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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实用5篇)

作者:edditor12023-02-26 17:40:02462

在日常生活里,更多的人会运用系统,系统一般是指一种以某种规则或运行方式来约束个人行为的社会架构。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1篇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视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观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检查站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三、站点主要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二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检查设施、设备情况,人员操作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四、班组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班长每1小时对站点设施巡回检查一遍,人员操作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五、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人人必须遵守,不组织带班或不参加带班,带班了不认真执行,处以100-500元不等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2篇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对生产岗位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经理层、各部门中层及管理员。

3、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

3、1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带班领导干部要通过检查、抽查、巡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公司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要求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3、2落实规章制度。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检查、抽查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3、3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带班领导在检查、抽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3、4强化对重点部位、环节的管理。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2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认真查看重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重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要加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证管理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3、5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严禁违章指挥。

3、6处置紧急情况。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4、领导干部带班类别

领导干部带班分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车间值班两类。

4、1现场带班干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工艺、生产)、副总经理(分管设备、技术负责人)及职能部门中层领导组成;带班领导负责指挥公司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各部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公司的连续安全生产。

4、2车间值班由各车间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组成。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3和突发事件。

5、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原则

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根据《事故突发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6、带班值班规定

6、1公司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检查规定

6、1、1由公司现场带班人员对在岗员工及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两日内交安全环保部处理。

6、1、2现场带班人员每班到各部门至少一个岗位(不能多次固定在同一岗位)巡检一次,并做好签到记录。

6、1、3各部门和重点部位要设置领导带班巡检记录簿,带班领导要将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和巡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及时记录归档。

6、2各部门领导值班检查规定:

6、2、1各中层值班人员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有权按照公司规定对本部门纪律进行检查并予以奖惩。

6、2、2各中层值班人员应不定期巡检,每班至少两次,到本部门所有岗位签名并做好巡检记录。

6、2、3各中层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并按时到生产值班室签到。

6、2、4各部门要在本部门每一个岗位建立专门的查岗记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4录本,以备本车间管理人员及夜间值班领导签到,同时保存完好以备相关管理部门查阅。安环部负责对签到表审核检查,凡不签到、替签者扣款100元/次。

6、3相关要求

6、3、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的安排,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6、3、2现场带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每班次带班领导必须与下班次带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确保平安后方可离开。

6、3、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6、3、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公司现场负责人签字。

6、3、5现场带班人员因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带班时,自行安排好替班,并到调度处备案。

7、考核规定:

7、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若每月违反规定累计超过2次者,当月绩效工资发放80%。

7、2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57、3因故不能值班未及时安排人员替班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以上。

7、4现场带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酗酒、外出吃饭等违纪行为。

7、5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7、6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3篇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

三、具体规定

1、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轮流带班,其中:生产部门中层人员实行车间级带班;高层管理人员、后勤系统中层人员实行公司级现场带班。

2、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安排由企管部负责。

3、带班人员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带班的,应提前安排替班人员。

4、带班人员应详细、如实填写值班记录,企管部负责按月装订成册后转安环部存档备查。

四、带班职责

带班值班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

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处理;

(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考核

1、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2、处罚:

(1)无故不带班的,每次罚款200元;

(2)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4篇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3.2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

(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

(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6)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做好记录;

(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督。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带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5、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结果直接与本人的业绩挂钩;

(2)对带班、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履行请假或换班手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理;

(3)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4)对带班、值班领导不到现场检查,不履行职责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5)对弄虚作假、忽视安全生产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罚;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对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5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四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企业和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施工现场带班要求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实用5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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