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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公示(汇编25篇)

作者:edditor12023-03-20 15:20:40476

制度是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公约的总称,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的运用越来越频繁。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制度公示,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制度公示 第1篇

为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我局切实推行财务公开公示制度。

一、公开的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财务公开依照《预算法》、《会计法》及其法律法规执行。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内容应当真实可靠,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实事求是。

(三)注重实效原则。要从实际出发突出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四)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便利于人民群众对财务的监督。

二、公开的内容

财务公开包括财务计划和经费收支情况。其中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和收益分配等内容。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财政泼入资金与行政业务支出等一切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公开的形式

(一)公布地点要公众化,以便全面接受社会和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公布内容要具体化,真正让群众看得清。

(三)热点问题要专门化,以便群众及时参与监督。

(四)财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制度公示 第2篇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收费制度。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制度公示 第3篇

1、以《会计法》和国家相关财务制度为依据,建立、健全财务账目,规范财务核算。在园长的领导下,做到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资金,使有限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2、坚持以收定支、合法支出的原则,根据收入情况,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开支标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项专用资金,杜绝违规使用各类资金。

3、实行钱、账、物分管制度,后勤部门负责管好实物资产,财务部门负责账务核算、资金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实施监督,确保资金、资产安全。

4、会计人员应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5、财务报账实行“园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外购资产坚持事前申请、事后验收的原则,尽量采购物美价廉的商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6、建立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台账,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避免损失、浪费。

7、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财务预决算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8、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电子版U盘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财务保密制度。

制度公示 第4篇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制度公示 第5篇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XX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村委会公开制度】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

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制度公示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园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指导,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密切配合的互动平台,科学、合理、有效地量化和考评各部门在网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情况,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方面和谐发展,并为幼儿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内容

1、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幼儿园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办学成果。

2)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程序。

3)有关办学的制度规定,对家长、社会的承诺等。

4)招生任务、招生办法及有关规定等。

5)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收费标准等。

6)院长介绍及园长信箱

7)部门设置及部门规划,发展和方案公开。

8)帮困助学信息。

2、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幼儿园整体改革方案。

2)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3)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算公开,政策拨款,收费、创收,财务支出等情况。

4)物品采购公开。包括幼儿园基建、办公、教学设备的采购及相关的政府采购办法、规定。

5)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工资晋级等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评选条件、名额、程序和评选结果、奖励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

6)人事任免、录用、调动公开。

三、信息公开形式和程序

信息公开的形式本着实际、方便、灵活多样性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1、教职工教研大会召开。

2、利用网络工具进行信息宣传。

3、信息方式。针对教职工,一般园内信息公开在幼儿园公告栏或者幼儿园网站。需要告知学生和家长的信息,除了发放告家长书外,信息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并且发布于拍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

四、信息公开的监督保证

1、幼儿园必须贯彻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保育、教育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品德行为,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

2、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培训幼儿园教师,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

3、幼儿园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教师与家长交接幼儿制度。

4、幼儿园必须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5、每学期由园长室、教研组等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家委会)会议、教代会、家长和学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教师、家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反馈,及时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6、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及时处理群众对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提出的意见,做好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7、定期征求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对幼儿园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8、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准备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9、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与督导;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接受教职工以及教代会和工会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制度公示 第7篇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合同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合同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合同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材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制度公示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主要任务:

1、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

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范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

2、定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普陀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四、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实行领导责任制。校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2、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交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3、各处室对外公开内容经本处室初审后,报校办公室和校长复审后公开。

4、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初审关。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审议制度

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处(室)及时报送学校信息公开信息。

3、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信。

4、学校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支部大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5、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三)信息同步更新制度

1、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30天。

2、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1、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2、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需要征求其它行政机关意见的,行政机关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

(五)备案制度

1、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将学校信息公开内容材料进行备案。

2、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新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或审议小组审核后,进行备案,并及时对外公开。

3、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备案材料进行整理,按期送档案室归档。

4、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指定专人保管。

(六)反馈制度

1、适时采取上门咨询、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

2、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和反馈。

4、设立“学校信息公开”公开投诉电话,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考核制度

1、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对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上述人员在年终总结中必须对所承担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3、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八)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相关法律给相关人员予警告或行政处分:

1、工作人员违反《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应尽义务的;

2、不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应该提供的信息的;

3、违反规定收费的;

4、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5、违反保密审查规定,未经审核,公开保密信息的。

制度公示 第9篇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市场监管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风险分类等级降低为“失信”。

一、应报送公示范围。在我市范围内设立登记的应报送公示度年度报告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除外)。

1月1日及以后设立登记的企业,无需报送度年度报告。

二、报送公示时间。企业应于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为避免临近截至期限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建议企业尽早填报。

三、报送管辖机关。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向其登记的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会设立登记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应向其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度年度报告。

四、报送网站网址。企业均应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或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完成填写、报送及公示、查询结果等工作。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通过公示系统全程网上操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主要内容。年度报告主要内容为(具体以公示系统提供的填写项目为准):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企业报送的第一项至第六项信息向社会公示,第七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第1项、第2项、第6项信息应当填写截至填报当天的最新情况,其他年度报告信息填报截至12月31日的情况。

六、报送公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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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准确信息的更正

企业发现其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能正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及理由与年报信息同时公示。

更正信息流程参考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流程。

八、法律责任

企业应当对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1、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2、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调整为“失信”,用红色字体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降低为“严重失信”,用黑色字体标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各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制度公示 第10篇

为合理有效使用耗材,加强办公耗材管理,严格控制耗材费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耗材

是指除电脑硬件设备以外,日常办公易消耗、需更换的物品,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激光打印机硒鼓及碳粉、键盘、鼠标、CPU风扇、网线等。

二、办公耗材管理细则

1、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对于喷墨、激光打印机的耗材,必须做到物尽其用。

2、所有耗材必须经网络管理员检验后方可入库,对于不合格或品牌型号不对的耗材不予接收。

3、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复印机硒鼓、碳粉盒、键盘、鼠标等电脑耗材的领用,由部门内勤填制《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网络管理员处以坏换新。

4、网络管理员在每年的6月、12月,对废旧的墨盒、硒鼓、碳粉盒和坏键盘、坏鼠标申请报废处理,报废申请报告及清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

5、依据公司电脑使用配发情况,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办公耗材的配备及使用作出合理的调整并提供专业建议,杜绝资源浪费。

6、办公耗材归口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网络管理员负责采购。

三、耗材费用考核标准

1、公司20xx年每月耗材费用标准为:1500元/月。

2、各部门耗材费用标准(单位:元/月)

3、新增或部门变更,由行政部门参照原标准制定新标准,报公司领导审批,产生的费用另行考核。

4、各部门耗材费用按上表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超出部分由部门承担,并作为部门负责人节约管理水平的衡量标准之一。行政部门在每年的12月下达扣款通知单,由财务部从其部门经费中扣除,并在全公司发文通报。

四、附则

本管理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制度公示 第11篇

第一条 公共收益、财务收入

公共收益、财务收入主要包括公共设施、设备、场所租赁费、场所广告费,业主(特定)和物业使用人(特定)的物业管理费等应当属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收取的合法收入。

第二条 财务支出

财务支出主要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使用等相关支出;水电支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聘用的员工工资、保险、津贴及办公支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会议支出;业委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交通和通讯费用等补贴;奖励支出、慰问补贴,以及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所有开支凭证必须真实、有效。

第三条 借款审批权限及管理

借款人首先应填写借款申请单向业委会批准权限人说明借款的原因和金额,经核准,业委会主任、业委会分管副主任批准。经批准后,借款单交财务部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交还本人作为清账依据。

1、1000元以内的借款由委员核准,一位副主任批准,并须在3天内向财务交账结清;1000元以上至1万元由一位副主任及主任批准,1万元以上无特殊情况,不得借款,如需借款,需要由业委会会议过半通过;

2、1000元至10000元以内的借款,须在7天内向财务交账结清;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向财务交清结账的,借款人要分别向业委会批准人书面说明情况。

第四条 报销费用程序、批准权限及管理

小区业主、委员有义务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使用各项费用,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报销费用的经手人需填写费用报销凭证并注明报销理由或用途,经委员审核、复查后参照第三条规定报批准人批准,批准人不在时,应电话汇报情况后核准人以手机短信或微信、QQ等通信工具确认批准,事后补批准。支付现金仅用于零星采购,原则上采取转账支付。

报销单据的审核要求:

1、审核呈批表填写规范,报销项目与呈批表内容,发票一致,与实施项目相符;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发票,发票需按规范开具,抬头:广州市君和名成花园业主委员会,税号:____,品名、数量、单价等须填写完整;

3、报销时填写报销单,报销单内容须规范完整如实填写,经手人、领款人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名或盖私章;

4、对于零星支出,金额不高于200元,不能取得发票的,需提供收据,收据需要对方盖章及签名(签名需全称),个别无公章的要写上店铺名称及联系人及方式,并填写支付证明单,注明未取得发票的原因,在经手人处亲笔签名,证明人由参与的其他人或部门领导签名。

5、具体项目除发票外还应提供的报销资料:

(1)如物资采购,物料清单,出库或送货单,提货人等资料,500元以上的经办人检查所购物资,零星维修材料可由经办人购回拍照确认;

(2)如网上购买,应附上网上下单记录及缴款凭证;

(3)如餐馆就餐,需提供点餐清单、用餐人数,外出就餐事由;

(4)如车费报销,需列明日期、行程、金额;

(5)饭堂每天需提供购买食材明细(食材、数量、金额),以就餐人员补贴的可提供每天的值班记录。

6、上述资料审核符合规定,报销单或支付证明单经批准人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五条 采购物品等审批

1、采购审批事项:

(1)呈批表填写要求:

呈批部门,呈批事由,解决方法,预算经费,预算明细(物资需要写明品名数量)

(2)非公开招投标项目:

金额超过20XX0元的采购,需进行询价,至少提供3个单位的报价表或预算书(加盖对方公章,可以传真或扫描件留存);如为续签合同,提供旧合同作为参考。

2、审批权限

(1)、20XX元及以内由一位副主任或主任直接审批

(2)、20XX-19999元,由1位副主任和主任审批,主任或副主任不能当场审批的,2天内补齐签名,预计2天内无法补齐签名的,由业委会不少于1/2委员签字同意。

(3)、20XX0元-49999元,需要业委会不少于1/2委员签字同意。

(4)、50000元以上需要业委会不少于2/3委员签字同意。

3、物资购进和领用登记:购入时,登记好物资名称、购入时间、数量、存放地、经手人;领用时:登记物资名,数量,领用人,用于何处、领用时间。财务人员每月盘点,接受主任及监事会不定期进行抽盘。

第六条 会计核算管理

1、采用借贷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收入,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会计月度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次月10日前编制出月度财务报表。

3、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 现金银行管理

1、现金管理

(1)根据小区管理业务的需要,应保持有适量库存现金以备小额现金的零星支出,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现金收入应在当天存入银行,不得超限额摆放现金;

(2)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3)提取现金时,相关人员需填写提现申请单,报业委会批准权限人审批核准后方可提取。

2、银行账户管理

(1)银行账户管理首选电脑网银,原则上不购领使用支票;

(2)超过20XX元以上的支出,应当以网银形式付款;任何一笔资金变动必须按照流程审批(特殊情况除外);

(3)预留银行印鉴及网银电子密钥管理

预留银行印鉴应当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业委会主任保管公章、法人章,出纳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收据章;所有印章应该有使用管理登记簿,如实记录启用日期、保管人及移交记录;

网银电子密钥应当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网银电子密钥,录入权限密钥由出纳人员保管,审核权限密钥由业委会主任保管;

预留印鉴通常用于签发支票及办理银行事务,其他需要加盖和法人章的文件,需经业委会批准权限人审批后,方可加盖,加盖应有记录。

第八条 会计账册装订及管理

有关资金结算、现金收支等凭证,均需有效单据附后;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由财务人员存档保管。

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除监事会及政府相关部门外,凡复制、摘录、携带外出会计资料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第九条 财务公开与监督

1、按照财务公开原则,物业管理小区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定期在小区相关公示栏或业委会办公场所公布业委会财务账目(表),凭证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2、业主监事会依议事规则规定可以不定期查账,业主可以在监事会陪同下查账,但查询需提前预约,由财务人员配合查询,但为了不影响财务日常运作,每次查账时间间隔不得少于90日,有重大事件、监事会决定的情况下不受此限。

3、财务人员编制的财务报告,通过业委会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接受业主代表的质询。

第十条 预算监督与管理

实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小区的财务进行管理业主监事会进行监督,物业管理小区依据小区环境改善和发展需要全体业主承担的维修公共设施、设备等相关的预算,每年12月底之前按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及收支计划,经业主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十一条 相关责任

1、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业委会主任负有管理责任。

2、由于不按本制度操作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本制度从20XX年4月1起执行,试行一年(暂定),对未尽事宜,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作适当补充修正。

制度公示 第12篇

1、提供给师生员工食用的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非食品加工人员)留样。

2、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3、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防止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及时存放在专用留样冰箱内,冷藏条件下5℃左右,不得冷冻保存。

5、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非留样食品,冰箱必须上锁。

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7、留样食品存放、处理都必须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详细记录,不得涂改。

8、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制度公示 第13篇

一、总则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学校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学校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西溪花园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本园掌握的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学生工作、教育收费、公共服务等方面相关的,以网络为载体,以网上专栏的形式反映的内容。

二、基本原则

建设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实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信息发布的目录、内容和形式;整合相关信息资源,体现教育类政府信息和教育机构信息发布的完整性。

三、组织实施部门

幼儿园设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职能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负责研究、协调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组织、指导、推动本制度的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花园幼儿园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胡赟

副组长:徐婷

组员:朱莺、叶薇、舒红、叶敏

四、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学校基本情况;

2.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

3.学校发展计划、年度计划以及执行情况;

4.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费(保育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

5.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校以及监督电话;

6.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7.学校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以及技校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

8.学校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

9.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10.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11.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详见《信息公开专栏》)

(二)免于公开的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公开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公开的`程序

信息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按本细则规定向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

2.审查。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准备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认真做好信息内容、分类等方面的核实,做好信息提供部门、产生时间、上网时间、维护形式、审核过程等记录备案工作。

3.公开。根据公开内容进行公开。

4.监督检查。由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进行反馈和整改。

六、监督和反馈

建立监督考核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由党员、团委书记、工会委员、团委委员等参与的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部门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和评议。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花园幼儿园信息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仇晓萍

组员:叶敏、李珏、周淑燕、韩巧美、李娜、朱小燕

制度公示 第14篇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制度公示 第15篇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物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制度公示 第16篇

现将我园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1、我园的收费项目均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2、我园在校园内显眼的地方,对各种收费项目注于明确、细致的解释。

二、收费标准按《xx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亮证收费。

收费标准收费,具体为以下三项:

1、每学期幼儿教育费按四个半月收取,每月教育费收80元。

2、每学期幼儿保育费按四个半月收取,每月保育费收70元。

3、每学期收杂费20元。

三、用于幼儿个人的代收费包括幼儿保险费、幼儿课本、幼儿伙食费、棉被、点心费。

1、无强制幼儿家长购买保险行为。

2、幼儿课本费、作业本费按实际价格和市场价格代收、代管。

3、幼儿伙食费按市场价格代收、代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特此报告

制度公示 第17篇

为建立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政务财务公开的原则。本着简单易行、方便节省、明白有效的原则确定公开形式,组织公开活动。由财务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二、公开的内容。分为政务、财务、外事活动三大类。

三、公开的形式。分为对社会公开和对本单位公开两种形式。

1、政务类对社会公开,主要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和通过新闻媒介等形式公开。

2、财务类对本单位公开。

四、公开的时间。7月10日前公开上半年的,次年1月10日前公开全年的,特殊情况,随确定随公开。

五、公开的要求。凡公开的事项,每次公开前,须经党委会议讨论,提交民主监督小组核实后,方可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群众或干部职工提出的问题,局民主监督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10日内答复当事人。

制度公示 第18篇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 盘点方式

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及职责

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准备工作

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 存货盘点

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奖惩

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 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弄虚作假、徇私的;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制度公示 第19篇

为了减少自身及他人的健康生命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规定和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做到持证上岗,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害因素,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进行解决。

3、自觉接受项目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关于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作业,保证自己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并拒绝违章指挥,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4、严格按照项目部及班组的施工安全要求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作业与操作,保证不冒险蛮干、不野蛮作业。同时也督促他人按要求、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5、自觉维护现场各项管理,不擅自动用现场消防器材、特种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不乱动,不私拉乱接电源,不擅自动用明火,不乱串岗位,不擅自拆迁施工现场的任何防护设施等。

6、工作期间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斗殴,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工作中思想集中,工作场地不打闹、乱串,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服从统一指挥。

7、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佩带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施工时保证不去不安全的地方随意行走,不随意攀爬现场防护设施,不在现场嬉戏、打闹、躺卧、随意大小便等。

8、登高及高空作业时主动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做到着装灵便。

9、现场作业时要加强观察,确保作业点上方有无危险,作好防护措施,不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10、团结友爱,不与其他专业施工队人员发生冲突,不私下解决矛盾,有问题和困难主动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1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无证开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骑电动车或摩托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在道路中间休息,穿越道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12、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如因野蛮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犯法律法规及上述所列条款等而造成的各类安全及治安事故,本人将自愿接受分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制度公示 第20篇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作业管理,真正实现作业“减负增效”,激发学生的生活乐趣和学习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的透明度,进一步实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动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特色、内涵发展。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进一步提高学科作业的效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示时间及位置

每天正课结束前,各年级教学主任、班主任逐级对各班学生每日及节假日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年级公开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示作业内容

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要做到书面作业符合管理要求。

三、公示作业用时

作业布置以总量控制、学科分类为原则,各科注意合理的作业量和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音、体、美、信、书法等学科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各学科每日作业总量对大部分学生完成情况而言平均不超过90分钟,节假日每日平均不超过120分钟。

四、具体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门对学科作业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教师对学科作业设计的研究,改进作业的形式和分层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科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满意度,提高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指数。

2.实行教学副校长直接管理,教学事务部主任、副主任亲自落实,真正把学科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反馈等环节落到实处,做好学科作业的过程性管理和研究,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3.坚持学科集体备课制度,加强年级学科组作业统筹,凸显集体备课中对课堂练习和课后作业的要求。每周备课时组长把本周每日课堂作业设想同备课组教师进行商议,各班级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自己班级作业,每天在校内平台、班级平台公示作业内容。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鼓励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5.学科教师要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6.学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7.双休日或节假日注意作业的多样性,既有巩固性的书面作业,也适当布置一些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8.学校教学事务部加大对家庭作业的检查力度,检查中一旦发现作业超量、无分层、无批改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制度公示 第21篇

为积极贯彻落实x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规范学校作业管理,实现作业“减负增效”的同时“减负不减质”,践行“幸福教育,和谐成长”的办学理念,达到我校“我们足够精彩”的办学目标,特制定本作业公示制度。

一、设立“公示栏”

各班级黑板左上角设立“作业公示栏”,每个年级备课组统一每天的作业内容以及作业量。每天放学前,由任课教师书面形式发布作业,学科组审核通过后,班主任统筹后在各班班级群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示作业要求

“三不得”:不得布置学生大量抄写、机械重复的作业;不得布置与课堂内容脱节的作业;不得布置难度过大学生无法做出的作业。

“三杜绝”:杜绝惩罚性作业;杜绝通过手机微信和QQ群等方式布置作业;杜绝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家长自行打印作业。

注重“分层”作业,落地“基础+提升+拓展”的作业设计策略,满足学生作业个性化需求。在校期间以“基础+提升”作业为主;假期进行“项目式学习”实践(劳动)作业。

三、公示作业用时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且尽量所有书面作业在学校课后服务内完成,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责任进行调控。

四、作业管理评价

1.严抓作业批改

聚焦“学情跟踪”,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正确规范,注重作业“个性化评价”;对个别学生典型错误,根据学情精准分析,及时辅导,查缺补漏。

2.健全作业管理

落实“三个一”,每学期“一研”,学科组进行作业主题教研,明确各学科作业规范要求与特色;每月作业“一查”,督促教师及时完善;每学期作业“一展”,各项作业评价考核纳入教师绩效。

3.加强作业研究

学校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支持教师个人或以学科组、备课组、课题组为单位对学生作业内容设计、完成方式、批改方式、评价反馈方式、作业辅导方式进行专项实践研究,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学校予以推广。

4.强化家校合作

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监督学生完成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畅通家校联系和家长意见反馈渠道,切实发挥家长在作业管理办法制定、过程性管理等方面的议事和监督作用。

制度公示 第22篇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我园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推动德育现代化工程的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为抓手,根据上级下达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密切配合的互动平台,科学、合理、有效地量化和考评各部门在网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情况,促进我园信息公开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信息更新

1.按要求规范完成各类资料,包含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档资料。

2.电子文档资料要注意规范,不能重命名,上传资料到指定位置。上交后要自己存档,妥善保存。

3.按规定时间上交资料,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迟交。

4.信息上传人员将收集到的各类信息及时上传,有指定日期的在指定日期内上传,无指定日期的要及时上传或完善。(二)工作规范

(二)主动公开原则

1.应当公开的信息,都要在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中发布。切实做好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梳理和公开,特别要加大力度梳理并公开社会和公众需求集中的信息。

2.信息发布程序

建立“自审—初审—主审-终审”四级审核制度,专栏内各项内容由各分管部门主管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园务办进行二次审核,分管领导通过后由园长或教技主任进行最终审核,终审通过方可发布。

3.责任追究

由于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不遵循信息审核程序擅自发布信息或发布错误信息引起的后果,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园长室或相关部门做好对外解释及善后补救工作。

(三)监督检查

1.网络信息公开是否完整及时,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负责督查,并按时向园长汇报。

2.每学期由园长室、工会、教研组等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家委会)会议、教代会、家长和学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教师、家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反馈,及时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四)保密审查

1.任何人不得利用此平台发送违反法律法规、有害身心健康的信息。

2.对于幼儿园机密性文件不得存放于与外网相连的电脑主机上,以避免保密文件外泄。

3.严格按照幼儿园信息发布的四级审核程序,各审核人在信息未发布前必须保证信息的保密,网站管理人员在接到上网信息后,严格审查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批准的手续是否齐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能上网发布。

制度公示 第23篇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防止乱收费,我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召开家长会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二、凡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书本费、杂费、借读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学校选择性代办事项的收费,报上级部门备案,同时向家长发告知书、征询单。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学期结束后,通过代办费结算清单、外地借读生收费清单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将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制度公示 第24篇

一、厨房考勤制度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8 、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二、厨房着装制度

1、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

5、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6、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本店处罚条例执行。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7、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2、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4、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四、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本店厨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不用。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严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本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对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随时检查。

5、不得将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提供给客人。

6、不许乱拿、乱吃、乱做厨房的一切食品。处理变质原料,需经批准。

7、严格履行原料进入,原料烹制和菜品供应程序,确保本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运转,做到不见单,厨房不出菜的原则。

8、验收人员必须心企业利益为重,坚持原则,秉公验收,不图私利。

9、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验收程序完成原料验收工作。

10、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即将取得的原料与采购定单上规定的质量要求是否一致,拒绝验收与采购单上规定不符的原材料。

11、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如何处理验收下来的物品,并且知道在发现问题时如何处理。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12、验收完毕,验收人员应填写好验收报告,备存或交给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

13、以上制度适用于厨政部一切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本店处罚制度执行。

制度公示 第25篇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冰箱内,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制度公示(汇编25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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