车辆管理人核对票据并签字确认,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费用报销,车辆管理人根据记录核对报销金额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经理需在《出车记录表》上填写费用核销确认,《出车记录表》由司机保管,如丢失,此费用概不报销;

(二)车辆油卡充值、保养、维修等事由司机填写《车辆油卡充值申请表》、《车辆保养、

维修申请表》,车辆管理人、行政人事部经理、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再由车辆管理人负责申请相关费用、监督办理、报销等相关事宜。

(三)保险等问题。车辆保险、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按国家规定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统一办理。

(四)未经申请、审批所产生的用车及维修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因工作出车到晚间23点以后返回公司或因工作需7点前赶到公司的司机,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往返公司至住所的出租车费,同时需车辆管理人确认费用单据后报销。

十、车辆外借事项管理

(一)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利用办公用车对外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违者,一经发现,将做开除处理,并由当事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以公司名义向外借车,需提前三天向公司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在车辆空闲的前提下,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且由使用方自行负责有关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市内600元/天、长途800元/天(包括人工成本)、停车、过桥、过路等相关费用由使用方自行支付,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算。超出工作时间(即9:30—18:00),司机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一、违规处理

(一)未经车辆管理人同意,非因工作而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当事人扣发当月工资的处理,再次发生给予辞退处分。因此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

(二)对于私自把车用于个人活动者,一旦查处,将给予500元的罚款处罚,因私自用车而延误公司工作造成公司声誉及经济上损失的,将扣除当月工资,做开除处理。

(三)司机在上班或加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电话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出现用车时找不到司机本人的情况时,将予以每次100元的罚款处理,3次出现人不到位情况,将作扣除半月工资的处理。

(四)对不服从管理、不注意保养车辆,在修理、用油、用车上弄虚作假等,除赔偿公司损失外,还将予以每次200元罚款处理,3次以上公司给予辞退处分。

(五)对因公出车所发生的事故,按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处理,如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司机自负。对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驾驶造成罚款的,责成其承担违规罚款,公司同时处以100元经济处罚。

(七)司机驾驶证年审由司机本人负责,年审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存档,违章吊销等造成的延时、超时年审等使驾驶证实效的视为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用车管理制度 第9篇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办法。办公室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一、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办公室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二、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到办公室申请,登记后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三、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办公室,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四、 办公室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五、 有驾驶执照的部门负责人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后应及时交还。

六、 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作适当及时调整。

七、 车辆保养

1、 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2、 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内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八、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

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进行报销。

2、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审核,并报办公室核准后,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事后开票附申购单经办公室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办公室后,再进行维修。回公司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3、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 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开除处分。

5、 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驾驶人员将给予处分。

九、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按以上规定执行。

用车管理制度 第10篇

车队违纪处罚规定

1、服务质量违纪处罚:

1)不按规定着装经提醒不改正者处以罚款。

2)未提前5分钟到达出车地点,或因需加油等情况而延误出车者处以罚款。

3)凡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不好,受到宾客或用车人投诉者处以罚款。

2、安全行车违纪处罚:

1)凡发生交通违章行为(以交通管理部门违章通知为准),扣除当月安全奖。

2)如发生酒后开车或将车交非司机驾驶,将给以罚款。因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开车办私事而发生的交通违章和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自负。

3、因行车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按下述办法处罚:

1)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罚款10%。

2)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到30000元之内的,罚款15%。

3)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经总经理会同酒店交通安全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4)凡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酒店如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款项亦算在所发生当次的事故损失之内。

5)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按管管部门裁定甲方所负责经济费用多少按上述1至3条规定处罚当事人。

6)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帮后,伪造现场或将车辆刮坏,不及时向领导汇报,视情节罚款500元到1000元。

车队值班室管理规定

汽车队值班室是供司机们工作和休息的场所,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比较好的休息环境,更好的完成酒店领导所交给的交通运输任务,特作如下规定:

1、值班室内设简易床铺,另配一台彩电,以备司机休息和观看电视节目。

2、除行政部所管车队的司机及业主的司机以外,任何人不介在此停留。临时人员只能稍坐一会,但不允许躺卧,更不准过夜,否则追究值班员责任。

3、所有司机都必须做到:只要人一离开值班室,就要关电视并锁好门。凡因没锁门而丢失物品的或因没关电视而造成电路故障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4、为保持电话畅通,谢绝外来人员在此打电话,内部人员打电话最长一次不得超过3分钟。

5、任何人都必须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不得往水池里面倒茶叶梗,不得往水池及地上扔烟头和随地吐痰。

6、值班室内的床、沙发要保持清洁,床上用品、沙发巾、椅子套等由值班员换洗。

7、值班室桌上的暖壶、水杯要摆放整齐。

8、任何人休息后都必须把被子、毛巾被、床单叠整齐。

9、值班司机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10、值班司机如用餐、加油或有出车任务时需要离开值班室,离开前及返回后应打开电话通知大堂副理或总机。

11、大堂经理及总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值班记录本上做书面记录。

12、本制度需人人遵守,违者严肃处理。

车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准在车库充电、拉设临时电源线,车辆应按顺序停放并保持一定距离。

2.严禁在车库内加油、修车和存放木制家具等易燃物品。妥善处理油棉丝,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3.及时维修漏油的车辆,严禁电路有故障的车辆入库。如用油类等易燃物清洗机件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4.车库和司机班严禁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库内焚烧废弃物品。

5.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6.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7.凡违反本规定者,按酒店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用车管理制度 第11篇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用车管理制度 第12篇

为了保障乘车幼儿的安全,落实上级的文件精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1、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矩,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创造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2、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违背交通规矩或产生事故,由驾驶人累赘,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允许将校车借予他人应用。

(2)违背交通规矩,其罚款由驾驶人累赘。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产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巧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累赘。

(5)产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丧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累赘一半。

3、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掩护作业,以干净、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请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机动,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耽曲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别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批准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载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诉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4、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请求司机在沿途增长停源码下载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达到停车点,若提前达到应断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5、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干净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订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成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批准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容许其他人(包含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背交通规矩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干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6、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矩。

(2)司机应爱护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重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干净。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创造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创造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创造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容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别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定要遵守交通规矩,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成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屈服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履行任务时,遇特别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阐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嘉奖。

7、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巧,熟悉控制车辆的技巧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屈服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质、工具等的保管和应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丧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丧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丧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别情况可机动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捏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主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转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措施处理。

(10)严格履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捏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持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动等。

8、司机会投诉事项处理

(1) 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源码下载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凝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产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诉队长。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貌,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进步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用车管理制度 第13篇

1.目的:

为使公司车辆有效使用、合理化管理及对司乘人员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车辆及司机、乘车人员。

3.管理细则: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及安排行车路线,避免重复行车,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3.1公司正常送货出车规定:

3.1.1申请用车人将相对出车地址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司机第一次到达的地方必要时须配上地图)填写于用车申请单上(如用车申请单上不够填写可附上一张内部联络单,在内部联络单上填写清楚),由行政部根据出车的地址准确地安排车辆的行车路线;

3.2用车申请单规定:

3.2.1凡当天上午需用车部门,须提前3小时将“用车申请单”送交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

3.2.2凡当天下午需用车部门,须于当天的上午12:00前将“用车申请单”送交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

3.2.3用车原则:

3.2.3.1优先安排生产、采购急需用车部门;

3.2.3.2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

3.2.3.3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给行政部;

3.2.4用车流程:

3.2.4.1由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交由行政部申请用车,如车辆能安排且行政部同意用车并在申请单上签字,申请用车人在上班时间凭签字生效的“用车申请单”交由一楼大门口值班保安,方可放行外出。人员外出须填写人员外出放行条。值班保安在“用车申请单”上签注准确的外出时间、外出车辆公里数,待用车回来后签注回厂时间、回厂车辆公里数;

3.2.4.2“用车申请单”由晚班保安整理后于次日早上8:30时下班时交接给白班保安,由白班保安交给行政部,行政部依此作为司机及用车人考勤记录;

3.2.4.3没有“用车申请单”的,保安一律不得放行,如强行外出,司机记大过处理,如保安私自放行,开除并不发经济补偿金。特殊情况(如工伤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行政部经理确认方可放行,车辆返回后补办用车申请单;

3.2.4.4车辆调度原则以“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序安排车辆;

3.3车辆的加油规定:

3.3.1由司机利用出车时间加油,加油时凭专用加油卡到指定的供应站加油,否则公司不予承认。司机加油后须在行车日志上作好记录,行车日志上须一并注明原底表里程数,加油数量及金额,加油后每次出车之公里数,一旦发现徇私之行为,每次根据情况处以最少100元以上的罚款或开除及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3.3.2每个司机设有500元现金应急金用以现金加油,路桥费或其他应急用。司机凭单到财务室如实报销。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司机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行政部核实后由财务统一充值。

3.4车辆的.年审及司机证件年审规定:

3.4.1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由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财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遗失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3.4.2公司司机人员应于财务部通知规定日期前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理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养路费,车船使用费及保险费到期日由财务部统一记载并按时缴费。

3.5车辆的肇事管理规定:

3.5.1肇事的处理:

3.5.1.1肇事发生后驾车司机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同时报警,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通知行政部经理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同时知会保险公司。

3.5.1.2行政部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3.5.1.3司机返厂后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填写交通事故报告说明原因及过程,并按肇事赔偿规定申报保险公司理赔,由行政部协助跟进理赔事宜。

3.5.2肇事过失的处分:

3.5.2.1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3.5.3违章处理:

3.5.3.1由财务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罚款将由该车司机全额承担并从工资中扣除;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

3.5.3.2公司如有司机辞职,待行政部查询如无违章行驶记录时,方可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3.6公司车辆和司机行车、随车人员的管理规定:

3.6.1司机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原则上专车专人管理,如公司因工作需要,互调车辆使用当事人在交换车辆时应互相确认车辆状况,事后交接时应再次确认车辆状况,谁损坏谁赔偿,如当时疏忽不予确认,事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6.2司机必须服从行政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

3.6.3外出行车,车辆如在签核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行政部,以便调度。

3.6.4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

3.6.5无驾驶证人员严禁驾车,如有违反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作开除处理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3.6.6司机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3.6.7司机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违者记大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3.6.8夜间厂区或宿舍出现工伤或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在值班保安处登记,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事后司机需在行车日志上注明,并且由值班保安知会行政部需在第二天补签用车申请单。

3.6.9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放行。

3.6.10司机须认真记录好行车日志,并请同车人员在行车日志上签名作实。行车日志和用车申请单为查核司机到勤的依据。

3.6.11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保安室)等待,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3.6.12司机手机必须每天24小时保持开机,一旦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司机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3.6.13每台公司车上都备有手机供车乘员工作通讯用。由财务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话费清单核查。如发现有使用作私人话费,会从相关员工工资中扣除。

3.6.14司机应遵章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按指定线路行车,如司机单独送货,要求收货人开具入库单或由当值保安签收,必须保证货物的安全,回厂后及时和财务或采购交接单据,如有丢单或丢失货物者由当事人承担损失。

3.6.1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厂要书面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3.6.16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在公司内通宵熬夜,以保证足够的精力于第二天的工作,并随时做好车辆车容车貌,常规性保养工作,协助保安做好行车记录;

3.6.17每晚车辆必须回厂,未经董事长同意车辆不得私用。如因私用车辆影响公司使用安排,将视为严重违规事件,开除处理并不发经济补偿金。

3.6.1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如因司机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司机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司机责任。

3.6.19随车人员应遵守司机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司机停车,非停车路段司机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司机驾驶。

3.6.20每台车辆配置GPS一台由司机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3.6.21每台车辆备用车匙存于公司以备急用。

3.7车辆的保养规定:

3.7.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3.7.2如需维修保养,司机须于维修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部批准方可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司机应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平时维修保养须到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维修。报价单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才可进行维修。所有维修更换的零配件须于报销单上注明更换零件之名称及数量,同时司机须于报销单上标明行车公里数)方可报销相关维修保养费用(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3.7.3司机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车身应随时注意外观清洁干净;按时安排洗车,随时注意里程数,于固定里程进行车辆保养。

4.相关附件

4.1用车申请单

4.2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用车管理制度 第14篇

为了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警用车辆正常运行,促进公安业务建设,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县局所有单位车辆实行固定驾驶员专人驾驶。局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它业务单位安全责任书

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从 2010年11月1日起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警车准驾证上岗,凡未领取警车准驾证的,一律不得驾驶警车,若发现驾驶警车现象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责任。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非警人员和无照人员驾驶,凡发现一次,属聘用的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若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县局和车辆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务派车。各单位均要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自制派车表,局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由各单位填写,驾驶员持派车单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单。

三、定点停放。所有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酒楼和公共娱乐场所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驾驶员私自将车开出或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外,发生问题及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单位概不承担责任,发现一次扣发一个月工资的50%,发现第二次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四、规范驾驶。严禁在非公务期间鸣警笛、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如违反要求,一经发现的要在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待岗一个月。

五、定点维修。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提前申报,经核实,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持维修单到指定修理点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外出执行公务的车辆无法保障行车安全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向车辆主管人员报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维修。

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严禁饮酒。未出车在上班时间内,驾驶员不能离开单位,保证随叫随到,鉴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手机要24小时开机。凡每月累计3次不在岗或一次不在岗贻误工作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七、钻研业务。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驾驶有关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水平,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带病车、开英雄车、酒后驾车,违者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

八、责任追究。驾驶员若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给予待岗1个月,负全部责任的,待岗2个月;全年发生两次一般事故的给予待岗3个月;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待岗6个月,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予以辞退,一切损失费用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用车管理制度 第15篇

根据公司目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和司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公车的使用、保养、维修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公司目前统一调度使用的车辆是沪KXX、浙DXX2、沪XX、京PXX4。

二、公司将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养和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三、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行政人事部根据先申请先安排和事情的重要性原则,进行合理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开车人员。用车完毕,需检查车辆卫生及对车辆进行适量加油以保证下次出车用油正常,并按公司现有规定进行登记。

四、车辆在公司体系内部进行调度,由行政人事部发出书面通知。调出单位应完成必要的保养和维修及车辆交接工作。

五、车辆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即时进行维修的,开车人员应报闻稚农同意,按保证质量和节约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六、用车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应及时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如遇金额较大,公司务必在第一时间给予报销,以便员工的垫资正常周转。

用车管理制度 第1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用车管理制度 第17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实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用车管理制度 第18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____元~____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下载.doc版本还有: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用车管理制度(汇总18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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