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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部管理制度(汇编4篇)

作者:edditor12023-02-19 08:21:3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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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部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是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效益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安全警钟长鸣。

二、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的活动,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纠违章、查隐患,消除事故苗头。

三、发生重大事故(含生产事故),安全稽查部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口头汇报,二日内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

四、事故发生后坚持“三不放过”即:肇事者本人认识不深刻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员工不吸取教训不放过;经常进行“案例剖析”,适时组织现场教育。

五、坚持车辆“三检”(日检)制度,公司必须专人负责回场检验,认真填写《车辆检查逐日登记表》和《车辆技术状况合格证》的发放工作,经常保持车况良好。

六、车辆转向、传动、制动、车门、灯光等关键部位,须有效良好,严禁带病车上路运行。

七、事故结案的各种报销凭证单据,借条等手续一律由伤者本人或家属代理人办理,禁止公司内部人员代办。

八、严格控制事故费用开支,报销单由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列支。

九、驾驶人员交通肇事后,从肇事次月起,预扣事故费用,待结案后多退少补。

第二章安全防范措施

一、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防范,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对公司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如下安排: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成员。

三、内容

(一)运营管理部

1、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3、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安全稽查部

1、每月召开司乘人员安全例会至少一次,宣讲安全法律法规、行车安全常识、剖析典型事故等,使司乘人员受教育面达到100%。

2、每月路检路查次数不少于三次。

3、安排专人对驾驶员档案进行管理。

4、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消防大检查。

(三)机务管理部

1、加强车辆二级维护及每日例检制度,对不按时维护及例检车辆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

2、每季度举行一次爱车升级赛活动,使车辆参加率达到100%。

(四)综合事务部

1、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材料完备、齐全。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通过板报、图片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年度宣传安全工作次数不少于4次。

(五)财务管理部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及时运用。

第三章24小时值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道路运输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旅客运输安全、优质、快速、有序进行,努力做好运输服务工作,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成员。

三、内容

(一)值班人员电话必须保持随时畅通,值班期间要有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要及时受理投诉、遗物报失等服务,并按照登记、核实、处理、答复的程序办理。

(三)值班人员对突发事件及严重违规违章事件,要迅速反应,现场处理。遇有重大事件或发生亡人运输事故,要及时上报。

(四)值班人员对值班安排和值班记录要存档保留以备检查。

第四章运营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设专人管理和调度。

二、建立单车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制度。

三、实施gps动态监控管理。

四、建立保险、二级维护,车辆年审告知制度。

五、除按客运车辆规定强行检测外,对车辆将实行驾驶员三检(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班组每周一检,运营管理部每旬一检,公司每月一检制度,建立常规的自查、互查,班组交叉查、部门集中查、公司随时查的安全检查体系。

六、把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纳入强制性任务中,车辆在维修和强制保养时,驾驶员必须到现场配合修理人员进行维修。

七、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驾驶员因休假、事假等原因离岗时,必须将车辆钥匙交给运营管理部统一管理。

八、车辆相关证件由运营管理部统一管理,外派车辆必须到运营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证件方可出车,用完后必须交还运营管理部。

九、对车辆的消耗进行单车核算,对维修、配件、材料、轮胎、油耗等,进行综合考核对比,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驾驶员除执行交给的工作任务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动车。

第五章车辆装备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经常性装备:凡原厂装备的各种附件、仪表、备胎、随车工具等、以及汽车运输时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增加经常性装备,必须保证齐全、全好。

二、车辆的临时性装备:

1、季节性运行装备,冬季应根据地区气候条件装备发动机保暖套或三热气帘,严寒地区还应携带随车预热和保暖设备。

2、通过冰雪、泥泞及翻浆道路时,应根据需要配备防滑链、牵引绳、铁锹等装备。

3、从事公路客运的车辆必须配备,一下安全防护器材:

(1)棍棒(长度60cm、直径4cm、数量2根)

(2)绳索(长度200cm、数量2根)

(3)石灰包(数量2包)

(4)灭火器

(5)三角木(数量2块)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提高安全营运工作,规范驾驶员行为,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维护公司形象,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奖罚分明,充分体现公司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促进广大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客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驾驶员操作规范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公司《安全运营生产管理制度》;做到服从管理、遵章守法、爱岗敬业、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

(二)由于营运驾驶员具有操作的独立性和广泛的联系性。因此,要求驾驶员必须具有处置问题与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顾全大局的观念、丰富的旅游业务知识、较强的法律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三)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四)严格执行“限速行驶,有序进站、按站停靠、停稳开门、关门起步”二十字方针。

(五)切实做好出车前、营运中、回站后的“三检”工作,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六)不无故空驶、不占道抢行、不穿拖鞋驾驶车辆。

(七)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驾驶员擅自换班、严禁将车辆交与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八)车内发生不明烟火或其它意外时,要沉着冷静,立即停车,打开车门、疏散游(乘)客、切断电源、采取果断的有效的措施,确保游(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九)发生行车事故时,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和财物,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保护现场并迅速报案,并查找证人。

(十)雨雾天行车,适当降低车速,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不争道抢行,雾大时开启雾灯或小灯,多鸣喇叭,勿太靠路肩行驶。

(十一)冰雪道路行车,应做到油门缓、变速缓、转弯缓、转向缓、抬离合器缓、加大转弯半径,尽可能采用发动机制动和间断制动。尽量避免使用行车制动器,切忌猛打转向盘或紧急制动、抬离合器踏板时按照“两快、两慢、一停顿”的要求操作。

(十二)过弯道时应减速、鸣号、靠右行,注意观察。如发现对方来车,有条件的一方或下坡车必须停车让行。但下坡的车辆已驶入弯道时上坡车应停车让行。若因有条件的不让行,发生事故由有条件的一方负责。

(十三)为了避免下坡时长时间使用行车制动,造成刹车性能变差,下坡时使用缓速器、低速档行驶。严禁空档行驶。

(十四)收班后,驾驶员应自觉检查车辆外表是否完好,若有碰撞、刮擦应及时上报。

(十五)每个驾驶员要养成一种良好的职业习惯,在停车时按逆时针方向检视汽车各外露部件是否有异常状况和失常现象。及早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行车安全。

(十六)驾驶期间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任何时间不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做到得理也让人,主动积极地维护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

二、驾驶员服务规范

(一)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游客至上,服务为本”的服务宗旨。讲求职业道德,文明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旅游文明窗口的作用。

(二)当班时间统一使用标准普通话和“请、您好、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礼貌规范用语;与游(乘)客对话时要有亲和力。

(三)行车中不与他人闲谈、嬉笑、吸烟、饮食、接打手机、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开、关车门要注意车内,观察车外,宣传疏导,防止意外;并在车辆行驶中及时提醒,制止游客将头、手等伸出窗外或倚靠玻璃门窗等危险行为,确保游客安全。

(五)维护车内秩序,制止不良行为,发生打架、斗殴、盗窃、刑事犯罪等重要事件时应及时停车,应及时告知乘客和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处理。

(六)禁止游(乘)客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带上车。

(七)游客上车时,驾驶员必须站立迎接。发车前,驾驶员必须自我介绍,本次车由我为您提供服务,该车由××站发往××景点,祝大家旅途愉快,请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在车辆起步前,要准确操作车内视频,播放光碟。

(八)车辆在运行中出现故障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向游(乘)客致歉并说明原因,迅速向调度汇报,尽快将游(乘)客送到目的地。

(九)与游(乘)客发生纠纷时要得理让人,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当受委屈模范。

三、驾驶员着装管理

(一)驾驶员上班时间必须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禁止穿着自备服装及佩戴有损公司形象的饰物。

(二)驾驶员上班时应按规定系领带,佩戴工作牌。做到规范、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服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皱褶,禁止卷裤腿、袖口等不文明行为。

(四)驾驶员工装、工作牌上岗时穿着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四、车辆卫生保洁管理

(一)要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服务设施齐全有效。做到“三无六净”,即无尘土、无油污、无果皮纸屑和车身净、顶棚净、空调系统净、座椅净、地板净、玻璃净。

(二)车辆实行全天候保洁、车厢每趟清扫,不留死角。

(三)雨天应保持车辆号牌清晰,灯光齐全有效。

(四)停车场地卫生应随时保洁、地面无垃圾、无油污、无烟头。

五、奖励

公司设立优秀驾驶员奖、委屈奖、好人好事奖。年终通过考评、评比,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公司设立奖励基金给予奖励。驾驶员年终评先标准:

(一)考勤:每月为满勤,无病事假和旷工(包括违章停班)。

(二)任务:完成全年计划公里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出车任务。

(三)节能:全年无超材料、超油。

(四)安全:一年内无任何责任事故者事故。

(五)服务:无责任纠纷,无新闻媒体曝光现象。

(六)一年内公司安全、优质服务检查中全部达到95分以上者。

(七)学习:安全日、安全活动无迟到缺席者。

(八)无其他不良现象。

六、罚则

(一)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或机械责任事故,符合下列情形,给予责任人黄牌警告,留用一年察看。

驾驶员全年累计事故费用以责论摊达一万元。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驾驶员一年内累计发生3起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以上轻微事故。

2、驾驶员二年内累计发生5起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

3、全年事故费用以责论摊达15000元以上。

4、驾驶因违法、肇事被吊销驾驶证的。

5、驾驶员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死亡事故。

6、涂改或撕毁行车路单。

7、不服从管理,不服从调度的。

8、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9、酒后驾驶车辆或闯红灯的。

10、行车中打手机、吸烟的。

(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肇事驾驶员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由综合事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四)驾驶员在营运中发生责任纠纷或管理人员调处服务纠纷不当,造成不同程度影响,损害公司形象者,给予以下处罚。

1、服务用语不当,宣传解释不清,回答游客询问不正确而引起纠纷,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至100元罚款。

2、态度恶劣,语言粗俗,对游客进行恶意中伤,人格攻击者,给予停班待岗7天;造成恶劣影响者或严重违规等被新闻媒体曝光者,给予责任人待岗一个月并处100至150元的罚款。

3、服务纠纷发生后,得理不饶人,辱骂殴打游客或在行车中严重违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者,除赔偿医药费及其它费用外,同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4、发生责任服务纠纷后,责任人一律停班检查,纠纷处理未完结(含赔偿和罚款未交清)不得安排上班。

(五)驾驶员迟到一分钟扣10元,30分钟之内按迟到处罚;超30分钟按旷工处理。

(六)公司员工旷工一天向公司缴纳20元管理费,连续旷工十五天予以除名。

(七)安全、优质服务、车况、卫生等综合考评项目为百分制,每一分10元,95分为及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责任人20元/次罚款。

1、不按规定着装或穿戴工作制服。

2、卫生检查一项不合格。

3、优质服务、线路运行、车况检查低于合格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给予责任人50元至100元/次罚款。

1、违反“二十字”方针任何一项。

2、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

3、车辆有故障不报修者。

4、不签路单者。

5、驾驶员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上路运行。

6、迟到、早退、私自换班以及有其它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

7、不参加安全活动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责任人停班、停岗3天地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无故空驶,越线行驶。

2、行车中与人闲谈有碍行车安全的。

3、不服从车辆线路调度的。

4、调度员对驾驶员酒后驾车未及时监督制止和报告者。

5、因车速快或其他原因使车辆掉边沟的。

6、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赌博、打架闹事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200元/次罚款。

1、营运中两车互相追逐、超车或下坡空挡滑行。

2、不服从调度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不配合安全检查。

(十)行车中遇两车相会,应减速或停车让行,如因相互不让发生事故,除两车损失由当事人双方赔偿外,另罚款500元,停薪1至3月。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1、因缺水、缺油等人为原因致使发动机受损。

2、驾驶员涂改、伪造行车路单。

(十二)驾驶员必须保持旺盛精力,若因睡眠不足或其它原因影响行车安全的,应令其下车休息,有正当理由的按休假处理;无正当理由的作旷工处理。

第七章行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一)司乘人员安全例会每月一次,每月的10日晚上召开。每次会议原则上不少于90分钟。另外,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长期有效的安全教育。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重特大恶性行车事故时,应随时召集开会,予以研究、分析和处理。

(二)行车安全工作例会主要内容:

1、组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的学习,及时传达政府、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

2、总结、分析公司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薄弱环节和需要重点防范的安全工作,布置下步安全工作要求。

3、对本公司和报刊上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4、根据天气季节、节假日等不同时期行车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提醒驾驶员、乘务员特别注意事项,确保行车安全。

(三)行车安全工作例会应建立会议记录,实行签到制度。

四、工作例会管理规定

(一)对请假或因故缺席的安全会议的第二天要进行补课,安全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参加,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每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调离工作岗位;

(二)安全会议到会率必须达到100%,严格会场纪律及卫生管理,做好会议记录;

(三)应到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认真仔细地填写《会议签到表》;会议中,由会议记录人仔细填写《会议记录》;

(四)不许迟到。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人民币5元;10分钟以内的`罚款人民币10元,以此类推…;如果其中有谁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也必须事先向安全稽查部负责人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此次会议;

(五)工作例会非遇特殊情况,未经安全稽查部负责人同意,不得取消或改期。

运营部管理制度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证城市公交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城市公交运营源头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管理。特制定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一、加强对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交车运营安全工作的监管,要充分认识加强公交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公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指导公交安全运营的职责。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公交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研究公交安全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交企业是公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公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日常安全检查、营运动态安全监管、隐患排除工作。

运营部管理制度 第3篇

一、公司安全稽查部负责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稽查监督。主要责任是宣传国家运输政策,监督车辆的运行和企业制度的实施,预防和查处经营中以权谋私,以车谋私等贪污行为及损害企业利益和形象的违纪行为和人。

二、公司稽查人员负责市(区)内线的运输稽查任务,重点工作是预防和查处司乘人员利用职权谋私、贪污票款、收钱不给票,少撕票、收售回笼票、滥用车票、漏开、多开、少开票据、涂改凭证等损害公司利益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监督服务规范言行的实施。

三、稽查工作流程:公司稽查人员当日收集材料报告公司安全稽查部审核,并作处理意见,由公司安全稽查部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作出处理决定,综合事务部对处理决定发文反馈到各主管部门及财务管理部,各部门通知到个人。

四、稽查办法和要求

(一)稽查工作可采取明查、暗查、定点、流动查、多路查和行业联合检查等形式。

(二)执行稽查任务时,必须两人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和材料取证工作,及时作出处理报告,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稽查人员不得私下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和人,经济处罚金额必须上交公司财务管理部,并开具财务收据,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对稽查人员直接作出下岗处分。

(四)稽查人员每月上路稽查不能少于15天,日班稽查率达到60%,并做好稽查日志,月底汇总一次违纪情况,拟出公文初稿,报安全稽查部,安全稽查部递呈总经理,总经理签发意见和发文决定,由综合事务部发文,及时处理和通报。

(五)稽查工作人员必须与要处理的当事人当面指出其违反稽查管理的违纪行为。

运营部管理制度 第4篇

为确实加强公司安全运营线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增强员工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安全运营线各岗位的稽查、监督、考评全部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对安全运营线各岗位进行稽查、监督、考评按“分级稽查、逐月考评、全员监督、公平公正”的方针和“不管不评、不诉不理”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与公司《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及其它规章制度结合实施,配套使用。

二、工作稽查

第四条:工作稽查指上级对下级的工作检查;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每个负有管理责任的员工都必须承担稽查责任,切实做好管理链中自己下一级的工作稽查。

第五条:稽查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公司制度、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文明服务、安全生产情况;

4、对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5、处理问题公平公正情况;

6、公司布署的其它稽查事项。

第六条:工作稽查按管理权限划分稽查责任:

1、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稽查各分部经理、安全运营部经理,有权稽查上述人员管理下的全体员工;

2、安全运营部按各自的分工主要负责稽查各分部经理、助理;有权稽查本部和各分部的全体员工;

3、分部经理主要负责稽查本部助理、文员,有权稽查本部的全体员工;

4、分部助理按照分工主要负责稽查站长、安全员、机务员、分队长、后勤人员,有权稽查本部的调度、驾驶员等员工;安全员、机务员协助分部助理稽查站长、分队长及其他调度、驾驶员等员工;

5、站长主要负责稽查本站范围内的调度、驾驶员(含临时进入本站)等员工;

6、分队长主要负责稽查本分队的驾驶员,并有权监督本分部其他分队的驾驶员和调度等员工。

第七条:管理人员对自己管辖范围内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不计入对该管理人员或部门的考评;由上级管理者做出的对该管理人员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处罚决定,除对过失员工处罚外,过失员工的上一级管理人员还要按过失员工处罚金额的10%承担管理责任。

第八条:工作稽查按照“一事一查”的原则办理,稽查中发现问题一经发现,稽查者可直接对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当即处理。

第九条:稽查处理结果按照经济处罚每10元扣1分的比例,计入月度考评成绩。

第十条:监控稽查是公司运用技术手段对分部及个人的稽查,监控稽查结果与现场稽查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必须有书面情况说明和处理意见,并收集归档,处理意见要送达被处理人签收,分部的处理按问题性质分别上报安全运营部备案。

第十二条:按照下列权限对稽查问题进行处理:

1、对个人的经济处罚由有稽查处理权限的部门研究决定;

2、对个人停岗停薪一个月以上的处罚及解聘的处理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对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在收到处理意见三天内,可以向公司申请复议,公司按照问题性质,责成安全运营部或工会在五天内调查核实,并回复复议结果,但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的执行。超过三天仍未要求复议的,以后就同一件事不得再行复议。

第十四条:经过调查核实,相关部门稽查处理情况有事实失实或处理不公、适用条款不当的,可以责成重新处理。

第十五条:对不配合稽查的员工,按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稽查和处理必须公开公正、不殉私情,如果有不当运用稽查权限,有针对性地对同一人打击报复,并出现三次以上失实稽查和不公处理的,对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互监督

第十七条:相互监督是指各分部没有管理隶属关系员工之间的相互检查和督促,相互监督是工作稽查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第十八条:监督不受管理权的限制,主要是被管理者对管理者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员工之间横向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和稽查的内容相同。

第十九条:员工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以下某一种方式处理:

1、当面劝导、督促其改正;

2、电话举报给有处理权的负责人;

3、书面举报给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负责人;

第二十条:监督举报必须说明事件时间、地点、责任人和造成后果,举报人须说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原则上不接受匿名举报。

第二十一条:有关单位或负责人接到监督举报后三天内必须组织调查核实,如举报情况属实,立即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二十二条:对监督举报问题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权限,与工作稽查处理相同。

第二十三条:社会义务监督员是受公司委托,负有特别权利的监督人员,对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行为不配合的员工,参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中不配合稽查条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监督举报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按照公司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对打击报复监督人参照不配合稽查的条款从严处理。

第二十五条:如出现同一举报人对同一被监督人的多次失实的监督,视作恶意举报,视其情节按照公司制度相关条款处理。

四、岗位考评

第二十六条:岗位考评是对员工在所在岗位履行职责工作绩效情况的综合考核、评定,分为月度岗位考评和年度岗位考评。

第二十七条:岗位考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进行:

1、安全运营分管领导负责考评安全运营部经理、各分部经理;

2、分部经理负责考评分部助理、文员;

3、各分部助理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考评站长、机务员、安全员、分队长、后勤人员;

4、站长、分队长负责考评调度、助理调度、驾驶员。

第二十八条:对员工的月度个人考评实行定期考评,每月21日至30日为考评日。考评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应当共同遵守的公共行为规范;一部分为本岗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规范,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见附表)。

第二十九条:对员工奖励加分和稽查、监督处理扣分当月计入月度考评之后,最后综合得分为员工月度考评分值。

第三十条:员工岗位年度考评就是将员工逐月考评情况综合累计的结果,年度考评基准分为1200分。

第三十一条:员工年度考评的结果整理归档,作为员工年度奖金、评先评优和年度续聘、末位淘汰的主要依据。

五、上报和汇总

第三十二条:各分部第一负责人是分部个人稽查、监督、考评情况整理汇总上报的责任人,分部文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十三条:分部对个人的稽查结果应当上报安全运营部备案;对个人月度考评结果,经分部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8日前报安全运营部汇总;安全运营部在每月30日前报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分部个人的年度考评结果在每年12月30日前,各分部文员上报到安全运营部,安全运营部汇总后上报给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

六、组织领导

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安全运营线稽查考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总办主任、安全运营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维修中心经理、各分部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设在安全运营部。

第三十七条:各分部要相应成立稽查考评小组,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稽查、监督、考评工作。

七、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中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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