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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坚持开拓进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着力在打基础、搭框架、谋长远上下功夫,为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夯实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法工委始终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地方立法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最新精神,深刻领会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方式和具体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支持、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地方立法的全过程,为地方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根本遵循和保障。
二、提升能力,重视立法能力培养
地方立法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对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工委自成立以来,就把立法能力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由于机构设置不完善,人员配备不强、不齐的情况下,要开展精细化的立法工作尚有难度,为进一步增强立法力量,提高立法水平,法工委注重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努力强化学习立法法,以及加强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同时,认真学习了宪法和监察法等,明确了作为人大工作者的职责。今年6月组织2人参加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北京举办的立法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学习,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和借鉴了外地一些成功的立法经验。通过培训,增进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如何应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新问题,也有了新的领悟和思考。
三、牢记职责,积极开展年度立法工作
为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法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实际,探索开展了地方立法工作。一是认真推进立法计划。 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助下,法工委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改进方式方法,不断强化工作实效,有效地推动了立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88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法工委积极参与其中,协同做好条例的修改工作,充分发挥法工委的作用。二是积极调研论证。条例一审后,法工委配合法制委赴海东二区四县开展立法可行性调研,并召开了市直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同时,开展了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收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通过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内外类似地方法规多部进行对比研究。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条例草案形成后,书面征求了常委会领导、立法专家的意见。四是修改完善。在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之后,进一步进行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推动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联系,依法认真研究处理有关单位、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是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建议适时进行备案审查工作培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四是积极推进市、县两级人大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队伍建设,组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协调机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制委、法工委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下半年,将对两委主要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内部工作流程、综合性事务管理等加深研究,促进两委协调做好日常工作。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协同意识,集合智慧,发挥群体优势解决立法难题,形成立法审议机构和立法综合服务机构联手助推立法工作、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新格局。
三、推进拓展立法工作机制
积极引入社会资源辅助参与立法工作是立法形势任务的迫切需要。探索建立社会购买服务、建立第三方参与人大立法机制。建立立法项目库、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制度。通过参与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等工作,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审议修改法规草案等方面可以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能够有效地缓解当前我市立法人才少任务重的矛盾,进一步充实立法工作队伍,推动立法工作的开展。
中学关工委工作计划
第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党委及上级关工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教育厅关工委工作要求,围绕我校教育工作的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彰显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为关心、教育、培养下一代成长成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主要工作: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关工委成员的头脑,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
我们要密切联系党中央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要紧密联系青少年的思想实际,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紧密联系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实际需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关爱特殊群体青少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更加注重加强青少年政治思想道德建设。
积极主动协同学校工会、团委等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发挥老同志的特殊作用,充分运用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指导学生参加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三、采用多种形式,更加关心青少年身心健康。
在未来人才的综合素质结构中,心理素质越来越重要,人的乐观开朗、坚忍不拔、勇于战胜挫折等个性心理品质对人的健康成长和事业的成功起着重要作用。我们在关心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同时,也要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联合团委,聘请心理学专家为学生举办一场心理健康讲座。
同时,校关工委要联合后勤处,聘请部分老同志参与到学校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地到学校学生食堂免费就餐,以及对食堂卫生进行监督,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四、凝聚各方力量,更加注重抓好贫困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
关心下一代工作,就是要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一个也不掉队。为此,要进一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做好困境青少年的关爱帮扶上。要凝聚各方力量,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各种形式,继续做好爱心助学资金募集和爱心助学工作。要探讨爱心助学工作的多种模式,积极搭建多种平台,让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得到扶助,并与特别帮扶对象建立长期联系,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做到精准帮扶。在继续保持现有扶贫帮困资金渠道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处联合学校校友会募集资金,也可通过学校工会宣传发动学校职工个人或以处室为单位对本校特别贫困的学生以“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定向帮扶等。
五、发挥“五老”余热,关心青年教师队伍建设。
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可以动员有威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积极参与到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当中去。具体由学校关工委联合教务处,由校关工委聘请部分老同志参与到青年教师备课、上课、听课、评课系列活动中去。
总之,我们学校关工委要在抓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帮扶贫困生,辅导青年教师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总结经验,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力争创建学习型、服务型的关工委,为把学校建设市一流初中贡献力量。
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文件
关于2020年度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称《纲要》)的要求和常委会工作安排,法工委就2020年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开展了调研,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提供参考。
2021年2月,法工委就市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草案)征求了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3月初,法工委先后组织召开了市委政法委、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中级法院、余姚市政府、奉化区溪口镇、鄞州区姜山镇等22家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围绕去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情况和有关方面意见,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市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政府运行的各个环节。2020年是宁波法治政府建设卓有成效,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宁波成功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有6项创新工作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首次在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考核中,跃居全省第一,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推动政府全面依法履职
持续深化各领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从单一事项办理到“一件事”集成,深入探索实施“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完善政务服务对接;努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六大领域100条重点改革任务,优化流程,提升成效,营商环境上榜全国十强;着力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建设,实现1213个事项上线运行。推进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和数据归集共享,并制定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二)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工作制度。组建第三届行政立法专家库,利用数字化手段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加强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规章制定。地方性法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件,制定、修改政府规章5件,废止5件,调研23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审批制度,完善制发程序,认真履行报备、审查职责。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通报违法情况。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市政府出台《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由全面向纵深推进。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明确乡镇司法所作为实施机构,率先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
(四)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等7项举措,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运行行政执法系统(掌上执法),扩大大数据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宁波首创的非现场执法持续深化。
(五)强化行政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运行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出台实施《中共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强化府院检联动。分别召开府院和府检联席会议,及时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和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与市纪委市监委共同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协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389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答复2844件。
(六)加强基层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提升普法与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社会化大普法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案释法”活动走在前列。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国家级法治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两项制度标准化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县级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开展“双下降”专项行动,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出台实施《宁波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提高11.38%。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政府法治人员培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一步重视优秀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储备、使用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20年共完成10354个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全大市行政执法单位平均持证率超过90%。
法工委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2019年法治政府工作审议意见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对照。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照意见建议清单逐项进行了落实,并形成了落实情况表。市人民政府从构建科学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法律法规正确施行、强化行政监督、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和人员保障等五个方面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在有关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得到了提高,立法项目审查办理程序形成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疫情决定工作的决定,政府法治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了提升。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依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在个别领导干部中依然存在。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向基层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不少瓶颈。三是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个别执法部门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四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机制还有待于加强。五是法治政府建设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权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市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下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成立了由裘东耀市长任组长,陈仲朝、沈敏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新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的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经过两年多的改革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多项举措入选法治浙江“重要窗口”实践100例、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形成了具有宁波自身特色的一些亮点做法。
(一)改革具体成效如下:
1.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整合工作全面推进。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按照“事项统一、目录拓展、上下统一、编制调整”的事项划转原则,相关部门编制了《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扩展目录》,共涉及12个方面内容,182项执法事项。目前,省统一目录所涉事项已全部划转完毕,扩展目录除20余项仍需进一步协调统一外,其他也已全部划转完毕。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交通局等五大领域单位也按照我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要求,整合领域内执法职责。
2.职责和队伍整合有序,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效用发挥。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精简归并执法队伍,组建综合性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已形成“1”(综合行政执法局)+“5”(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局)+“X”(其他专业领域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建立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例如生态环境局与海警局首创国内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资源互补形成涉海执法合力;交通局理顺市级主管部门、交通执法队和行业管理中心之间的行政执法边界,制定《行政执法内部协作工作规范》,有效避免管理真空或职责重叠。
3.乡镇试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启动。在奉化区溪口镇、鄞州区姜山镇等2个乡镇开展了“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2020年底,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两个试点乡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下发。在省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的基础上,溪口镇共承接16个管理领域共计575项执法权力事项,姜山镇划转事项涉7个部门,共652项。目前两个试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均已挂牌组建,开始以乡镇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4.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深化。推行“一点通查”工作法,深化“综合查一次”举措,通过全面调查建立监管档案,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执法方案,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精细化水平。制定首问负责即问即办联合执法办法,形成工作闭环,提高执法效率。
5.执法能力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各部门通过开展业务轮训、以案施训、拓展培训、技能比武、全员测试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研的总体情况,我市改革推进总体是平稳有序的,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职责边界不清问题依然存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任务艰巨,执法事权清单存在职责边界不清和部分事项审批、监管和处罚脱节,部分事项重复调查核实、多头管理等现象。如餐饮业经营者超标排放油烟问题,处罚职责已移转综合行政执法局,但检验职责仍属生态环境局主管,工作衔接不畅。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定的省统一目录与上一轮改革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事项存在不一致,造成相关事项承接困难。
2.执法保障不足矛盾仍然突出。部分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例如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了13个方面478大项933小项的执法事项,在编执法队员2047名,占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二点四,对比深圳、上海等地万分之五、万分之六的配比,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同时执法改革试点的乡镇存在办公场地、人员和车辆、设备配备不足的情况。
3.执法力量下沉尚未完全到位。根据省政府关于执法力量集中下沉的要求,目前城管、公安执法队伍基本实现了执法力量下沉,但住建、卫健、人社等部分部门执法力量下沉仍不够理想,既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也有重视、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4.数字化改革推进稍显滞后。我市执法信息化管理起步较早,仍有不少环节未与省系统做好衔接,存在整合不足、流程不畅,不完全兼容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乡镇的行政处罚还未接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存在数字治理盲区。
三、有关工作建议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加强政府法治人员培养,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为实现政府决策的依法、科学、民主提供了保障。持续推进基层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系统谋划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考核权重和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研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同审判机关的沟通衔接,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针对本次调研重点,对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市级层面制度设计和综合指导。一是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作用,保障上下级改革措施衔接沟通,统领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部门主管的各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请示,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突出难题,保障政府数字化治理。二是依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依法推进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延伸,充分考虑有关主体的承接能力,定期组织评估,推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责权限划分。一要全面梳理职责,横向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间源头管理、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纵向合理划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权限,明确各层级履职重点,构建“市管面,县管线,乡管片”的三级执法体系。二要强化划转事项统筹,事项划转、人员机制保障上,既要注重上级改革文件贯彻落实,也要兼顾改革历史沿革,做好“科学划转、有力承接”。对于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的执法事项,原则上按照“一件事”的标准整体划转,或者按照依事建模原则,以一件事一机制一应用,编制工作流程,避免产生执法不作为或者新的执法矛盾问题。同时,要统筹建立职责争议评估裁决机制,确保日常监管到位、执法履职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执法机制保障。一是继续加强执法协作配合,统筹力量,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专业执法部门、法院、检察院、编办、信访和监察委等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处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体系,通过指挥平台统筹指挥、协调、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建立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案件移送规定以及执法巡查工作办法,确保上下协调、集中统一。二要加强行政执法改革的硬件保障,相关部门应提供政策及财政支持,保障改革所需的人、财、物。
(四)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之下,通过扩编大批量招录执法人员并不现实。针对目前人少事多的矛盾,一方面要科学统筹编制资源,加强人员业务规范化培训,制定基本行为规范,建立规范执法标准,健全评议考核等制度,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证持证率,发挥最大人才效用。另一方面,要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全面开展非现场执法,加快推进数字执法,实施“互联网+监管”,提升执法效果。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艰巨庞杂但又至关重要的任务,在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中,既要注重改革合法性与改革有效性的统一,同时又要注重对改革运行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完善,不断扫清障碍、完善机制,确保本轮改革“不断档、接得住、管得好”。
人大法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9年,县人大法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提高工作标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构建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政治学习为引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一是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委第十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会议,州委九届四次会议、州纪委九届三次会议、县委三届五次全会、县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委室人员进行换届纪律教育,进一步明确和摆正主体责任,提升了政治意识,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高度。
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员监督责任,按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章》等,大力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领。
三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委室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组织的文山县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严格遵守《准则》、《条例》,在工作中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进一步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防线。
二、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为依托,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化在日常工作中
一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依托抓好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县人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全年组织党员学习12次,学习频次、质量明显提升,党员干部忠诚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综合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了覆盖全员的干事档案,组织公司各部门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对查找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完成,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反弹,巩固了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三是结合各项具体工作扎牢防腐篱笆,开展了全体党员职责履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自查自纠意识进一步树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夯实,建立健全教育、提醒、监督并重的廉政预防腐败机制,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整体合力。。
三、以重要节点为抓手,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高压态势保持好维护好
以重要节假日为抓手,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大廉政宣传和检查力度,重申并强调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廉洁过节的要求,结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纪律要求等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题活动,用各级党委、纪委通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确保节俭过节、廉洁过节,一年来未发现违纪现象。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法工委在县人大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高标准要求,仍存在不少短板与不足: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学习不够深。特别是对照十九大新要求,政治理论还没真正吃透悟透,业务学习略显滞后,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得不够细,对“四风”问题新表现警惕性不够高,形式主义惯性思维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依然存在。
二是廉政制度建设还没完全到位。特别是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在制度层面还需进一步细化,个别制度的调整、更新存在滞后现象,在一些层面和环节上还存在简单执行的现象。
六、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县人大法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县委十九届二次、三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扎牢制度篱笆、筑牢廉政堤坝,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做出贡献。
一是切实夯实各级责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基础。委室负责人带头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定期督查,切实压实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发挥好“第一种形态”作用,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果。
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加快实现制度管权、制度办事常态化。
三是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坚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对人、用好人,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大监督惩罚问责力度,将执纪监督问责延伸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以干部队伍的忠诚、干净、担当,为推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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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工委员工作计划篇一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以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全面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促进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提高女教职工素质,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广泛调动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推进伊宁市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积极作用。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伦理水准和科学文化素养。组织和动员广大女教职工,采用多种形式学习好中央的有关精神和本职岗位的专业知识。认识加强学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主动学习、超前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教职工”活动,不断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增强女教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
(二)突出维护职责,在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1、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责。
女工委致力于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把握不同女教职工群体的维权要求,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2、继续认真落实教代会制度,坚持教代会有相应比例的女教职工代表,充分发挥了女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中的作用,畅通女教职工建言献策渠道,落实好了女教职工参与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三)加强自身建设、以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女教职工综合素质。
1、着力提升女教职工政治素质,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女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
2、展开“家庭美德教育,创建文明家庭”等主题活动。
3、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工会女教职工组织的社会影响。
(四)关心女工生活,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1、继续开展职工无互助保障,送温暖和献爱心活动,千方百计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切实为困难女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
2、举办女教职工健康知识讲座、新时期女性修养讲座。
3、认真组织好各类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充分展示新时期女教职工风采,不断增强女教职工组织的凝聚力。
4、积极开展健康的文化活动,丰富女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她们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学会享受工作、享受学习、享受生活,再展教育巾帼“健康、时尚、聪慧、发展”的时尚风采。
四、具体安排
(1)二月,召开女职工委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三月,开展庆“三八”活动,
(3)四月,女教师体检。
(4)五月,举办“母亲节”演讲比赛
(5)六月,开展教师趣味运动会
(6)七月,配合学校60年校庆实施计划。
(7)八月,庆祝八一建军节与部队进行友好交流活动。
(8)九月,开展庆祝教师节活动,慰问退休劳模和困难教师。60年校园庆典活动,
(9)十月,教代会,开展庆国庆教职工文化活动。
(10)十一月,参加市教育系统象棋比赛
(11)十二月,举办元旦联谊会,工会工作总结.
工会女工委员工作计划篇二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教育工会的中心工作,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女教职员工的工作作用,调动女教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理论学习,继续提高自身素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提高妇女素质,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也是学校工会的重要职能。最近强调指出,“各行各业妇女,要坚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本领”,“抓好这件大事,应成为各级妇联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通过抓政治理论学习,促使广大女教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有明显提高,在参与学校建设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能力上有明显增强。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有益活动
1、维护女教工合法权益,切实为女教工办实事。
围绕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中心工作,在校领导的关心下,通过女工委员与卫生老师的共同努力,关心女教工的身心健康,继续做好妇女病普查和女职工保险工作的落实,做好对女教工的“四期”权益的维护,以及做好对单亲和贫困女教职工的物质和精神援助工作。2、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组织系列活动。
学先进树典型举办《和田十佳》橱窗展。开展好主题教育“加强师德修养,提升自我形象”征文、心得交流活动。3、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年底召开女教职工工作总结会和女教师迎春茶话会。
工会女工委员工作计划篇三___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院和迎接评估工作之年。女工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建设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发展目标,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把提高女职工自身素质,维护女职特殊利益,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作为工作出发点,以奋发有为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努力为女职工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带领全院女职工以昂扬姿,开阔的眼界,务实的精神迎接教学评估。
一、加强女工委员的自身建设
1、学习《工会法》等法律、法规。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女工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2、强化服务意识,女工干部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心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第一责任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进一步促进维权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的大局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树立女工干部的新形象。3、加强调查研究,增强调研能力,提高调研水平。
通过扎实的工作,及时向工会和各部门提出指导性、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女工工作规律,不断加强理论创新,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4、积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女职工服务的意识,更好地发挥女工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党政、工会的得力助手。
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女工干部培训。二、、积极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不断提高女教职工的"三育人"水平
1、继续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创五一巾帼标兵”活动。
在广大女职工中营造“双争‘的浓烈氛围,按照时代的精神的要求不断丰富:“双争”活动内涵,将“双争”活动与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与建设学习型班、创新型班组相结合,不断提升教师的教研能力,发挥典型师范作用,推动巾国建功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女职工立足岗位争奉献的热情。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开展评选活动,推选出巾帼标兵、巾帼标兵岗、先进工作者,再接再厉争创市级“巾帼标兵、巾帼标兵。2、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建功十二五、创新促发展”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
从女性的特点和优势出发,动员和引导职工岗位创新,围绕增强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办学水平的提升,深入开展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积极投身教学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等活动,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争作贡献,争当女创新能手、女科技带头人,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女职工的创造激情和活力。三、关心女教职工的生活,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组织女教职工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规法律。
提高她们法律意识,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女职工,要热心指导和帮助她们依法维权。让女教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增强女教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女职工权益专项保护实施细则》。2、继续开展“姐妹情,献爱心”互助捐款活动,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全体职工每人捐款10元,用于帮助困难女职工、贫困女学生,帮助她们克服困难,度过难关,体现了大家庭的温暖。
四、广泛开展关爱女职工活动。
1、组织全院女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工作。
体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就医,提出合理建议,以免耽误病情。建立女工体检档案2、开展"四探望"、"二祝贺"活动。
即:女教职工有困难、有生育、有大病、有丧事、有家庭矛盾必探望;女教职工有婚姻喜事,有重大成绩必祝贺活动。3、对怀孕女职工给予医疗照顾,对生育职工哺乳期女职工进行健康指导,上门探望,及时报销生育费用。
4、及时发放妇女卫生用品。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女教职工的身心。
1、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
(1)召开女职工座谈会
(2)表彰先进
(3)向全院女职工发出《倡议书》
(4)举办女职工读书心得征文比赛
2、搞好群众性的健身活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教职工的体质。
(1)、开展1-2项适合女职工体育活动,如:操场舞、太极拳。
(2)、适当时机组建女子合唱队。
3、组织参加工会的各类活动,如球类、体操、趣味运动会等。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法工委工作计划》,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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