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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方案(实用2篇)

作者:edditor12023-06-13 22:20:21227

本文为大家分享村务公开方案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村务公开方案 第1篇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深化全山各村党务、村务、财务(简称“三务”)公开工作,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村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服务发展、促进和谐,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真实客观、程序规范的原则,结合风景区实际,现特制定村级“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是指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政策、法规及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公开。

村务公开是指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大事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要予以公开。具体一是村务决策;二是办理过程;三是办理结果。

财务公开要逐笔逐项地对村级财务收支、货币资金、招待费开支、干部报酬、对外投资、集体债权债务、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财产物资、资产负债及收益分配等财务事项实行全方位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详细、规范。

二、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基本情况。村党组织设置、成员分工、联系方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的重要制度和规定;党员队伍基本情况等。

2.决策、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及工作部署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工作进展及完成等情况。

3.组织建设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及实施,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内先进评选、党员干部奖惩,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召开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党费收缴、管理,保障党员权利、困难党员帮扶救助等情况。

4.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

5.其他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党员群众点题公开同时又不违背党内保密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内容

1.财务情况

(1)村委会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情况;(按照农业部门财务公开要求执行)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等。

2.集体资产管理情况

(1)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2)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山场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情况;

(3)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及其分配方案,宅基地的规划和申报等。

3.政策落实情况

(1)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情况;

(2)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

4.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村级道路、水利、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5.社会救助情况

(1)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特困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规定、保障对象及保障金额;

(2)国家投入的扶贫、移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使用情况;

(3)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残疾人补贴政策规定、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

(4)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情况。

6.计划生育情况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等。

7.工作安排情况

(1)村委会任期目标,村委会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2)村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

(3)村委会办事指南;

(4)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名单;

(5)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

8.村干部管理情况

(1)村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2)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情况。

(三)财务公开内容

1.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文件精神,制定《三清山风景区村级财务收支公开表》。各村应当按照村级财务收支公开表内容向全体村民公开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

2.公开收入项目包括上级部门拨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救济扶贫款等专项资金、“一事一议”筹资资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3.公开支出项目包括村级管理费用、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等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其中招待费作为落实村级行政性公务零招待要求的重要考核指标,请各村如实填报并向全体村民公开。

三、公开要求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障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内容直观明了,公开的事项要经过审核,“三务”公开的形式、程序、时间、档案应当符合规范。

(一)党务公开要求

1.形式载体。村级党务公开以固定的公开栏公示为主。各村要在村级活动场所的合理位置设置不少于5平方米的村级“三务”公开栏。对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需短时间内完成的重要工作,要充分利用村级广播或召开党员群众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公开,并做好相应记录。

2.更新时限。版面一般每年年初更新一次,其中党务工作推进相关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张贴在对应版块,即时公开内容按要求采用张贴的形式随时公开。

3.公开程序。

(1)一般程序。提出方案→初步审定→讨论决定→及时公开。村党组织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支委、纪检委员)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审定→提交村党组织讨论确定(必要的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核)→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2)特殊程序。对需经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在会议通过后再按一般程序进行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实行预公开,先将方案予以公示,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再将结果按一般程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支委、纪检委员)要注重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村党组织研究处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资料归档。建立村级党务公开工作台账,对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反馈意见、处理结果等进行登记。同时,要建立专门档案,对历次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分类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党员群众监督和查询。

(二)村务公开要求

1.公开的形式

(1)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

(2)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公开;

(3)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上墙公开;

(4)通过工作简报、有线广播、手机网络、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公开。

村务公开内容,应以尽可能多的形式同时公开。

2.公开的程序。

(1)审核。村委会根据村务公开内容整理资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公开内容须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组长逐项签字,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应有完整记录。

(2)公开。村委会根据内容选择适当的公示方式,将经过审核的内容按规定时限进行公开。

(3)反馈。村委会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向村民代表或村民作出答复。

3.公开的时间。村委会成员分工及任期目标在村委会成立后10日内公布;年度工作目标于每年1月10日前公布;一般事项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公布;随时公开的村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3日内公布。

4.公开的档案。村委会要加强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公开档案包括:村务公开内容,村委会、村监委会、村“两委”会议记录、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的审核意见,村民关于村务公开的意见和答复情况等。村务公开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全面反映村务公开整个过程。

村务公开建立文书档案,以备查阅。村务公开档案按年度、公开时间顺序和档案工作规范要求装订成册,于次年第一个月归档。村务公开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得少于6年。

(三)财务公开要求

1.财务公开程序。

(1)财务公开前,村财代管中心对村级收入支出等详尽财务公开内容,交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后,再由村财务主管和报帐员签字后向村民公布。

(2)村委会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清楚明白、通俗易懂。

(3)财务公开的事项公布后,村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报帐员,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接受群众查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4)对群众提出的意见,通过核实后,进行反馈和再公开。(5)将财务公开表以及群众反馈意见等资料整理归档。

2.财务公开时间频次。财务公开实行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每1、4、7、10月份月底,必须逐项逐笔公开上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

3.财务公开资料管理。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报账员、村财务主管、理财小组组长和中心代理会计签字确认,形成一式四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理财小组、乡镇村务公开办公室各留存一份,公开栏张贴一份。乡镇代理办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各村按时结报财务收支等情况,做好各村上报的原始资料的校对、审核、记账工作,及时提供村级财务公开表,以确保村级财务公开内容真实、程序合规、公开及时。

四、监督机制

(一)群众监督。村民对三务公开事项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解释答疑;对不及时公开公布应当公布事项或公布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或管委会及其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乡镇乡镇人民政府或管委会及其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任依法公开。乡镇要将三务公开情况列入民主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

(二)组织监督。监督三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是三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的重要内容;参与研究、安排三务公开是否规范;审核三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受理村民对三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和投诉,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有报告三务公开督查情况。

(三)上级监督。乡镇应当对各村的三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对三务公开的投诉和信访,实施必要的调查处理并向信访人反馈。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民反映三务公开不实际或公布事项不真实的,应当在十五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经查证确实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责认改正,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具体“三务”公开形式、模板请各村统一参照附件1、2、3执行公开。

村务公开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求,以《意见》和“西安会议”精神为依据,对各地区“难点村”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各地治理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难点村”治理成果,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贯彻落实《意见》、“西安会议”精神的情况;

(二)“难点村”复查和检查验收情况;

(三)“难点村”治理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四)“难点村”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五)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在村级落实和公开情况。

三、调研时间

重点调研于20xx年9月1日开始,10月20日前结束,每组调研时间7天左右。各地自查调研可提前安排,也可与重点调研同时进行。

四、重点调研的组织

重点调研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协调小组每个成员单位带一组,调研两个省份,共24个省份。每组由6人组成,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为组长,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拟重点调研的两省(区、市)村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和联络员为成员。各地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参加调研的人员名单,请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组部组织二局副巡视员单向前任组长,赴内蒙古、吉林调研。

第二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副局级监察专员韩平满任组长,赴山西、黑龙江调研。

第三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汤晋苏任组长,赴江苏、浙江调研。

第四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中央文明办调研组组长杨新贵为组长,赴河南、宁夏调研。

第五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陈良彪任组长,赴陕西、甘肃调研。

第六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高任任组长,赴青海、新疆调研。

第七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李志路任组长,赴四川、西藏调研。

第八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卢贵敏任组长,赴贵州、云南调研。

第九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信访办公室副主任李向东,赴天津、辽宁调研。

第十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农业部农村经济体

制与经营管理司副司长贺军伟任组长,赴广东、广西调研。

第十一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副主任张晖任组长,赴湖北、湖南调研。

第十二组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国家信访局综合指导司副司长王村理任组长,赴河北、山东调研。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调研组对其他未列入分组名单的省(区、市)开展成果调研。

五、重点调研方式

每个组负责两个省份,每个省份抽查两个市(州),每个市(州)随机抽查两个县(市),每个县(市)随机抽查两个“难点村”。调研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工作记录和档案、核对村务公开的有关数字、入户询问等形式进行,并与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座谈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调研要求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的作用,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调研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各调研组要高度重视这次调研工作,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村民、村民代表和基层干部的意见;要切实掌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发现和总结各地的经验做法和实践创新。对于调研中发现的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当地予以解决。调研情况通过一定方式予以通报,真正把这次成果调研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各调研组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并于11月1日以前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调研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情况。

各地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查调研活动,形成有质量的报告,并于20xx年11月1日前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参加重点调研的人员要根据组长的要求,做好本省(区、市)调研的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要切实担负起调研组的后勤保障职责。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村务公开方案(实用2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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