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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报告(必备3篇)

作者:edditor12022-12-24 15:40:01429

本文为大家分享专利报告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专利报告 第1篇

在当前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独立、客观、快捷、科学地开展专利评估,为用户提供经营决策参考依据,有效提高用户对专利资产的利用效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专利评估实践中,用户动机不同,评估方式也不一样

在专利评估实践中,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动机,对评估有着不同的诉求。有的用户评估专利是为了到银行进行质押并获得融资,有的用户评估专利是为了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有的用户评估专利是为了进行专利转让或许可,还有的用户评估专利是为了确定专利侵权赔偿金额。因此不同的用户,对专利评估的数据需求是不同的,对专利评估各个技术环节的需求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在这些纷繁复杂的评估数据中,不同用户出于不同的专利评估目的,对这些数据的需求是不同的,其选择是有所侧重的。比如说,用户评估专利的目的是为了到银行进行质押并获得融资,那么银行对这些专利评估数据中最看重的是专利的盈利能力,那么能够表征专利盈利能力的评估数据有专利收益和专利交易指数,分析数据有专利效度、专利权属稳定性因子、专利关联产品或服务年度销售增长率等,这些数据所表征的专利盈利能力具体表现为:盈利能力强的专利要么每年可以收取到高额的专利许可费,要么每年可以获得高额的专利产品或服务销售收入,要么每年可以阻止竞争对手实施该专利而制止了高额的侵权产品销售所得。因此用户在做专利质押时,只要在评估报告中向银行重点出示上述评估数据即可。

以某专利以银行质押融资为评估目的举例,假定用户选择的是出具简易报告,则报告在结论部分将主要披露专利收益和专利交易指数,分析数据有专利效度、专利权属稳定性因子、专利关联产品或服务年度销售增长率等6项数据,当然也可以应用户需求出具其它数据。具体如下图:

二、用户在做专利评估时应注意下面几项内容:

1、首先应该选择评估目的。它将决定评估报告中重点披露和揭示哪些数据;

2、评估报告的形式。它将决定评估报告内容的丰富程度,关系着专利评估的成本和费用;

3、是否需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因为它是满足入资和质押时工商和银行对专利评估行政管理审批的需要;

4、是否需要加急评估,它关系着评估订单和任务处理的优先顺序;

5、是否需要开展专利附带技术评估,将专利背后技术秘密的价值和价格进行揭示;

6、是否需要增值服务,比如工商入资登记、转让和许可合同的起草和备案等。

专利报告 第2篇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来城市将承载越来越多的人口。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部分地区城市病问题日益严峻。为解决城市发展难题,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智慧城市已被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上发展日程。

自20xx年IBM在纽约召开的外国关系理事会上提出智慧的地球这一理念以来,智慧城市的建设在国内外许多地区已经展开,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国内的如智慧上海、智慧双流,国外如新加坡的智慧国计划、韩国的U—City计划等。

为了解目前全球范围内关于智慧城市的专利布局概况,我们在全球专利数据库中进行了检索,截至20xx年xx月xx日,全球范围内共有与智慧城市主题相关的专利/专利申请共xxx件,合并后得到xxx组专利同族,其中国内专利xxx组,国外专利xxx组,国内专利数量基本为国外专利数量的两倍。

下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些专利族的布局状况进行解析,以了解智慧城市相关技术目前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

一、申请趋势

下图是智慧城市相关专利在全球范围内的申请趋势:

图1 申请趋势

上图可以看出,智慧城市相关专利的申请始于20xx年,之后的五六年间始终保持着比较平缓的趋势,每年约有十来组申请,至20xx年出现陡增,年申请量为68组,20xx年突飞至xxx组。由于专利公开通常有一段时间的延迟,因此20xx年的实际申请数量将会多于图示数据。从20xx年目前已公开的xxx组可以预计,今年的申请量将仍会大于去年。

下图是智慧城市相关专利在国内外的申请趋势:

图2 国内外申请趋势

可以看出,国外专利申请较早,且量始终在十组上下,直到20xx年跃至xxx组;国内专利申请始于20xx年,当年只有1件(专利号CN20xx20xx1052.8,申请人福建先创电子有限公司,内容涉及智能城市无线网络资源共享系统,该专利已由于未缴年费而失效),持续申请始于20xx年,虽比国外晚,但发展较快,尤其近几年的年申请量均大于国外申请量。进一步进行统计,发现国外专利基本都是发明,只有1组韩国实用新型,而国内专利中,发明有xxx组,实用新型有xxx组,实用新型数量约为发明数量的一半。

下图是智慧城市相关专利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分布以及申请趋势,可以明显看出中国近几年在智慧城市方面的大力布局;另外韩国在该方面专利布局较早,但量始终不多;美国与中国的布局节奏相近,但从数量上来看,申请力度不及中国;其他国家仅有少量布局,例如德国、印度、日本、新加坡等。同时,20xx年PCT申请增加至33组,可见各申请人在智慧城市方面,采用PCT申请进行海外布局也是比较常用的手段。

图3 各个国家分布及申请趋势

二、申请人概况

下图是智慧城市相关专利的申请人排名,可以看出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LTD。)在这方面的毋庸置疑的优势,结合前文分析结果可知,三星电子的布局主要在美国和欧洲,在其本国仅有少量布局;其他申请人数量差距不明显,例如排名第二的申请人成都秦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川科技)有xx组,其是专业从事燃气表设计、生产、销售的高科技企业,KT公司(KT CORPORATION)位居第三,为xx组,其前身为韩国电信,是韩国一家有线/无线综合通信服务提供商,侧重于信息和通信业务,占有韩国本地电话和高速互联网业务的最大市场份额。另外IBM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有x组,布局地均在美国。

图4 申请人排名

下图是智慧城市相关专利排名靠前的申请人在近几年的申请情况,可以看出三星电子的申请基本都在去年和今年,其目前正处于大力布局期;秦川科技的xx组专利均申请于20xx年x月xx日,且均为发明;KT公司申请较早,始于20xx年,但20xx年之后无申请;IBM公司不急不躁,申请节奏缓慢且平稳。

图5 申请人申请趋势

三、技术聚焦

3.1 IPC分类

下图是智慧城市相关专利的IPC统计分析,可以大致看出相关专利的布局方向,其中,大部分专利与电通信技术(H04)相关,尤其是数字信息的传输(H04 L)方面;其次较多涉及物理计算、推算、计数(G06),尤其是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G06Q);另外还有少量专利涉及照明装置或其系统的功能特征或零部件、照明装置和其他物品的结构组合物(F21V)等。具体分布数量及IPC含义如下图所示:

图6 相关专利IPC分布

在进行专利布局时,由于多种原因,使得国内申请人和国外申请人通常侧重点有所不同,下图是国外申请人关于智慧城市相关专利的IPC统计分析:

图7 国外申请人相关专利IPC分布

通过对上面图6和图7的比较,可以发现出,国外申请人的专利布局侧重点在无线通信网络(H04W),其中主要是专门适用于无线通信网络的业务或设施(H04W4/00)、本地资源管理的无线资源分配(H04W72/04)、连接管理的连接建立(H04W76/02)、网络业务量或资源管理的业务量管理(H04W28/02

)等,也有为数不多的一些专利涉及专门适用于特定经营部门的系统或方法,例如公用事业或旅游(G06Q50)等方面;而国内申请人的布局侧重点在数字信息传输的传输控制规程(H04L29/08)、以协议为特征的数字信息传输(

H04L29/06),以及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G06Q)等方面。

3.2 文本聚类

针对IPC分布图中每个IPC分类下的所有专利的文本内容进行组织和导航,绘制文本聚类图,以了解相关专利的文本聚类方向,从而了解申请人保护较多的技术聚焦方向,如下图所示:

图8 文本聚类

上图可以看出,智慧城市相关专利内容聚焦于多个方向,从技术角度看,较多聚集于无线通信、移动通信、传输、安全、监控、终端、数据、模型、控制系统、设备等方面;从应用方面看,较多聚集于智能水表、城市交通、停车管理、城市照明、绿化、温度监控等市政企划管理等方面。具体地,对每个技术聚类的相关专利进行二次聚类,并整理成表格,如下所示:

表1 二次聚类

根据上表中的分点地图可以看出,

①从技术角度

无线通信相关专利较多涉及服务器、网络、基站、空间多路复用、信道状态、拥塞控制、无线局域网、无线通信、身份验证、云服务等;

信息监控/安全相关专利较多涉及定位系统、远程、诊断、无线通信、全方位、管理系统、传感器信息等;

数据模型相关专利较多涉及三维、模型构建、用户界面、识别方法、神经网络、物联网、可视化等;

②从应用角度

信息监控/管理相关专利还较多涉及暖通空调、水力发电、电能表、城市照明、物联网、排涝、指挥,以及生物特征信息、身份验证等;

城市交通相关专利较多涉及交通信号、混合动力汽车、城市公交、交叉路口、立交桥、轨道交通、搜索、站牌、停车场、护栏、消防等等;

城市照明相关专利较多涉及太阳能、单灯、矩阵、物联网、断路器、电子、管理系统、控制等等。

四、总结

根据前文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智慧城市相关专利在近两年间均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当前正处于智慧城市技术相关专利的大力布局阶段,其中以三星电子尤其突出,国内也有大量公司进行相关技术研发;目前国内专利中,实用新型约占比1/3;申请人采用PCT手段进行海外布局也是比较常用的方式。

总体来看,智慧城市相关专利布局大多集中于电通信技术(H04)尤其是数字信息的传输(H04 L),以及物理计算、推算、计数(G06)尤其是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G06Q)。具体来说,从技术角度,较多聚集于无线通信、移动通信、传输、安全、拥塞控制、监控、定位系统、远程、诊断、控制系统、基站、终端、设备、身份验证、云服务,以及数据模型、用户界面、识别方法、神经网络等;从应用角度,较多聚集于智能水表、暖通空调、水力发电、城市交通、混合动力汽车、停车管理、城市照明、绿化、温度监控、排涝、指挥等市政企划管理等方面。

国内、外申请人的申请侧重点有所不同,国外申请人的专利布局侧重点在于智慧城市技术本身,主要是无线通信网络,例如专门适用于无线通信网络的业务或设施、本地资源管理的无线资源分配、连接管理的连接建立、网络业务量或资源管理的业务量管理等;而国内申请人在布局时对技术本身和技术应用并重,侧重点在于数字信息传输的传输控制规程、以协议为特征的数字信息传输,以及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等方面。

国内企业对智慧城市的热衷度正空前高涨,各申请主体对智慧城市技术的专利申请正大力加强,无论是从技术方面还是应用方面,涉及内容都非常全面和宽广,涵盖了从数据模型到通信网络再到云服务、从智能家庭到市政企划的方方面面。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下,我国的智慧城市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挑战,整个产业链的形成尚需较长时间的探索。面对这个有利契机,神州数码更需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并注重利用专利制度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同时运用先进理念和先进技术,结合本土,为智慧城市标准的建立为国家出谋划策,以助力我国智慧城市的更快更好实现。

专利常识

l 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由国家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在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l专利如何才能受到保护?

一项新的发明创造只有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l 专利如何分类?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能取得专利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

专利报告 第3篇

此次共调查了607家国有企业,占调查样本总数的49%;民营企业242家,占19%;集体企业119家,占10%;“三资”企业115家,占9%;其它企业160家,占13%。

调查本着随机抽样调查与有目标调查相结合的原则,或者说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而进行。有的省市调查对象以有关省市销售额前200名或者前300名企业为基础作为随机调查的样本。有的省市调查选择重点地区,同时结合随机调查。有的省市直接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因而更能反映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全貌。

调查发现,我国工业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投资规模普遍较低。20xx年,回答调查的1035家企业共投入研究与开发经费109.4947亿元,平均每家企业研发经费为1058万元。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低,算术平均比例为4.67%,低于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5%的最低水平。企业总计技术人员61.2484万人,每家企业拥有技术人员的算术平均数为523人。企业规模较小,研发投资偏低,限制了企业使用技术人员的数量,也制约了知识产权工作。

专利申请结构不尽合理

1.获奖成果多,发表论文多,申请专利少

“九五”期间,1245家企业共获科技成果奖2384万项,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达5564项,占23%;发表论文33787万篇,平均每项成果发表论文1.4篇。然而,“九五”期间1245家企业总共申请专利9638件,平均每家企业申请专利7.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52件,占15%;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697件,占49%;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482件,占36%。

以上数据表明,“九五”期间,我国企业平均每2.5项获奖科技成果才申请1件专利;平均发表3.5篇论文才申请1件专利。可见,我国企业获得科技成果奖多,发表论文多,但申请专利却较少。这种“两多一少”的结构,反映了我国企业依然重视科技成果评奖和发表论文,而忽视专利申请。也说明了企业依靠专利参与市场竞争的观念仍比较淡薄。

2.专利申请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主,发明的比例较低

在1245家企业中,共有751家企业申请过专利,占60%。这751家企业累计申请中国专利16090件,平均每家21.4件。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2931件,占专利申请量的80%,现在保持有效专利9378件,占授权专利的72.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只有2546件,仅占16%;实用新型专利申请8018件,占50%;外观设计专利申请5492件,占34%。

由此可看出,我国企业申请专利,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主,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例较低。我国企业目前普遍规模较小,投资研发能力有限,研究与开发能力较弱,结果企业平均专利申请数量较少,发明专利申请更少。这种专利申请的结构,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企业研发能力较弱、研发水平偏低和专利意识不强的基本国情。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三种:第一,计划经济下的科技管理体制依然在发挥作用,知识产权体制没有真正确立;第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研究开发和申请专利的激励机制没有发挥效率;第三,企业领导缺乏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发展主要依靠劳动或资源密集,对专利技术密集的依赖不大。

3.国际专利申请严重滞后

在1245家被调查企业中,累计申请国外专利352件,获得授权201件,占国外专利申请的57%。被调查企业申请国际专利件数占国内专利申请的数量不足2.2%。调查显示:在申请国外专利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这与国有企业资金和科技优势有密切关系,民营以及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也逐步开始申请国外专利。

目前我国国际专利申请严重滞后,在今后若干年内,国际专利申请落后对我国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产生的严重制约影响将逐渐显现出来。这是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长期持续保持较高经济增长势头的大事,政府决不可等闲视之,需要研究对申请国际专利企业的补贴与激励办法。

4.注册国外商标和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较弱

1245家企业累计注册商标12927件,平均每家企业注册商标超过10件。其中,国内商标10074件,占78%;国外商标2812件,占22%。被调查企业累计注册登记计算机软件共946件。大中型企业不但注册商标数量多,而且获得驰名和著名商标的数量也比较多。规模越大的企业,越重视注册商标。但企业注册国外商标比重还不够高,自主开发计算机软件能力较弱。

知识产权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尚需完善

1.三成企业未设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在1245家被调查企业中,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有152家,占有效样本的13%;设有兼职机构的企业676家,占57%;专、兼职机构都没有的企业350家,占30%。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专职人员的企业只有157家,占13%;配备兼职人员的企业766家,占65%;专兼职工作人员都没有的企业262家,占22%。可见,大多数企业设置兼职机构和配备兼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设置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没有任何设置的企业仍占不低的比重。

这项调查结果表明:第一,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平均知识产权数量较少,涉及知识产权管理的事务不多,因而没有设置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的需要;第二,表明很大一部分企业对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重视不够,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

2.1/3的企业未建知识产权管理内部规章

在被调查的1245家企业中,制订了知识产权内部规章的企业有425家,占有效样本的36%,正在制订规章的企业有365家,占31%;没有制定规章的企业395家,占33%。近2/3的企业正在建立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规章,说明我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非常不健全,很大一部分企业没有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

3.1/3的企业未兑现职务发明奖酬

在被调查的1245家企业中,1042家企业此项调查回答有效。对职务发明人兑现了奖酬的企业有411家,占40%;部分兑现了奖酬的企业有305家,占29%;未设奖酬的企业有326家,占31%。

可见,有近六成企业没有全部兑现和没有兑现奖酬政策。这表明,我国《专利法》中制订的奖酬政策只在一部分企业得到落实,对于大部分企业这项政策“名存实亡”,没有发挥激励创新的效果。企业这种奖酬激励机制严重缺位的状况,已经严重地挫伤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2/3的企业未曾与职工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在被调查的1245家企业中,企业与职工之间签订保护知识产权协议的有401家,占34%;正在制订保护协议的有314家,占27%;没有签订保护协议的有459家,占39%。因此,目前2/3以上的企业在企业与职工之间尚未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议。

这说明,只有1/3的企业认识到保密、竞业禁止、奖励、技术参股及其分红和产权归属等等涉及职工与企业知识产权关系的问题需要通过协议来加以约束,意识到知识产权对于企业业务发展的利害关系。相当数量的工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与职工签订保护知识产权协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七成企业未将专利工作纳入考核指标

在被调查的1245家企业中,339家企业将专利工作纳入了企业考核指标中,占有效样本的30%;有780家企业没有将专利工作纳入企业考核指标,占70%。说明约七成的企业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6.1/4的企业研发前未进行专利查新

在1245家企业中,建立专利文献库的企业有191家,占有效样本的17%;迄今没有建立专利文献库的企业有963家,占83%。在1140家有效回答文献检索调查的企业中,选择在技术开发前检索过专利文献的有851家,占75%;有289家企业表示在技术开发前没有检索专利文献,占25%。

众所周知,专利文献库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基础设施。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库,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查新”,是企业提高研发能力、提高研发起点和进行原创性创新的关键环节。但是,当前超过八成的`企业没有建立起专利文献库,超过1/4的企业在技术开发立项和研发过程中,不能自觉地运用专利文献,导致技术开发起点低、耗时长、费用高、效率低。这已成为影响我国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一个关键性限制因素。因此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公共专利信息检索数据库,提供网上检索查询服务。

企业的专利意识和自主开发能力正逐步提高

1.三成企业能利用专利保护发明创造

在1245家企业中,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后选择申请专利手段保护的有696家,占30%;选择作为技术秘密的有560家,占24%;选择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有668家,占29%;选择发表论文的有291家,占13%;选择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86家,占4%。

这里,企业选择科技成果鉴定与选择发表论文两项所占的比重达42%,说明了我国企业存在着重视科技成果评奖和论文发表,而轻视专利申请的问题。然而企业也应认识到,科技成果鉴定和发表论文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利益并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2.近五成企业为赢得市场而申请专利

在被调查的1245家企业中,关于申请专利动机调查的五个选项共做出1780项选择。选择申请专利为了独占市场的有829项,占47%;选择申请专利作为荣誉的有350项,占20%;选择许可转让动机的有399项,占22%;选择休眠专利的有15项,占1%;选择其它的有187项,占10%。

可喜的是,近一半企业把申请专利并付诸实施,作为占领市场、实现商业价值的重要手段,说明我国企业逐步提高了对专利在商业竞争中重要地位的认识。

3.三成企业因不懂或不重视专利而放弃申请

关于没有申请专利原因的调查共有5个选项,在被调查的1245家企业中,做出选择的总权数为1061家。选择不懂专利的企业有120家,占全部选项权重的12%;选择失去新颖性的企业264家,占25%;选择缺乏经费的企业246家,占23%;认为不重视申请专利的企业有206家,占19%;认为专利保护不力的企业有225家,占21%。

调查显示,企业不懂专利和不重视申请专利的主观因素占较大比重,表明我国在知识产权宣传与教育方面的落后,这已经成为制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因素。

我国专利保护不力,导致企业不去申请专利所占比重较高。使企业失去了申请专利进行保护的信心,也降低了他们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切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和目标,如果我国不能够在短期内改善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效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那么,将会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影响我国经济增长率和国际竞争力。

4.专利整体技术水平不高,导致近三成企业授权后又放弃

在被调查的1245家企业中,回答专利授权后是否放弃过专利权问题的企业有855家。其中,回答放弃过专利权的企业有251家,占29%;没有放弃过专利权的企业有604家,占71%。在放弃专利权原因的调查中,选择缴不起专利年费的企业有58家,占12%;认为专利产品市场前景不好的企业有188家,占40%;回答忘缴专利年费的企业有45家,占9%;选择其它原因的企业有184家,占39%。

我国每年申请和授权了大量专利,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近三成的企业中途放弃专利权。其中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申请专利的整体技术水平不高,授权的专利技术含量也不高,往往容易被模仿和替代,结果造成专利产品市场前景不好而放弃专利权。

5.遭遇侵权后半数企业以司法途径保护知识产权

当知识产权被侵权后,在被调查企业中,选择行政途径解决纠纷的有336家,占所有选择权数的18%;采取司法途径解决的有937家,占50%;选择协商解决的有564家,占30%;不采取措施的只有48家,占2%。

50%的被调查企业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侵权纠纷,这表明了企业捍卫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但是,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纠纷,那么,这种解决方式就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最优方式。调查表明,三成侵权纠纷通过双方协商这种最优方式解决。政府应鼓励企业首先协商解决纠纷,降低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成本。

6.半数企业主要技术来源于自主开发

在被调查的1245家企业对技术来源所作的选择中,选择自主开发的企业683家,占全部选择权数的53%;选择合作开发技术的364家,占29%;以引进渠道获得技术来源的211家,占17%;除此之外,以其它方式获得技术的企业17家,占1%。

这项调查数据表明,我国企业自主研究开发技术的比重较高,而合作开发和引进外来技术这两种来源分别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

随着技术开发难度的加大,技术开发经费的投资规模要求越来越大,由于单个企业技术开发能力有限,技术开发投资风险增大,因而,企业之间结成联盟进行技术合作开发,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此外,从比较优势、经济节约和跨越式发展战略方面来看,引进技术也是当今企业获得技术的主要来源之一,企业家对引进技术也要给予足够重视。但是,企业也必须培养对引进技术的再开发能力,不能对引进技术形成“药物依赖”。

7.自主开发专利实施率高,但市场份额较低

在专利实施调查中,企业自主开发专利实施的比例占到77%;许可专利实施的比例只有30%。显然,企业自主开发的专利实施比例较高,而通过专利技术许可贸易获得技术来实施的企业还不多,许可实施的比例还很低。可以说,我国专利流通的市场渠道非常不畅,每年有相当数量的非职务专利,因找不到实施企业,不能够形成生产力和经济效益,这种浪费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

在1245家企业中,有专利产品销售收入的企业706家。以专利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计算,在10%以下的企业有350家,占50%;在10%以上的企业有30家,占4%;20%左右的企业有143家,占20%;40%以上的企业有183家,占26%。可见,近一半的企业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不足一成,大多数企业的专利产品还不是独占市场的主导产品。

专利管理的出路与建议

(一)企业专利工作实施建议

为了健全企业的专利制度,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企业管理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观念。

2.制定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与发明人、设计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建立知识产权要素参与分配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尤其要完善奖酬制度,提高奖励力度和兑现率,把知识产权的质和量作为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及工资的指标。

3.尽快建立专管或兼管知识产权的机构,主要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专利申请、维护和保护工作,研究、规划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专利产业化实施和转让许可贸易工作。

4.企业应积极申请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商业秘密的保护,将专利保护与保密结合起来,防范仿冒和侵权行为。

5.建设与本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相关的专利信息库,建立专利信息查询系统,并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共专利文献数据库,做好专利检索服务,把专利信息运用落实到企业项目投资论证、研究开发过程、专利申请决策和专利保护管理等各个环节。

6.增加研究开发投资和知识产权管理经费投入,设立专项专利、商标经费,用于缴纳申请和应付诉讼等经费开支。

(二)企业对专利管理部门的期望

此次调查,也集中地反映了广大企业对政府提高专利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强烈呼声。

1.希望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与普及的基础上,希望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交流工作,特别是要增强企业领导的专利意识。政府要从宣传、教育和培训入手,指导、帮助和支持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水平,交流和学习国内外成功企业的先进经验,提高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2.努力扭转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现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性较差,专利侵权诉讼时间过长,已经严重损害了企业申请专利的信心。一部分企业已经不敢申报专利,而采用技术秘密方式加以封锁保护。企业迫切要求简化案件审判程序,缩短审判周期,严厉打击侵权、仿冒、盗用专利行为,把处罚从单一经济惩罚扩大到经济与刑事惩罚并重,解决取证难、判决难、索赔难等问题,切实保护专利权人的权益。

3.专利审查部门应加快审查速度,缩短审查时间,提高审查质量。目前专利审批周期过长。有时专利从申请受理到授权发证所需时间长达3-4年,甚至更长。然而,专利审批周期拉长大大降低了申请专利的经济价值,也降低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4.建议简化申请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填表内容。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不够严谨,授权偏松偏易,时有重复、类似或相近技术被授予专利的情况发生,也存在不符合专利法的授权专利出现,这些问题往往容易造成企业之间发生纠纷,造成侵权认定困难和查处困难。

5.建议国家深化改革现行的科技成果申报、鉴定和奖励制度。目前普遍存在的重成果、轻专利的问题已经制约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严重损害了企业竞争力。当前,计划经济体制的科技管理模式仍然在沿用,阻碍着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发展。

6.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市场。为了解决企业专利流通困难,专利技术开发与实施的资金短缺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应积极促成风险融资市场和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经贸委需要协调培育专利转让的流通组织,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解决企业专利“卖难买难”的问题;同时在资金和税收上制定促进专利技术引进、开发和实施的优惠政策,刺激我国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引进和实施的投资力度。

调研组成员:邓军王迎新韩秀成夏先良周民薛丹执笔:夏先良韩秀成

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作为WTO的新成员,中国企业面临着来自全球的挑战,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将冲在全球竞争的最前沿,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对中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状况进行全面的调研,从而提出知识产权管理新的思路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专利报告(必备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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