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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集合8篇)

作者:edditor12023-01-18 17:00:02274

本文为大家分享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亲爱的公司员工: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

从今天起,您已成为公司的一员。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它将o您充分和简洁的信息,使您能够充分了解即将加入的这个集体。我们希望能在这里充分发挥你的聪明才智,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编制的《规定》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是为了明确全体员工的服务职责、权利和义务,希望您对这本规定给与支持,同时公司也相信《规定》的颁布和实施一定会给我们每一位员工带来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让我们把今天作为起点,开拓进取、爱岗敬业、贡献才智、繁荣公司。

第二章: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东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一家综合性人力资源公司,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大省的精神,经江西省人力社会保障厅批准江西地区首家专业服务于劳务输出专业人力资源机构之一。本机构将会一直致力于为求职朋友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业务范围已延伸至江浙闽粤、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东莞佛山汕头中山珠海等,务实的.经营作风更赢得了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肯定。

公司管理更趋科学化,人性化,业务流程日臻完善,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并以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和不断满足客户需求的专业服务精神,与客户及合作伙伴共同成长,联手共创美好前程!

服务项目:

现场招聘、专场招聘、委托招聘、普工专送、人才派遣、人才寻聘、职业指导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文化传媒

专注于大学生周末兼职,大学生就业安置,现场招聘,人才派遣等多项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专业文化传媒机构。我们将依托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广泛的招聘渠道,充分利用先进的招聘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二、企业文化:

经营理念:

专注于人:管理和服务都以人为核心,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讲求人性化,在细节中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

专业于事:服务标准化,个性化,体系化。通过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服务理念,管理工具和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精神:精益求精和谐共赢

服务宗旨:专业热诚高效满意

公司愿景:江西第一华南领先全国前列

公司价值观:为企业和人才架起高速便捷的金桥,打造中国诚信品牌服务机构,力创同行专业人力资源市场。

第三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病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

二、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统一着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员工发型要梳理整齐,彰显大方端庄,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打长途电话;

(四)员工应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七)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1、住址和电话。

2、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十)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十一)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第四章:考勤规定

一、总述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工作,并于当月25日统计上月的出勤情况;

(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9:00―9:30晨会

(三)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部门经理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同时旷工均按处罚打扫卫生一天,次日执行(下同)。

(四)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五)迟到早退的奖励规定

1、迟到或早退,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2、发现一次不签到,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3、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公示等处分并一次性再奖励打扫卫生五天。

三、旷工的奖励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一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次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2、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

3、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员工无故旷工一次奖励打扫卫生一天,第二次奖励打扫卫生两天,连续旷工两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打扫卫生五天,视情节轻重公司将予以开除。

5、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6、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四、日常规定

1、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

2、员工每天需写一条以上的意见、建议,整理好自己范围内的业务资料随时接受上级经理的检查;

3、业务部工作人员未写意见、建议的,每次奖励打扫卫生第一天。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表》,并按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三天以内由直接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表,办理请假手续。

六、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需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长假期。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部门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两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第五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二、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价格50元以内可直接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价格50元以上须报办公室批准。

三、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四、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1、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3、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五、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种。

第六章:卫生制度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自己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食杂;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第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卫生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和工具书等乱堆乱放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四、公司卫生实行每天晚上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第七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入职第一天,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员工档案,如发现所填个人资料有任何捏造、虚构等,公司将无条件开除;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

第八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员工可享有5天无薪婚假,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员工申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或有效证明;

三、丧假:员工遇有直系亲属的丧事,可有三天薪假期,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员工,可享有无薪分娩假期,假期为产后四星期,连续受雇两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则可以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资的分娩假期。

五、工伤假期按照劳动法执行。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2篇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6、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杜绝旷工、失职、浪费等违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工。

第二章请假

第三条:法定假

1、教职工在结婚、办理丧事、生育小孩期内,可办理法定请假手续。

2、教职工在法定期假期内,不影响评优评先,不影响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享受有关福利,但不发岗位津贴。法定期假期内请假人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

3、学校鼓励教师在法定期假期内上班,上班作加班处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双方分别满25岁,23岁以上结婚为晚婚)15天。

丧假:请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办理丧假手续,5天。

产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我校女职工于预产期前十天办理产假请假手续,休假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两个学期的,按一个学期(6个月)的假休满(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过法定假期限者,必须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四条:病假

1、教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病假请假天数计算含双休日在内)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学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如因公受伤、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计每超过1个月以上者,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能评优评先;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不能评优评先。

3、每请病假一天按实际天数每天1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病假超过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岗位津贴。

4、病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度。

5、长期病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具意见,由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长休手续。长休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条:事假

1、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者,可以申请事假,事假必须事先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假。

2、凡事假必须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并报告备案。

3、事假按实际天数每天2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请假人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学校福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扣除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评先评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取消全年奖金福利,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

第六条:公差

1、公差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登记,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1天以内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派遣,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3、公差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填好出差请假表,到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销假者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必须用电话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并获得批准。

5、公差人员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度。

第七条:学习

1、公派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为公派学习。凡寄发给个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电话通知、口头转达学校均不受理。公派学习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学习期间的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学习人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学历培训。教职工为达到合格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历等方面的函授或脱产学习视为学历培训,一律凭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职教师经过批准自费读研的,在未正式调出人事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可办理停薪留职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学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规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有关规定》)

第八条:加班

1、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安排了工作的人员,视为加班。加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其工作任务。凡在正常工作量内未经学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由校长批准。

3、加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单,经领导签具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月末汇总。

4、未及时办理加班手续或未经批准,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九条:请假权限及手续

1、请假权限:1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请假手续:请假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在交党政办公室前一律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手续。

第三章常规管理

第十条:签到

1、教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签到管理规定》签到。

无故缺签累计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课、旷工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第一的原则,不管有无正当理由,凡出现空堂现象均以旷课论处。

2、凡教职工在作息时间内未经请假而不在工作岗位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课一节扣除50元岗位津贴,且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工半天扣除50天岗位津贴。旷工一天取消全月岗位津贴,且相应扣除一个月的效益工资。旷课2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全期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计发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

5、凡要求调动岗位的教师,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经组织批准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6、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好请假、病休、停薪留职等手续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或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会议处理。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劳动纪律是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根据我国宪法对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的要求和《劳动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劳动纪律管理按公司设置的行政机构进行划分,层层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各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经理和人事干事负责;工段(班组)、项目经理部的劳动纪律管理由工长(班组长)、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五条工作时间。

一、按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时间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部分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凡是当班员工应提前到达生产(工作)岗位,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二、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经医院证明,每天工作七小时,直至分娩;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可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串岗脱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无理取闹,不带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电视等。

第七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爱护设备和工具,做到增产节约。

第九条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应上墙公开,实行当班点名考勤。

二、正确使用考勤符号,各种假条应与考勤一致,按月记录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应有考勤员和工段(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作为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考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第十条请假制度。

一、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不得超过七天,请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无特殊事由不准请假。告假(指事后请假)视同旷工。请事假时应逐级批准,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工段(班组)长或项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内(含七天)由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实习生和学徒工请事假从严掌握,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时,须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病假:

(一)员工因病请假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当遇公休或探亲期间因病住院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回来后凭出院证明可以计算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休病假的,严格按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执行。

三、工伤假:

(一)因工负伤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门或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并根据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休假意见,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伤,需要就地治疗的员工,履行报告程序后,凭诊断证明才能算伤假;

(三)休息伤假时间,严格执行《鄂州市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即鄂州市劳社〔2005〕7号。

四、探亲假:

符合国家规定探亲的对象及假期,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五、婚丧假:

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死亡,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可请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产假、计划生育假:

符合国家规定休产假、计划生育假的对象及假期,凭医院诊断证明,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产假期满,需要请哺乳假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假期。

八、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生产(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忙季休假的,须经本人申请,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条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员工必须坚持先批准后使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新招(聘)员工必须经过入厂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新招(聘)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特种作业岗位应具备特种作业资格。

四、内部借用人员或者返聘内退人员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五、使用劳务工必须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供方中输入。

第十二条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岗位调整时,要严格按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完整交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并形成交接记录。

二、轮换班时要进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三、操作设备交接应讲清设备运转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交接记录。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业务(技术)、营销措施、企业管理制度等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避免给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实行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一、劳动纪律实行公司、二级单位和工段(班组)项目三级检查制度。全公司的劳动纪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总经理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工会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二级单位及相关工段(班组)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抽查;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由各二级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牵头,组织人事干事、工会主席和安全员等职能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工段(班组)、项目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抽查;工段(班组)项目的劳动纪律,由工段(班组)项目负责人每天检查。

二、不同层次的劳动纪律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对违纪行为做好登记,为劳动纪律考核提供原始数据。

第十五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等级划分。

一、一般违纪:

(一)上班迟到、早退的;

(二)上班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电视或收听广播的;

(三)上班时打瞌睡或睡觉的;

(四)上班时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的;

(五)上班时外出办事不向领导报告去向的;

(六)带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时串岗、脱岗的;

(八)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二、严重违纪:

(一)操作人员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时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时干私活的;

(四)年度连续旷工七天以内的(含七天);

(五)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负责人争吵谩骂或无理取闹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三、特别严重违纪:

(一)请假在外从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时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三)年度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员工一般违纪的,扣款50~100元;屡教不改的,可以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员工严重违纪的,扣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三、员工特别严重违纪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撤职处分直至辞退。

四、对员工个人违纪的扣款,属公司有关部门检查考核的,由公司财务收缴,属二级单位检查考核的,由各二级单位财务收缴,分别列入公司和二级单位奖励基金。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5篇

为了有效加强班组的劳动纪律,规范班组成员的行为,保证班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1分钟罚款1元,迟到30分钟报综合办,按旷工处罚;

2、旷工一天罚款100元,1个月内旷工3天,第4天起视为自动离职;

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无故拒绝;

4、请假需提前与班组长沟通,写请假条批示后方可休假;

5、如有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需事先电话请示班组长。

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对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程度,处以20-200元罚款:

1、每周周一至周四不着工装,不佩戴工作牌;

2、上班时擅离职守,睡觉,看杂志,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服从领导安排;

4、工作时间酗酒、赌博;

5、公司领导打电话不接,并在半小时内未回复;

6、谎报实情者;

7、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以上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给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能够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供给劳动有关的情景;公司在招用时,能够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景,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资料;(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职责。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一样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供给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供给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职责。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职责。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必须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必须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职责。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职责。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供给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能够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景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必须时光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因员工过失(不贴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景下,劳动合同能够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职责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职责)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光,并送达本人。

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贴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能够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景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光。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景,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景台帐(总帐);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景);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光);

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秘密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xx―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账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账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二十九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三十一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三十三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三十四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三十五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第三十六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四十一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8篇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集合8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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