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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发货制度(集锦4篇)

作者:edditor12023-05-26 15:20:01198

本文为大家分享仓库发货制度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仓库发货制度 第1篇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发货管理,保证货物及时发出从而确保客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发货审核:所有需发货的事项必须经一定的审批程序,严禁在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发出货物。

公司发货审核程序:

客户需等待确认货款全额到款后,即安排发货;如果客户选择的是货到付款,则由客服电话联系确认顾客购买意向后,即安排发货。出库单必须要由部门领导签字,持出库单到供应链领取货物。

第三条发货前物流员先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在到仓库领取货物。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准备,最后联系快递公司取货。

第四条货物数量额大的直接由总公司大仓库发货,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再传真给大仓库那边。备注好发货时间和客户地址,根据客户的轻重缓急联系快递公司,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准备。

第五条发货时间:周一至周五8:00前统一发货;17:00之前付款的订单(包括货到付款订单),当天发货,17:00之后付款的订单(包括货到付款订单),次日发货;客户付款后24小时内发货(周日和节假日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发货时间,应由客服通知客户。

第六条临时缺货断货:由客服在24小时内(周日和节假日除外)通知客户缺货断货情况,建议客户购买其他款商品。

第七条物流跟踪:货物发出后由物流员跟踪快递配送情况,及时处理各项问题:

1)如果顾客未收到货物或顾客签收时发现货物损坏,物流员要及时联系快递公司了解情况并索赔,同时为客户重新配送货物或退款;

2)如果出现收货地址错误情况,则由客服联系顾客取得正确收货地址,并通知快递公司。

第八条发货统计、单据保存:订单完成之后,保留单据到财务处对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仓库发货制度 第2篇

一、 目的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证库房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保障公司财产物资安全,减少不良、呆滞物料损失,降低库存占用资金,满足正常经营的需求,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所有产品的管理。存放于仓库的物品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内容仓库管理职责及目标

1、 高效有序地进行产品的收发作业,保证出入库数量准确且合乎质量管理、订单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

2、 库房管理科学、有序,货物摆放整洁、整齐,合乎货物贮存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3、 单据、管理有序,登记及时、准确。电脑入单及时、准确;

4、 定期和循环盘点,及时查处差异,保证帐、物一致

5、 及时反映和跟催不合格品、呆滞品的处理,减少不良损失,降低库存资金占用;

7、 做好防火、放水、防盗等安全防护工作,保障仓库财产物资的安全。

四、 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1、 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

2、 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

3、 具备一定的快速消费品知识,熟悉公司经营产品;

4、 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财务知识;

5、 懂电脑操作。

五、 收货验收

1、 货物进仓,需核对订单(日期及入库时间)。待进仓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2、 产品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

3、对验收不合格或有异议的产品,需上报上级领导,提出解决方案。

六、 货物出仓

1、 货物出仓,需由仓库管理员盘点并与提货人确认,方可出库。

2、 本公司送货的,送货人/提货人必须是业务部门指定人员;外单位自行提货,必须核对提货人身份及授权委托。

3、 当天出库数量,需由仓库管理员与配送人员共同确认,并由配送人员开具《出库单》,交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并交财务备档。

4、 正常产品出仓,必须是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发出,必须由总经理授权。

5、 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如需招待、赠送等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并报财务备档。

七、 产品堆码及库房管理

1、 仓库应根据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2、 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小件物料上架定臵摆放。堆码规整、整齐,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3、 物料、产品状态标识和存卡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臵。

4、 仓库设施、用具、杂物,如清洁工具等,在未使用时应整齐地摆放于规定位臵,严禁占用通道或随意乱丢乱放。

5、 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符合管理要求。

6、 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

八、 安全防护

1、 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2、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仓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臵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3、 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复检。

4、 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侍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5、 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九、 单据及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1、 单据管理

① 日常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2、 电脑数据处理

每月需把出入库登记表,整理并备档。月末库存转入下月② 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当天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如下班后)需报总经理同意。

③ 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十、 盘点及对帐

1、 仓库需根据产品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点。原则上要求所有库存物品每月至少循环一次。

2、 物管中心应在财务部的组织下,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全面盘点。时间为每月15号、30号。

3、 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电脑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4、 仓库应及时与财务进行对帐工作,对帐数据应以电脑记录为准(手工管理的仓库暂以手工帐为准)发现对帐差异,应及时查证原因并予以更正。如有损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十一、 呆滞、不良品处理

1、 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月定期填报一次;

2、 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呆滞、不良产品或物料,应随时填报处理;

3、 对已填报的呆滞、不良品应及时连续跟进直至处理完毕。

十二、 沟通协调及服务

1、 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2、 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采取“沟通三步骤”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十三、 人员变动及移交

1、 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照价赔偿。

2、 应移交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 经管的货物;

② 单据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

③ 经管的操作设备、设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④ 未了应跟进事宜。

十四、 检查、监督与考核

财务部负责对仓库的整体运作及单据、档案管理实施指导、检查、监督与考核。

职责

1、仓库组长:

(1)在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各个仓库的管理工作,保证市场需求。

(2)制订仓库管理制度及人员分工。

(3)合理协调仓库收发货,确保帐、物一致。

(4)监督仓管员做好仓库管理及防尘、防锈、防盗工作,产品管理工作。

(5)负责仓库报表的审核并按时上报主管。

(6)安排仓库每月两次盘点,季度盘点、年度盘点,并不定期抽点。

2、仓管员:

(1)负责各产品出、入库管理。

(2)熟悉所保管产品的特点、性能和保护、保管方法。

(3)执行仓管制度,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台账清楚、准确,账、物相符。

(4)做好库存物资的防火、防锈、防蚀、防水工作。

(5)库存物资定期盘存、上报,做到同类产品先进先出。

(6)协助仓库物品的搬运、卸货工作。

(7 )所有产品的出库必须告知仓管员,否则,出现异议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十五、工作流程:

产品入库→仓管员→财务登记

产品出库→仓管员、业务员共同确认

出库出库清单→仓管员确认→财务登记备份→业务员登记 备份

仓库发货制度 第3篇

1、范围

本程序对销售计划的管理、发货工作程序、管理职责等活动进行了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与销售计划、发货有关的单位及部门(物资储运部、财务部等)。

2、目的

规范销售计划、发货管理,强化分公司的物流管理,合理地降低运营资金库存占有率,提高销售计划、要货开单的准确性。

3、职责

3.1分公司负责月、周要货计划和发货计划的编排、审报。

3.2物资储运部及第三方物流公司负责配送。

3.3财务处负责验审。

3.4销售管理部负责商业单位代销库存量及驻外仓库库存标准及库存比重。

4、活动

4.1分公司应对本省批发单位确定信誉额度,并在销售管理部备案。

4.2分公司每月25日前上报本分公司下月的销售预测,并上传销售管理部备案。

4.3分公司在遵照本月销售预测的基础上,提出周要货计划,在每周三之前由销售管理部汇总并提交生产制造部,指导公司生产作业,生产制造部每周向销售管理部提供货源情况。

4.3.1分公司周要货计划申报程序

(1)每周一总库向各分公司公布现有库存情况,便于与各商业单位协调

(2)业务主管制作商业客户要货计划

a业务主管对商业客户实际库存进行每周跟踪统计;

b有促销员的终端由促销员提报该终端货源短缺品种及数量;

c根据市场需求、商业客户库存状况协助商业客户申报要货计划,批发商计划须以零售终端为单位申报计划明细.

d业务主管汇总所辖区域客户要货计划,填写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主要内容;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经销/代销、要货品种、数量、配送方式(分驻外仓库配送、总公司直接配送、总公司集中配送三种方式);

e向分公司提交所辖区域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

(2)分公司制作周要货计划

a汇总各区域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制作分公司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

b统计分公司驻外仓库实际库存,结合分公司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制作分公司周要货计划表;

c分公司周要货计划表制作规范:

a详细填写计划表要素:分公司、时间、型号、数量。

b总要货品种及数量=商业客户要货品种及数量―驻外仓库实际库存品种及数量+驻外仓库安全库存量

4.4生产作业部门可根据规模生产要求,成批组织生产,并预留库存,销售管理部制订提货权限(0.5…2),在第一个生产作业周结束前将权限及货源情况下发至销售分公司,便于销售分公司组织货源.

4.5销售分公司依照提货权限,适当修改要货申请,提出送货计划,填写计划要素:分公司或商业单位、时间、型号、数量、配送方式、配送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其中a、b类分公司可一周安排两次,c、d类分公司可一周安排一次,具体配送交由物资储运部。

4.6配送形式:

a总公司配送

①现款:

a经销商要货量满整车由总公司直接配送

b同城不同经销商要货量可凑足整车由总公司直接配送

c经销商要货量不足整车的要货由总公司配送至分公司驻外仓库。

②代销:

a经销商库存在信用额度内或已超额度但已付款的要货量满整车由总公司直接配送

b经销商库存超信用额度的要货部分经分公司汇总参考驻外仓库存状况统筹计划要货量由总公司配送至分公司驻外仓库。

b驻外仓库配送

①驻外仓库的产品首先满足有要货计划的经销商提货

②驻外仓库覆盖区域内的经销商已付款或库存在信用额度内的'要货由驻外仓库配送,经销商自提的给予一定补贴。

③驻外仓库覆盖区域内的经销商库存超信用额度的要货由驻外仓库分批配送,但送货时必须结清上批超额的货款

4.7销售管理部每月依据要货申请数量及送货数量,制订考核表,考核销售分公司的开单准确性。

(1)管理部对分公司的激励

周计划月考核,综合分公司每月各周计划履行情况,结合其他因素及综合指标制定一定履行比例给予考核。

(2)分公司对商业客户的激励

方式同上,建议对商业客户计划履行率按高于分公司指标考核,考核金额体现在对商业客户的奖励中。

4.8发货程序:

4.8.1向驻外仓库的发货程序:

销售分公司填报送货计划----内勤经理审核备案----物资储运部配送

4.8.2商业单位自提的发货程序:

销售分公司填报送货计划----内勤经理审核备案----商业单位自提

4.8.3商业单位从驻外库的发货程序:

a严格按照q/fgrwz15-20xx号文件《驻外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b驻外库保管员凭经省经理签字、或省经理书面授权人签字认可的、业务员出具的提货单原件(如果用传真件,要求原件在三天内到驻外库),对商业单位发货。

c驻外保管员必须登记出库产品的型号、条形码、出厂日期、提货单位、提货车辆牌号等相关信息,以备查倒货使用。一旦因未登记产品的相关信息而无法查处倒货,则追究驻外库保管员责任。

d驻外库保管员每天将驻外库的进、出、存绘制成表,一份交办事处,一份留存。

5.此管理规定在原工作程序执行基础上实施,过渡期限为2个月。

仓库发货制度 第4篇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仓库发货制度(集锦4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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